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安排,看似大事,与平常人无关,其实日常生活中的很多小事,都与之息息相关。利用好了,寺庙中的和尚就能把粥分得又快又均。
话说有一群清苦的和尚,谁都不愿意多做点事情,就连分粥的活,也是大家轮流来做。但是一碗粥毕竟不能满足自己的食欲,于是有人便利用轮值的机会,开始以权谋私了,他总会在自己的碗里多放一些米。久而久之,他胆量越来越大,以致于越到后来的人,粥也越来越稀了。好在风水轮流转,等自己分粥的时候就狠狠的饱餐一顿。但要苦等好长一段时间,才能轮到自己分粥,而平日里就只有喝汤的份了。
于是,有人提议要找个公正的、口碑好的和尚来分粥,大家一致同意了。果然是立竿见影,这个德高望重的老和尚把粥分得是既快又平均,不偏不向,所有的和尚都非常满意。然而这样的日子却并不长久,很快,有人发现,大家碗中的粥分得不再是那么均匀了,这下大家可不干了。换人!可换谁呢?没有比这位老和尚资格和口碑更好的了,何况即使换了人,又如何能保证他不会变呢?
“我们成立个分粥委员会吧,再成立一个分粥监督委员会!”有人提议道。于是大家分成了两组,第一组是分粥委员会成员,专门负责分粥的工作。第二组是分粥监督委员会,专门检查第一组的工作结果。大家都各自负责,反正集体的眼睛是亮的,一个人的不公正,很快就被其他人给纠正了。监督委员会的更是认真负责,毫不留情,这下大家可放心了。再加上,两组人员定期轮换,那粥分得绝对地公平。但是,问题也随即出现了。中午的粥熬完后,等到大家喝上的时候都快下午了。很明显,时间都耽误在分粥的上了,热气腾腾的粥等喝的时候都凉了。
大家又苦恼了,怎么办啊?这时,有个和尚提出了个建议:大家还是轮流分粥,但作出规定,分粥者必须最后挑,也就是说,他只能得到最后那一份。此时,分粥者要想少吃亏,就必须很认真地把粥分得差不多,因为越是分得均匀,他越能得到与大家差不多的份额。粥分好后,大家按顺序挑选自己认为最合适的那碗,而取粥的顺序也要定期调换。
从此,分粥人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最公正的方法把粥分了。因为他非常清楚,哪碗粥最少,哪碗粥就肯定是他的。分得速度慢了,他也要喝凉粥。这种安排,效果很好,此后便形成制度,固定下来。
小小的分粥,让我们看到了制度安排的重要性。
制度安排,其实是用来规范人行为的必要手段。比如,会计出纳,必须由两人担任,企业的员工再少,会计和出纳也不能合二为一,因为这样便会缺乏监督,时间久了,即使他的觉悟再高,也难免出现像上文中那位德高望重那样的错误,靠觉悟来制约人不实际,制度安排上有漏洞,迟早要出问题。
还有一个经典案例,当年英国政府将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给往来于澳洲之间的商船来完成,由此经常会发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员死在途中(葬身大海)的事件。后来大英帝国对运送犯人的办法稍加改变,流放人员仍然由往来于澳洲的商船来运送,只是运送犯人的费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后才由政府支付给商船。仅就这样一点小小的“改变”,几乎再也没有犯人于中途死掉的事情发生。
邓小平讲过一句话,一个好的制度可以约束坏人,而一个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的本性是逐利的,即人性有贪婪的弱点,没有完美的人性,但有相对完美的制度。理解了这一点,也许我们就能知道调动单位职工积极性,防止领导滥用职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靠的绝对不是大家的觉悟,而是行之有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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