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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报告

时间:2023-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实施绍兴市、县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年底前推出绍兴市公共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及数字资源共享服务。绍兴市文广局获全省广播影视惠民服务工作组织奖、全省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优秀组织奖。成功举办绍兴市第三届鲁迅文化艺术

2011年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报告

李 弘

2011年,绍兴市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目标,以改善文化民生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文化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回眸2011——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一)建管并重,夯实基础,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上有新举措

1.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总投资3.6亿元的绍兴市文化中心建设在镜湖新区顺利推进。新华书店绍兴迪荡新卖场完成装修设计与论证,启动内部装修、书架采购等招投标前期工作。市区张桂铭艺术馆、电影博物馆、绍剧博物馆等相继建成开放。诸暨市、上虞分别建成开放了名家艺术馆。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提升,对2010年列入市区基层文化设施扶持建设三年计划的43个街道(乡镇)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进行了考察验收。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个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浙江省文化强镇、7个浙江省文化示范村(社区)。完成上虞东关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的绍兴市第六批文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申报、公示工作。绍兴市文化馆及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文化馆分别被文化部命名为一级文化馆,新昌县、越城区文化馆被命名为二级文化馆。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扎实实施,加强了各县(市、区)支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共享工程服务范围,市支中心利用“绍兴图书馆服务进机关”平台,把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送到机关,与离市区较远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结对,为农民工子弟送知识、送关爱。组织共享工程绍兴市代表队参加了“第二届文化共享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知识与技能竞赛”,荣获组织奖,毛建灿获“十佳选手”称号。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完成全覆盖。建立市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精心制订专题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市区落实农家书屋专项资金460万元。绍兴市已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提前半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属全省领先。

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全市建设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22家,超额83.3%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年建设任务。其经营面积达4332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91.5万元。绍兴市的建设经验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介绍,绍兴市文广局、诸暨市新华书店、新昌县文星书店同时获得省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拓展资源共享,深化惠民服务。努力提高公共图书资料共享程度,实施绍兴市数字图书馆虚拟网整体联入国家数字图书馆工作,开展了与国家图书馆读者用户统一认证工作。实施绍兴市、县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年底前推出绍兴市公共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及数字资源共享服务。继续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行动,新建30个文化共享工程示范服务点。加快数据库建设,丰富馆藏数字资源,数字资源新增3.8TB。自建的“绍剧”、“祭禹”数据库通过浙江省图书馆共享工程资源建设项目专家组的验收。新增了8种数据库资源,数据库访问量达77.33万人次。

加强场馆惠民服务工作,推出公益性文化讲座,形成了“越州讲坛”、“视频讲座”、“市民学堂”等有一定知名度的公益性“学堂”。“绍剧周末剧场”、“越乡莲歌”继续面向市民推出低票价演出,全年演出51场。开展爱心专场义演,邀请市社会福利院、市残疾人联合会等机构的400多位老年人和残疾人观看演出。从7月起,“绍剧周末剧场”每场预留30张爱心票,赠送给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预留20张学生票,赠送给18周岁以下的学生。

3.坚持公益职能,推进免费开放。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自6月底起,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全面停办有偿培训,回收出租场地。绍兴图书馆90%的面积向公众免费开放,把回收的出租场地改造为成人“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区”、“社科、文艺图书外借区”,并新辟了英语沙龙、读书联谊等读者活动场所。建成约450平方米的“绍兴地方文献馆”,拥有地方书籍、刊物等载体多样的地方文献近万种,设有鲁迅专题、书画专题和蔡元培、方志、戏曲等特色专题。市文化馆创新形式,敞开大门,退商还文,服务社会,对原来的活动场地进行全面改造,新增排练厅、多功能报告厅等场所与设施,免费开放面积近4000平方米,深入开展公益性“文化套餐”系列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展演,推出了“市民学堂”公益讲座,开展钢琴、古筝、声乐等13项公益性文艺培训服务项目,致力构建群众文化乐园。各县(市、区)“三馆”均扎实有效地推进免费开放工作。

