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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的确定

时间:2023-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面试成绩的确定1.面试成绩评价面试前,考官们应在一起研究岗位的要求,了解应考者总体情况,研究面试题本,对题本中的问题深入理解形成追问的思路,统一评分标准,有条件时还可以进行评分的模拟练习。目前,面试总成绩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方法:协议法和统计法。主要是适用于采用分级量表评分时面试总成绩的确定,如5分制,7分制等。

(三)面试成绩的确定

1.面试成绩评价

面试前,考官们应在一起研究岗位的要求,了解应考者总体情况,研究面试题本,对题本中的问题深入理解形成追问的思路,统一评分标准,有条件时还可以进行评分的模拟练习。

面试的评分是分要素进行的,或者说以要素为主,要点评分为辅。只有极少量的知识性问题涉及具体的评分要点,但应考者之间的差距最终还是体现为其要素得分的差异。

面试评分以综合评分为主,即以应考者回答完所有的面试问题后,为其按要素综合打分,切忌一题一打分的做法。

面试进行过程中,考官可以用铅笔对应考者就不同要素进行试评分,在面试结束时,再将最终分数用钢笔打出,产生法定效应。这样既比较深重,又减轻考官记忆负担,便于操作。

2.面试总成绩的确定

在由多个考官分要素地同时评价一位应试者后,如何确定面试者的面试总成绩,既是一个测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操作问题。从理论上讲,是用几个考官的实际评分尽可能合理估计应试者的真实水平(即“应得分”,这个“应得分”是无法实际得到的,只能通过应试者的各项实得分来估计它)。从技术上讲,是如何利用各个考官分别评分计算或统计出一个相对更有代表性和更少误差的分数;从操作上讲,则是如何使得最后分数的取得更简单易行,更易为考生和社会所接受。目前,面试总成绩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方法:协议法和统计法。统计法又有两种不同的模式。

(1)协议法。主要是适用于采用分级量表评分时面试总成绩的确定,如5分制,7分制等。面试结束后,考官小组成员坐在一起,比较各自的给分并陈述理由,讨论分歧点。讨论之后,各评委重新打分以反映讨论的结果。因此这种方法有时被称做“二次评分法”,若重新打分仍然不一致,则再进行讨论。这个过程可以持续重复,直到达成一致为止。

(2)统计法。即通过对各考官的原始评分进行统计处理来取得面试总成绩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的情况。实践中,又有两种不同的统计模式:

第一种可简称为“总分和去高低分法”。首先,分别把N个考官每人在M项要素上的给分相加,求其总和,得到各考官给该应试者的N个面试总成绩,然后,从这N个总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求余下的N-2个考官就该项要素打的平均分,此即应试者该项要素的实际得分,将全部要素的实际得分记总,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总成绩。

第二种简称为“要素和去高低分法”。即将N个考官分别就某项要素评定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求余下的N-2个考官就该项要素打的平均分,此即应试者该项要素的实际得分将全部要素的实际得分记总,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总成绩。

从统计理论上讲,上述两种方法都是通过N个考官在M个要素上对应考者给出的分值的统计处理,去估计应考者在面试中的“应得分”,都试图在处理中减少极端值(最高分和最低分)带来的误差因素,而以平均数为“应得分”的估计值。这种做法的一个理论假设前提是:大多数人是对的,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可能性忽略不计。所不同的是,“总分和去高低分法”是一种简化但粗略的处理,没有充分考虑考官对应考者要素评分是否准确的问题,一个考官给应考者的分要素评分即使不准确(一般假设为极端值),其各要素总和仍然可能被保留下来;反之,其准确的要素评分(一般假设为非极端值)也有可能因为各要素总和为极值而被减掉。就是说,这种处理方法会损失正确信息。而“要素和去高低分法”则是在各个分要素的“应的值”都得到合理估计后,再去估计合理的综合值,它更有效地排除了误差因素,更充分地利用了正确信息,因而是一种更为合理的计算面试总成绩的方法。此外,“要素和去高低分法”由于提供了各要素的“应的值”,就使得我们能了解应考者在不同要素方面的个体内差异,甚至可以画出一个应考者的要素结构剖面图。这种打分法有时叫做“体操打分法”。在实践中,协议法和统计法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有的面试设计中,在结束面试后,考官之间可先进行简单的讨论,允许考官对分数做适当调整,但不强求一致,然后再对考官们的分数进行统计处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要考官们都能秉公办事,有自己的独立见解。

3.如何填写面试评语

面试评语,即在面试结束后,面试考官对应考者所作出的描述性的综合性的书面评价,也是面试结果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和组成部分。在实践中,面试结果有时只有分数而没有评语,有时是只有评语而没有分数,也有时是既有分数又有评语。在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实践中,历来以面试分数为主要结果形式。因为,作为大规模录用考试中的一个环节的面试,最终往往需要一个具体的分值来客观而明确地决定对应考者的取舍。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有强调面试评语的重要性的意见;面试评语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面试评语记录了面试中提供的,难以从分数中体现出来的很多宝贵信息;二是面试评语可以使用录用决策建立在更生动具体的评价信息之上;三是面试评语可以明确反映出考官对应考者的倾向性意见。在公务员录用面试常见的评分表形式中,都没有面试评语一栏。关于如何填写这一栏的内容,尚无一定之规。各地各部门对此要求及做法都有所不同。一些有经验的考官认为,此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1)应考者的突出特点。这应与应考者的不同要素方面的得分一致,即是对应考者某些要素得分的文字描述。当然,也可以在此记录应考者在主要测评要素之外的突出之处。(2)对应考者情况的不解之处。即在面试之后,考官对应考者仍存有疑点,暂时没有办法确切了解,可留待与其他测评方法相印证,或有必要提请有关人员今后注意。(3)考核建议。与前一点相关联,可在评语中对应考者提出如何进行考核重点的建议。(4)对应考者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测评(考核或体检阶段)的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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