在佛罗伦萨,一连串精英为自治的城市公社的政治和社会霸权而争斗不休。一旦佛罗伦萨在11世纪从皇帝和国王手中获得事实上不受挑战的独立之后,斗争的结果就主要由城市公社中的精英结构和阶级关系决定,而非外部强权的干预了。
本节提供了关于佛罗伦萨的政治历史叙事,以阐明权力在不同精英之间更替背后的结构性动因,包括一种精英或精英的联盟,有或者没有平民(popolo,指行会成员)参与的各种情况(见图3-2)。我从精英和阶级形成的问题开始。我指出了佛罗伦萨城市公社内外12世纪以来寡头的崛起,以及他们的天然对手“新人”(new men)和平民崛起的经济基础。然后我考察了13世纪政治权力从分封的贵族手中永久性地转向非贵族显贵是如何达到顶峰的,那些贵族曾一度从更大的政权手中赢得自治权并从旧贵族手中夺取了城市和教会公职。显贵通过将贵族一度把持的土地和公职划归城市公社政府控制之下的方式,壮大了自身并削弱了贵族统治卷土重来的基础,由此确保封建权利的利益将流向统治城市公社的新显贵。我继续解释了显贵如何能联合为寡头政治,并因而防止了权力进一步转移给新人或平民。我以美第奇崛起及对其统治结构的分析作为佛罗伦萨这段政治史的总结。除了很少几次中断外,美第奇的统治一直延续到1737年。通过探究美第奇霸权对佛罗伦萨政体、精英和阶级结构的影响,我为结论部分讨论佛罗伦萨政治的局限性打下了基础。
图3-2 佛罗伦萨统治精英的更替(875—1737年)
12和13世纪的精英和阶级形成
正是使得佛罗伦萨人和其他意大利贵族为自身及其城市获得自治权的地缘政治僵局,也为企业家们开辟了在整个欧洲夺取商路、参与银行业,并出售奢侈的制成品的新局面。十字军破坏了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人对地中海贸易路线的控制权。然而,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是罗马天主教欧洲在地中海霸权的主要受益人,在整个12—13世纪,这两个城市为支配最有利可图的贸易路线展开了激烈竞争(Abu- Lughod 1989,pp.102-34;Luzzatto 1961,pp.47-55,86-90)。
由于其城市无法与威尼斯、热那亚竞逐地中海的军事霸权,佛罗伦萨商人退而求其次,从事利润较少的毛料贸易。其结果是,佛罗伦萨的商业实践和贸易网络变得与其在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的同行颇为不同。佛罗伦萨商人被迫在英格兰、法国和佛兰德斯(以及在西班牙和北非的毛料生产中心)开辟分支机构的网络,以便购买毛料并运送回国。与那些为每次向东的航行组织临时辛迪加的意大利滨海城市形成对比的是,佛罗伦萨人与西欧贸易路线上主要城市中的成员结成了伙伴关系(Renouard 1941,pp.106-17;1949,pp.69-72)[32]。
由于佛罗伦萨独特的商业结构,佛罗伦萨人在十字军东征期间竞相贷款给教皇的竞争中获得了特殊的有利条件,尽管这种商业结构起源于军事上的劣势。教皇依靠其法国、弗拉芒和英格兰同盟来为十字军提供资金,办法是同意移交教廷部分什一税,而这原本是那些国家的国王或主教宁可留给他们自己的(Renouard 1941,pp.167-69)。教皇需要银行家协助将不同国家教会的钱收上来,并预付这些资金。作为回报,他授予银行家“包税”的权利(也就是说,由这些银行家来收取许诺给教皇的教会税收),用来偿还教会贷款。相比之下,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将流动资金都投入了航运辛迪加,那看上去是可行的投资中利润最丰厚的。而且,除了佛罗伦萨之外的所有其他意大利城市也没有商人的不间断的协会,也无法动用充分的资本储备来满足教皇当下所需的十字军的费用。并且也只有佛罗伦萨才在收取教会收入以供教皇贷款的那些国家拥有既存的分支机构网络(Renouard 1941,pp.87-94,106-17)。结果,从1254年起,在接下来的300年间除了短暂的中断外,佛罗伦萨银行家获得了对教廷借款和管理教廷与西欧天主教会之间财政关系的实际垄断权(Renouard 1941;Housley 1982,pp.232-38;Holmes 1986,pp.36-43)[33]。
佛罗伦萨人运用对教廷财政的控制权,成为英格兰和法国君主最重要的银行家,并强化了他们对毛料产品的支配,随后是丝绸、贸易和制成品。佛罗伦萨银行家们将其对教皇的金融服务迅速扩展到覆盖整个“圭尔夫”联盟——一个包含教皇、英格兰和法国君主、法国君权的候选人西西里国王以及在托斯卡纳的亲圭尔夫支持者的联合体。在1260年代,佛罗伦萨银行家将信用扩展到英格兰和法国国王,先是资助前者,然后又资助后者建立一支征服西西里的军队(Fryde and Fryde 1965,p.454)。
银行家的政治赌注在1266年大获成功。安茹王朝的查理击败其日耳曼竞争者取得西西里王冠。他的军队随即北上,废除佛罗伦萨和锡耶纳的吉贝林派政府,使流亡的佛罗伦萨圭尔夫派银行家在老家重掌权力(Pullan 1972,pp.28-45)。吉贝林派短暂掌权期间(1260—1266年),教皇对佛罗伦萨颁布停止教权的禁令,以便支援他的佛罗伦萨金融家。在禁令期间,17名掌管教廷财政的主要佛罗伦萨银行家离开该城,“佛罗伦萨因此丧失了他们的企业所提供的财富和工作机会”(Trexler 1974,pp.22-23)。在这整个六年中,流亡的佛罗伦萨人仍保持他们的教廷特许权,即便他们在该城的财产被吉贝林派充公、他们的楼房被夷为平地时都是如此(Waley 1969,pp.200-207)。
