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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中的秩序问题

时间:2023-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市场过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中的秩序问题在1974年到1986年这段时期里,伊斯雷尔·科兹纳和路德维希·拉赫曼是公认的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美国的领袖。尽管在许多特定问题上观点一致,但他们最重要的分歧在于在何种程度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可以和新古典传统取得一致。

第七章 市场过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中的秩序问题

在1974年到1986年这段时期里,伊斯雷尔·科兹纳和路德维希·拉赫曼是公认的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美国的领袖。他们推动了奥地利学派的复兴,激励那个年代完成的多数学术研究[1]。科兹纳在纽约大学利用博士课程和安排访问学者机会,和拉赫曼一起通过正规途径培养(和影响)了几乎所有被认为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青年学者。纽约大学的研讨会和访问项目造就了一个学术网络,加入这一网络的人越来越成为代表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职业经济学家[2]

在全部的专业上的合作中,科兹纳和拉赫曼一直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本质和内涵方面进行着友善和彼此尊重的竞争。虽然这种竞争极少在他们已出版的作品中被提及,但是从他们在这个时期写的文章和在会议上交换的意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的争论经常是对对方的议题和观点的回应。尽管在许多特定问题上观点一致,但他们最重要的分歧在于在何种程度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可以和新古典传统取得一致。科兹纳的方法是把奥地利洞见融入更一般的新古典范式语言中去;拉赫曼在他的研究中,更倾向于舍弃已成累赘的大多数传统,因为它们阻碍了他寻求更富成果的对社会现实加以理论化的研究工作。然而,他们更专门的争论却集中于均衡分析在经济学中的本质和作用上。这种争论虽然在1990年拉赫曼去世后在很大程度上停了下来,但它把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分为两派,双方仍然互相争吵。通过检省这场10年之久的争议中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理解现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当前的地位和可能的未来发展方向。

科兹纳关于企业家和均衡过程的观点

虽然科兹纳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一直是一个对新古典传统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但他的批评更像是对家人的责备而非水火不容的冲突。他的观点是,在边际革命期间新古典经济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即把价格解释为每个个体主观价值判断的结果,而不是某些客观标准的产物。然而在20世纪中期新古典经济学发生了一个不幸的转变:随着在理论建构中过多的形式主义越来越占据主导思想,导致新古典经济学丢失了那些建立在主观主义基础上的观点。对科兹纳来说,后果则是“新古典经济学过多地惦记均衡条件”[3],也因此局限在对静态的描述上。作为对卡尔·门格尔态度的一个回应,科兹纳论述说,虽然均衡价格的形成是一个重要的市场过程,但它仅仅是经济理论实质的次要现象。

但是如何使市场过程理论化呢?对科兹纳来说,这就意味着要为真实市场是如何达到均衡提供一种解释。传统经济学中的静态均衡理论,以及它们对同质知识和最大化行为的假定,只能通过一组变量告诉我们什么是均衡:他们永远不能解释部分无知的行为人的最大化行为是如何达到均衡的[4]。为此我们需要一个关于市场主要推动者(prime mover)的理论,对科兹纳来说这就是关于企业家行为的理论。

企业家行为的机敏性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科兹纳首先在他1973年的一本书里介绍他的企业家理论,即《竞争与企业家》,书中他所设计的理论框架有两个目的:为他所认为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核心观点提供一个系统的解释,并且通过一种可以与新古典经济学家交流的方式。在之后几乎20年的解释和澄清过程中,科兹纳原来的框架本质上没有变化,我们可以把1973年后科兹纳所有关于企业家理论的著作和文章看作是他对这本具有突破性的书所作的繁多注解。

