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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理论概述

时间:2023-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 人性理论概述1.1.1 人及其本质对人的本质的探索是我们学习和研究组织行为学的一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于人是什么和人的本质的话题,西方历史上有众多不同的见解与看法。这就是斯芬克斯之谜,它从人生的不同阶段描述了人一生的生理成长过程。俄狄浦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破解只触及到了人的生物属性,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表象层面。超我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人格结构中的理想部分。

1.1 人性理论概述

1.1.1 人及其本质

对人的本质的探索是我们学习和研究组织行为学的一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于人是什么和人的本质的话题,西方历史上有众多不同的见解与看法。

1)西方的斯芬克斯之谜及上帝造人之说

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个长着狮子躯干、女人头面的有翼怪兽叫斯芬克斯,它经常坐在忒拜城附近的悬崖上,向过路人出一个谜语,即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如果路人猜不出,就会被害死。很多人被害死后,造成了城里人的恐慌。后来一个叫俄狄浦斯的人猜中了答案,谜底是人,斯芬克斯羞惭跳崖而死。这就是斯芬克斯之谜,它从人生的不同阶段描述了人一生的生理成长过程。

从语言学分析来看,斯芬克斯之谜的谜面与谜底应该置换、颠倒,即谜面是“人是什么”,谜底才是“人是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的动物”。但是,这样的置换并不能解释人到底是什么、人的本质何在的问题。俄狄浦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破解只触及到了人的生物属性,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表象层面。

《圣经》里提到:“上帝说,我们要照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田地,以及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于是,上帝就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生气的人,名字叫亚当。但这个亚当却没有配偶,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而没有女人。于是,上帝让亚当沉睡,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名字叫夏娃。从此,地球上开始有了人类。

上帝造人之说与东方女娲造人的传说相似,都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这与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人的认知能力有关。上帝造人之说还隐含着一个重要的推定:上帝是人的本质。

2)西方学者有关人及其本质的经典论述

(1)古希腊-罗马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对人的认识多局限于直接存在,其探讨并未涉及人的本质。苏格拉底提出了“认识你自己”;柏拉图认为“人是理性的生物”;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亚里士多德则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认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

(2)欧洲中世纪时期

欧洲中世纪(Middle Ages)基督教会盛行,教会中心论在社会中占据主导支配地位。一些宗教家大都认为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人没有自己独立的本性,上帝才是人的本质。

圣·奥古斯丁(354—430)在其所著《上帝之城》中认为,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在朝着上帝规定的目标行进,人类历史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到达上帝之城,完成上帝交给的任务。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虽然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强调人天生是政治和社会的动物,但他在亚里士多德实体学说的基础上,认为人是由灵魂与肉体组成的一个统一的实体,即人不是由灵魂与肉体两个各自独立的实体构成的,灵魂与肉体只是构成人的两个因素,灵魂是形式,肉体是质料。此外,他还认为:上帝的存在并非可以不证自明,但却也不是无法证明的。在《神学大全》中他提出了证明上帝存在的5个证据,并阐述了耶稣基督化身的目的是恢复人类的本质,协助人类移除他们身上“原罪的污染”。

(3)西方近现代时期

近现代以来,西方学者一直在探讨人及其本质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见解深刻且影响深远的观点。

培根(1561—1626)认为“人不过是自然的奴仆和翻译员”。关于人的天性,他认为是隐而不露、很难被压抑的,更很少能完全根绝。

霍布斯(1588—1679)在其著名的《利维坦》一书中,认为:“自然创造人类,在人类身体和心灵的功能上,是造得极不平等的。”[1]

拉·梅特里(1709—1751)认为人是一架复杂的机器,“人是一架会自己发动自己的机器:一架永动机的活生生的模型。体温推动它,食料支持它”,还提出“人是机器,但他感觉、思想、辨别善恶……他生而具有智慧和一种敏锐的道德本能,而又是一个动物”。[2]

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尔巴赫(1723—1789)在其《自然的体系》中,明确肯定了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物质性,“人乃是自然的产物”。[3]

