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行为的历史
(一)公社制组织行为——原始社会组织行为的基本形态
公社制组织是人类进入农业文明时代前,在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组织形态。据考古发现的距今大约200多万年前的远古人类化石和旧石器文化遗存推断,早在200多万年前古人类就形成了原始公社的组织形式,就在以公社群体的形式共同生产和生活了。公社制组织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以部族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组织形态;组织实行生产资料公社所有、生活资料平均分配,成员之间是原始的平等关系,成员在公社的社会地位,由成员对组织的作用及辈分所决定;公社通过议事会的形式实行原始的集体民主管理。按照时间顺序,氏族公社又分为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母系氏族公社实行群婚制,男嫁女,从妇居;父系氏族公社实行偶婚制,女嫁男,从夫居。
(二)家族制组织行为——农业社会组织行为的基本形态
家族制组织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在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组织形态。家族制组织是以血缘和姻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法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组织形态;组织实行生产资料由家长支配,生活资料按地位分配,成员在家族中的社会地位主要由亲属关系的顺序、远近所决定;家族形成了层次分明、等级森严、内外封闭、世代相袭的一维性组织结构;家族施行以家长为领导的专制式管理。
(三)科层制组织行为——工业社会组织行为的基本形态
科层制组织是人类适应工业文明的发展需要,在工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组织形态。科层制组织是以业缘和利缘关系为纽带,以专业分工为基础形成的组织形态;组织实行业务分科、责权分层,能级对应,能质对应,成员之间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工作关系,成员的地位因组织的所有制和个人的能力、业绩的不同而不同;组织形成纵向分层、横向分科的二维性结构;组织实行制度化的控制管理。科层制组织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1864—1920)提出来的。他认为科层制既是工业时代社会组织的一种结构形式,也是工业时代社会组织的一种管理体制;他反映了科层制组织在结构形式、规范准则、成员关系、管理方式、成员职责等各个方面不同于农业社会中传统组织的本质属性和主要特征。我国目前大多数组织一般都采用的是科层制的组织形式,许多人因为韦伯的理论至今仍然把科层制看作是现代社会组织的结构形式和管理体制。
(四)权变制组织行为——信息社会组织行为的形态
权变制组织是人类适应信息文明的发展需要,在信息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现代社会的组织形态。权变制组织又称为后科层制组织、有机制组织等,是以业缘、利缘、志缘、趣缘等多种文化因素为纽带,以协作生产为基础形成的组织形态;组织实行动态的权变的结构方式,成员之间,成员与组织之间是一种相互协作的平等关系,成员的地位取决于成员的创造性劳动;组织形成综合协调、内外开放的多维性结构关系;组织实行科学制度激励和成员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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