科兹纳认为,企业家行为是一种明显不同于追求最大化行为的特殊行为,如果没有企业家行为,将无法解释市场过程。经济学家一般把人们在各种约束下的追求效用最大的行为模型化,这是一种被科兹纳称为“罗宾斯最大化”的行为形式。莱昂纳尔·罗宾斯定义经济学为将稀缺资源在竞争性和无限目标间进行理性分配。(Robbins,[1932]1962)[5]这个定义尽管很有用但却并不完整。纯“罗宾斯最大化者”只能在一个已知的手段目的(means-ends)框架下发挥作用,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在手段目的框架下变化的根源,也即经济体系中创新的根源。事实上,他们甚至永远不会被认为可以带来一般均衡,因为所有他们能做的只是在所知的范围内行动。那么任何一个简单的罗宾斯最大化者是如何认识到价格差的存在的呢?就此科兹纳论述说,一个人需要采取一种还没有严格的最大化但是有目的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受获利机会的驱使,而非简单地对一个既定的手段目的框架作出反应,简而言之,经济学需要一个企业家行为的理论(1973:32—34)。

对科兹纳来说,企业家就是他认为的“机敏性”品质的载体(1973:35)。他们为追求利润而注意到了别人所漏掉的机会,而且通过机敏地感知获利机会,他们重新定义了手段目的框架。

形成一个有序、均衡的市场过程是企业家行为的一个特点,即:企业家们为追求利润而注意到了他人漏掉的机会。那些获利机会就待在那儿等着被发现,可是对每个目的性的人来说,它们并不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企业家行为只能被理解为罗宾斯最大化者在认识到获利机会是可得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以前的错误和失误的不同认识。(1973:67)这种机会表现为一种买卖价差的形式,企业家可以从这些价差中获利。因此,在科兹纳的体系里,企业家的功能就是一个贱买贵卖的套利者。作为一个寻找获利机会时无意识的结果,他使市场接近于均衡(1973:73)。

尽管不可否认科兹纳使用“企业家”这个词,但他非常清楚他描述的是一种功能而非一类人,正如劳动和资本在经济理论中是指它们自身的功能一样。也就是说,企业家行为代表一种在每个人的行为里都会存在的行动(1973:31),它也提供了解释收入来源的理论:劳动获得工资,资本获得利息,企业家获得利润(48)。然而,虽然企业家行为在此种意义下是一种功能,但严格说来并不能被认为是可以取得“收益”的一种生产要素。不同于其他的生产要素,我们无法对它投资,无从搜寻它,无法在生产计划中进行计算,也没有价格。企业家行为是一种纯粹的、无计划的,也不能被计划的对机会的机敏性,这些机会不能被提前预知,不能从他人那里租借或雇佣,也不可能对其进行投资。尽管对资本投资,寻求一个统一的回报率并进行理论概括是有意义的,但是均衡的统一利润率没什么意义[6]

在科兹纳的体系里,利润是严格的不均衡现象,一旦均衡就消失了[7](7)。利润产生于初始的机会利用。一旦利用了这个机会,接下来所有为这个机会而做的努力,比如重复的利用和他人模仿,都仅仅是在已知信息基础上的计算行为。

如果说企业家行为不可能计划或预知,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它只是纯粹运气的结果呢?科兹纳认为并非如此(1979:55)。尽管企业家行为只是一种无意中的发现,但它却并非是运气,这是因为一些人要比其他的人更机敏和/或把他们自己置于机敏的状态。人们的机敏是指他们更易于注意到符合其利益的东西。然而,由于各自利益和特有的知识存在不同,人们将会注意到不同的获利机会。因此,尽管一个人无法预测到其他任何人或任何群体会注意到哪些东西,但他可以预测在“给定的正确制度条件下,某些机会就会被注意到”(1979:170)。

让人感兴趣的是,科兹纳在他这些早期的文章里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家们基于直觉的想法也许会不正确的可能性。科兹纳体系中,“错误”就是没有注意到已有的利润机会(1979:130),而不是由于考虑不周而导致的行为过失。因此,看上去在科兹纳的体系中一个企业家不大可能会造成不稳定。

