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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五”水利科技工作评估研究

时间:2023-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到2010年,水利部共批准本省“948”项目9项。(三)科技投入稳步增加“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利科技投入稳步增加,科技支撑水利发展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也为“十二五”及以后的水利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省本级水利科技投入约2.92亿元,年均投入4800万元,是“十五”同期科技投入的1.9倍,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承担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分析任务,目前全省拥有省中心和7个

浙江省“十一五”水利科技工作评估研究

一、“十一五”水利科技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浙江省积极开展水利科研,组织科技攻关,加强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推广应用高新实用技术,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为水利建设与管理发挥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水利科技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部分领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已位居全国前列,涌潮、强潮河口环境研究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一)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十一五”以来,全省围绕防灾减灾、千库保安、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百亿水资源工程建设、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水土保持、滩涂围垦、水能资源利用等重点水利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科研活动,优秀科研成果不断涌现。

“十一五”时期,共获国家、省部级,以及厅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约560项,其中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78项,厅水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480余项。此外,还有一大批市县立项的水利科技项目。相继开展了防御超强台风与超标准洪水、高标准海塘、城市防洪工程和清水河道建设综合技术研究;开展强潮河口综合治理技术与大型涉水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研究,为杭州湾规划、滩涂围垦、杭州湾大桥、曹娥江大闸等国家与省部级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水权、水资源合理配置、生态用水、水环境容量和水质监测等方面的研究,为本省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引水工程规划与建设、水功能区划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利工程数据库和1∶10000水利空间数据库应用研究,水利领域应用信息技术取得重要成果;水情信息系统经多年努力实现了技术跨越,自主开发了先进水情遥测系统及斜井式水位计等多种遥测配套设备,大大提升了本省水文自动测报水平;围绕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目前已建成全省防汛计算机综合通讯网、水情信息遥测系统、防汛远程会商系统以及主要流域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全省自动遥测站数量超过2000个,达到全省国土面积每50平方公里一个站的高密度覆盖,实现了全省防汛信息的快速准确及时的传输和处理。此外,继续抓好水利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在“十五”出台8项水利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十一五”以来,先后制订颁发了《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河道建设标准》、《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农业用水定额》、《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技术规程》5项地方标准,另有一批技术规定或规范由省厅颁布施行或试行。

在“十一五”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中,有18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详见表1)。其中:“钱塘江北岸海塘应对超标准风暴潮研究”获水利部大禹水利科技二等奖,“基于WebGIS的实时水情信息发布与辅助决策系统研制”、“钱塘江强涌潮区护岸桩式丁坝研究及应用”、“浙江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与实用灌水技术研究”、“钱塘江涌潮数值模拟及其应用”、“浙江省河流健康诊断技术研究”等5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86项成果获省水利科技创新一、二、三等奖。多项科研成果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表1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水利科技成果获奖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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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引进与推广应用初显成效

在水利部与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浙江省以水利部“引进国际水利先进技术项目(即948项目)”为抓手,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与软件。到2010年,水利部共批准本省“948”项目9项。项目主要涉及流域水资源规划与节约保护、滨海滩地资源动态预测、河口盐度预报、城市洪涝灾害模拟、流域洪水预报系统等计算机软件技术。从日本、英国、美国、丹麦、瑞士等国引进便携式测绘信息处理机、小型遥控水下机器人、水工建筑物钢筋混凝土耐久性测试仪器以及浅水多波速条带测深综合测量设备等。国际先进水利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及消化吸收应用,提高了本省水利科技装备水平和科研能力。(详见表2)。

表2 “十一五”期间列入水利部“948”项目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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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围绕水利重点建设任务开展了农村村级自来水厂的设备与材料、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中的渠道衬砌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水库除险加固中复合土工膜的应用研究等一批科技推广任务。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在防灾减灾、农村水利、水工程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领域组织推广了30多项技术、共180个项目。其中利用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分中心这一平台,安排到基层水利站、水利员承担的项目占1/3,充分体现了科技推广活动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宗旨。

(三)科技投入稳步增加

“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利科技投入稳步增加,科技支撑水利发展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也为“十二五”及以后的水利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省本级水利科技投入约2.92亿元,年均投入4800万元,是“十五”同期科技投入的1.9倍,科技投入稳步增长。

(四)科研基础条件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的潮汐河口海湾泥沙模型试验基地升级为省重点实验室;新建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和水资源监测实验室,启动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区建设,大力改善了科研基础条件,发挥了较好的科技引领作用。