(二)强化服务,拓宽渠道,在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力度上有新突破

1.把握需求导向,加大产品供给。坚持文化“三下乡”,组织各专业剧团、文化馆和文化大巴艺术团送演出到农村,全年共组织下基层演出1224场。坚持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全年全市共送图书下乡120026册。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全市104支放映队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5777场,观众达800万人次。继续实施“广电低保”工程,累计为市区2500多户低保群众免费安装有线电视。积极推动有线电视数字化,全市约92%以上的有线电视用户将转换成数字电视。扎实开展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启动为期三年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绍兴市文广局获全省广播影视惠民服务工作组织奖、全省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优秀组织奖。

2.打响活动品牌,培育特色文化。越剧明星版《梁祝》走进新疆、西藏,完成了全国巡演,4月应邀赴台湾进行文化交流演出,9月在美国的纽约、华盛顿、亚特兰大、洛杉矶等城市巡演,展示了戏曲之乡的独特魅力。成功举办绍兴市第三届鲁迅文化艺术节,历时近2个月,整合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了特色文化大展演等四大系列活动,充分展示了地方特色文化。举办纪念毛泽东同志为绍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题诗50周年座谈会和纪念版专场演出,浙江绍剧团赴北京怀仁堂演出和拍摄电影《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剧组人员,来自全国的戏剧专家、领导、绍剧戏迷代表等100余人参加座谈会。当晚,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茅临生、中共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等领导观摩了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纪念版演出,茅临生部长对五代绍剧人的精彩演出给予高度评价。举办第九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历时一个月,来自江、浙、沪、闽四地的10多家国内著名越剧院(团)参加展演,绝大多数获得过梅花奖的越剧知名演员来绍参演,演出经典越剧40多场,观众达3万多人次。与省曲协联合举办为期四天的全省曲艺创作笔会,全省80多位曲艺作品创作人员汇聚绍兴,对178个曲艺作品进行了修改和研讨。

举办绍兴市特色文化大展演,全市特色文化团队以及40个市区文化角文艺团队在市区世茂广场、城市广场、治水广场三大广场举行了12场县(市、区)专场特色文化展演,2场市区社区文化角文艺汇演和1场市直特色文化专场演出。参演人员达1500多人,有40多个类别180多个特色文化节目在为期5天的特色文化大展演中精彩亮相,观看的群众达2万余人次。开展第三届新农村之歌创作活动,举办绍兴市第五届乡镇(街道)文艺汇演,全市17个参赛节目向现场观众展现了全市新农村、新农民的新风貌。开展杭嘉湖绍四城市“文化走亲”活动,增进了各城市文化的共享交流。此外,还举办了城市广场元宵灯会、绍兴市第二届排舞比赛、绍兴市首届器乐(民乐)比赛、第三届全国鼓手大赛浙江赛区总决赛等大型活动,活跃了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红色经典演唱会、歌剧《江湖赤卫队》演出,举办唱支山歌给党听——绍兴市“红歌大家唱”活动,绍兴市第四届合唱比赛暨“永远跟党走”——绍兴市红色经典歌曲合唱大赛,绍兴市庆祝建党90周年新农村摄影、美术、书法大赛,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征文比赛等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优秀电影展映活动,发动全市90支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伍,深入到全市乡村放映点,为乡村基层群众送去6000余场红色经典电影,观众累计达300余万人次。

3.打造精品佳作,繁荣文化艺术。新编廉政调腔戏《甄清官》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演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省委书记赵洪祝等领导观看演出,被誉为一部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清官戏、精品戏。绍剧《秋瑾》献演国家大剧院,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国务院原副总理曾培炎等领导观看演出。绍剧《八戒别传》、新版越剧《狸猫换太子》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演出。

参加省级以上各级各类比赛共获奖项50余个。其中金奖10余个、银奖30余个、优秀组织奖7个。市文化馆代表队参加第二届亚洲舞蹈锦标赛(总决赛)暨2011年国际杭州摩登舞、拉丁舞公开赛,荣获亚洲赛艺术表演青少年组第一名;什锦杂唱《百姓的日子》在第七届中国曲艺节上荣获优秀节目奖;选送的小选手参加“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浙江赛区选拔赛,获一金二银一铜;市文化馆书法干部创作的行书对联喜获浙江省第二届群星视觉艺术大展金奖;小品《小田鼠交朋友》在浙江省戏剧小品邀请赛荣获表演一等奖;女声独唱《走进水乡》获浙江省第九届音乐新作演唱演奏大赛、浙江省新农村建设题材音乐大赛和浙江省群众声乐大赛的创作、表演金奖。

