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交通运输科技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全省交通系统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科技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的总体安排,对交通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科技攻关,并大力强化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一五”的五年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也是全省交通系统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交通运输部“三个服务”的要求、继续全力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的关键五年。科学技术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促进行业发展的主导因素,在这一进程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图1 高速公路枢纽
一、“十一五”主要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交通运输科技工作成绩显著,科技对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1.科研成果质量明显提高
五年共完成研究项目348项,经鉴定、评审,其中国际领先水平19项,国际先进水平84项,国内领先水平118项;在近三年的全国交通行业科技成果评奖中,浙江省获奖项目数量均居各省市前列;在省科技进步奖评选中,我厅选送项目获奖率达到50%。大量先进、实用性成果的成功研发,使一大批交通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运输生产上的技术难题得到解决,并填补了一大批国内外空白。在研究基础上,实施了7项大的技术集成,推进了交通运输科技重点领域的突破。
图2 大吨位7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整体预制和强潮海域海上运输架设技术
2.各项技术成果基本上得到了应用推广
以成果转化作为研究的最终目标,五年中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的转变,实现科研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行业的技术力量持续增长。五年实施成果推广应用项目达500余项,其中厅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达322项,厅科技计划中的技术成果基本上得到应用或推广,重研究轻应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改变,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体系
五年中,在科技管理三大环节中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一套具有浙江特色的、行之有效的交通科技管理体系初步建成。
第一,项目立项环节:根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主动设计研究项目以掌握立项主动权,设立立项查新制度避免重复研究,实施限额申报集中研究目标,依托重大工程提升科研水平,注重集成创新形成成套技术,试行招标投标解决重大问题。
第二,中间管理环节:重新修订《厅科技计划项目与成果管理办法》,开发使用科技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研究大纲咨询评审制度,恢复对各市和厅管厅属各单位的科技考核,逐年组织工作督查,强化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组织科技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第三,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应用环节:建立了交通科技信息平台,设立“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制订实施“年度交通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编发实施“年度科技成果推广指南”,开展“市级交通科技服务与成果推广中心”建设试点,出台并实施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设立科技成果培训制度,规定技术类项目必须要有依托工程并在结题时必须提交用户报告。
图3 钢混斜拉桥上部结构施工控制及合拢技术
图4 交通科技信息平台
4.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确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所为支撑、中介为桥梁”的浙江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框架和各层面的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协调、引导并提供公共服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业主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其投资主体、研发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科研、教学院所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为浙江交通工作提供思想、理念、技术、方法;交通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功,技术传播和扩散的桥梁纽带作用明显。
5.交通人才梯队逐步形成
制订了交通人才工作规划,实施了培养选拔拔尖人才的“283拔尖人才”计划,创新型高级人才队伍正在逐渐形成;重视拔尖人才选拔后的培养和动态考核,对各市人才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交通人才培养的良好机制正在形成。交通行业人才学历结构和技术职务结构明显改善,人才质量提高,主要技术领域涌现了一批专业技术骨干。
6.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科技不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形势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成果推广的依据不足;由于体制的原因,创新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交通运输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不强;成果推广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进度缓慢,成为创新体系建设的短板;科技资源尚待整合,科研人才队伍相对分散;科技管理力量薄弱,工作难以完全落实。
二、“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工作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认真贯彻“两创”总战略和“三个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大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把“科教兴交”作为全省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点,以创新为主线,以解决浙江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为重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与成果推广,建成一支适应交通现代化需要、走在全国前列的交通科技研发推广队伍,为“三个服务”和“三大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引领,同时实现交通科技工作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中心
紧紧围绕“三大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支撑发展与引领发展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行业管理、运输生产等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努力提升行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水平。
2.注重推广
以成果转化作为交通运输科研的最终目标,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材料,促进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及时上升为标准规范,推动重大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推广协调发展,加快创新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3.强化基础
推动建设队伍强、水平高、学科综合交叉的交通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加强交通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交通科技资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梯队,为交通科技活动提供强大的、先进的物质设施支持和信息支持。
4.重点跨越
针对当前交通建设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集中研究目标、研究力量,组织科技攻关,以期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并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发展目标
1.重大科技研发取得新突破
围绕“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大路网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低碳运输等科技需求,在交通设施扩容、大型港口和大型桥梁建设、交通设施养护管理、节能安全环保、智能交通等方面完成一批重大技术的研发。省交通运输厅年度科研计划数稳定在70项左右,组织鉴定、评审的项目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国际先进、国际领先项目的比例达25%以上,全国性科技评奖中获奖项目数量继续处于各省市前列。
2.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交通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应用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和成果推广中介机构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性科技成果推广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年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不低于60项,年度科研计划中技术成果的应用或推广率不低于90%;“十二五”期间形成行业和地方标准不少于80项,科技贡献率达到59%。