德国狂飙运动先驱者赫尔达(1744—1803)也坚持人是自然的产物这一观点,他认为:“自然是通过它的万物来显示它的存在和活动的。当自然在陆地上的功能达到最高峰的时候,它就创造了所谓的人。”[4]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认为,“人,实则一切有理性者”,“可以作为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而自己把自己造成为一个理性的动物”。[5]在他看来,人天生具有理性能力,这种理性能力是一种使人类得以彻底摆脱动物状态而获得自由的创造能力。

费尔巴哈(1804—1872)在探讨人的本质的问题上,主张“理性、爱、意志力”即人的本质。在他看来,“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此外,人的本质在对象中显现出来,对象是人的公开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客观的“我”,“没有了对象,人就成了无”,“人由对象意识到自己”。[6]

19世纪英国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1809—1882)通过实证考察,提出了著名的生物进化论,并认为人是从动物中经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进化而来的。这实质上也为“人是自然的产物”提供了有力证明。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关于人的探讨主要体现于其精神分析法三大内容框架下的人格结构理论之中,对此他构建了“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本我是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自己,它由先天的本能和欲望所组成,是同肉体联系着的。本我不考虑客观环境、社会道德及外在行为规范,一味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按快乐原则行事。自我是意识的结构部分,在幼儿时期慢慢形成,是受父母权威的压制而逐渐形成的驾驭本我的心理能力。自我代表人的理智和良知,它处于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是外部世界与本我的居间者,遵循现实的原则,主要任务功能是调节外部世界和本我的冲突,控制本我。超我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人格结构中的理想部分。它通过父母和师长的指示,道德规范的内化及社会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形成,遵循“道德原则”,主要机能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7]另外,他还认为,每个人都有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生本能可以引起个体成长、爱、人格发展及人与周围世界的组合的建设性内驱力;死本能则导致个体攻击、憎恨、人格退缩以及与周围世界的疏远并最终死亡的破坏性内驱力。

卡西尔(1874—1945)在其1944年出版的《人论》一书中着力于研究人是什么的问题,在批判继承前人相关思想的基础上,他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认为:“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8]

上述西方学者对人及其本质的代表性观点虽有各自其可取之处,并给予我们启示。但他们有关人及其本质的论述大都是抽象的、主观推定的,某些论述虽然运用了唯物主义自然观来论述人的本质,但是它们尚未从本质上明确揭示出人的实践本性、社会历史本性以及现实需要本性。

3)马克思关于人及其本质的3个命题

马克思关于人及其本质的论述非常丰富,核心思想集中体现在以下3个代表性命题之中。

(1)“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

关于这个命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类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一思想提出了人的生命活动具有的特有方式——实践或劳动。实践活动是人和动物最本质的区别,也是产生和决定人的其他所有特性的根据。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9]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给了我们研究人的本质的方法论,即在实践活动中认识、理解人的本质。“人类的特性”指人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则是指劳动或实践。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劳动看做是人的根本标志,强调了物质生产对人的重要性。他还认为,物质生活第一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本质的地方。劳动这种生命活动是人维持肉体生存需要的手段。

动物的活动是一种被动地适应环境、盲目的本能活动,而人在创造性活动中处于一种积极状态,人的劳动实践过程是能动地、自觉地创造性活动,人通过劳动来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外部环境,并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基础。“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旦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0]这都突出强调了劳动是人的最基本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

人是社会的人,劳动使自然的人具有了社会性。人的本质特性除了具有上面提到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性外,马克思在“人学本身就是自己实践活动的产物”的基础之上,还认为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即人的时间性、历史性等都是由实践活动决定的。

(2)“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现实的、具体的,而非超现实的、抽象的;决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是各种各样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些社会关系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超时空的绝对的东西。另外,他认为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而非人的本质属性。

在马克思看来,个人并不是各自毫无联系的、原子式的孤立地存在,而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具体的人。社会就是各种各样的关系,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人作为社会的个体存在物就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德语中名词“关系”(Verh惫ltnis)源于发生关系的动词“行为”(Verhalten),马克思在语源学分析基础上,认为社会关系根源于人的自我实现的“行为”。他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进一步对此作出论证,“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为实现自己本质而发生各种生产关系,人的本质并非生而就有,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尤其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它还说明了人的本质是在各种现实实践劳动中实现的,创造性劳动活动的客观、具体性决定了人在实现其自身本质时也非超越现实的、抽象的。

