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 关于展品海关监管的法律规定
活动1 案例分析
小组讨论
阅读并分析以下案例,试着回答问题。
殷先生是河南某地毯厂的厂长,略懂些英语。由于国内生意难做,殷先生的工厂惨淡经营。2004年年初,殷先生决定走出国门,去参加在德国汉诺威举行的国际地毯博览会,希望能拿到些订单。由于是初出国门,殷先生没有通过货运渠道把他带去参展的30多块地毯样品寄走,而是随身放在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里。1月13日,殷先生怀着美好的憧憬下了飞机,走向法兰克福机场过关通道。这时厄运降临了。德国海关人员拦住了他,询问他的小行李箱携带了什么物品。殷先生回答:“8块地毯。”海关人员打开两个箱子却发现有36块地毯,就单方面认定这些地毯值43768欧元,要他补交11069.10欧元的税金。但由于殷先生没有单独的证明,身上又没有那么多现金,德国海关人员立即以“走私嫌疑犯”拘留了他,并没收了他身上的700欧元和700美元,以及手机、护照等物品。当晚,殷先生被关进了法兰克福警察局的监狱。在监狱中度过了45天之后,殷先生才在“德中文化经贸促进总会”和律师的帮助下,得以付清税金和罚款,安全返回。
(资料来源:《会展业的法律规制》,王玉松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问题:出国参展的展商需要吸取什么教训?
学习材料
德国是会展强国,每年都有多个大规模、高档次的展会在德国举办,因此,在参加德国的展会时,必须要了解海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免出现未出关就进监狱的事情。
根据德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一个人随身携带了需要报关的物品,但又不知道要交纳多少关税时,可以主动向海关报关,再进行选择,要么交税后将物品带进德国,要么将物品留在海关。如果事先没有向海关报关,而在出关时被海关人员检查发现,就违法了相关规定,构成了犯罪。这时,不仅要补缴关税,还要被罚款,最高可被罚款5000欧元,监禁5年。
活动2 相关法律法规
1.1997年,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学生在网上查阅原文,并认真通读全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