占地143亩的浙江省河口海岸重点实验室,拥有钱塘江河口整体模型、省内其他河口模型、不规则波水槽、涌潮水槽、变底坡活动水槽、双向流水槽、率定水槽等,先后引进了大型物理模型生潮系统、控制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地形测量系统、温控系统、大型物模流场测量系统、供水系统、供配电系统、NOTEK流速流向仪等国内外先进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设施,对涌潮的模拟、分布式浑水生潮系统、沙量随潮变化的加沙系统等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08年6月开始组建省水利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已承担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了部分科研成果。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占地222亩,总投资3200万元。目前已完成气象园区、大型渗筒蒸渗器实验区、综合测坑蒸渗器实验区、全开型玻璃温室大棚实验区和水产养殖实验区等大型实验区,相续完成了单季水稻需水量试验、农业节水灌溉定额试验、高效生态农业节水增效综合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面源生态治理技术试验、渠系水利用系数测试等多项省、厅重大科技项目。

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承担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分析任务,目前全省拥有省中心和7个分中心共8个实验室,总面积3760平方米,拥有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各类仪器设备共331台(套);具有检测水、饮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污水及再生水的67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启动了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方面面向全省和基层设立不同类别的科技示范区,如安吉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海宁河流生态修复科技示范区、嘉善河道原生态保护综合整治科技示范区、省水科院的农业灌溉科技示范区。另一方面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选择安吉县山川乡为“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浙江省示范基地”的建设地。示范基地占地5000亩。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示范工程、中试转化区和水利科技培训中心四个板块。(详见表3)。

表3 水利科研条件情况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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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总量13100多人,其中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分别为1100、4200和3800余人。此外,在所有科技人员中,45岁以下人数占76%,35周岁以下人员就占总数的42%,中青年科技人员已成为本省水利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全省共有230余名技术拔尖人才入选省、部及地方各级科技人才计划,多人获得各个层次和类别的荣誉称号(详见表4)。

表4 科技人才培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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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省科技专项经费资助了5个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钱塘江河口水环境研究、滩涂围垦对河口海岸环境和生态影响研究、海塘安全技术研究、大坝安全保障实时分析评价技术创新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

(六)科技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

通过组织科技人员赴国外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以及短期技术考察,提升科技人员的知识业务水平,促进水利科技创新。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有67批共313人次参加各类出国培训班、外国政府与机构举办的国际研讨会、学习班以及短期出国技术考察等,内容涉及水文预报、防灾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

省水利厅系统研究设计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积极选派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到国外知名院校进行学习与交流,开展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河海大学等名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鼓励在职职工进行在职博士、硕士生等学位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省河口海岸实验室、省水利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省灌溉试验中心站为平台,与河海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建立了技术交流与合作机制。2008年12月,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挂牌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有2位博士进站。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进一步提升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于2009年与河海大学共同成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清华大学联合成立“就业实践基地”,为该院的人才培养及与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平台。

(七)科技管理逐步加强

为营造有利于水利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近年来,在《浙江省“十一五”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浙江省水利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出台了《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利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是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水利子计划,提出了水利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是本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明确了水利科技项目以分类管理、责任(任务)书和成果登记方式实施项目管理,以单位(部门)申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科技项目,以申报部门预算和申请省(部)级科研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科技项目经费。该《办法》的实施促进了本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十二五”水利科技工作思路、发展目标与对策措施

(一)工作思路

1.把创新发展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动力源泉

要科学分析全省水利科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水利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水利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持续不断推进水利科技创新。

2.把培育体制机制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重要基础

要建立起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全员参与的水利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全省水利科技资源并引导应用于全局性、前沿性的水利科技问题,提升水利科技服务水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关键环节

要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水利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打造水利科技创新团队,加大水利科技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关心爱护科技人员,培育良好的科技人才成才环境。

4.把加大资金投入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重要保障

要建立多元化水利科技投入机制,积极利用现有政策,多方开辟水利科技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水利科技创新的资金,加大省本级水利科技投入的力度,促进水利科技创新不断深入。

5.把做好推广转化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

要积极构建促进水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体系,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推广转化机构,提高推广工作科技含量,积极建立水利科技示范园区,为推广工作树立样板。

6.把转变科技管理模式作为推进水利科技工作的主要手段

水利科技管理要从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从纯项目管理型向资源管理型转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建立水利科技项目指南、科技项目库、专家库等,主动超前设计重大水利科技项目,引导系统内外的水利科技资源对全局性、前沿性的水利科技问题实施攻关,并认真做好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