人的本质是多方面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中,生产关系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在通过物质生产等实践活动创造自己的物质生活时,必然要与他人相互交往,进而发生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或政治关系等各种社会联系,这样就构成了特定的社会关系。人们之间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总和及其交往形式往往又由生产力决定,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而非一成不变。

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具有的肉体特性和生物特性,它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它是后天的、是可以被塑造的。自然属性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根本就无法实现,所以说人的自然属性是其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然而,人之所以为人,不在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在于人的社会属性。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命题,我们可以推断出,人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

(3)“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马克思不仅赋予需要以前提性,而且赋予它以普遍性、永恒性和能动性。他还特别强调指出:“需要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的不断改变和发展的历史。离开了人的需要,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都将不复存在。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这一命题不仅涵盖了前两个界定的内容,还揭示了前两个界定的原因。可以说,“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一界定,是对前两个界定的综合。

马克思将人的需要分为两种。其一是为了能够生存,如对于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的需要。“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12]这句话中,“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体现了人的需要的前提性、普遍性和永恒性,“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则体现了人的需要的能动性。其二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引起的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是人不断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引起社会关系的改变,促使历史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在原因。“新的需要”还成为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它体现了“人的需要”是能够发展的,而其他动物往往仅停留在吃、喝、繁殖等简单的生理需求上。

人进行劳动实践,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究其原因,需要是其内在动力,即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更不会产生各种社会关系。反过来,人通过各种生产活动,利用各种社会关系也能够促进、满足人产生新的需要。这一命题侧重于人的自然属性,强调了人自身的内在需求,对于人的本质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阐述,从抽象的“劳动是人的本质”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再到“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经历了一个由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与其说是关于人的本质的探讨和定义,不如将其看做是一种考察、分析方法。他告诉我们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具体的历史时期和物质生产方式中,以现实的个人为立足点,去研究人的本质。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的本质也在不断地生成、变化和发展。

1.1.2 人性的善与恶

人性是一个看似传统实又崭新的研究课题,探究人类自己的本性,追问人的行为动机,必然离不开对人性善与恶的揭示与认知,中西方思想家关于这个问题都非常的关注。

1)西方的人性善恶论

(1)西方的性善论

古希腊时期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基本上都是从人的理性出发来论述人性本善的。

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知善是一个人的美德,美德即知识。虽然人的本性为善,但他同样认为,人后天的行为却有善恶之分;在不同范围、不同性质的道德要求下,善恶的评价是不同的;要实现至善的本性就必须发现理性的知识,使人具有美德;人具有了美德,行为正确才会成为一个善人。柏拉图继承了其师苏格拉底关于人性善的理念,但在他看来,人的善的本性是天赋的,这种天赋善性并不包括奴隶在内。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的本性在于理性,但人的本性是向善的。“至善”就是理性的生活,是人性最完善的体现。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来论述人性善的本性。费尔巴哈认为,人作为一个感性存在,自我保护、趋利避害是人的自然属性,这一自然属性决定了人的本质属性。善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善乃包含于人的本性之中,甚至包含于人的利己主义之中”。[13]费尔巴哈以人的自然需求作为衡量善恶的标准,在他看来,利己主义也是善。

(2)西方的性恶论

西方的性恶论大致可从基督教以及文艺复兴期间一些思想家的观点中来认识。

①基督教的性恶论。基督教宣扬救世论的基础是原罪论,原罪论认为人性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人类行动的盲目性,每个人将败坏的本性随身带进这个尘世,此本性靠自己的力量或意志是不可能变好的。人类无力自救,必须依靠神恩、天启等来救赎,因为一切善来自上帝。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中,认为人天生就有罪,所以人处在有罪的、恶的此岸世界的地上之城,而善只存在于彼岸世界的天国中。

②文艺复兴中一些思想家的性恶论。马基雅维利(1469—1527)作为意大利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不再从《圣经》和上帝出发,而是从人性出发,他的国家学说是以性恶论为基础的。在他看来,人是自私的,追求权力、名誉、财富是人的本性,人与人之间经常发生激烈斗争就在于人性的自私;国家是人性邪恶的产物,为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才应运而生。