绍兴艺术学校投入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基本完成了艺术表演类省级实训基地和音乐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相关项目建设。各专业实习就业率均达100%。艺术教育成绩显著,在第七届“德艺双馨”中国文艺展示活动全国总评选中获得2个金奖、3个银奖,在浙江省总决赛中,获得3个金奖、5个银奖;在全国第十二届“新世纪”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2个三等奖和2个指导教师三等奖;在第九届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暨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电视展演活动江浙选区选拔赛上荣获竹笛专业金奖、银奖及“优秀园丁奖”。

(三)提升素质,激发活力,在强化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

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全面推进绍兴市文化人才工程,有效落实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推进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利用,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绍兴市文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通过各类会议、培训和周一学习日制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换届组织纪律教育,做到对“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基本要求的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市文广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文广系统直属单位领导40余人次,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和市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剧调腔戏《甄清官》,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2.开展“创先争优”,促进素质提升。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绍兴市文广系统共产党员“岗位奉献当先锋”公开承诺活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全面组织开展“唱响红色赞歌、展示丰功伟绩”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市直文广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250余名干部职工轮番上台演唱红歌,参与面占整个系统400多名职工的一半。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以“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序开展。

3.实施阳光政务,加强作风建设。结合绍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大力推进系统行风建设。认真实施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享受文化建设成果。提升公共文化场所文明水平。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由局领导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带队,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抽调全系统干部职工,到市区100余家网吧及娱乐场所,实地督查指导每个业主规范经营,净化文化市场,提升广大市民对文化行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了积极努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阳光政务,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努力减少审批时间,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以内。无法定时限的压缩到不超过6天。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做到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制订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提高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创新人才管理,抓好团队建设。组织实施市文广局机关中层副职(产业处副处长)竞争上岗工作。组织实施绍兴文物公司正职领导、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绍兴影业公司各一名副职领导推荐、选拔、任用工作。积极引进相关文化人才,执法支队、图书馆等单位通过公开招考,加强补充人才队伍。加强对优秀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管理和培养,完成第七批市级拔尖人才(3人)及其后备人才(2人)的推荐选拔工作。举办为期四天的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培训班,局直属单位共83名中层干部参加了培训,提高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岗位技能。

5.实施提升工程,培育业余团队。绍兴市始终坚持以文化惠民、文化利民为导向,落实长效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切实加强文艺团队和群文品牌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文化艺术团队、品牌的艺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群众文化繁荣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引领全市群文活动转型升级,推动基层文艺创作与文化创新,提升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大力推进基层群众文艺团队建设,推动全市群众文艺团队蓬勃发展,2011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佳群众文艺团队”、“十佳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评选活动。评比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的要求是在全市范围内,常年活跃在群众文化舞台上的,由各级专业艺术团体或文化馆辅导、培训,为当地文化部门所管理的各类优秀业余文化艺术团队,或活跃在街道(社区)、集镇(村落)、企业、学校、机关、部队的各类优秀业余文化艺术团队。评比优秀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要求是市级或各县(市、区)经常性开展的,在本区域范围内,有较大群众规模、较好社会影响,能体现地域特色、展示文化内涵,并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的优秀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在12月下旬专门组织群众文艺专家以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文化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出绍兴市金秋艺术团、市文化馆合唱团、嵊州市浦口街道棠头溪鼓乐队等十佳群众文艺团队,绍兴市乡镇文艺汇演、绍兴市文化馆公益性“文化套餐”、新昌县阳光文化山里行等十佳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四)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有新成效

1.制定系列文件,规范保护措施。制定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申报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2.建设非遗场馆,展示独特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面积达2400平方米,分成精品多功能区、视觉展示区、展览区、展演区、资料研究区等五大区域。除非遗项目日常展示外,在非遗馆展览区还举办了“石桥营造技艺图片展”、“奥地利剪纸艺术展”、“水乡风情摄影艺术展”等艺术展览,受到参观者的一致好评,成为绍兴向外展示非遗项目独特魅力的文化窗口。目前,非遗馆已接待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参观者上万人。

