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十一五”主要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高位统筹、创新发展、求真务实、整体推进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形成和实践“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工作思路,加强综合改革,重视改善民生,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坚实步伐,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综合决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成效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全省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大”行动计划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枛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坚持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坚持每年召开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推动全省坚持不懈地保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正常态势;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的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先后两次召开浙江南片部分市县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推动落后地区夯实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扭转被动局面,推动全省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以内,在求真求实的基础上,计划生育率从2005年的90.05%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93.78%,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也得到有效遏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针对出生缺陷发生率攀升的状况,2009年始率先全国由省政府部署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制度,一年多来全省共婚检59.0万例、孕检41.9万例,婚检率和孕检率分别从2008年的19.09%、10.15%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71.74%、79.69%,各级干部抓好出生人口素质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的自觉意识及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认真实施了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保障,在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5年共有76.7万人享受奖扶金5.9亿元;2008年开始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3年共有5.1万人领到特扶金8900多万元;规范计生公益金使用管理,4年全省共支出6384万元,帮助了16.2万计生困难家庭;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指导基层修订包括“村规民约”在内的各项经济社会利导政策,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主动融入社会大保障制度,积极开展了农村计生家庭优先优惠进入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统筹考量人口控制目标和群众生育愿望,认真做好权限范围内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重新修订了《省条例》,取消了再生育间隔期,增加了对非婚生育第一胎延时补办结婚手续免于处罚等规定,解决了“农转非”人员的生育政策问题,完善了“再婚”家庭生育等特殊生育审批政策。加强人口发展战略性问题研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完善生育政策试点省份,从立法和政策层面考虑了群众的现实利益,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坚持优质服务,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围绕在全国率先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和省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的目标,实施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的“二次发展”,改造升级了69个县级计生指导站和一批乡镇中心站,拓展了服务功能,提升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4年来共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36个、省级优质服务县(市、区)23个。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在人均20元打包体检菜单中再增加10元检查项目,给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检查。高度重视计生工作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推行管理层面和技术职称的改革,推进了职业化建设。通过一系列优质服务,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坚持多措并举,重点难点综合治理有新突破
在出生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方面,探索建立了以重点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2+3”长效治理模式,即抓住重点县动态管理和再生育全过程服务管理“两个关键”,实行打击“两非”、利益导向、宣传教育“三项措施”,有效遏制了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总结推广宁波等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理念和具体做法,在全面专题调研基础上形成总体思路和框架,并率先全国全面推行“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省内“一盘棋”服务管理体制。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健全部门协作综合执法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法加大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对象的征收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
(五)坚持宣教先导,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有新推进
进一步强化宣传首位意识,全面开展第三周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新时期宣教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宣教对象从已婚育龄群众向青少年和高校在校生全面延伸拓展;全面融入新农村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中,宣教内容从服务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宣教方式全面转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新农村生育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以网络新媒体为抓手,以品牌化、标准化“三优”指导中心为突破,宣传教育工作转型升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生育观念明显转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全省共建成村以上生育文化园1863个,吸纳社会资金2660万元;制作100平方米以上大型宣传牌635块;全省各级已建立外网网站192个、人口学校27006所、计生宣传咨询室34824个,拥有图书354万册。
(六)坚持着眼未来,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有新成果
针对人口问题的“不可逆性”和未来人口发展可以预计的种种矛盾,坚持一手抓现实问题的解决,一手抓未来矛盾的研究,建立了政府领导、专家支撑、一线工作者参与的战略研究长效机制。结合人口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了有关育龄群众生育力、省际人口迁移流动、人口老龄化、出生缺陷干预、人口发展功能区以及生育政策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出台出生缺陷干预“两免”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争取列入完善生育政策试点省份等方面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
(七)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强化对基础薄弱地区的督促指导
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浙江南片部分市县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夏宝龙副书记、郑继伟副省长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于会前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提振了浙南地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省人口计生委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实地暗访,推动这些地区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着力破解后进转化难问题,促进全省平衡发展。
(八)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推进优生“两免”和“三优”促进工程
