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抗平衡的内涵
如果把职业联赛看作是职业联盟的产品,这一产品毫无疑问是极其独特的。尼尔(Neale)在其“职业运动的特殊经济学”一文中强调了职业运动产品的共同天性。我们可以使用重量级拳击作为一个例子来介绍尼尔的观点。世界冠军简·路易斯的出场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与一个实力相当的对手抗衡时的收入,要比同一个相对羸弱的对手对抗获得的收入高很多倍。不可否认,运动领域内的对抗与市场领域内微观主体之间的竞争是不同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参与者是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独立生产者,市场激烈竞争的结果不仅优化了资源的配置,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降低了产品的价格;市场主体也通过竞争的长期均衡获得了正常利润。运动领域内的所谓“竞争”是指参与者之间体能与技能的对抗。这种对抗的直接原因是要在赛场上战胜和打败对手,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驱动力则是对利益的追逐。在分工日益精细的今天,我们承认了这种对抗的存在,并直接把它当作消费品来购买。因此,从根本上讲,联赛意义上的对抗并不是通过对抗来宣传什么真实产品或是扩大销售,其参与对抗的过程本身就是生产“产品”的过程。这一过程必须要在与其他各参与者的合作中才能实现。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职业联赛内的各支运动团队无论是多么的独立,那也只能是相对的独立。它永远只能是联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链条”。这也正是职业联赛的独特性所在。
职业体育联赛的这种“共生性”逐渐成为了众多研究体育经济现象的专家学者们的共识。在经济学家的意识里,个别的团队还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就联赛的产出来讲),整个联盟才能被看作是一个企业。因为一个单一的团队并不能供应整个市场。假如它供应整个市场的话,就不会存在比赛一说。球队之间必须相互合作来产生比赛,这样才会有共同的产品。总之,职业运动在市场结构与运作模式上的明确特性使之成为了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商品。至此,我们可以将职业联赛的对抗平衡作如下定义:联赛参与者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均衡联赛各参与者运动竞赛的实力,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行为。职业联赛对抗平衡的直接表现就是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所谓结果的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首先是单场比赛的结果。一场比赛的质量或精彩程度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毫无悬念的比赛往往很难吸引人们的目光。两支技术同样差的队伍之间纵然比赛结果相近,但由于运动技能的粗糙同样也鲜有观众。而这里谈论的单场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是指联赛实现对抗平衡的一般表现,而不是指单场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就必然导出联赛的对抗平衡。其次是联赛冠军的分布与联赛保级的结果。对抗平衡往往能够造就更多的运动英雄,从而避免一支运动团队称霸联赛的情况出现。一枝独秀的出现对于联赛整体来讲往往并不是好现象。同样的道理,联赛保级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样会激起次一级联赛的活跃,并对整个联赛有所裨益。就好像电影院前的小商贩希望剧院的生意红火一样,来看电影的人们正是他自己的客源。最后是在一定时期内,是只有个别的几支球队还是有很多支球队有能力争夺冠军。看起来这与联赛冠军的分布似乎很是相像,其实并不相同。联赛冠军的分布纵然是均匀的,也会存在每个赛季内有能力争夺冠军的球队只有那么一个或者两个的现象。赛季内有夺冠能力球队数量的多寡影响了人们对于联赛的预期以及他们打算投入的激情和金钱的多寡[2]。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联赛的对抗平衡会带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但是它们并不能希望绝对的对抗平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联赛参与者实力上总是严格的平等,并且每场比赛的结果都是作为随机事件而出现,甚至是以平局出现,而不是因运动员天赋的高低而有所不同。这样,球迷仍会失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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