霍布斯从机械唯物主义的角度研究人性,他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均是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人的本性就是自私地、无休止地追求自身利益。这种将人一切行为都看做是自私自利的观点,实质上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的本性。他曾说道,在人的本性中,我们发现发生争执有3个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竞争使人求利,猜疑使人求安,荣誉使人求名。他将竞争作为第一原因,显然重点旨在论证人性的自私与恶。

(3)西方的亦善亦恶论

除以上论述以外,西方一些学者还认为,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毕达哥拉斯认为,人性具有不稳定性,人身上最有力的部分是灵魂,而灵魂是可善可恶的,因此人性也是可善可恶的。黑格尔(1770—1831)坚持善恶不可分割的辩证法,他认为善恶都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恶也同善一样,都是源于意志的,而意志在它的概念中既是善的又是恶的”“善与恶是不可分割的”。[14]

2)东方的人性善恶论

东方尤其是以中国古代为典型代表的人性学说影响较为深远。中国古代人性学说基本上形成于孟子和荀子时期,自此以后各种人性观点不一而足,但大都围绕善恶展开讨论。

(1)孟子的性善论

孟子将道德规范概括为仁、义、礼、智四端,把人伦关系概括为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种,这样概括的出发点便是性善论。

孟子对性善论的论证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来完成的,他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每一个人都具有这样普遍的心理活动。既然这种心理活动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据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15]在他看来,人性的四种美德是人生而就有的,而非外界强加的。本善是出于人的本性、天性,孟子称之为“良知”或“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16]

(2)荀子的性恶论

战国末期荀子倡导的性恶论以利害作为人性研究的出发点。他认为,社会纷争动乱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造成的;人的本性具有恶的道德价值,反对天赋道德的观点,强调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仁、义、亲、尊等道德观念则是通过后天所学、所行、所为而获得。

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是“为”的通假,意为人为、追求。在他看来,人性中没有善,所以人们才会去追求善。“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17]这段话说明了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生而都是“好利恶害、唯利是图”的。“……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18]人性本不恶,但是对欲望不加以节制就会变恶。

韩非子作为荀子的学生,他主张人性恶比荀子更加鲜明彻底。“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19]韩非认为,唯有接受恶的本性,才合乎天意。统治政策必须依据人的本性作出相应奖罚,“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3)告子的无善无恶论

孟子、荀子的性善论和性恶论在当时是较为有代表性的人性观,但是告子却认为人的本性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人性的善恶都是后天形成的。

告子提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人的天资、饮食需求等都是本能属性,无善恶之分。善恶是人的社会属性,是道德的评价。他将人性喻为水,水不能决定流向何方,因而人性也是中性的。“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20]

(4)亦善亦恶论及性三品之说

先秦时期关于人性学说的探讨基本在性善与性恶之间徘徊,除了性善论、性恶论和无善无恶论之外,从两汉开始,人性亦善亦恶论在历史上开始占有重要地位。

亦善亦恶论的最早提出者应该算是战国时期的世硕,但他的《世子》一书早已失传,他的人性观点只能借助王充《论衡·本性篇》中相关论述略知一二。“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在他看来,人性既有善的因素也有恶的因素,善恶完全在于后天的“养”(发展)。

西汉董仲舒没有明确提出性三品的概念,性三品是后人根据其对人性的认识加以概括而来的。他认为,“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21]。他理解的“圣人之性”在于仁,是全善之性,无需教化;“斗筲之性”在于贪,是全恶之性,难以转化为善,此二者为不变之性,因此不可名性。只有“中民之性”才可以说是性,只有这种性有善有恶,它是可以教化为善的。

东汉王充可谓是最早明确提出性三品之人,他从人性亦善亦恶的前提出发,将人性划分为上中下(即善、中、恶)三个等级。中人以上是性善者,以下是性恶者,中人才是性善性恶的混合者,这种人通过后天环境的教育教化可以改变其恶性。

