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赵德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后,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及时以云发[2006]5号文件提出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全面具体地阐述了建设新农村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我省农村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尤其是云南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到严酷的农村自然条件制约,较低的农民收入、较大的贫困面、较深的贫困程度以及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和滞后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利因素的制约,全省建设新农村的任务十分繁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重而道远。
一、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或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以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其总体目标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内,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云南这样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农业省来说尤为必要。
首先,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共同富裕的核心是使所有人能够均等获得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发展的能力,共同促进发展的水平,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向小康转变。
其次,建设新农村是扩大云南内需的有效途径。目前,最应启动内需的地方就是农村,农民是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如果农民收入没有较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得不到较大改善,云南省扩大内需就缺乏长期可靠的市场支撑。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不竭的现实消费需要,进而拉动整体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大大改善云南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释放农民的消费潜力,激活云南农村巨大的消费需求,繁荣农村经济。
再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省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省委、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又快又好发展、加速云南崛起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发挥原有产业和现有资源的优势,更要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奋力崛起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进云南又快又好发展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空间和潜力很大程度上也在农村,最终的进程更取决于农村。只有广大农民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明显改变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也只有加快新农村建设,形成农村与城市协同发展的态势,才能推进云南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
1.目前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的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方面预选的综合评价和描述新农村建设的26项指标,我们得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及2006年的现状(见表1)。
从总体上看,2006年我省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实现程度为53.5%,比全国2004年的平均水平56.7%还低3.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目前云南农村总体发展水平刚到2020年全国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一半。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省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在今后14年里,我省新农村建设实现程度平均每年需要提升3.3个百分点。
从我省新农村建设现状的五个方面看,与全国新农村建设2020年的目标相比较,2006年我省农村生产发展的实现程度为59.8%,比2004年全国平均水平63.5%低3.7个百分点;生活宽裕的实现程度为26.2%,比全国平均水平32.1%低5.9个百分点;乡风文明的实现程度为81.1%,比全国平均水平78.2%高2.9个百分点;村容整洁的实现程度为58%,比全国平均水平60.1%低2.1个百分点;管理民主的实现程度为95%,比全国平均水平89.6%高5.4个百分点。
从单项指标看,2006年我省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效灌溉面积比重、人均奶类拥有量、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农村生活用汽车拥有率、农村住房条件、农村室外道路硬化率、农村清洁能源比重和农村卫生厕所比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等指标的实现程度较低,同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些方面是今后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
2.我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增收后劲不足。我省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份,农民收入近80%来自种植业。近年来,虽然各地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和科技推广力度,但农村耕地有限,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仅靠现有耕地和种养方式很难实现农民收入的突破。与此同时,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弱。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尽管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力推进,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总体来看,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2000年至2004年,我省农业基建投资占全省基建投资的比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呈下降态势,由5.89%下降到4.99%,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严重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制约,部分行政村灌溉和生活用水设施严重老化,导致水资源浪费。同时村上没有进行科技服务活动的场所,没有文化设施,村民一般不进行集体文化生活,也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三是农产品生产粗放,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阶段。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重复时有发生,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精深加工很少,因而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此外,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合同不规范,订单履约率较低。
四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调查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呈逐步扩大趋势,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65.9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041.8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收入的4.54倍,城乡居民收入比大大超过了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1980年是2.85:1,1995年为4.02:1,目前已经达到4.54:1的高水平,差距越来越大(详见表2)。
