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创意产业各方参与的格局中,企业主体地位尚不明显(张京成,2007)。创意产业对传统产业部门的影响力尚未充分发挥(Piore,2001)。在整个创意产业链条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上游“原创智慧”的缺乏(牛维麟,2007)、技术开发能力弱(祁述裕,2007),地域分割、资源配置、利润预期等限制了创意产业园区的功能(蒋三庚,2006)。此外,还有资金匮乏、人才短缺、信息与知识不足等(符韶英,2006)。国际上一些著名的文化、传媒、影视业巨头更是携资本、品牌、渠道等优势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创意产业形成冲击(王如忠,2005)。中国在设计业上和英国、美国、瑞典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有一些雷同,没有很好地表现出特有的文化内涵,缺乏文化个性(霍金斯,2007)。
在上海的创意产业中,除网络游戏外,在传媒以及传媒领域延伸出的新媒体领域、大型文化传播机构等大都以国营事业单位为主导,存在着体制上的严重约束。目前,上海很多从事文化产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单位大都未能实现事业编制和企业化运作的分离,即使已经分离的,实际上也没有完全投入到市场竞争中去(鲁育宗,2006)。国有教育、科研和产业部门的产学研结合体制与创意产业领域的企业组织相比,其适应市场环境快速变化的能力,以及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的能力都还处于相对弱势,特别是在组织结构演进层面还没有形成灵活有效的形式(荣跃明,2005)。
于雪梅(2007)认为,政府推进使创意园区获得了快速发展,也带来园区内租金的快速上涨。一些发展缓慢的小的创意企业或艺术家无力负担,使得园区内人员和企业的流动非常频繁,不利于创意产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一些新建的园区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也不利于对中小创意企业的扶持。有些新建的创意园区没有自身的特色,更多的是土地开发的项目,而且很多园区的定位也非常单一。当一个产业门类的产业链没有形成的时候,盲目推进该门类的发展有时会起到相反的作用。Linda Ball(2002)认为艺术与设计高等教育能培养出有能力、灵活的、适应力强、具有横向思维和创造性的个人,但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对于即将进入的产业还缺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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