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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时间:2023-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7.1 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2.7.1.1 进口通关手续1.普通船与集装箱船通用的进口通关手续货物进入保税区卸货后,原则上须首先运往港口保税区或海关长指定的其他地点。此时,进口商将海关退回的进口审批证附上进口配额证明书交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将上述文件交日本银行进行事后审查。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须向日本财务省关税局申报货物数量、价格及其他必要信息。

2.7.1 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2.7.1.1 进口通关手续

1.普通船与集装箱船通用的进口通关手续

(1)货物进入保税区(Transportation Into Bonded Area)

卸货后,原则上须首先运往港口保税区或海关长指定的其他地点。办理完通关手续、缴纳进口关税、获得进口许可后,方可提取。货物运入各类保税区时,须向海关提交运入审批申请书。但若获准在货船舱内验货或驳船上验货时,进口申报不必在保税区内办理。

集装箱货物的大宗货物(整箱货)必须全部存放于集装箱货场(Container Yard),小宗货物(拼箱货)全部存放于集装箱集散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普通货轮货物的存放地点可由进口商自行决定。一般多临时放置在保税货棚(Bonded Shed),须长期存放时则可利用保税仓库。

如果进口货物不适合或不能进入保税区,海关也允许存放在其他指定地点,但适用关于保税区的各项规定。

(2)进口申报

货物运入保税区或其他指定地点后,进口商向海关关长提交下列文件,进行关税缴纳申报。

a.《进口纳税申报单》3份

b.附件:商业发票2份(无外汇进口交1份);包装明细书、重量证明书;运费明细书、保险费明细书(进口价格非CIF时);原产地证明书、商检证明等;关税缴纳书4张1套、消费税缴纳书1套;进口审批证(须审批的商品)或事前确认书(须事前确认的商品);其他有关法令规定的许可证、审批书等;有关的免税文件。

若在进口申报时进口商没有得到装船单据和出口商签名的商业发票,进口商须制作预开发票(Pro-forma Invoice)并签名,得到银行认可后提交给海关,凭此获得进口许可并提货。进口商获得出口商发来的商业发票之后,经海关要求须补交。

(3)进口检查

检查方法按范围有抽样检查、部分指定检查、全部检查3种,按地点分为现场检查、驳船上检查、货船上检查、检查场检查。进口动植物及其制品、食品等,须经过检疫和防疫部门的检查。

(4)进口许可

a.海关对进口申报单进行审核,必要时检查货物。审核申报无误后,海关将4份关税缴纳书中的3份退回进口商,进口商到日本银行或其代理机构(设在海关内)缴纳进口税。完税后,进口商凭收据到海关领取进口许可书和进口审批证。

b.进口商获得进口许可书后,将货物从保税区提出运至自己的仓库。此时,进口商将海关退回的进口审批证附上进口配额证明书交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将上述文件交日本银行进行事后审查。按规定,进口许可书须由进口商保存3年。

2.集装箱船货物的通关

(1)日本港口集装箱货场管理员(Container Yard Operator)在货轮入港前作为船公司的代理人向动物检疫所或植物防疫所提交《进口动物类货物一览表》或《植物类货物一览表》。货轮入港后,须马上向海关提交货物清单(Cargo Manifest)、卸货申请、集装箱清单(Container List)等。

(2)通关场所

集装箱货物的进口通关地点可以是集装箱货场、码头保税堆货场甚至内陆仓库。

a.集装箱货场通关

进口商在集装箱卸货场办完通关手续,获得进口许可并提走货物。海关将进口商提交的文件和进口商品进行对照检查,确认与申报和纳税相符后,在所收纳税申报单上盖章并退还进口商。进口商凭此到日本银行的代理机构等指定地点缴纳关税,凭税金收据到海关取得进口许可,提走货物。

b.码头保税堆货场通关

集装箱自船上卸至集装箱货场后,运入进口商的专用保税堆货场,然后按通常方式办理进口通关手续,但费用较高、手续较复杂。

c.内陆仓库通关

进口货物卸下后直接运往保税仓库,办理通关手续。这是一种特殊通关方式,一般并不采用。由于货物在日本内地运输途中尚未完成进口申报,属于保税运输,因此采用此方式通关的进口商须事先向海关提交《外国货物运送申报书》。

2.7.1.2 出口通关手续

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必须存放在海关监管区或海关指定的其他存放区域。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须向日本财务省关税局申报货物数量、价格及其他必要信息。

1.出口申报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须提交出口报关单,申报出口货物的性质、数量、价格等信息,并随附发票和其他单证,如批文、许可证等。海关会将出口报关单和发票等随附单证进行比对,确认归类是否正确,是否已取得相关出口批文或许可证,货物是否享受减免税,是否需对货物进行查验等。出口申报时,出口商应提交两份出口报告,一份用于进行贸易统计,另一份由海关留存,用于将来进行出口认证,等等。

2.单证要求

出口申报时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

—出口报关单(海关C-5010表格)

—发票

—其他单证和文件:认证书,许可证,批文等。

3.查验

原则上,海关查验均在海关查验区进行。如货物无法移至查验区,则在货物存放区进行查验。

4.放行

如查验后单货相符,则货物可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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