3.增添国遗名录,巩固保护基地。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11〕14号),绍兴市的“王羲之传说”、“越窑青瓷烧制技艺”列入了第三批国遗名录,“诸暨西路乱弹”进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六个项目、八家单位成功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绍兴市非遗馆等四个单位成功申报为省级非遗宣传展示基地。全市共42人被确认为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4.开展系列活动,增强保护意识。开展“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利用《绍兴晚报》开展“非遗知识竞赛”,增进大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增强依法保护文化遗产意识。举办了绍兴市迎端午裹粽子比赛、绍兴市非遗传承基地优秀节目展演、“绍兴师爷讲故事”、第四个服务传承人月等系列活动。初步完成省非遗普查数据库绍兴部分的建设工作。《绍兴民间文化丛书》正式出版,《徐文长故事》、《绍剧》已完成初稿。

(五)转换机制,注重实效,在加强公共文化资金保障上有新作为

1.坚持政府主导,提供财政支撑。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有效领导,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发挥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加大政府对文化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为文化建设繁荣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加大对文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把文化事业建设,特别是文化惠民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地把文化建设和文化惠民的目标、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结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重点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2.立足多元投入,引导社会参与。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强化自身职能,把工作职能从文化系统内向全社会延伸,将工作重点放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成立文化发展促进会,把社会力量组织起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和投向公共文化事业领域。完善和落实文化发展扶持政策,制定落实推动文化发展的配套措施,调动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二、直面现实——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文化服务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缺乏,建设滞后,普及不够,发展失衡。不少市级文化设施已近老化,与兄弟地市相比差距明显,与市内县(市、区)相比优势不再。绍兴市图书馆在省内地市级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排位第六,甚至不及宁波市鄞州区、慈溪市。绍兴市文化馆在省内地市级文化馆中建筑面积也排第六,甚至不及绍兴县等县、区级文化馆。县级文化设施不齐全、不平衡情况比较严重。新昌县还没有博物馆,越城区和市直三个开发区则没有图书馆,乡镇(街道)和村文化设施更是相当缺乏。各县(市)图书馆、文化馆之间发展也很不平衡,多数县(市)图书馆设施比较陈旧,经费相对不足,无法订购足够的新书满足市民阅读需求。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的文化设施比较缺乏,影响了这些区域的社会功能完善和人气的集聚。市区建成区的相关文化设施亟须新建、扩建、改造和更新,特别是越城区的文化设施总体比较薄弱。全市还有部分文化站有站无舍,有的文化站站舍在150平方米以下,有的挤在一些破旧的祠堂庙宇,有的还是借用其他房屋,设施大多较落后。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家庭的文化设施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而文化站的场地和设施缺乏现代化的娱乐和教育功能。在村级文化设施中,总体落后的面貌虽然有明显改变,但村与村的文化设施发展很不平衡,不少村文化阵地、文化设施严重滞后。基层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辅导、娱乐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已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文化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活动内容缺乏,形式单一,供给不足。当前全市老百姓享受文化生活主要还是看电视、听广播、唱卡拉OK、跳排舞和棋牌娱乐等,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内容和形式上仍然较为单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已成为当前基层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一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投入不足。绍兴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虽然在全国最先创造了经验,但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总体工作的滞后。共享工程建设的影响力有待提高,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面不够广泛,点线结构的布局影响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农村地区懂得电脑维护的人员缺乏,一些简单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影响基层站点的常年开放,而经济发达地区家庭电脑普及率较高,上共享网点的积极性不高,造成设备闲置现象。二是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重视不够。农村电影“2131”工程要求实行免费放映服务,个别地方由于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经费落实不及时,工作缺乏计划性,整体进展不平衡的现象,影响了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的真正全面实施。