3.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完善全省交通科技创新架构,政府、企业、院所、中介共同组成的浙江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拓展并有效运转;完成浙江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成2~3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完善省级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交通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在重点领域和主要学科引进和培养一批专门人才,形成以各专业带头人为代表的交通科技创新团队。
三、“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研发重点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
主要包括:钢桥面铺装技术;高等级耐久路面修建技术;高速公路拓宽技术及拓宽工程的规范、标准;大型跨海通道、特大跨径桥梁设计施工关键技术;沿海港口大型结构建设技术;离岸深水港口建设技术;特定条件下封闭式港池建造技术;海河直达联运港口、船舶设计与建设(建造)技术;深水航道与河口整治技术;新型内河航道断面设计技术;内河通航枢纽规划建设技术;综合运输枢纽设计技术规范。
(二)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技术
主要包括:钢桥面养护技术;交通基础设施快速、节约、环保养护技术;公路边坡、桥梁、隧道、路面的病害预防、维修加固、安全运营、全面检测成套技术与规程;港口码头健康检测评估、修复加固和改造成套技术;交通基础设施的动态监测与管理技术。
(三)管理与信息化技术
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管理的政策研究;交通运输物联网技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共享技术;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物流关键技术;车辆和船舶检测、维修技术。
(四)“生态交通”技术
主要包括:交通建设中土地的集约利用;交通设施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与恢复技术;路面材料再生技术;水运工程中淤泥弃泥处置、生态护岸建设技术;深水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车辆、船舶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技术;港口装备节能技术;港口油气回收技术;运输装备清洁燃料、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1.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科学技术已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主导因素,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成为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全省交通系统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省、科教兴交的发展战略,真正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大力推进交通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完善工作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各单位都要依据“三大建设”总体部署,分析把握交通工作发展趋势、交通科技发展规律,对未来五年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目标、原则、战略重点以及实施途径进行全面的研究,并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实施“厅科技项目与成果管理办法”、“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步伐,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政策及机制;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金投入结构,健全监管制度等。
3.充实管理力量
在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厅管厅属单位科技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同时,着重抓好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科技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科技管理职能和人员配备;在湖州市交通科技成果推广与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入探索,建立起基层科技工作网络,保证基层有专人从事技术推广与服务。
4.强化条件建设
大力支持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先进、稳定、高效的科技平台,弥补现有创新体系的不足;给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创造人才引进、课题立项、设施配置等条件,形成研发团队和相应的工作环境,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建成若干个研究、实验中心;完善“浙江交通运输科技信息平台”,使之真正成为实用、便捷的交通科技信息沟通载体。
(二)优化创新体系
1.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发挥省交通运输厅现有资金补助政策的导向作用,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改进交通厅各类科技计划对企业的支持方式,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和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研究开发任务;创造环境完善技术的转移机制,真正实现“产学研”结合;形成奖励激励机制,增强创新的内在动力。
2.发挥院所的支撑作用
建立开放的合作机制,促进与行业、企业和院所的联合,促进知识流动和科技资源共享;加强与外省、外系统院所的合作,不断提升交通人才队伍素质;在交通系统内部,努力解决好科研资源短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科研与市场结合等问题,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发展方向,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条件建设,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形成真正的智力源和技术源;注重科研与市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多方引进、使用院所的新技术,每年完成一批成果的吸收和推广。
3.发挥中介的桥梁作用
加快面向行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培育。在湖州市交通科技成果推广与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省性的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建设,探索交通科技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途径,努力实现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三)提升成果质量
通过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实施效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继续坚持项目立项的专家咨询制,以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应用上的可行性为原则严格项目立项审查,实现课题优化;实行重大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相对集中研究经费,攻克交通建设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法规、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实施课题管理,努力提高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快成果转化
1.进一步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进一步加快厅科技信息平台的更新速度,拓展栏目设置,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办好《浙江交通科技》、《浙江交通科技信息》等刊物;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营造成果宣传声势,并积极建立新的交通科技成果信息的收集、发布渠道。
2.完善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
总结近年推广应用计划编制的实施经验与不足,进一步落实项目依托工程,细化推广要点,明确实施主体和考核目标,强化日常督查,保障各项目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3.完善年度交通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编制体系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编制计划表》的安排,经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体系完善、动能完备、结构合理、科学有效”的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新成果与国标、行业标准不一致,使用新成果缺乏依据、存在风险的突出问题,并为行业管理依据的出台提供新途径。
4.扩大推广考核
加大现有考核中成果推广分值的比重,扩大考核范围,严格评分标准,实行对考核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利用各市局、各单位领导对省厅考核的重视,保证每年各市、各单位都能完成一批成果推广;加大对列入考核的推广应用项目的指导与引导,将成果推广纳入科技计划立项、中间管理、成果管理全过程。
5.优化“推广指南”
在现有的每年编制《科技成果推广指南》基础上,加强列入项目的专家论证、相关的工作调研督查、推广的跟踪评估、经验总结及进一步推广等工作,切实通过《指南》推荐出一批实用、先进、成熟的研究成果,为新成果推广应用提供依据。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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