佛罗伦萨人的技能和资助对象在欧洲列强竞争中最终获胜的那份幸运,终于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创造了政治条件使得不同行业的佛罗伦萨人凝聚在一起。佛罗伦萨政治联系的第一个果实体现在西西里。少数佛罗伦萨商行——尤其是巴尔迪(Bardi)、佩鲁齐(Peruzzi)和阿奇阿尤利(Acciaiuoli)——成为安茹王朝的查理国王的银行家。“对佛罗伦萨人而言,这些贷款仅仅是为一个更广阔的商业网络提供便利,这一网络是利润的真正来源和在南部贸易的真正吸引力”(Abulafia 1981,p.381)。佛罗伦萨变成西西里农业产品输出到意大利其他地方和各国的唯一出口商。反过来,西西里人则变成了佛罗伦萨毛料织物的第一个大型外国市场(Abulafia 1981,pp.381-88;Brucker 1969,pp.52-54)。
佛罗伦萨的第一大制造业高品质毛料织物,是佛罗伦萨银行家与英格兰国王联盟的副产品。英格兰国王对托斯卡纳银行家的首次开放始于1254年,当时教皇请求亨利三世代表他征服西西里。英格兰国王在西西里和低地国家以及对抗法国的战争中发展出来的对于军费的无穷需求,使得很多银行家都无力应对,包括卢卡的理查蒂(Riccardi of Lucca,他很快破产)、佛罗伦萨的弗里斯科伯尔蒂(Frescobaldi of Florence),以及热那亚的佩萨吉诺(Pessagno of Genoa)。最后,佛罗伦萨的巴尔迪和佩鲁齐合伙提供充足的借款以支撑英格兰王权的战争野心——从1312年直到英格兰国王1341年事实上破产为止(Fryde and Fryde 1965,pp.451-61;Kaeuper 1988,pp.43-55;Prestwich 1979)。
弗里斯科伯尔蒂和巴尔迪-佩鲁齐辛迪加都要求并得到了对英格兰羊毛(那是欧洲最高品质的毛料)出口的垄断控制,以作为对英国国王贷款的分批还款(Goldthwaite 1980,p.42;Prestwich 1979)。银行家们将羊毛出口到他们故乡,以牺牲传统贸易中心香槟集市和制造业中心弗拉芒城镇为代价建立起佛罗伦萨自己的毛纺织产业。英格兰国王为报复法国和低地国家对英格兰军事冒险的抵抗,定期禁止向这些国家出口毛料,这驱使法国和弗拉芒的毛料商人和织工离家去寻找工作。银行家对英格兰毛料的控制吸引着熟练织工到佛罗伦萨工作(Hoshino 1983,pp.184-86,200-204)。
到1320年代,佛罗伦萨人成为高品质英格兰羊毛的唯一出口商。英格兰羊毛与廉价、低质的西班牙和西非羊毛一起被制造成织物和制成品,佛罗伦萨人再将之贩售到整个欧洲,甚至通过热那亚和威尼斯出口到亚洲(Hoshino 1983,pp.184-86,200-204)。“通过在中心位置接入教廷的财政网络,主要的商号得以构建起一个遍及欧洲的分支经营体系”,这使佛罗伦萨人得以在教皇拥有政治影响力和财政存在的任何欧洲市场出售产品(Goldthwaite 1980,p.35)。
佛罗伦萨毛纺织工业是14世纪初意大利最大的制造业(Luzzato 1961,pp.97-98)。1300年,共有300家佛罗伦萨制衣工坊每年生产100 000件毛料衣服,总价达75万金弗罗林(gold florins)。到1330年,200家工坊生产了80 000件更高质量的衣服,由此将年度总产出提升到120万金弗罗林(p.106)。
佛罗伦萨在整个欧洲的银行业、贸易和羊毛生产中的中心角色反映在13和14世纪早期其快速的人口增长上。1200年佛罗伦萨的人口是米兰的四分之一和威尼斯的五分之一,而到1320年已超过米兰并几乎与威尼斯相等(Chandler 1987,pp.111,115,123;Russell 1972)。这一增长很大程度上来自迁移到佛罗伦萨并加入21家公认行会的熟练工匠,以及更大数量的劳动力,他们在工坊中协助行会人员或作为临时工支持他们。
挑战贵族权力的基础
13和14世纪佛罗伦萨的非贵族人口可以被归入三个社会阶层:(1)非贵族的行会精英(显贵);(2)普通行会成员;(3)被行会成员雇佣和剥削的工薪平民。直到1348年,这三个群体的规模一直在增长。在那些世纪中,精英和普通行会成员之间在财富、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上的差异愈益扩大,一部分在城市公社中握有实权的精英集中为一小撮寡头。与此同时,行会成员联合起来强化其对工薪平民的权力,并从统治贵族那里谋求特许权。
13世纪,行会权力和一个非贵族精英以城市贵族统治者为代价的崛起,有两个佛罗伦萨以外的发展是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一个外部因素,如上所述,是欧洲经济的开放创造了行会成员数量和财富的扩张。另一个外部因素是列强在托斯卡纳的冲突和干预突然减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托斯卡纳的控制因其1266年被安茹的查理击败而告终。而查理随后又因1282年一次起义威胁了他对西西里的控制而失去了对托斯卡纳的控制,因为他被迫将自己的军队调往南方。当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国从托斯卡纳撤出其力量,外部征服的威胁随之消失,行会成员不再有必要延迟他们对权力的要求,而此前这种权力被描述为“意大利城市所面临的最急迫问题……即在帝国权威面前保持独立,这个任务最好委托给贵族(来实现)”(Najemy 1982,p.4;see also Holmes 1986,pp.3-43)。
