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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时间:2023-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公共数据的开放步伐已经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些部门在建设时只考虑本部门需求,对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开放共享的考虑不足,再加上政府体制中广泛存在的条块管理模式,造成了目前普遍存在的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不同部门、不同级别掌握的信息资源数量、质量、范围、效能均有所差异,从而形成了形色各异的信息孤岛。

我国公共数据的开放步伐已经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据开放知识基金会发布的《2013年开放政府数据普查》结果显示,在全球被调查的70个国家和地区政府中,我国综合排名第35位。当前制约我国公共数据开放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公共数据开放的行政体系远未形成。我国很多项目都是由各个部门分别主导建设。这些部门在建设时只考虑本部门需求,对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开放共享的考虑不足,再加上政府体制中广泛存在的条块管理模式,造成了目前普遍存在的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政府各部门对数据资源的分割和垄断,使得巨大的数据开放共享需求与实际情况相差极大,不仅造成极大的浪费,也降低了政府的社会服务效率、协同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成为阻碍数据开放应用的瓶颈。我国在国家层面尚无完善的公共数据开放战略,中央—省—市—县(区)完整的多级公共数据开放体系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传统行政观念和部门利益分割阻碍了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我国政府组织架构的二元模式使政府各职能部门过于关注纵向的从属关系,而容易忽略横向的协同关系,由此造成信息资源纵向流转顺畅,而横向共享困难。另一方面,各级部门将掌握信息的多寡看作权力的大小,主观公开的意愿不强。不同部门、不同级别掌握的信息资源数量、质量、范围、效能均有所差异,从而形成了形色各异的信息孤岛。

三是公共数据开放缺乏统一的标准。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关键问题是建设安全可靠的数据开放标准和目录体系。当前各级政府对于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哪些数据不可以开放,数据以什么样的格式展现等诸多问题仍缺乏明确标准。各系统、各区域要么放弃推进,要么制定自己的标准,造成条块分割,形成了大量开放的“信息孤岛”。标准不一致给系统兼容、互联互通、信息搜索等带来诸多困难,信息资源难以有序组织,难以方便、快捷、准确地实现信息定位、搜索和获取。

四是公共数据开放的法律法规严重缺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实现了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如美国以《信息自由法》与《阳光下的政府法》为主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体系,英国以《公民宪章》和《信息公开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共享。而我国公共数据开放仍面临立法不完善、信息公开条例边界不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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