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村镇建设杂乱无章,人居环境恶劣。调查显示,部分乡镇基本没有进行建设规划,农户住宅位置沿袭历史,随处而建,比较凌乱。农户住宅60%是普通砖瓦房,10%是年久的土坯房,安全系数不高。同时,农户基本没有环保意识,随意堆放农作物副产品、肥料等。整个村寨卫生差,秩序乱,脏、差问题突出,群众怨声载道,村干部无所适从。
六是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2005年我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56%,初中文化程度占3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6%,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6.4年,刚刚达到小学毕业水平。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养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七是农村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滞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首先是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目前农村合作医疗除52个改革试点县(市)外,在我省其他地方的农村几乎是空白,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着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农民对药品价格反应强烈,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其次是科技文化投入不足,教育负担重。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科技和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总体来看,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科技水平发展落后,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民间文化遗产得不到发挥和有效保护。同时一些学校巧立名目,违规多收费,学杂费一路飙升。2005年,我省农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达186.62元,比2004年增长27.5%,其中教育服务支出133.63元,增长39.17%,仅学杂费一项就达114.93元,增长41.28%,教育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农民苦不堪言。再次是社会保障难以正常进行。由于县乡没有稳定的公共财政,因而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部分乡镇既没有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又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一些乡镇五保户供养没有经费来源,残疾人保障经费未能足额发放。
八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调查显示,部分乡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导致集体事业无人关心,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资源支持而无法实施,出现了“政治淡化”、“管理淡化”的现象。
三、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模式与经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什么样的道路,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各地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总结我省各地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以下五种建设模式值得借鉴和在全省推广。
1.工业型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工业型,就是以发展乡村工业为导向,推进农村经济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型转变,增强工业对农业的拉动力。农村工业化是壮大农村经济总量的关键,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器,也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支撑点。以工业经济实力为基础,整合农村的土地、人力等资源,实现共同发展,这是一个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也是一个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平衡发展的过程。主要存在于经济发达地区,表现为城市工业文明辐射下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特点。玉溪、曲靖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就是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为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各类工程为重点而展开的。
2.生态型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生态型新农村,就是发挥特有的生态优势,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以生态型农业为重点,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农村发展道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关系到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从根本上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保障人民生活质量长久、可持续地提高。腾冲县坡头村积极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放弃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的陋习,积极学习新科技,大胆尝试新的品种和耕作方式,村里的良田通过精耕细作获得了更好的收成,解决了口粮问题,光秃秃的山头也重现绿色。村民逐渐富裕起来,村里有了一定积累之后,依靠集体资金和群众自筹,村民投工投劳,修建入村道路,使村里实现了道路硬化,同时还实施了改厩、改厕和改厨工程,全村109户人家,共建设了101口沼气池,家家种树养花,美化环境。这个距边境线仅13公里的小山村,还实现了垃圾袋装化,每家自觉把垃圾装好,送到村后的集中堆放点,然后村里定期运送到镇上的垃圾处理点。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由各家的沼气池和小菜园进行自我处理,村民们都自觉地维护着村里良好的环境。
3.城镇型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城镇型新农村,就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农民向城镇集聚,加速资本和产业转移,加快建设城镇型新农村,促进农民职业和空间转移,形成新型的城乡产业结构和城镇体系。如玉溪市的大营街就属于这一类型。
4.农庄型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农庄型新农村,就是充分利用农户庭院空间以及周围的鱼塘、树林、菜地等农家资源,增设耕地种菜、现场采摘、任意“点宰”、自选自做等服务项目,让游客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大力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投资少、收益好、见效快是农庄型新农村建设最为显著的特点。各地农庄型新农村建设的尝试,基本上都是当地农户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现有自然与人文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从而有效带动“农家乐”经济的迅猛发展。“农家乐”作为我省农村革命与新经济的代表,其发展形态与模式,较为集中地体现了现代经济学中的新观念与先进成分。它的发展,对促进农村旅游、调整产业结构、建设区域经济、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昆明市西山区的许多乡村就属这种类型。
5.第三产业服务型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第三产业服务型新农村,亦即城郊型新农村,就是按照“依托城市、服务城市、致富农民”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城郊乡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围绕休闲、生态、观光、旅游农业以及名优农产品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这普遍存在于靠近各大、中、小城市的农村,它们充分利用地处城郊结合部、交通便利等区位优势,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生产与城市配套的蔬菜、花卉、畜禽等副食品类农副产品。如呈贡县和富民县,立足主导产业,以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为依托,带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为建设城郊型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经验。
