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赛事私人产品的利润
承办方的利润决定于其收入和成本间的差额,即
π=TR-TC(3-8)
其中:π表示利润;TR表示总收益;TC表示总成本。
考虑到体育赛事的多品种产出,则
π=(R门+R转+R广+R特+R记)
-(TFC+TVC门+TVC转+TVC广+TVC特+TVC记)
(3-9)
取得最大利润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是:
MR=MC (3-10)
体育赛事是:
MR门+MR转+MR广+MR特+MR记
=MC门+MC转+MC广+MC特+MC记 (3-11)
或更一般的
其中:m表示产品种类数,n表示某产品的产量数。
对于某一产品而言,当MRij<MCij时该产品在此数量的增量上是没有必要生产的,因为此时的生产对利润没有贡献。特别是若产品是全国电视转播权,此时数量只有一件时,可写作MR转<MC转,即当全国电视转播权的边际收益(此时即为其合同的标的价格)小于其边际成本(即为售出全国转播权而增加的支出)时,从利润考虑没有必要出售这一产权,反之则可售。由于MC转很小,所以一般都会有P转<MC转,P转表示转播权价格。
根据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来确定是否值得生产和销售的原则是一个普适原则。其包含了经济学的两个重要思想,一是固定成本是沉没成本(Sunk Cost),因为是一定要支出的(不论在决策时是否已经支出),是决策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因此理性人就必须忽略它;二是我们所做的决策归根结底是做多少的决策,因为做不做的决策实际是数量为零和1的决策,而更多的是如生产了10个,第11个还生产不生产的决策,即每增加一个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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