富有和在地缘政治意义上相对安全的城市商人只有在统治贵族因派系斗争而分裂时才能获取政治权力。米兰的行会成员是利用贵族分裂的先驱,在11世纪权力不断增长。12和13世纪,在米兰、卢卡、比萨、热那亚、锡耶纳和一些更小的城市中,派系化的贵族都将权力丧失给了非贵族的城市公社政府(Previté-Orton 1964,pp.218-24;Martines 1979,pp.34-44)。意大利北部城邦的非贵族阶层可以通过行会以自己的一部分资本购买雇佣军,并将其武装力量与一个(贵族)党派或另一个党派结盟,以便在城市公社中获得行会权利的认可,实现行会的自治,并参与城市政府(Hyde 1973,chap.4;Najemy 1979;Waley 1969,pp.182-88)。
通过利用13世纪许多城市公社中非贵族统治的内部分裂,贵族仍在大部分城市保持了一定的权力(Waley 1969,pp.221-30;Martines 1979,pp.22-61)。这样,在许多意大利城邦,随着贵族和城市公社阵营内部为争夺权力而爆发的派系斗争的激烈化和和解,贵族在各地一个接一个地丧失又重获权力(Martines 1979)。正当富有的商人推进这一政治制度并继续从贸易和制造业中获益的时候,城市公社政府却走向衰落。
就佛罗伦萨贵族权力彻底从城市被排除出去,以及威尼斯贵族权力长期不受挑战这两点而言,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在意大利城市中是很不寻常的。威尼斯恰好是佛罗伦萨的反面。在10世纪时威尼斯就已能抵御帝国和教皇的威胁(部分地是由于它依附于拜占庭帝国),远远早于佛罗伦萨。由于不受列强干涉,威尼斯贵族得以建立团结的统治集团和自我维系的政府,而避免了佛罗伦萨在随后数世纪内一系列的宗派斗争(Lane 1973,pp.91-114;McNeil 1974,pp.59-60)。因为国家控制了商贸舰队,一元的威尼斯政府能使贸易的果实落入现有贵族的手中。统治的贵族在两方面从国家舰队中获益。首先,贸易带来的大量利润被国家掠走并用来支付贵族的薪水,而这些贵族正是通过付薪的政府职位来获取收入的(McNeil 1974,pp.59-60)。其次,向所有公民出租国有大帆船上货运空间的穆达制度(Muda system)促进了商业竞争,使得私人企业保持在较小规模(pp.60-64),防止商人垄断市场、收获意外之财并扩展商业财富,那可能将与基于土地财富的威尼斯旧有贵族构成敌对竞争。这样,威尼斯贵族在意大利贵族中就成为相当独特一例:不但保持团结以控制城邦的政治机构,还通过国家支配了经济,并直到14世纪晚期为止一直阻止了来自下层的经济、社会、政治上的挑战[34]。
13世纪,佛罗伦萨的显贵们运用行会来自我组织,以利用城市贵族中宗族和党派的分裂。经由此,显贵们将行会推动到超越其在12世纪时有限的角色——仅仅作为职业团体的机构管理其自身的经济活动范畴。在13世纪,行会变成非贵族阶级界定其地位和参与佛罗伦萨政治的主要机构。21个行会(7个“主要的”和14个“较小的”)在13世纪受到佛罗伦萨城市公社正式承认。到1300年,佛罗伦萨的“行会共同体由此包括了超过三分之一成年男性”(Najemy 1979,p.60)。
到14世纪,从五个领先的行会中最富有的成员中产生的显贵精英,逐渐将自己与普通行会成员区分开来。这一精英受双重动机驱使而聚到一起:一是与较贫穷的行会成员保持社会距离,二是在佛罗伦萨内部垄断政治权力。这些显贵通过一个婚姻、商业和庇护纽带的网络巩固他们对彼此的忠诚。他们建立了一个平行的组织——墨坎齐(the Mercanzia),以便与行会一同运作并与之竞争。“虽然墨坎齐本身是一个法人团体,但它从未并入行会同盟。事实上,它后来被寡头用作控制行会选举和政治的工具”(Najemy 1982,p.11)。
墨坎齐是显贵们用以将自身与下属行会成员区分开来的最早的、也是唯一的正式机构。然而,在14世纪,墨坎齐内部的寡头精英又将自己与社会知名度和政治权力稍逊的同侪区分开来。寡头们尤其鄙视“新人”(new men)——经常指那些与寡头一样富有并一样鄙视普通行会成员,但已获得财富并在佛罗伦萨的寡头获得霸权后开始竞逐权力的那些人(美第奇家族是享有新人们一定程度支持的显贵,其他寡头从未获得或寻求过这样的支持)。新人在下述两种策略之间交替变换:与平民达成机会主义的联盟以颠覆寡头政治,或奉承巴结(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成功)着通过婚姻、商业联盟和担任政府职位等方式以进入寡头集团。
显贵的胜利与封建权利的集体化