四、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片面认识及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片面性、盲目性问题
一是认识上的“片面性”。目前,在一些农村还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和全面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深刻内涵,认为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才是建设新农村的主要“标志”,这既便于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又可以轰轰烈烈搞上一番,刷墙壁、大扫除、写标语、办橱窗、整街道、栽花草,好不热闹!对这种做法我们并非不支持或一概否定,但这只是建设新农村的一个方面,切不能把改善“村容村貌”视为“首要任务”,把主要力量下在“旧貌换新颜”上。
二是建设目标的“偏离性”。有的地方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好不好,要看新房盖多少。因此,有的领导干部打着建设新农村的招牌,拉着架子给村民申报建房手续,也有个别乱批“宅基地”的违规现象。还有的地方更是“敢想敢干”,在“规划”中都是怎么新建新村“一条街”、村里的街道如何“拓宽”和“取直”等,个别地方甚至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政府统一建盖房屋,然后强迫农民购买,政府仅给予很少的一点补贴。形式上的集中,外观上的整齐,不考虑农民长期形成的生活和居住习惯,难免给农民带来生产生活上的不便。
三是建设中的“盲目性”。有的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存有“急于求成、短期见效”的“跨越思维”,恨不得一朝一夕就建起个“新农村”;有的无视财力物力,一味追求“大干快上”;也有的随意给农民增加“新负担”,到处筹款、集资,甚至举债也要“上马”。个别村干部还美其名曰:为官一任拼一拼,跑步建设新农村。更有甚者,有的换届新上任的村干部,挖空心思想“出名”,一心一意想“露脸”,只求领导说个“好”,不怕群众评价“糟”。这种“表率作用”很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健康扎实的稳步推进。
四是无作为的“消极性”。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的村子比较突出。在调查座谈中,有些村干部悲观地说:我们这里历史条件就很差,想建新农村那是说大话,能维持现状就不错啦!好多村民也失望地说:“一无钱、二无物、穷村子、散支部,建设新农村根本没出路!”有的村民毫不掩饰地说:“村干部腐败是建设新农村的障碍,只有下决心治腐败,建设新农村的局面才能打开!”还有少数村子处于“无动于衷”和“等待观望”的状态,坚持过去咋干还咋干,拉着架子等支援。
2.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中心任务和农村发展的关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是建新房、修街道,它最重要、最本源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了,才能增强自身的活力,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要继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发展节约型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通过增加产量,提高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增加农民收入,既要在农业、农村挖掘潜力,更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寻找出路;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吹糠见米”见效快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是正确处理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把握“三个理念”,抓好“三个建设”。首先是用现代理念教育农民,抓好培育造就新农民的建设;其次是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抓好优化发展新产业的建设;再次是用城市理念建设农村,抓好整治营造新环境的建设。要按照“工农商建运服协调发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要求,抓好科学规划,分步推进炊事沼气化、热水太阳能化、饮水自来水化、电视有线化、网络宽带化、道路柏油化、出行公交化、垃圾日清化、排污专管化、环境生态化。通过设施改造和建设,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产和居住条件,树立新风尚,营造新环境。
三是正确处理客观条件和建设目标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有效推进。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处于同一阶段和发展水平,财政实力也不平衡,新农村建设会存在快慢、高低之分。因此,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不宜强调同一个模式、同一种方法或同一个标准,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盲目攀比,避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避免新农村建设运动化。基层干部必须多做“工程师”,少做“设计师”,按照中央和国家的政策,去组织广大群众建设他们的新农村,才是领导干部的本职所在。
四是正确处理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受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既应是建设者,更应是受益者,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何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关键是处理好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一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民收入得到更快提高;二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社会福利;三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民主决策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
3.新农村建设的六个着力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紧紧抓住“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改革推动和县域经济支撑”六个着力点,才能取得突破,有所进展。
第一,政府引导是引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突出表现在建设新农村的战略、规划等方面,政府要加强指导。要根据本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提供新农村建设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并加大投入力度。
第二,农民主体是动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内容要反映农民要求,过程要让农民充分参与,建设成果要让农民来评判,防止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同时要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使农民群众在走向富裕、迈向文明的进程中,真正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建设主体。
第三,社会参与是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和基本权利,尊重市场规律,重视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之间互补、合作的良好格局。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帮扶支援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第四,市场运作是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发挥政府引导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又要重视市场运作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如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要以市场为导向;农业经营规模、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也要遵循经济规律;在征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革;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要积极引入股份制、合作制等市场运作办法,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使新农村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五,农村改革是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和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农村乡镇改革,合理界定乡镇管理的职能和权限;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第六,县域经济是支撑。