在认真总结第一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着力在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和有效服务模式上下工夫,建立健全报表通报分析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促进“两免”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善各检测机构工作流程和技术流程,做到了既方便群众又确保了服务质量。各地还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优生服务。认真指导杭州市萧山区、余姚市开展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据统计,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全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8.70万例,检查率为74.65%;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测15.9万例,检测率为79.69%。抓点示范,重点指导每市建立一个“三优”指导中心省级示范点。编撰《浙江省优生优育优教培训指导大纲》和《浙江省优生优育优教培训教材》;培训了一支以各地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和早幼教机构人员为骨干的240人的师资队伍。依托人口学校、指导站、幼托机构建设了60个左右县级和中心乡镇级“三优”指导中心。
(九)围绕服务民生,强化利益导向和为民谋利工作
继续认真做好年度奖扶金、特扶金和公益金的发放工作,抓好本省奖扶特扶信息与国家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研究解决新旧残疾等级标准变动对特扶对象界定的影响与对策。各级计生协会将生育关怀行动向优生“两免”、病残救治、少生快富、青春健康、“微笑行动”、家庭保险等群众迫切需求的领域拓展,全省已累计筹集生育关怀基金已经超过10亿元。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要求。
(十)围绕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人口发展战略实证研究
进一步深化了以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我省争取列入完善生育政策试点省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完成结题评审,“出生性别比水平与数据质量研究”、“优化城乡人口布局的体制和政策举措研究”和“长三角生育政策调整和管理模式转型研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深入基层调研“十二五”发展思路,提出省级规划编制工作框架,即将完成“十二五”人口均衡发展规划和“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工作。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矛盾仍然存在,尤其是一些地区部分群众想超生、想生男孩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区域间工作基础和管理水平差距明显,浙江南片个别地区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重、难度大。
三是部门与区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法制环境不够完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些地区出生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还存在很大难度。
四是不少地方局限于完成人口计划和控制违法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仍停留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
“十二五”时期是本省人口发展的矛盾聚集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期。全省人口计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科学发展、和谐计生”为主题,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着力构建“大人口”格局、推进人口发展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研究解决人口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推进人口长期良性均衡发展,着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真正成为民生工程,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发展目标
1.人口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
到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5700万人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左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6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0%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三优”指导中心,目标人群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重大现实课题出新成果。
2.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
重点地区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全员人口数据库全面建成。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稳步推进。生育文明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3.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优质服务实现全覆盖。惠民政策得到更好落实。公民合法计划生育权益得到保障。全省无因违法行政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恶性案件。
(二)主要举措
1.加强违法生育重点监管
加强分类指导,把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浙南部分地区,严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孕环情检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常态化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的检查和督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深化拓展优生“两免”和“三优”促进工作
建立流程规范、质量保证、群众方便的服务模式,引导各地推进集“优生咨询、两免检查、婚姻登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高危人群转诊和后续服务机制,推动各地将免费措施逐步拓展到二、三级干预。完善“两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以点带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对目标人群的培训教育、咨询指导和亲子示范活动,倡导优生优育优教,建立预防出生缺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长效机制。
3.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立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修订和完善《省条例》,推进城乡生育政策一体化,适时开展“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试点。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完善再生育审批制度。强化法治理念,依法保障公民权益。
4.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
开展第四周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人口与青春期性教育和人口文化进高校活动。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政策。继续深化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2+3”模式。建立生育全过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5.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实施“特定化奖扶惠民工程”,围绕统筹城乡和适度提标扩面,完善奖扶、特扶和公益金制度;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制度;整体优化现行利益导向举措,逐步融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各界更多设立“生育关怀基金”;推动社会抚养费更多用于计划生育家庭。
6.着力优质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品牌化服务体系工程”,全面完成县级指导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打造群众信赖的计划生育服务品牌;结合中心镇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实施乡镇中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7.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实施“均等化服务管理工程”,实现流动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和药具免费“全覆盖”、出生缺陷干预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同待遇”、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项目“共享受”;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8.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
实施“全员化信息系统工程”,建立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部门间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协商制度,充分开发利用数据信息,为政策决策和公共需求服务。
9.加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实施“制度化固本强基工程”,推动各地重心下移,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加强乡镇计生专干和村服务员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薄弱地区村服务员人员、职责和报酬“三落实”;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双千示范”活动;坚持“实数计生”,开展人口计生阳光统计行动。
10.强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加强以人口均衡发展为重点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人口均衡发展指标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研究成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和科学依据。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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