1250—1400年,佛罗伦萨的政府机构更迭了很多次。历史学家已经追溯了(并讨论其相对重要性)佛罗伦萨社会的不同阶层及其外部联盟是如何(进行政治)动员以改变城市公社政体的人事构成和法律形式的[35]。我不想复述历史学家们的争论,也不打算详细叙述政权的每一次更迭。为回答本章的佛罗伦萨案例所提出的问题,更有益的是确定在这一时期,精英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不同组合是如何影响城市公社中政府权力分配的四大变化的:(1)到13世纪末,贵族不再在统治(机构)中扮演任何正式的角色;(2)乡村(contado)尤其是贵族的封建地产普遍地屈服于城市政府财政和法律上的控制;(3)平民(行会和大众)参政间歇性的兴起和最终消失;(4)至1400年,一个狭窄的寡头集团作为巩固的城市公社统治者,伪装成具有广泛基础,而实质上在政府中新人和行会成员仅有形式上的参政权。我在此讨论前两个发展,而后两者将在下一节讨论。
上一节佛罗伦萨与威尼斯的比较已表明,在13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北部,佛罗伦萨贵族中的派系分裂使得行会成员得以集聚财富,并利用列强对抗的短暂间歇。每当贵族宗派之间爆发极端冲突(常以暴力为特点,有时还有外国势力的干涉和独裁),行会成员都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参政权。一朝当权,行会出身的官员转而拆除大宗族建成的碉堡一样的大楼,查抄其财产,并禁止贵族出任公职(Larner 1980,pp.119-25;Becker 1967,pp.65-86;Brucker 1977,pp.39-44)。
从13世纪上半叶到13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第一平民政权”(Primo Popolo regime),再到教皇强加的1280—1312年“十四能人”(the Fourteen)政府,贵族在某些时期陷入自相残杀的冲突,最终导致平民参政,贵族被流放、禁止(参与政治),失势的贵族派系财产被没收;另一些时候贵族设法达成休战并联合起来重夺政府控制权。在那些较晚的时期,大部分贵族设法推翻对他们政治活动的禁令,从流放中归来,并重获他们的部分财产(虽然他们通常无法再重建其堡垒)。然而,在宗族和党派自相残杀的数十年里,贵族统治已日趋衰败,而主要行会则在政治和财政上得到了加强。在1282—1283年间,贵族永久性地丧失了对佛罗伦萨政府的控制,主要行会的领袖们组成了一个执政团与贵族的十四能人团体一同统治。第二年十四能人团体也丧失了所有实权,而执政团变成佛罗伦萨的统治集团,掌握事实上的权力(直至美第奇1434年胜利登台)和法律上的权力(直至佛罗伦萨共和国终结)(Brucker 1977,pp.3-44;Martines 1979,p.58;Najemy 1982,pp.17-19)。
显贵利用了反贵族的普遍动员和所有行会的成员的军事支持以确保对政府的掌控,通过执政团服务于最高行会的最富裕成员。在执政团的最初十年(1282—1292),行政长官中半数出自卡里马拉(Calimala)和坎比奥(Cambio)行会(制衣商人和银行家行会),三分之二出自这两个行会和圭迪奇·诺泰(Giudici e Notai,由律师和公证人组成的行会),而超过90%出自七个主要行会中的六个(Najemy 1982,pp.29-30)。
显贵、普通行会成员和工薪平民,虽然对控制执政团也相互竞争,但都同意并致力于在政治和财政上极力削弱、在社会上排斥贵族统治。从1282年直到美第奇统治创造一个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为止,城市公社压制了由封建贵族创设的城市和乡村节日,代之以市民化的——虽然不是(按韦伯的话说)祛魅的——节日,以向城市公社本身致敬。行会而非贵族头衔被视为荣誉的来源(Trexler 1980,pp.xxi-xxii,216-63及各处)。贵族不再在城市公社政府中扮演角色,除了那些拥有财富、并因而与统治的显贵有联姻或商业联系的家族,他们在获准放弃其头衔后重获政治权利(Becker 1968a,pp.209-10)。
平民政府(不论是1282年执政团建立之前还是之后)寻求解决城市公社的财政危机的办法是没收贵族的城市资产并向其农村领地征税(Becker 1966,pp.16-17)。财政危机由于不断的战争而加重。从1282—1292年间“第一执政官”期间开始,佛罗伦萨城市公社通过把庄园领主享有的劳役和地租(包括现金和实物)限定在固定的数量,并日益将之转变为一种名义收入来间接地侵占封建领主权。由于农民义务减少,他们现在要按照城市公社评估出来的税收数量向城市公社缴纳税收(Jones 1968,pp 212-14;Jones 1966;de la Roncière 1968)。乡村对城市公社收入的贡献从1250年前几乎为零上升到1400年的一半(Becker 1968b,p.131)[36]。
12世纪末掌权的显贵是一群新精英,与他们所取代的佛罗伦萨贵族颇有不同。显贵与贵族在他们攫取资源并聚集起来争夺政治权力的组织机制上很不一样。托斯卡纳贵族正如英格兰和法国的贵族一样,是通过封地(fief)来攫取资源的。封地的权威和赋税权利直接掌握在贵族家庭手中,而不是通过任何他们身为其成员的法人团体[37]。当托斯卡纳贵族加入与其他领主的战略同盟时,他们是为了对抗敌对精英或农民的挑战,以维护或扩展自己封地的自治权和组织完整性。在13世纪的欧洲,参与贵族联合的方式并不强迫贵族将其主权让渡给他们身为其一员的同盟,托斯卡纳贵族从一派到另一派的频繁背叛就已证明这一事实。
