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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情况

时间:2023-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崇明大交通的贯通和开发开放力度的显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较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及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尝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长治久安、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随着崇明大交通的贯通和开发开放力度的显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较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及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尝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长治久安、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一、基本情况

崇明现有270个行政村和5 907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76万亩,农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 537元。截至2011年年底,村级集体总资产56.3亿元,净资产11.1亿元。到目前为止,崇明县根据市农委要求,开展了对全县19个净资产超1 000万元的村疏理,并召集相关镇、村的负责人就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进行了座谈,着重听取了瀛东村、堡兴镇等资产管理状况。瀛东村具备改制条件,具体操作正在实施中。

二、工作回顾

两年来,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力度。通过采取加强协调指导、学习文件、召开座谈会和加强宣传等手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多途径为改革做好准备。

(一)改革未动,基础先行

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报统计工作,摸清家底。全县共有554户有集体资产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乡镇企事业247户、村管理部门270户、村办企业37户。全县(跨年度统计)2010年的农村集体总资产为56.35亿元,其中:乡镇级为30.85亿元,村级为25.5亿元;权益为25.82亿元,其中:乡镇级为14.51亿元,村级为11.31亿元。

(二)组建机构,保障推行

2011年,在原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县农委、县纪委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指导组,深入农村指导工作。

(三)清产核资,理清权属

根据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在2010年对全县各村集中开展了一次财务清理,通过清理来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经过一段时间的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我县村级资产现状。本次清产核资中共清理不实资产总额9 405.4万元,不实负债6 408.2万元,使2 997.2万元的不实所有者权益得到了清理。全县270个村共有资源性建设用地41 481.85亩,其中有证建设用地面积为4 648.28亩。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自从2008年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财务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县所有行政村已全部通过县级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验收。通过建设一是全县各村制订和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等。二是每个行政村全面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月公示收支情况表、村级重大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等。三是镇专门成立村级集中代理记账中心,村财镇管,村里设结报员,负责日常报账业务。四是各村成立3—5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严格把好审核关,理财小组对村委会财务支出票据进行审核签字盖章才可报销。五是加大原始凭证审核力度。六是严格控制开支。七是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加强现金管理。

(五)阳光交易,保值增值

根据纪委、农委关于规范本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实施意见,自2010年10月份起至今,由纪检委、农委、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举办了8次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拍会,8个镇的15家农村集体企业进入崇明县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资产竞拍交易,交易额为1 736.52万元,溢价率43.73%,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平台建设,技术保障

根据市纪委《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1〕59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县农委、县科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联合成立组成工作组,并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崇纪〔2011〕31号)。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平台升级,开展了专项培训,所有数据要求全部录入并履行监管功能。

(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原则,多途径、多方式地稳步推进改革。对净资产超1 000万元的村分析情况,着重分析收入来源,如前卫村账面资产尽管超过1 000万元,但历年来呆账很多,近年又在旅游设施方面投入大,支出费用也大,收益难保证;同样,长兴镇面临动迁,社会稳定压力大,有固定收益的租赁门面房正面临动拆迁。对于这类情况,先进行清产核资、农龄统计等基础性工作,为撤村时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瀛东村人员相对锁定,旅游收入相对稳定,适宜股权量化工作。而对于净资产小的大部分村只能搞农龄统计核实工作,这些村资产规模小,且大部分是非经营性资产,每年也只能依靠财政转移性支付来维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今后一阶段在锁定农龄的同时,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有效实现的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崇明县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文件和《关于加强本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意见》(沪府办〔2010〕77号)精神和推进会为契机,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操作程序,落实推进。

(一)继续扎实推进清产核资、农龄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统计核实工作,在坚持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实事求是、民主决策的前提下,采取点面结合,先易后难的方式稳步推进。围绕市农委〔2009〕108号和市府办〔2010〕77号文件及县政府《崇明县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崇府发〔2003〕57号)精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试点工作,对不具备量化条件的村根据市农委要求也在试点的基础上做好清产核资、农龄统计确认工作,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作用

在2011年年底镇村二级相关数据、合同等录入完成的基础上,2012年着重发挥监管作用,通过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干部报酬及公务消费等行为。

(三)开展试点,为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崇明县将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推进会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全力推进瀛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崇明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的改革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推广,为实现农民的长效增收奠定基础。同时根据《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实施意见》(崇农经〔2010〕6号),在已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乡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拍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管理,增收节支

在县纪委的牵头下,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出台文件,联合检查等公务接待费用公开、透明、合理,打造阳光村务,同时积极引进项目,增加财政补助,让农民群众直接得实惠,从而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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