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开始后,地方政府针对航运企业的融资问题均做了很多努力。2010年7月,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航运物流金融发展促进宁波市现代航运物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0〕182号),旨在加强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航运、物流金融培育发展,促进宁波市现代航运、物流业转型升级发展,明确提出了一些促进航运企业融资发展的意见,但还需进一步明确落实实施主体和采取具体对策。地方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融资环境,诸如加大对航运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航运企业提供金融配套服务,提高航运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加强航运企业的担保体系;提高航运企业的融资能力,拓宽航运企业的融资渠道等。银行也应该正确认识航运企业的风险,降低对航运企业的融资门槛,给予航运企业更多的融资支持。
(1)加大对航运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对航运企业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鼓励。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鼓励国内外企业和资本进入宁波市航运市场。鼓励发展万吨级以上散货运输船舶,加强航运企业之间、航运企业和货主之间的联合。二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建议金融机构将航运企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安排年度贷款计划,并针对航运企业资金周转的特点,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建议金融、保险机构加强合作,创新金融保险方式,推广应用“船贷险”业务。鼓励航运企业建立航运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专门为宁波航运业购船(或造船)提供融资担保,解决航运企业良性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另外,通过参照上海已经启动的航运基金,宁波可以尝试发展航运基金的融资模式。
(2)为航运企业提供金融配套服务
一直以来,宁波的港航业处于“大港小航”的状态。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以及长三角地区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宁波航运企业健康发展的意义重大。2011年5月,宁波市发布了《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鼓励银行等信贷资金优先面“海”贷款,提出要创新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等金融服务业态,推动开展船舶抵押贷款、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质押融资方式。如2011年8月9—10日,宁波在上海专门举办一场融入上海“双中心”建设推进会,光大证券、东来股权投资等一批上海知名金融机构拟进驻宁波。宁波的船舶交易市场已于2008年12月正式运营,该市场的建立为二手船交易等方面搭建了良好的业务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有利的扶持政策,推动交易市场的业务发展,提高其影响力,进而依托交易市场来开展船价评估业务,优化航运企业融资环境。
(3)建立航运企业的担保体系
银行在处理船舶贷款业务时,由于不了解航运市场,会存在盲目担忧。这就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银行和企业加强互动沟通,诸如定期开展航运沙龙活动,使银行能够正确认识航运市场,消除过分担忧,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支持。通过对银行的调研可知,银行在放贷时对船舶的实际价值及航运市场状态缺乏专业性的判断,基本上是按照船舶建造发票以及内部非专业性评估来确定船价。这样会存在船价虚高的风险,也会影响到银行放贷的积极性。这样便亟须开展专业性、可以信赖的船舶价格评估服务,在船舶抵押贷款等业务中提供专业化的评估结果和建议。评估服务的开展有利于银行正确评估船价而放心放贷,更有利于航运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
建立针对航运业的担保体系,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凭借其公信力和中立性,联合有实力的航运业民营企业,建立行业“互保”“联保”机制,构建民营企业信贷信用平台。另外,可以促进保险和银行合作,保险公司为船舶抵押贷款专门设计船舶抵押权保证保险产品,适当分散银行风险,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同时,培育第四方物流市场的支付结算和融资支持功能,鼓励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借助所掌握的会员信息、交易情况等信用信息,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信用等级、融资补贴、应收款质押贴现等增值服务,在缓解中小航运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促进第四方物流市场交易的活跃繁荣。
(1)做好航运企业的融资规划,避免船舶运营风险
良好的发展规划是企业融资及租赁的重要前提。只有符合国家产业导向,顺应行业周期发展的特点,适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规划和项目,才能有市场、有前景、有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才能吸引投资资金的关注和参与,才能“筑巢引凤”。首先,长期战略联盟是企业融资及租赁的有效保障。与大货主、大企业集团建立战略性的合作伙伴关系,签订长期运输合同或长期承运协议,这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也是开展企业融资及租赁的有效保障。其次,科学的船型发展规划是企业融资及租赁的基础条件。由于船舶投资巨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在运力发展及船型规划上必须做到科学、经济、安全及环保,在技术上能满足各有关规定和租赁期内的使用要求,这样才能为船舶融资及租赁打下良好的基础条件。
(2)创新航运企业的融资方式,实行船舶融资租赁方式
企业融资及租赁的有效手段是借鉴和学习创新企业融资及租赁的方式、方法,研究和制定适合不同模式的融资及租赁工作。良好的企业信用是船舶融资及租赁的重要配套。由于融资租赁方对融资、承租企业的还款能力普遍存在担心,要想参与和实现企业融资及租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必须要求企业要有良好的信誉和信用配套,有良好的国际化经营和管理相配套,才能促进企业融资及租赁的较快发展。
(3)拓宽航运企业的融资渠道
航运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的筹资渠道,利用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筹集资金,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实力,循序渐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航运企业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实施风险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风险,以便获取更多的融资资源。供应链融资是通过对供应链成员间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有效整合,围绕核心企业,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并为其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应根据各航运企业的特点,强化融资服务的创新,为不同的航运企业提供灵活多变的融资方式和还款方式。
(4)提高航运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能力
2003年是航运周期的波峰时段,大量的新船建造下水,一些不懂航运的外行人员也涉入航运业务,并未理性地认识到市场的周期性变化特点。但是金融危机开始后,一些非专业营运的小型企业由于专业能力欠缺,困难和危机重重。针对这样的情况,建议管理部门在运力审批、船舶监造等方面设置准入门槛,适当引导企业采取正确的投资决策。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诸如税收减免等,减轻危机中航运企业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培养市场主体。同时,也要引导企业联盟合作,提高自身竞争力,并促使航运企业提高其经营和管理能力,降低风险,以便获取更多的融资支持。同时,航运企业自身要加快制度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步伐,要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增加透明度,保证对外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增强信誉,积累信用;克服民营企业“老婆、儿女家天下”一股独大的弊端,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下,建立起一套适合和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
(1)建立航运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
要充分认识和重视航运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航运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和推动航运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发展,保证航运企业担保基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避免航运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避风港。各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要与信用机构建立平等的业务联系,银行对有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航运企业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和扶持措施。要推进全社会信息系统建设,使其尽快发挥信用水平识别的作用。
(2)正确认识航运企业的经营风险,避免盲目担忧
航运企业的经营风险大部分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予以规避,不能完全规避的部分也可以通过保险等方式予以转移,银行应该正确认识到这一点,避免盲目担忧。即使有些风险演变成事故发生,目前的海事管理、船舶保险、二手船交易市场等服务体系健全,事故处理周期会大大缩短。
(3)合理评估船舶价格,提高贷款比例
借助船舶交易市场等专业性的平台机构,合理评估抵押船舶价格。评估时充分考虑船舶实际建造价格和航运市场趋势,能够有效地规避市场周期导致的船价波动风险。船舶建造和航行时,均有严密而有效的监管,报废处理也有一定的残值,并且具有完善的二手船交易市场。所以,银行可以考虑将船舶作为准固定资产,提高航运公司的船舶抵押贷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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