形成对照的是,13世纪佛罗伦萨显贵并没有独立于行会和墨坎齐的社会身份或政治权力。虽然显贵通过家庭作坊和合营公司获取资源,但他们只能通过行会、墨坎齐以及后来的执政团的制度基础来从资产投资中获益。显贵通过城市公社组织获得权力的程度,与贵族独立的身份形成对照——正是这种独立身份使贵族得以不断转换派别——这一点也被下列事实证实:城市公社将流放用作终极制裁(对于显贵来说)[38]。
贵族和显贵在佛罗伦萨经济和政体中的不同组织基础表明他们是截然不同的精英。他们的阶级认同是个更复杂的问题。从13到16世纪的很长时期内,这两类精英的成员共享了佛罗伦萨两大产业的利益:银行业,服装的制造及贸易。虽然这些产业最早及最富裕的参与者并非贵族,但他们通过与旧贵族家庭联姻和商业合伙的方式加入了贵族阶层(Martines 1963,pp.18-84;Jones 1965;Kent 1978,pp.136-85)。在这两类精英中都能看到不断增加的商人、食利者、官员以及结合了上述三类收入基础的人。
在他们的权力逐步上升的那些世纪中,显贵拥有相对较少的土地,但在16世纪及其后,则开始效仿贵族在乡村大量置产(Litchfield 1986,pp.215-32)。然而,不管他们是作为国家官员在14和15世纪通过税赋收取大量农业剩余,间接从农业中获利,还是作为16及其后世纪形成中的新贵直接从农业中获利,显贵通常都是食利者,他们和之前的贵族的差别就在于从农民手中榨取资源的组织方式不同。贵族土地领主、显贵国家官员以及美第奇土地领主都符合马克思意义上对“封建统治阶级”这一术语的界定:他们都运用经济之外的手段(不管是税收还是地租)来从农民身上榨取剩余价值。所有这些精英这么做时都未转变托斯卡纳乡村农业生产的过程[39]。
这两类精英在12和13世纪最接近成为两个不同阶级:在那时,贵族主要是土地领主;显贵则主要是商人和制造商。但两者在阶级特征上无论是质还是量的区别,都不能决定后者是否能在政治上战胜前者。相反,这两类精英的组织机构的特性及其在佛罗伦萨内外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位置,决定了他们之间冲突的结局。与此相似,显贵在寡头政治和美第奇统治下的“贵族化”也主要出于政治动因。我在下一节中将谈及这些动因,并通过讨论再贵族化导致的佛罗伦萨及其精英在欧洲更大的政治经济体中的地位来总结本章。
权力下放的终结与镇压新人和平民
12—13世纪,墨坎齐的显贵利用他们同类的行会成员从城市公社政府中清除了贵族,并向贵族的乡村产业征税以控制之。随后,显贵在1283年后发动其行会同党,到1400年成功地将自身组织成寡头政治并成功地将平民在城市公社政府内的参政权限制在名义上和实际上没有多大意义的层面。
显贵之所以能限制内部的宗派主义,并由此减少其任何成员通过下放权力、拉拢更低阶级的盟友以战胜竞争对手的动机,在于以下两个原因。首先,显贵权力(以及冲突的范围)的组织基础是共同治理的城市公社和行会机构。这与贵族采邑不同,贵族要分割和分封采邑不必得到其他领主的许可,而城市公社执政团、墨坎齐和行会则只有在获得多数同意之后才能允许新成员加入。控制执政官职位和行会的小集团能通过少数派系来阻止那些夺取或开放机构给新盟友的努力。其次,在13世纪佛罗伦萨直接处于显贵之下的集团是行会成员,他们需要显贵治下的城市公社的帮助来控制工薪平民——这是行会成员为了其营生直接剥削的无产者。群众动员对行会成员而言是个间接威胁。
14世纪,显贵在谋求限制大众在城市公社参政并在佛罗伦萨建立寡头政治时,在五个主要时期遭遇到挑战[40]。这五次挑战都由于内外力量不同寻常的联合创造了机会,而一旦这些不寻常的条件消失后,这些挑战很轻易就被排除。这表明了显贵对其竞争对手的战略优势。前三次挑战是由于外国势力或其佛罗伦萨傀儡通过临时干涉或侵略威胁来夺得政权[41]。一旦外国威胁消散,长期僵持的局面就恢复了,外国势力退出托斯卡纳,选举政治就又会重回到佛罗伦萨。
另两次对稳定的显贵统治的破坏是由诸多因素结合引起的。1340年,在政治和银行业中煊赫一时的主要显贵家族巴尔迪加入封建巨头颠覆政府的阴谋。巴尔迪家族这么做的诱因是它和其他佛罗伦萨金融家出借给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拖欠款迫近。巴尔迪家族希望运用他们对城市公社的控制来使他们从财政上脱离危机。然而政变失败了,连同1342年爱德华拖欠款引发的破产浪潮一起,导致“封建巨头渴望重夺政治影响力……银行家们希望抢救其财富,而……工匠们也因商业萧条而贫困化了”,这吸引雅典公爵、布里涅的沃尔特(Walter of Brienne)在1342年9月成为终身执政长官(Brucker 1962,p.7)。由国外金融危机诱发的显贵之间的分裂,给封建巨头和较低级别的行会提供了政治机会。
第二年显贵卷土重来,联合较低行会的成员——他们在1343年7月推翻沃尔特时提供人手并在街巷战中击败封建巨头及其侍从。封建巨头再一次被从政治中排斥出去。然而,显贵被迫与较低行会的成员分享对执政官职位的控制,因为后者在击败沃尔特、巴尔迪家族及其巨头联盟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Brucker 1962,pp.6-9)。1340年代的冲突表明显贵分裂给巨头和较低行会的政治行动开辟了仅有的机会。一旦显贵重新联合起来,它们设法逐步从实际政治权力中排斥行会,最后利用黑死病的机会,把较低的行会成员从监事名单上清除出去(Brucker 1977,pp.39-44)[42]。
