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已经从供给约束型转向需求约束型,扩大有支付能力的国内最终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之一。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种种原因,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居民消费市场长期陷入消费不足的局面。与投资、出口相比,消费并没有成为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消费不足成为困扰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消费。
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不足是指居民有购买力的消费需求相对于生产供给的不足,即消费低于生产,需求小于供给,消费市场中出现商品滞销。从理论上说,需求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本项研究主要从居民的最终消费需求角度界定并运用消费不足这一概念。消费不足是一种常见的市场现象。社会经济发展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消费市场过热或过度疲软对经济都不利。当市场过热时,经济管理部门会通过某种手段与政策来限制消费。但是,如果市场持续、全面地表现为消费需求疲软,则会给社会经济带来重大损害。因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最终来自消费,没有消费需求,社会生产的成果就无法实现价值转化,最终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社会再生产系统的破坏。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却呈现增长逐渐弱化的趋势。各种数据显示,近几十年来,我国消费需求虽然持续平稳增长,但增速长期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速,1994—2005年,最终消费总额增长了2.5倍,年均增长率为9.7%;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2.6倍,年均增长10%。虽然最终消费总额的年均增长率只比国内生产总值低0.3个百分点,但这个差距长期累积下来,就会导致消费率偏低的问题不断加剧。事实上,我国的消费率一直偏低,并长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90—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从60.4%下降到50.5%,其中2006年跌至47.6%,而同期发达国家的消费率一般均在70%以上,美国的个别年度甚至接近90%。我国在2003年实现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1 000美元,从理论上和世界范围的历史来看,我国应该进入一个消费增长迅速的时期,但是却出现了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率居高不下、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总额不断增加的局面。1998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个人储蓄5.34万亿元人民币,2003年4月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2005年3月突破12万亿元人民币,2006年3月突破14万亿元人民币,到2009年已经高达26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7.8%,[8]呈现较为明显的持币惜购状态。2000—2005年居民个人储蓄率始终保持在36%~39%。消费需求的增长远远落后于居民储蓄的增长,表现为典型的消费需求疲软。1998年,我国商品市场开始出现供给过剩、商品滞销现象。当时的国内贸易部对1998年主要商品供求情况的统计显示,供求平衡的商品有466种,占74.2%,供过于求的有155种,占25.8%,供不应求的商品已经消失。我国市场由短缺经济转向过剩经济,市场出现消费不足现象,居民消费率不断降低,供求矛盾加剧,消费不足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导致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缺乏内生动力。[9]而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严重影响到我国外贸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消费不足。
目前,中国的消费不足或者说消费水平低主要表现为五个“过低”和一个“过高”的特点:最终消费率过低,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呈不断减弱之势;居民消费率过低,居民即期消费意愿和消费行为受到较强的压抑;农村消费水平过低,城乡之间消费能力、消费水平和消费规模的差距越来越大;中产阶层人群比重过低,尚未形成成熟的大众消费社会和有强劲购买力的可持续消费能力;信用消费水平过低,我国即期消费需求主体实质上是有购买能力的现金消费能力;居民储蓄率过高,居民支出构成中消费与储蓄的比例失调,即期消费需求受到强烈的“挤压”。
中国消费不足既有结构性的因素,又有制度性的因素,包括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过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消费环境的恶化等。第一,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分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落后于GDP的增长速度。1978—2010年,中国GDP增长了109.36倍,年均增长9.9%,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55.63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44.3倍,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7.3%,明显慢于GDP的增长速度。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势必影响其消费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居民收入,特别是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低且持续下降。1993—2007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下降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所得由11.68%增加至14.81%,增长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所得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发达国家人均GDP在1 000~3 000美元时,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基本在50%以上,近十年的平均劳动者报酬占比分别达到60%和68%,发展中国家巴西也在50%左右。劳动者报酬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例过低,会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在经济中所占比重,进而影响宏观消费需求,也使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在三大需求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中,消费的贡献率已从2000年的65.1%下降到2010年的33.1%,下降了32个百分点。