(二)发展目标

按照“十二五”水利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充分利用本省水利发展的既有成果和科技基础,紧紧围绕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目标和任务中的科技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着力提高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努力加快水利科技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水利科技整体实力和创新应用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防灾减灾、河口治理、水资源管理、河道整治、滩涂围垦、水利信息化等领域的科技水平和保障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涌潮和强潮河口环境研究等在国际上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具体表现在:科技研究稳步加强,基础条件平台完备,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健全,人才队伍高效精干,科技投入满足创新需求,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基本符合水利发展要求。通过“十二五”及以后时期的努力,到2020年,整体水利科技能力要全面满足水利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对策措施

1.完善水利科技工作体制机制

(1)加强对水利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水利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水利科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成立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全省水利重要技术活动进行咨询评议。

(2)加快提升厅属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成为国内一流的省级水利研究机构,在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科研经费、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支持参与省级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水利部支持成立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基地)。大力支持厅属学校、水文、设计等其他单位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鼓励与厅属科研院所或系统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发挥全系统科技力量作用。

(3)完善水利科技推广体制机制。要充分认识科技推广在整个科技工作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应用体系的建立。探索建立以基层水利站(水利员)和科技推广示范区为组织架构的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对科技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技术、会推广、出成果的水利科技推广队伍。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科技示范基地,强化推广效应。继续加大对科技推广示范的资金投入。出台《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

(4)创新水利科技管理模式。水利科技管理要从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从纯项目管理型向资源管理型转变,通过建立水利科技项目指南、科技项目库等,主动超前设计重大水利科技项目,加强项目的顶层设计,并认真做好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修改完善《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5)发挥学会等学术团体在促进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要充分利用省水利学会、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以及厅属学校人才密集、学科多样的优势,通过举办各种学术活动,促进水利科技信息交流,提高全系统水利工作者科技文化素养。

2.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打造高素质水利科技人才队伍。采取积极的科技人才培养措施,特别是具有创新素质的高层次、高学历科技人才的培养,加速中青年水利科技学科带头人的成长,完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人才,重奖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不断提高对人才的各项优惠待遇。

(2)实施创新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继续深入实施省水利“325拔尖人才工程”,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水利科技拔尖人才入选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和省“151人才工程”。要以项目为载体,政策为保障,启动水利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各方面的优秀学术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并以他们为龙头,聚集和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科研技术素质、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较合理的梯级科技人才队伍。

3.建立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

(1)建立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设立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并在现有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科技项目经费额度的基础上,争取逐年增加。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安排的内容包括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经费、“948项目”引进经费、创新团队建设经费以及科技推广示范经费。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及厅直属单位也要逐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支持全省水利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争取国家自然基金、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水利部“948项目”计划以及省科技厅科研院所专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公益性技术应用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等科技经费渠道的支持。

(3)落实“工程带科研”措施。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水国科〔2006〕569号)精神,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落实好“工程带科研”措施。在水利基建投资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研基地的投入。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在水利建设基金、农水经费、工程岁修经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相应领域水利科技项目的投入。结合水利工作重点和生产实际,与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技术改造、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相配套,在河道采砂管理费、水资源费和水费收入中,视各地经费使用情况,适度安排科研经费用于水利科技创新工作。一般水利工程从水利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研究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

4.推进国内外水利科技交流合作

(1)鼓励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鼓励厅属科研院所加强与国家和地方大院大所合作,结合本省水利特色,联合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共同申报水利部公益性行业专项等国家层面的课题;利用省级科研院所联席会平台加强与有关省级科研院所合作,争取共同承担科研任务,共同开展产业合作,开展试验基地、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互用合作,谋求共同发展;采用充分共享重点实验室与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设立开放式基金项目等方式解决相关技术难题、达到部分关键技术的突破;探索与地方合作共建区域性科研中心,共同研究地方水利问题。

(2)加大水利科技知识更新力度。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到国内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进修、学习、攻读学位等;利用水利部“948项目”平台,加强与先进国家在水利技术和装备上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外国专家局的支持,安排赴国外进行水利业务培训;继续做好赴国外短期技术考察、学习活动。

(3)支持科研设计单位走出国门。支持帮助本省水利系统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积极走出国门,向东南亚地区以及非洲等国输出水利技术,承包水利工程。

(浙江省水利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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