3.文化服务队伍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存在着数量不足,学历偏低、年龄偏大,青黄不接的现象。全市文化站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学历较低、专业技术职称不高、年龄老化等状况。同时,文化站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普遍,部分乡镇(街道)名义上都配备了文化站管理人员,但有的在编不在岗,有的身兼数职,无暇从事群众文化工作,大多人员从事乡镇(街道)中非文化站业务的工作。许多文化站长作为联村干部,大多数文化站干部处在“荒自己的田,种别人的地”的境地。村级文化管理队伍更是薄弱,村拥有的文体队伍建设有待于全面加强,许多队伍缺少教育培训,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基层文化工作重视不够。对于农村文化建设,尽管上级有要求、群众有需求,但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在基层领导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基层文化建设的认识停留在唱唱跳跳的娱乐活动层面上,没有真正从文化在提高人们综合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高度去认识,认为经济出成绩出效益,文化只投入不产出,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上去,乡风自然就会文明,没有从大文化的理念去加强文化工作,导致对文化工作缺乏足够重视、缺少长远规划。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存在着经济与文化“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不少乡镇对各项农村文化建设政策的贯彻执行尚未真正到位,对文化经费的投入、土地指标的使用偏少,总体上乡镇文化阵地比较简陋、缺乏和不平衡,造成了文化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文化供给滞后于群众需求的局面。

二是公共文化政策落实不力。近年来,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但在具体落实上不够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上不够有力。文化部规定乡镇财政每年用于文化事业的支出不得少于总支出的1%,但绍兴市不少乡镇文化经费支出不到这个比例,人均不足0.5元。许多文化优惠政策、扶持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有相当的难度,往往不到位。政府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办文化,特别是建设文化设施的政策力度不够。各级基层文化示范单位创建都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导致各级资金都向经济较发达和基础较好的乡镇、村集中,边远山区农村和城镇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而这恰恰是最需要投入的地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现状难以真正改变。

三是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不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其业务由县(市、区)文化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不少文化站建设尚有差距,大部分文化站干部的身份比较复杂,其编制有的归文广局,有的归乡镇(街道),没有统一的规定。而在工作职责上,极大部分兼职乡镇其他工作,在与乡镇(街道)其他工作发生冲突时,就无法顾及文化工作,上级文化部门难以对其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任务考核。文化站编制被其他人员占用或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也有所存在,基层文化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相应弱化,许多文化站难以尽到组织引导、艺术辅导的职责,使农村文化活动停留在自发的、散乱的状态,难以发展壮大和提高水平。

四是文化消费市场需求不旺。由于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群众对文化娱乐、教育和旅游等精神产品的消费需求较小,除子女教育上投入较大外,农民消费呈现典型的简朴性特点,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具有强烈的储蓄倾向,家庭的花费主要集中在建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少数几件大事上。目前不少文化精品价格昂贵,普通市民消费不起。群众文化消费内容的相对单一,又影响了他们的文化消费兴趣。由于文化消费需求弹性较大,加上公共文化服务还不够到位,总体上城乡文化消费市场需求还不旺,但应该说潜力巨大。

三、把握机遇——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时代背景和绍兴市亟待重点推进的若干方面

(一)时代背景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将“文化命题”作为中央全会的议题,也是党的继十四届六中全会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问题之后,中央决策层再一次集中探讨文化课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则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障之一。

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开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自觉与自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绍兴市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手段。

绍兴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较早开始市场化改革,赢得了先发性的体制优势,成为全国市场发育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绍兴不仅创造了经济奇迹,而且在文化建设上探索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早在2004年,就提出建设“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持续增加,为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物质保障。

2011年1月,中共绍兴市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绍兴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以更高层次、更广视野、更大力度,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切实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大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增强文化综合实力,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社会风尚良好、文化繁荣发达、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强市。