第二,收入差距过大。一般来说,基尼系数低的社会有较高的消费率,反之则消费不足。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基尼系数保持在0.31左右,201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52,2011年基尼系数突破0.55。近些年来,中国面临的消费需求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中国贫富差距过大造成的。有统计资料表明,当前我国占总人口20%的最高和最低收入两大群体,收入差距已高达30多倍。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得国内消费结构出现“有钱花不完”和“没钱不敢花”并存的尴尬局面。研究表明,在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不同收入水平者的需求偏好和边际消费倾向不同,使得不同收入群体形成消费断层。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平均消费倾向发展趋势,高收入群体随着收入的增加,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平均消费倾向最低,消费需求呈现相对缩小的趋势;中等收入群体平均消费倾向最高,既有消费欲望,也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但目前占的比重不大,又由于缺乏良好的收入预期而不敢消费,启动市场的动力不足;至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虽有强烈的消费欲望和最高的边际消费倾向,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有限,很难形成有效需求,消费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难以启动。一句话,贫富差距过大,普通低收入群体经济收入拮据,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第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现阶段,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不完善是制约居民消费增长的又一因素。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保障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居民不得不面对包括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支出不断增加的风险。此外,居民消费不仅受即期收入水平的影响,也受到预期收入的制约。随着中国市场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就业体制被打破,失业与再就业成为国人不得不面临的困扰,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也大幅增加。预期收入和未来保障的不确定性,使得国人不得不增加储蓄、减少消费,以应对各种不时之需,从而形成了中国高储蓄、低消费的畸形消费结构,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弱化。第四,城乡二元结构对扩大农村消费的深层抑制。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和农村采取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人口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商品粮政策、投资政策与力度等差距相当大,导致农村消费环境和消费能力与城市差距越来越大,1985年城镇消费支出水平是农村消费支出水平的2.3倍,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此后,城乡之间的消费支出水平差距逐渐拉大。据统计,占全国人口总数2/3的农村,只消费了全国1/3的商品,城乡之间的消费断层明显,对于消费需求的扩张形成较强的阻力。第五,消费环境的优劣也是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消费环境良好可以有效激活居民的消费需求;反之,混乱无序的消费环境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近年来,中国的消费环境有所恶化,价格欺诈、行业暴力、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及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凸显。消费环境的恶化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热情,造成了部分消费者不愿消费、不敢消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消费需求的弱化。另外,不断上涨的中国房价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消费能力。
然而,一些富裕的高收入阶层的过度消费与普通百姓的消费不足形成强烈的反差,再加上公款奢侈性的消费,使得消费不足与过度消费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贫困、温饱型消费与追求炫耀性、奢侈性的消费将“共时性”地存在于当下的消费领域。简单而言,所谓过度消费就是超出一定界限,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消费水平,其特点是超越了一个国家、地区或个人现实的经济能力,造成财富的浪费,破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了短时期的享受,阻碍了经济的长期和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居民消费水平的渐进式提高。过度消费的危害表现在破坏个人品格和社会风气,浪费资源,拉大贫富差距,破坏社会和谐,引发社会矛盾,导致仇富现象产生,导致成功观扭曲,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当前中国社会消费领域过度消费行为的三种突出类型是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和病态消费。
在后面相关章节分析中国消费主义现象时,我们会用更多的事例佐证当下中国社会炫耀性、奢侈性消费的存在,这里仅提供一个公开报道的事例说明中国消费领域的过度消费事实。据《世界奢侈品协会2011官方报告蓝皮书》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3月底,中国奢侈品市场消费总额已经达到107亿美元(不包括私人飞机、游艇与豪华车),占据全球份额的1/4。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其中,珠宝市场27.6亿美元,箱包25.1亿美元,时装18.3亿美元,钟表19.4亿美元,化妆品9.7亿美元,其他领域7.8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27.5%。……更令人吃惊的是,亚洲人在欧洲市场购买奢侈品消费2010年累计达690亿美元,而中国人累计消费了近500亿美元,是国内市场的4倍之多,中国人在境外消费奢侈品已经成为世界第一。[10]
在中国人以往的概念里,奢侈品几乎等同于贪欲、挥霍、浪费。如今,人们的观念已发生了极大改变,拥有奢侈品逐渐成为展现个性与发展自我的一种标榜和主张。富裕的人们出于面子、攀比、炫耀、挥霍甚至浪费的过度消费心理与行为,预示消费主义所奉行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已成为一些行为准则。然而,与消费不足一样,以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过度消费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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