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3 关于会展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活动1 案例分析
小组讨论
阅读并分析以下案例,试着回答问题。
2003年第八届中国国际建筑贸易博览会在展览会开幕的第一天,会展主办方就收到了浙江某知名装饰品公司和德国某品牌卫浴公司的公函,两家公司声称有十几家参展企业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要求主办方给予妥善处理,否则就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进场扣押被控侵权企业的参展产品。主办方立即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律师首先请两家公司出示他们的专利权属文件,两家公司出示的专利权属文件表明他们的专利均是外观设计专利。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律师认为参展企业单纯的展览商品属于许诺销售行为,是一种销售的要约邀请,并不在专利法明确禁止之列,而参展企业一旦在展会上与客户达成订单则属于销售行为,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侵权。鉴于此,律师建议两家企业邀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执法部门出面与其他企业共同协商,由其他企业撤除在展会上可能侵权的产品,两家企业不在展会中追究其他企业的责任,最终事情得以妥善解决,展会圆满结束。
(资料来源:《会展业的法律规制》,王玉松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问题:从主办方和参展企业的不同角度,思考如何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学习材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展会中的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无论是展会主办方还是参展商,一不留意就有可能陷入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中。对于主办方而言,如果不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会损害参展商的利益,影响展会的形象和持续发展。而对于参展商而言,如果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则不仅被从展会上“扫地出门”,颜面尽失,还将影响到企业品牌形象,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在会展活动中,常见的侵犯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1.商标侵权
展会的组织者使用与其他展会相同或类似的图案作为展览会的会标(LOGO),如果此会标经过商标注册,可能涉嫌商标侵权。
参展企业在相同或类似展品上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冒用他人商标或者商标权利归属不明,将被控商标侵权。
2.专利侵权
企业参展产品与同行企业的专利产品相同或近似,结果在参展过程中被同行指控专利侵权。
3.著作权侵权
展会组织者克隆其他较有名气的展会设计、策划方案等,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参展企业在展会中的展台设计、广告手册、宣传标语、图片等,如产品说明书,现场演示使用的软件及背景音乐等,若处理不当很容易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参展企业的展品涉嫌侵权他人的文字、图形、计算机软件等的著作权。
4.不正当竞争
参展企业在展会上,对产品功能、用途、技术特征等方面的宣传过分夸大,招致同行指控其虚假宣传、欺骗性销售,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活动2 相关法律法规
1.2006年1月,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发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学生在网上查阅原文,并通读全文。
2.广交会对于我国的会展业意义重大,因此,广州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走在了各省市的前面。
2006年9月28日,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及广州市版权局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学生在网上查阅原文,并认真通读全文。
3.2008年,北京也发布了《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学生在网上查阅原文,并认真通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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