1360年代,显贵再一次分裂为不同派系,分别以阿尔比齐家族和里奇家族(the Albizzi and the Ricci families)为首。阿尔比齐家族是亲圭尔夫派,并从大多数最富裕和政治上强大的寡头处获得支持。他们对教皇外交政策的支持,受到追求教会职位的欲望的驱动(Brucker 1962,pp.229-230)。事实上,1371年,里奇家族因为被许诺和分配高级教士职位而被拉拢到敌人这一边(p.249)。
里奇家族作为一个整体,在恐惧和诱惑的驱动下,对国外和本地效忠方面,在寡头中是典型的。“显贵冲突不断延续,日益激烈,其中最具体的因素,看来也许是佛罗伦萨萧条的经济形势……在1370年代,这一景象尤为黯淡:包括服装产业的萧条、居高不下的破产率、1374年从天而降的瘟疫及随之而来的饥荒,以及由于教皇战争带来的沉重负担和损失。这些状况推动深思熟虑的人们……考虑他们家庭财富的没落,并怀着沉重的忧虑关注未来。既然政治影响是社会和经济地位至关重要的关键,人们便不顾一切地为这一奖赏而战”,特别是圭尔夫派的寡头们(Brucker 1962,p.392)。
反对寡头的宗派起先以里奇家族为首,随后由几家反圭尔夫党显贵领导并由“新人”主导。他们夺取了政府控制权,因为显贵之间缺少团结,使得非显贵的少数派当选为监事,有权决定执政团内部的权力平衡,并影响公共政策[43]。这一转变导致颁布对大多数寡头参与公职的禁令,以及佛罗伦萨对圭尔夫派联盟的抛弃,并与其他托斯卡纳城市公社结盟一同在1375年至1378年间的“八圣人”战争中(the War of the“Eight Saints”)[44]为从复兴的教廷手中争取自治权而奋斗。
像那个时代的所有战争一样,这场反对教廷的战争迫使政府支出、债务急剧增长,税收也大幅提升以偿付战争开销。八圣人战争“需要250万弗罗林的开支——几乎八倍于城市公社从所有主要关税中收取的年收入”(Becker 1968,p.188)。大多数负担由贵族承担下来——直接通过对财富征税或间接通过没收寡头能从中获利的教会资产,以及通过对平民征税(pp.189-91)。与此同时,显贵和在反圭尔夫政权中掌权的新人则是从日渐增长的公债投机活动中牟取暴利者。
教皇寻求通过一纸敕令对佛罗伦萨施加更多压力,禁止教皇国及其同盟的居民与佛罗伦萨人(除了已被流放的那些圭尔夫派人)做生意。并非所有教皇的同盟加入了这一敕令,而且具讽刺性的是,在这一敕令中蒙受最惨重财政损失的佛罗伦萨人正是圭尔夫派人和那些直接与教廷做生意的显贵,而不是那些反圭尔夫派的新人,他们大多与法国、威尼斯和托斯卡纳各地有生意往来,在这些地方敕令并未获得支持(Trexler 1974,pp.43-101)。
1378年,当圭尔夫派联合一些旧贵族试图强迫佛罗伦萨求和时,宗派斗争达到极点。圭尔夫派人对政权及其支持者的攻击失败了,却引起行会成员和工薪平民的武装起义,他们在1378年6月22日有组织地烧毁了领头圭尔夫派人的邸宅。大众起义削弱了圭尔夫派在佛罗伦萨政府中作为一个自治力量的长期存在。8月,一个新的监督委员会成立,被任命者来自7个主要行会,并加入了14个较小行会提交的候选人,以及工薪平民的3个新获承认的行会,包括为真正无产工人服务的第二十四个行会——梳毛工协会[45](Ciompi)。梳毛工协会的成功是短暂的,到9月即被解散,其代表被从执政官职位和监事名单上清除。尽管如此,主要行会的非寡头成员得到了少数行会成员的声援,仍继续支配佛罗伦萨政府,直至显贵再度团结并于1382年重夺监督委员会和执政团的控制权(Najemy 1982,pp.231-62)。
在马克思主义者眼中,梳毛工起义看起来是“引人注目的现代……有罢工、秘密会议、工人联合的开端。粮食暴动很少见……(梳毛工)起义并非出于迫切的物质匮乏,而是在工资迅速上升的背景下发生的。”相反,起义事关国家权力和毛料生产的组织方式(Cohn 1980,p.205及各处)。布鲁克(Brucker)则反驳到:“1378年的骚乱并非由梳毛工发起;他们是由政府中的一个派系煽动并指导的。参与第一次暴力示威的是行会成员,而非被剥夺权利的制衣工人。1340年代,地位较低阶级对革命的参与只有在统治群体促成危机时才会爆发:在1342年是因为他们建立了独裁统治,在1378年则是由于他们沉溺于不负责任的党派策略”(1962,pp.388-89)。
布鲁克是正确的:精英之间的派系斗争为无产阶级行动开辟了机会。科恩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将1378年的梳毛工描述为有组织和策略的无产革命者,如果不考虑“他们温和的立法要求……他们对公共机构的依附,以及最重要的,他们逐渐转变为一股激进政治力量的趋势”(Brucker 1962,p.389)这些方面的话。最终,对于1378年那数周内出现的梳毛工阶级特征的讨论,正如对1300年贵族和显贵阶级归属的讨论一样是静态的且没有实质结果。我必须再强调一次,有意义和恰当的问题在于阶级形成和冲突的动力。为什么佛罗伦萨“无产阶级”行动的全盛期仅仅持续了几天?为什么仅仅在梳毛工胜利之后几个月,工薪平民就不再是佛罗伦萨政治中一个主要的行动者了?
