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里根时代开始,美国政府就通过立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将支持服务贸易出口置于优先发展地位,为美国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从而为形成服务业国际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比较于美国,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足,服务贸易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够,对服务贸易经营者提供的保护不全面,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明显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表现在:
●服务行业发展参差不齐,部门、行业立法情况各不相同,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仅具初级水平,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部分行业如金融服务、通信服务中除软件出口以外的其他服务,立法仍以监管进口为主,且相当一部分立法是为履行入世承诺而制定的,较少涉及促进出口的内容,这些领域的出口促进措施多体现在政策性文件中。
●有的行业,比如环境技术或环境服务领域,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重在对国内产业自身发展的规范,未涉及出口促进的内容。
●法律法规数量不足,许多条文模糊、抽象,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
●各服务行业立法发展不平衡且立法层级较低。
服务贸易涉及门类繁多,在美国,各个服务业部门一般有各自的法律法规,但我国多数服务行业和部门未立法,一些与服务出口直接相关的服务行业甚至尚缺基本的行业性法律规范,存在不少法律规范真空现象,许多方面无法可依。如我国目前在电信服务领域中消费者投诉较多,但缺乏一部行业的基本法来规范行业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门的促进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关服务贸易的促进措施散见于相关的规定中。
根据以上情况,今后几年,我国在促进服务出口的法律建设上应着重从以下工作入手。
(一)制定一部统领整个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
目前,我国货物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已相对完善,除《对外贸易法》之外,还制定了《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贸易领域则制定了《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而在服务贸易领域,仍没有进行统一立法。虽然《对外贸易法》对服务贸易已有原则规范,但该法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专章内容仅为5条,只能作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原则,尚不足以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基本法律。对于如何明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统筹各种促进措施,为服务贸易促进提供发展指导,尚缺乏规范。因此,借鉴美国的经验,从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出发,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促进法律体系是必要的,而统一制定一部旨在促进中国服务出口的服务贸易促进法规(如《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势在必行。这既有利于统筹各个服务行业的发展优势和资源,又将有效地填补现有的法律空缺。
(二)立法功能着眼于促进服务出口
立法功能应“以促进为主、管理为辅”,通过促进中国服务的出口,有效改善目前中国以货物贸易为主的出口结构,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在立法中要明确服务促进主体、客体等主要关系。明确主管部门及其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规定依法保护服务贸易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出服务贸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和资质要求。规定服务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经营的后果。赋予服务贸易经营者选择服务提供方式、获取信息和资金支持的权利,同时规定服务贸易经营者依法经营与遵守标准的义务。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从宏观上整合各种资源,高效地实现发展目标。同时,明确行业协会可以配合政府具体落实各种促进措施,实施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部分职能。
(三)统筹各个服务行业的基本法律和各种出口促进措施
明确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为服务贸易促进提供统一的原则、精神和方针,发挥服务贸易在转变中国贸易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上的重要作用。由于服务贸易各个行业已经存在各种具体的管理措施,因此,服务贸易促进立法对于服务业的管理措施不可能过于细致。应大体上明确几条原则,比如促进主体以政府为主、行业协会配合;促进措施以市场机制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等。
(四)明确服务贸易主要促进措施
在中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的背景下,政府主要通过信贷、保险等市场机制来实现对服务贸易的促进,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规划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统筹各种促进手段。据此要求建立境内外服务贸易支持体系;制订服务贸易出口指导目录;规定信贷、税收、设立专项基金、设立专门促进机构和研究机构等具体促进制度安排。明确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规定国家参与服务贸易谈判和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举办展会、洽谈会促进国际交流等内容。
(五)为服务贸易经营者提供更高层级的保护
在相对较高的立法层级上保障服务贸易经营者的利益,鼓励服务贸易经营者进行投资,从根本上保障服务贸易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中国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签订的双边、区域和多边贸易协定逐渐增多。制定统一的《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可以为中国将来签订相关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提供国内法依据,赋予“服务行业协会”法律地位,明确规定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宗旨和职能。
(六)规范服务贸易统计
服务贸易统计是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以及科学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规定服务贸易统计的内容与范围,统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协会和企业的配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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