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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旅游的特征

时间:2023-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体育旅游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其主体是旅游者。体育健身旅游节开幕期间,无锡推出十条旅游精品线路和无锡夜游项目,以体育健身为载体做足旅游的文章。非参与性体育旅游产品是一种由体育活动而引起的旅游行为。为此,除了旅游行业的一般管理规范外,体育旅游行业要建立行业工作标准化法规,按照国际上对体育旅游业管理的通行做法,在体育旅游市场准入、企业经营、服务质量方面建立健全的法规、单行条例。

三、体育旅游的特征

体育旅游产业范围广泛,如赛跑、打球、游泳、钓鱼、登山、溜冰、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冲浪、健美、攀岩、网球等,以及与体育旅游相关的住宿、交通等服务产业,与一般旅游产品相比,体育旅游不但具备一般旅游的特性,还具备体育的明显特征。

(一)体育旅游的综合性

体育旅游产品的综合性表现为它是由多种多样的旅游对象资源与旅游设施和多种多样的旅游服务构成的,其中不仅包含了劳动产品,而且包含非劳动的自然创造物,既有物质成分又有社会精神成分,是一种组合型产品。体育旅游产品的综合性是由旅游活动的性质与要求决定的。体育旅游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其主体是旅游者。旅游者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者经营旅游产品是为了通过满足旅游者的多种需要而获取利润。因此,旅游产品包含的内容必然十分广泛。体育旅游产品的综合性决定了生产或提供体育旅游产品的部门与行业众多,除包括体育旅游业中各部门与行业外,还涉及不少旅游部门外的其他部门与行业。体育旅游业作为部门增长极,通过极化效应,促进了自身的发展,通过扩散效应带动了关联产业的发展;作为区域增长极,通过极化效应,促进了人类活动、生产要素的空间集聚,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旅游中心,推动了城市化进程,通过扩散效应,导致了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空间扩展,带动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体育旅游的不可贮存性

体育旅游产品不存在独立于消费者之外的生产过程,生产的结果不表现为一个个具体的物品,而是通过服务直接满足体育旅游者的需要。因此,只有体育旅游者购买它并在现场消费时,旅游对象资源、旅游设施与服务的结合才表现为旅游产品。如果没有旅游者的购买与消费,旅游对象资源、旅游设施与服务就不能实现这种结合,也就不成其为旅游产品。可见,体育旅游产品的生产、交换与消费具有同一性,具有不可贮存性。旅游产品实现的时间性很强,它一天无人购买,它这一天的价值就白白丧失了。这就要求从事体育旅游业者切实树立“顾客第一”的经营宗旨,努力开发旅游对象资源、改善旅游设施、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区域或企业旅游产品的“名牌”形象,争取更多的客源;根据旅游地的游客容量与接待能力,通过各种措施与途径平衡游客的时空分布,从而提高旅游对象资源、设施的利用率,实现更多的旅游产品价值的转移,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收益。

(三)体育旅游不可转移性

体育旅游产品实现交换后,旅游者得到的不是具体的物品,而只是一种感受或经历。旅游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可以运输并在交换后发生所有权转移,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得到的并不是旅游对象资源或旅游设施本身的所有权,而是“观赏和享用”或“操作和表现”的权力,获得的是一种“接受服务”和“旅游经历”的满足感。在旅游活动中,发生空间转移的不是旅游产品,而是购买旅游产品的主体——旅游者。体育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说明,它的流通不是以物流形式出现的,而是以其信息传播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旅游者的流动表现出来的。体育旅游产品信息传播速度快、效率高,对消费者的旅游需求刺激影响大,其价值就易于实现。这就要求从事旅游业者重视旅游产品的促销,采取各种有利的促销方式,建立、完善促销系统,加速旅游产品流通,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四)体育旅游核心是体育

体育旅游与一般观光、文化旅游不同之处在于,体育旅游是用以满足消费者寻求刺激、放松身心、增加交往、挑战自我及改变生活方式等一系列需要为目的的各种以体育为载体的旅游。其实,旅游中必不可少的走、爬、攀等人体动作就是体育活动,只不过是没有将此产业化罢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掀起了徒步旅游热、骑自行车旅游热、登山旅游热,在我国由于全民健身意识的增强,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们的旅游观念已由自然观光旅游、人文旅游向健身、娱乐、休闲旅游转变。到2001年,全国的体育旅游已经形成气候,全国各地共有100多个体育赛事和旅游节庆,同时还推出了11个体育旅游专项产品。这些产品丰富多彩,结合了各省市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特点,如2001年中国无锡体育健身旅游节设置了包括中美滑水对抗赛、世界毽球锦标赛、国际门球赛在内的8大项健身和旅游相结合的比赛,广邀天下宾朋来锡参赛。体育健身旅游节开幕期间,无锡推出十条旅游精品线路和无锡夜游项目,以体育健身为载体做足旅游的文章。最重要的是,这些活动都已规范化、产业化,成为了大众消费的新热点。所以,体育旅游的核心是体育运动。

(五)顾客体育热情培育与体育旅游安全同时并重

体育旅游产品的范围十分广泛,按旅游主体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将体育旅游分为参与性与非参与性两种。参与性旅游指旅游者同时又是体育活动的参与者。这类体育旅游产品形式很多,如徒步旅行、自行车旅行、登山、攀岩等。这些活动中,参与者既是游客又是体育活动的主体。非参与性体育旅游产品是一种由体育活动而引起的旅游行为。其中,旅游主体并不一定是体育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但这些人的旅游行为却为体育活动发生地的旅游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各类大型体育赛事中的观众群体的旅游行为等。由于体育项目带有很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因此体育旅游的魅力就在于顾客的高度参与和紧密联系,达到“参与者有玩头,旅游者有看头”。有些体育旅游项目还带有一定的刺激性和挑战性,但这些项目同时又有一定的危险性,有许多活动项目必须要经过专业训练后才能参加,如攀岩、登山、漂流及其他探险活动等。此外,体育旅游的组织者、旅游服务提供者也都要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才能上岗工作。在开展这些旅游活动时,旅游主办者也应提供良好的安全设备、设施。为此,除了旅游行业的一般管理规范外,体育旅游行业要建立行业工作标准化法规,按照国际上对体育旅游业管理的通行做法,在体育旅游市场准入、企业经营、服务质量方面建立健全的法规、单行条例。建立体育导游考试制度,从旅游基础知识和体育技能、保护两方面入手,使其具有良好的人文知识背景和具备水上救生、野外活动指导、红十字紧急救护、登山保护等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确保旅游者在体育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同时完善监督工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一个良好、安全旅游环境,维护体育旅游行业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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