布鲁克和科恩的著作都对这些问题给出了非常相似的回答。两人都指出梳毛工令显贵恐惧,从而永久性地抑制了过度宗派主义,并使得精英阶层封闭,禁止任何人通过和地位较低行会结盟来跻身其中,甚至和地位较高行会的非显贵成员结盟也不行[46]。平民在组织和意识上不管如何“先进”,但只有在显贵被宗派主义所困扰、行会出面发动抗议并鼓励工人上街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政治行动。
显贵把他们从梳毛工起义中获得的教训制度化。他们利用主要行会对较小行会和梳毛工的政治和车间暴动的恐惧,和主要行会联合削弱了小行会的政治力量。“候选人提名没有任何形式的限制……开放的重要性在于,它剥夺了行会1378年获得的权力,可以决定候选人的条件,并由此影响参与政治的阶级的规模和组成”(Najemy 1982,pp.269-70)。
由此,对监事和执政团自身决议的有效控制进一步集中到寡头手中。“新人”(即:富裕或不那么富裕的行会成员,并非出身于家庭成员曾在1343年前就职于执政团的显贵家族)在九人执政团的平均人数从1382—1387年间的3.3个席位跌落到1401—1407年间的0.7个席位。而掌控在“领导”家族手中的席位数则从前一阶段的2.2个增至后一阶段的4.4个(Najemy 1982,p.296)。1382—1399年间,44个家族每次提供至少四位行政长官,从而掌控了执政团(p.298),到1400—1434年间甚至表现更突出(Brucker 1977,pp.264-71;Stephens 1983,pp.8-23)。这些家族是在1283年将贵族逐出权力核心之后掌权的显贵精英的幸存者。146个家族在1282—1399年间把持了执政团职位十次以上。那些家族构成了曾作为执政官成员席位的所有家族的11%,但却占了这一时期的所有席位的49%。那些家族中只有11个是在1328年后首次出现的;最后一个这样的家族形成于1354年(Najemy 1982,pp.320-27)。
在梳毛工起义之后的20年间,执政团的大多数新来者(275人中的236人,占86%)只在这一团体中任职不足两个月。如此简短的两个月任期使得执政团的新来者(即:从其家族中首次担任此公职的行政长官)根本不可能影响政策。不断重复露面并在一个持续的权力网络中拥有牢固位置的旧世家,共同控制了政策,不管是在政府之内还是之外[47]。开放提名程序意味着新来者既不会被选中,也不代表行会。新来者仅仅赢得了“一个巨大的政治彩票……[他们]是政治上孤立且依附性的……[他们]担任公职的模式是相当碎片化的,使得有组织的反对几乎不可能”(Najemy 1982,p.299)。
美第奇家族的崛起
在佛罗伦萨城市公社治理以及在精英和阶级关系方面,寡头奠定了两项永久性的革新。首先,主要的行会在政治机构中被纳入从属地位,从此再未能摆脱这一地位。作为机构,它们在政府高级公职的任命中不再能扮演什么角色。行会仅仅保持对工作组织的控制,以防范工薪平民再次自我组织起来[48]。其次,寡头统治下的监事制度在提供了一个公共职务中广泛参与的幻象的同时,又为上层小集团提供了一套控制政府的机制。
寡头政治霸权如果要长期延续下去的话,仍未扫清的主要障碍是政治权力与财富之间的分离[49]。在寡头政治的数十年里,政治核心集团之外的家族积累了超过大多数寡头的大量财富(Brucker 1977,pp.270-71;Padgett and Ansell 1993,pp.1314-16)。寡头既不能阻止新财富的积累,又不能攫取新、旧家族的财富。14世纪和15世纪初佛罗伦萨致富的主要途径——银行业和商业——很大程度上既不受城市公社监管,也不受政府的管束(Goldthwaite 1980,pp.29-66)[50]。
美第奇家族相对于罗马教廷的独立性,正是城市公社对公民的经济活动缺乏控制的例子。城市公社政府采用金钱和武力,通过外交手段不懈地支持罗马教皇重夺对教会的全权控制。然而,美第奇家族也在努力控制教皇选举,并赢得了对教廷金融的实际垄断及这一地位的各种好处,而不必遵从执政团的政策或与城市公社分享他们胜利的果实(Holmes 1986;Partner 1968)。
寡头利用他们对政府的控制,企图将税费负担从他们掌握的易于估价的固定资产转移到新人的那些容易隐匿的商业资产上。由于商业资产很难确定,估价于是成了政治问题,并最终有可能演变为武装斗争(Padgett and Ansell 1993,pp.1305-6;Mohlo 1971,pp.113-82;Brucker 1977,pp.472-500)。寡头们,特别是不那么富裕的寡头(Martines 1963,pp.18-84)原先就对与富裕的新人分享权力不情不愿,现在为了给战时税收寻找新税源,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情绪。
战争引发的财政危机,以及政治上强大的寡头和政治上无力的富裕新人之间的潜在分裂,为美第奇提供了机会。帕杰特和安瑟尔(Padgett and Ansell,1993)运用婚姻和商业关系的区块模型(block model)来解释美第奇家族(在梳毛工起事之前归里奇一派,并因此被最终胜出的阿尔比齐派寡头流放)通过和寡头之外的显贵的婚姻纽带以及与新人之间的商业纽带,来将原先彼此孤立并被寡头政权排除在权力之外的各家族团结到一起。当新人向他们的美第奇商业伙伴吁求援助,以对抗寡头的税收估值方案,他们“触发了美第奇自视为一个政治党派的自我意识……寡头(因其排外的婚姻惯例和政治系统)使得新人转而支持[美第奇],并随后切断了任何转圜余地”(p.1306)。当阿尔比齐和其他寡头试图动用武力从美第奇联盟(由于1434年9月监事会抽签时美第奇幸运地赢得政权)支配的执政团夺权时,美第奇联盟和许多中立人士开始上街抗议。政变企图遭到挫败,阿尔比齐及其盟友被禁止出任公职并被流放(Kent 1978,pp.289-351;Padgett and Ansell 1993,pp.1309-10;Hale 1977,pp.22-24)。
美第奇统治和泛政治化(和再封建化)
美第奇的得势掌权(1494—1512和1527—1530的两个插曲例外)标志着显贵宗派主义的终结。美第奇能加入寡头政府,并有机会累积财富,依赖对他们这单一家族的支持,因为他们对寡头的胜利以及随后一个亲佛罗伦萨教皇[51]的当选,使得他们在单一家族领导的党派控制下,合并此前彼此区分的三个精英组织——佛罗伦萨政府、教皇和美第奇银行。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服务教皇财政和借贷给教廷和佛罗伦萨,而这些收入被用以拉拢美第奇在佛罗伦萨的政治盟友。当美第奇将其控制延伸至教廷行政机构,他们将教会公职的肥差授予佛罗伦萨和罗马的政治盟友作为回报(Stephens 1983,pp.124-64;Bullard 1980,pp.24-44)。
