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科技奖励有明确的奖励标准,但无具体的分配标准
对于各等级奖项的奖励标准,上海市已有明确规定。而且随着经济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奖金数额也会相应调整,充分发挥激励作用。但是对于奖金分配方式,《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中已没有该类规定,这也使得获奖单位在奖金分配上没有参考准则。在调查的159个单位中,仅有8家单位认为在奖金分配上不存在问题,还有很多单位认识到奖金分配方面存在问题,但不能明确指出具体原因,而大部分受调查者认为,项目奖金分配缺乏明确的奖金分配标准和方案,存在随意性,这是目前他们在奖金分配上遇到的最大问题。极个别的单位或科研团队甚至因为奖金分配影响到团队的团结。
上海市科技奖励办法中,没有具体的奖金分配比例,这也使得较多的获奖单位依照“惯例”行事,没有合理的参考标准。有些受调查者反映,奖金分配由单位负责人甚至是领导说了算,有些单位把奖励作为单位一笔额外收入归单位所有,科技人员根本就没有受到奖励,这会导致参与项目的科技人员由于没有得到合理的奖金或名誉而缺乏科研动力,所以完善奖金分配机制极有必要。一些受调查者建议,科技奖励部门应明确规定分配标准与方案。但同时也承认,确定奖金分配比例和方案的确存在很大的难度。
科研项目不仅需要主要科研人员的付出,同时也需要辅助行政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协助参与。不同获奖项目涉及的完成人千差万别,有些获奖项目涉及人员多、时间长,参与科研工作的人员众多,有些项目像数学等成果就是少数人完成的,有些获奖项目介乎两者之间。由于科技奖励在申报完成人时有明确的人数限制,使得一些参与人没有署名到主要完成人中。调查中发现,对于如何适当奖励未署名项目完成人,91%的获奖单位给予未署名完成人适当比例的奖金分配,但对于具体奖金分配比例,缺乏统一意见。多数单位指出,应该考虑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团队协商决定。9%的获奖单位不考虑将未署名参与人作为奖金分配对象。理由是项目难度较低,所需参与人数目不大,未署名参与人的贡献量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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