县域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水平。一些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能够走在前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工业强县文章,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夯实“工业反哺农业、县城支持农村”基础。为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非农经济产业发展为主导,以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为目标,走“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进一步促进覆盖城乡的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增强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和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要进一步界定县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完善县级政府的功能定位,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
五、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1.要在建设现代农业上取得新进展
要增加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确保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在认真落实支农资金依法增长的同时,积极主动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新增资金重点向“三农”倾斜。各级财政要根据粮食增产任务重、农民增收要求高、产业结构调整步子大等客观实际,千方百计地增加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冬季农业开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扶贫攻坚和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2.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努力造就一代新农民
农村教育应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要实施强制性义务教育。要加强立法,规定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将15岁以下少年儿童送入学校接受教育,或保证达到初中毕业水平,违法者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瞄准市场需求,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搞好对农民的技能培训。要整合培训力量,拓宽培训渠道,加强部门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努力扩大培训规模,保证目前20~40岁的青壮年都有机会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或就业能力。
3.要坚定不移地做好村镇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规划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建设中特别要做到“新、特、实、联”。“新”就是把乡村的原有风貌、文化底蕴、风土人情与现代生活的理念结合起来,挖掘典型素材,使规划合理化;“特”就是每个乡镇、每个村的建设布局都有鲜明特征,体现个性化;“实”就是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要一味追求规范;“联”就是围绕中心村庄对几个村构成村庄集群,整合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发挥聚集效应。在具体规划中应先在全省范围内搞好若干个示范村的规划和建设,同时每年按10%的发展进行规划,利用十年时间完成行政村规划和建设任务。在有条件的地方,将分散的自然村集中连片建设,有利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节约投资,改变村容村貌,也有利于节约土地以及原有宅基地改造,增加耕地面积。各级政府要设立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做好村镇发展规划,做好组织领导工作。但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能拔苗助长,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4.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和转移,为农民就业和增收创造新空间
初步预计,在未来15年内,全省将有近700万的农村人口进城,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只有鼓励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只有农村人口减少了,才更有条件推动村庄集中连片建设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才能缓解日益增大的农村人口就业压力。在目前情况下,要支持和鼓励小城镇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农民工在小城镇购房,为农民进城提供更加宽松有序的环境。
5.要坚定不移地改善农民的卫生安全条件,为农民的全面发展提供新保障
针对农村脏乱差的实际,从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根据缺什么改什么的原则,掀起以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厩和治理柴火乱堆、粪土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治理活动,把整治村庄环境与培植相关产业和改善居住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当前,主要的工作,一要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二要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做好农村污水处理与净化,保障农民能够用上安全的饮用水;三要加强畜禽防疫,避免和减少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6.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订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作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7.有效整合各种有关农村发展的资源
要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财政资金为主导、农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模式。通过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助、贴息、以物代资、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手段,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能动性,引导农民投工、投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产业和社会事业,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要改革产权制度,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基本农田、小型水利、农村沼气等一些微小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并明确国家补助标准;对农村供水、供电、节水灌溉等工程,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或拍卖转让等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要积极探索将各有关部门垂直下达的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的办法,确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8.尽快制定《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标准》,认真实行有效的统计监测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序幕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为保证我省新农村建设按期完成既定目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标准》,并认真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有效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同全国的差距,为省委、省人民政府调整新农村建设政策,确保同全国一道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综合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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