唐朝韩愈在完善、总结董仲舒、王充的性三品的基础上,提出了性情三品之说。他认为,“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性者五;情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情者七,曰何也?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22]人包含性和情两部分,性生而具有,情是后天形成的。性由仁、义、礼、智、信五德构成,情由喜、怒、哀、惧、爱、恶、欲七个方面组成。性分三品,“上品之性”由仁主导,其余四德通行而不悖反;“中品之性”虽有五德,但仁德不足,其余四德相混而不纯,故可善可恶;“下品之性”生而不备五德,是恶的。与性相应,他将情也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之情”完全符合道德标准;“下品之情”既不符合中道,又任性而为,是不可救药者;中品之情的人“可导而上下”,经过教化能变善。[23]

3)人性善恶的广义超元论解读[24]

广义超元论是作者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反思西方式二元论、东方式不二论及空宗禅宗式狭义超元论思维模式的基础之上,慎重建构的试图扬弃三者的一种整合型思维模式。在广义超元论看来,关于人性的性善论、性恶论、亦善亦恶论及非善非恶论,均是处于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思想家如此这般设定、建造、创造出来的,原本不存在有关人性的任何一种理论、学说、观点。

依据不同的思维模式,可以给予人性善恶以完全不同的解读。

西方式二元论坚持认为:不同的认知对象及其部分之间的统一、同一关系是相对的,对立、差异关系是绝对的,即“彼此虽有合而实为二”。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分析人性善恶,只能推出以下两个结论:人性要么本善,要么本恶,不可能亦善亦恶或非善非恶;人性之善与恶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之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或者说,本善之性在后天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可能转变为恶,本恶之性也可能在后天的教育规范之下转变为善。但是善与恶之间的对立、差异是绝对对立、无条件的,统一、同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善即善,恶即恶,善与恶“虽有合,而实为二”。

东方式不二论坚持认为:不同的认知对象及其部分之间的统一、同一关系是绝对的,对立、差异关系是相对的,即“彼此虽有分而实不二”。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分析人性善恶,可以推出以下两个结论:人之本性亦善亦恶或非善非恶,亦善亦恶强调人之本性原本善恶兼备,善恶不可离,非善非恶则强调人之本性无所谓善恶,善恶皆人后天生活实践的结果;人性之善恶无论是先天注定,还是后天养成,彼此之间都存在着对立、差异,但是这种对立或差异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它们之间的统一、同一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恶不可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善即恶,恶即善,善与恶“虽有分,而实不二”。

空宗禅宗式狭义超元论坚持认为:不同的认知对象及其部分以及相互之间的统一、同一、对立、差异关系都是“自性为空”或“缘起性空”的。说彼此为二,非为二,是名为二;说彼此不二,即非不二,是名不二。“…者,即非…,是名…”是其认识模式。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分析人性善恶,可以推出以下两个结论:人的本性非善、非恶、非亦善亦恶、非非善非恶,人之本性缘起性空或自性为空;善和恶都是人们的方便说法,原本无善,亦无恶,无亦善亦恶,亦无非善非恶,也就是说,人之本性“善,即非善,是名善”“恶,即非恶,是名恶”“亦善亦恶,即非亦善亦恶,是名亦善亦恶”“非善非恶,即非非善非恶,是名非善非恶”。

广义超元论坚持认为:不同的认知对象及其部分以及存在于它们之间的统一、同一、对立、差异关系,都是处于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人类意识群体或个体如此这般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将彼此间的对立、差异或统一、同一关系绝对化、实在化或本体化。依据广义超元思维模式,我们认为:性善论、性恶论、亦善亦恶论和非善非恶论均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下的人类意识如此这般设定、建构和创造出来的,它们是因人而有、因人而异的,原本无所谓人之本性;相对于各种人性理论,我们既要生“无所住心”,也要生“有所住心”。所谓生“无所住心”,是说任何一种人性理论均是实践着的人类意识,如此这般设定、建构和创造出来的,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不应该执著于这些实为人类意识对象化产物的任何一种理论。所谓生“有所住心”,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在一定范围、层次内应该执著于某一种人性理论,给予现实生活中的人之行为以说明或解释;第二层意思是说随着时间与空间的变化,随着人类认识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我们应该设定、建构、创造新的人性理论,给予人性以新的说明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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