(二)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亟待重点推进的若干方面

在新的文化发展进程中,绍兴市文化强市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格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文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文化改革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经过努力,基本建成与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强市。为此,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亟待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注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市和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重大文化设施,打造城市文化地标。按照“就近、便捷”要求,切实推进越城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区域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中心和“乡村文化公园”、“社区文化角”建设。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文化建设全部达到省级先进县要求,乡镇文化站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高,行政村和社区规范性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上市企业和60%以上的规模企业建有综合性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2.促进文化惠民共享。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和村(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低保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等阵地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打造“文化大巴”、“流动图书站”、“百镇千村种文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广场文化”等一批文化惠民品牌,加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力度,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产品,推动文化更好地为民惠民。在社区、乡村、企业和校园等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数字档案馆”、“数字图书馆”、“网络博物馆”、“网络剧场”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各级财政要确保足额经费投入,推动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促进提高各类各级广场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提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4.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建立绍兴文化创作题材库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发挥特色和优势,切实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出一批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浓郁、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促进文学、戏剧、影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各门类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一批动漫影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等重要平台播映,一批戏剧演艺作品获国家级重大奖项或在国内外广泛演出,一批书画工艺作品入选全国展或产生良好经济效益,一批反映改革开放或优秀传统题材的中长篇文学力作在全国权威刊物发表或被改编发行。

5.完善文化产品生产激励机制。加强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规划管理,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要求,像抓经济项目一样抓文化精品创作,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集约化、高效化,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内容服务企业的发展,形成一批以提供影视、演艺、文化数字信息、文化资讯等为主的内容供应商。加大扶持奖励力度,修订完善《关于实施绍兴市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改进评奖办法,提高评奖权威性和公信度,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各个方面提供条件,推动文艺精品的普及化、群众化和市场化,让更多群众享受精品文化。

6.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互联网文化传播作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绍兴市优秀文化的网络传播。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深化网络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管理,督促网络服务和运营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惩处和打击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努力形成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良好风尚。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宣传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互联网管理机构,建好全市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和系统,完善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

7.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实施文化遗产传承行动计划,有效扶持一批传统文化、民间工艺、民俗风情和“老字号”厂商、产品,做大一批民间传统节日庆典、游艺和民俗旅游活动,推进一批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传承人(传承基地),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形成一批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地和品牌,基本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实现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馆)全覆盖,“越文化生态保护区”全面建成,世界遗产申报工作有重大突破。

8.发展文博事业。大力加强对考古遗址和文物史迹的保护开发,全面整修全国、省和市级文保单位,切实改善提升文保单位周边环境和保护开发水平,新增一批国家、省级文保单位。大力推动博物馆建设,实现综合性博物馆市、县(市、区)全覆盖。鼓励、引导和支持各行业组织、企业、学校等兴办各类专业性博物馆,大力支持个人创办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各类专题博物馆和艺术馆,形成以市、县(市、区)博物馆为龙头、民办博物馆为骨干、专题博物馆为特色的博物馆网络体系,打造若干博物馆品牌。不断提升展览展示水平,建立全市陈列展览交流协作网络,积极开展“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展览展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9.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特色文化村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遵循“一村一特”的工作思路,制定多样化的发展路径,促进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加大古村落环境整治力度,注重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与人文内涵相吻合。充分挖掘古村落历史人文价值、旅游价值和建筑价值等,按照完整保护、适度改造、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要求,发展旅游、文化等产业,形成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通过探索建立“古村落保护基金会”、股份制等形式,吸收社会各界参与特色文化村建设。

10.培养引进高素质文化人才。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推进文化创新团队建设,深入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英才计划和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培养一批文学、戏剧、书画、动漫、民间工艺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大力引进一批文化创意、现代传媒、影视网络、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文化品牌运营开发的专业人才,统筹提升一批具有扎实功底和优秀潜质的文化骨干。

11.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制订绍兴市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配足配强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力量,确保职、岗统一。开展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发展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和优秀民间文艺人才,扶持培育各级各类社会群众性特色文化队伍。加强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指导员建设,构建市、县(市、区)、镇、村四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指导员全覆盖,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大力提升基层文化建设水平。