美第奇1434年的联盟构成了新政权最初的寡头政府,随后旧贵族加入,他们通过平民身份进入佛罗伦萨政治。此外还有从商业和美第奇掌握的佛罗伦萨或教廷公职(以使之得以升入寡头政府)中获得财富的新人(Litchfield 1986,pp.24-28;Hale 1977,pp.35-39;Najemy 1982,pp.306-7,320-23,327-31;Stephens 1983,pp.16-23)。由于美第奇对寡头发展起来的选举系统的不断运用,行会和平民参政只是名义上的(除了在美第奇下台的两个短暂时期)。
教廷,特别是教廷的庇护和收入对美第奇霸权的重要性,在美第奇对佛罗伦萨的长期统治(1434—1737)两度被打断又恢复的事实中表露无遗[52]。美第奇的两次被流放(1494年和1527年)都因教皇被某一美第奇未与之结盟的强国击败或遭受武力威胁[53]。当美第奇主导的教廷与强国结盟,夺得托斯卡纳的军事霸权并强迫城市公社接受其第一家族重返时,美第奇遂于1512年和1530年重归权位[54]。相应地,美第奇对教廷行政机构的掌控是通过以下两者维持的:美第奇银行积攒的财富,以及利用佛罗伦萨外交和军事力量支持教皇,并从城市公社向教皇法庭(Curia)拨出财政津贴的能力(Bullard 1980,pp.119-50;Hale 1977)。
即便是在流放期间,美第奇仍利用教廷的庇护保持与佛罗伦萨显贵的联系,并确保他们对美第奇重返权位的默许——如果不是热切拥护的话(Butters 1985,pp.187-225;Bullard 1980,pp.119-50)。美第奇在流放期间仍持续掌控寡头政治家族,并自信一旦回归仍能获得这些家族的拥护。美第奇1512年从流放中归来后,建立了第一届紧急委员会(Balia)以便恢复统治。其中55名成员中的26人曾是此前四年里反美第奇的索德里尼(Soderini)政府的成员。这一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Butters 1985,p.188)。
在各个公国(duchy)中,现在发财机会变得更取决于能否出任美第奇控制之下的佛罗伦萨和教廷公职。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佛罗伦萨的政治体制和经济是“再封建化”了。佛罗伦萨城市公社的结构性革新使得权力从乡村到城市、从贵族到城市商人精英转移,而美第奇家族逆转了这一趋势。他们在为自身和其同盟拓展收入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多少有效的阻力,因敌对精英和阶级都无法推翻美第奇基于公国、教廷和银行三重基础之上的权力。
佛罗伦萨及其领地内的赋税被汇集到一个特别部门,随后被分授美第奇的政治同盟,或作为其贷款给国家的回报(Litchfield 1986,pp.141-90;Bullard 1980,pp.151-72)。国家和教会公职固然还未正式沦落到卖官鬻爵(即后文所谓的捐纳制度)的程度,但仍控制在某个家族的手中,除非它失去美第奇的青睐(很少发生),或国家突然偿还贷款,收回原先许诺的公职(对这个陷入严重债务的公国而言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16世纪,高级公职的价值急剧上升。里奇菲尔德(Litchfield 1986,pp.194,358-61)估计,把官职的官方和私人收入加在一起,充斥着美第奇同盟成员的最高级公职的收入在1551年至1736年间增长了240%—260%(已扣除通胀因素),而主要由来自古老家族的成员出任的地方行政官员,在此期间收入涨幅仅只勉强跟上通货膨胀的速度。
建立在共和政体之下的税收结构和城市—乡村关系,被美第奇彻底转变来犒劳其政治联盟,并维持政治机器以控制公国和教廷的组织。此前乡村政治从属于城市,其经济剥削制度是廉价食物和大量税收的来源,而美第奇打破了这些安排,把带有司法权的采邑分封给政治盟友,并给予他们免税权(Litchfield 1986,pp.35-40,116-25)。由于乡村变得再封建化,来自乡村的税赋收入相对(如果不是绝对地)下跌了,取而代之的是加重对那些未授予盟友的土地及被美第奇“俘获的”城镇(诸如比萨和皮斯托亚)的税收。以前对出入城墙的商品课税(主要针对土地领主从其佛罗伦萨的产业出售谷物),现在被大规模地以间接的盐税和公证税费所取代,而这些税收主要落在城市行会成员、工薪平民以及农民头上(pp.99-100)。佛罗伦萨对谷物价格的监管已持续数世纪之久,与针对乡村的税收一起,都标志着行会成员在政治上强制削弱贵族及其农民以补贴城市利益的能力。在16世纪下半叶,由于美第奇与乡村土地领主结盟,谷物价格被容许上升,将城市消费者转变为乡村产业和上升的土地价格的补贴者(pp.244-261)。
美第奇派对佛罗伦萨政体和经济的霸权,及其对公职和土地的封建控制以维持和资助其统治,表明公国之下佛罗伦萨统治精英不折不扣的再贵族化。那些家族“被提高到一个更加理想的境地,他们的家族谱系被美化为高贵、尊贵、财富、地位或任何类似的模糊概念,他们希望以此来描绘他们的家族传统”(Goldthwaite 1968,p.270;也见Berner 1971;Cochrane 1965)。
佛罗伦萨的主要家族也纷纷效仿美第奇公爵的榜样,并接受了美第奇的贵族册封,或试图复兴那些据称是授予其祖先的古代头衔(Burke 1972,p.245)。“头衔的好处主要是政治上的;它们确保[并承认]某人在公爵的朝廷之中永远能有一席之地”(Litchfield 1986,p.36)。除去那些绝后的家族,在426个其成员经常出任15世纪行政长官的家族中,到1600年其中半数已被封为贵族,到1700年则事实上全部都是了(p.35)。
通过在16世纪晚期建筑大繁荣时对宫殿的投入,同期嫁妆的水涨船高(Litchfield 1986,pp.41-45),以及对艺术品(特别是自画像和家族画像)和对充斥奢华娱乐的上流生活的投入,佛罗伦萨人变得专注于“自我呈现”(Burke 1986,pp.132-67)。17世纪佛罗伦萨统治精英的社交生活反映出他们免于敌对精英/阶级的挑战,但同时也无力超越其现有的公职和采邑以开拓结构性的新空间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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