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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工业,与外资企业竞争

时间:2023-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西方商人在通商口岸兴办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发展及进口商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的有识之士也逐步认识到兴办近代企业的重要性,他们纷纷提出鼓励兴办实业的政策主张。而建立公司后,就要以机器大工业代替传统的手工制造,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商品质量,增强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西方商人在通商口岸兴办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发展及进口商品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的有识之士也逐步认识到兴办近代企业的重要性,他们纷纷提出鼓励兴办实业的政策主张。19世纪70年代维新思想家薛福成即建议清政府“官为设法提倡,广招殷商,设立公司,优免税厘,俾资鼓励”。甲午战争前夕,陈炽说:“公司一事,乃富国强兵之实际,亦长驾远驭之宏规也。”进而他提出鼓励私人创建公司,可以使中国分散的资本集聚起来,可以使中国富强起来,以与列强竞争。而建立公司后,就要以机器大工业代替传统的手工制造,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商品质量,增强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他还特别强调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利用西方机器设备生产的物品会有比较优势,“与西人同制一物,我之成本必贱;彼之成本必昂,此中国商务大兴之根本也”。19世纪70年代,一些洋务派官僚也提出过同样的建议,如张之洞筹办湖北织布局时,向朝廷上奏称:西洋各国“纺纱、染纱、轧花、提花,悉用机器,一夫可抵百夫之力,工省价廉”,致使洋纱、洋布在中国畅销,中国“耕织交病,民生日蹙”,因而中国应开设机器织布局,“用机器以代人工”。[12]

《马关条约》订立后,外国人纷纷在华投资设厂,对此不少官绅不断向清廷吁请设厂自救。“国人以致无法阻挡外商货品之制造推销,补救之道,惟设厂自造外,别无他法。”即通过兴办近代民族企业与外国产品竞争。1896年清廷下令,要求各省在省会设立商务局,由各地商会推举家境殷实且素有声望的商人充任局董,负责“将该省物产行情,宗其损益,逐细讲求。其与洋商关涉者,丝、茶为大宗,近则织布、纺纱、制糖、造纸、自来火、洋胰子诸业,考其利病,何者可以敌洋商,何者可以广销路。如能实有见地,确有把握,准其径禀督抚,为之提倡”[13],即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轻纺工业与洋商竞争,以达到“振兴实业,抵制洋货之目的”[14]。次年,清政府又下令各省集股设厂,“官助商本”,即地方政府参股给商人以资本支持。后又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十二条》,对设厂商人奖以世职、官衔、专利、匾额等。为便于融资,1898年清政府批准在上海设立由盛宣怀发起的官商合股的中国通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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