12.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柔性使用、宣传推介、交流提升机制,切实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新兴文化组织、民营文化机构和体制外文化人才服务管理工作,实施首席专家、文化名家工作室制度,切实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人才奖励力度,设立绍兴市文化创新奖,表彰奖励优秀文化作品、活动和人才,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四、展望未来——绍兴市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考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为满足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行为及其相关制度与系统的总称,它是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也是增强城市竞争力、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养的现实需要。针对当前绍兴市文化建设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普及、注重提高、深化服务,以文化创新为动力,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夯实文化发展基础,全面推进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体制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观念和方法上,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重点。把文化工作由重城镇向重农村转变,充分发挥文化职能部门的作用,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文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以落实,着力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健全农村文艺队伍,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二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三是转变文化遗产保护思路。从重视文物保护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转变。文物保护从发掘保护向保护与开发并重转变,正确处理好文物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四是转变文化服务方式。由“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帮助农村培养文艺骨干队伍,让农民变成文艺活动参与者、表演者,激发农村文化的内驱力,使文艺活动常规化、本土化,更好地建立起基层文化繁荣发展的自发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体制机制上,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以城镇大型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要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民办公助的有效方式,对各类具有公益性功能的民办非营利文化机构予以扶持;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在确保政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主导责任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外包、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要强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机制,有效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农村文化阵地示范体系、农村文化队伍培训体系、农村文化资源传播体系、农民文化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文化设施规范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

2.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和管理力度。要通过创设服务载体,打造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文化网络,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文化示范户等四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数字图书馆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开设数字电视文化共享工程频道,推动共享工程快速走进千家万户;加强地方特色数据库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数字化文化服务进乡村。建立全市图书馆服务联盟,市图书馆和各个县(市)图书馆之间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在公共检索、馆际互借、协调采购、电子信息资源建设等方面实现联合建设和共同服务,实现全市图书馆资源共享,使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效益,提高市、县(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要加强对专业剧团的扶持和建设,引导剧团深化内部改革,推动剧团出人、出戏、出精品。同时,要注重引导民营剧团的规范化建设。

3.转变公共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方式。要继续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绍兴市文化示范镇乡”等为抓手,重点抓好文化特色村、文化示范社区、文化示范户等评选活动,不断推进基层文化活动的创新和发展,让健康向上的生活格调充实群众生活,占领思想阵地,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各展其长,各得所乐,共同得到先进文化的熏陶。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民间节日、农闲季节,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一些形式较为新颖、思想内容健康向上,易于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文化站的活动应具有导向性、示范性,注重质量和效果。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要强调主题鲜明,特色浓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当地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开展“一乡多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发掘和开发当地传统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之乡;开展全民健身,竞技比赛等活动,促使广大农民群众的体质不断增强;积极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4.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保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强有效管理,为基层文化建设提供财力支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特别要加大政府对文化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各地每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实事项目中要安排好重点文化项目,把重点文化项目的建设作为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来切实推进,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督查、有成果。特别要加强统筹协调,在经费投入方向上,要重点加大文化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土地、融资和税收政策方面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文化单位的发展活力和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投入政策要重点向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和农村倾斜。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健全农村文化投入机制。投入主体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保障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活动经费支出,确保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支出。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集体、个人、社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种所有制的投资格局,保证农村文化建设所需经费。要积极探索投入机制改革,对政府和集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可采用项目评估、以奖代补等方法,提高投资效益。要采取减免税费的办法,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兴办民营文化,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5.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针对当前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相对比较落后的现状,要把建造一定数量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并努力做到“五纳入”: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纳入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同时要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考核力度。要把基层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加考核分数的权重,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地发挥考核工作的作用。

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深化文化队伍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的改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支队伍建设:一是公共文化管理队伍。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的文化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和管理办法,解决镇乡、街道文化站人员老化、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精力不够等问题,使文化站编制人员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效能发挥。二是基层文艺表演队伍。包括全市6个专业剧团和民营剧团演员的培养以及文艺下乡队伍的建设等,要加大投入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文化指导员队伍。市、县(市、区)两级文化部门要选派有文艺专长和组织才能的群众担任农村(社区)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同时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和文化义工队伍。注意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民间文艺团体注册登记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健全文化人才培训和开发机制。要落实相关政策意见,健全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选拔机制,完善“五个一批”文化人才培养制度,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拔尖人才管理。加强优秀文化人才的引进工作,在户籍、住房、技术职称、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政策倾斜。积极发挥市、县(市、区)两级文化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带头作用,推行从业人员聘用制、从业资格制、竞争上岗制,培育好各级各类文化人才,更好地引导和激励他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绍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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