科兹纳关于熊彼特的论点

明显地,科兹纳的体系显著地不同于约瑟夫·熊彼特关于企业家过程(entrepreneurial process)的观点,对此,科兹纳自己也曾强调过(1973:7)。熊彼特出生在奥地利并且是在维也纳学习的经济学,但他很快就放弃了门格尔,并接受了瓦尔拉斯对经济秩序的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早期在《发展经济学》([1934]96)中试图解释资本主义过程(capitalist process)里看得很清楚,在那本书里他把企业家描写为对现有均衡状态的扰乱者。书中,市场全部出清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点被当作标准,如果没有企业家的创新,就会出现重复的无变化的经济均衡。企业家在把他们的创新引入体系的同时,也就破坏了旧的行为方式。[(1934)1961:92]因此,在熊彼特的观点中,企业家行为是内在的、具有创新性的,因而也造成不稳定(尽管对经济增长来说,它首先是有益的和起主要作用的)。

科兹纳决心要用他的企业家理论来反对的正是熊彼特的这种经济观点。在这种观点中,熊彼特把企业家看作是创造者和革新者,而科兹纳认为企业家是现成机会的发现者。在科兹纳的体系中,企业家不会破坏旧的均衡形式也不会创造新的机会,他们利用已经存在的不连续性来推动整个体系,反映人们的偏好和机会真正均衡(1973:72—73)。尽管有人觉得这是在语义学上吹毛求疵,但对科兹纳来说,两种企业家观点的内涵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至少科兹纳认为,熊彼特的观点暗示一个经济可以在没有企业家的情形下运转良好:即给定任何一组参数,中央计划者可以最终实现均衡价格进而对经济进行计划和控制。而在科兹纳的观点中,经济永远不会真正处于均衡,因为总会有某些内在于个人的资料无法使用。实际上,如果没有企业家,经济状态会比机会已经存在的情况更糟糕。价格如果偏离,企业家的调整也会处在不断的不均衡状态。在这个意义上,科兹纳对熊彼特的回应是关于经济计算争论的又一个回合,这个争论在科兹纳动笔之前已经持续了30年了(1979:118—119)。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就可以理解科兹纳坚持认为企业家并不创造任何东西。如果企业家的角色被看作财富的创造者,那么就意味着没有企业家,经济在任一给定财富水平下也可以有效运转。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把经济问题看成一个如何协调已有信息和如何达到统一市场价格的问题,企业家行为就可以是揭示并消灭体系内信息差异的方法。那么企业家就成为了经济生活协调的保证人而非扰乱者[8]

科兹纳坚持认为企业家行为具有协调性的本质,这一点在逻辑上与一个无时间限制的静止状态是内在一致的,但是这个逻辑是否也适用于实际时间中企业家的行为还不清楚。

企业家和时间

科兹纳在企业家问题上与熊彼特的分歧不足为奇,可是他和他的老师米塞斯之间的不同观点却是另一个故事。正如我们在前面几章看到的一样,米塞斯认为企业家的功能是处理那些不确定性——“与市场信息变化有关的行为人”(1963:254)——并可以从解决不确定性的成功中获得收益。未来总是不确定的,而所有的行动也都需要花费时间,因此每个企业家都必须是一个投机者。“他的成功或失败取决于他对不确定事件预期的正确性”(1963:291)。尽管科兹纳从未否认过世界是不确定的这一事实,但他从未在早期关于企业家的著作中强调过这一点。的确,尽管科兹纳时常提醒说企业家是在时间里运作,但《竞争与企业家》中的论述完全是在同一时期世界的假设下作出的。科兹纳论述说,单一时期模型可以完美地概括时间中的企业家行为。但是,这种论述绝非无可辩驳。

科兹纳最初在1981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到了不确定性和企业家问题,在这篇论文中他考察了他的企业家机敏性理论在何种程度上不同于米塞斯所强调的不确定性方面的现象。他论述说,把企业家看作是对套利机会的机敏性是可以完全与不确定性问题相兼容的。虽然,企业家行为的确是投机性的,正如米塞斯所说,“人们远不是被我们世界上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弄得麻木,人们依靠对他人未利用的机会的判断来做出行动”(1982:141)。

企业家行为基于发现错误,但是我们仍可以区别两种企业家行为的含义。第一种是“选择手段目的框架”。因为“人们的境遇”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就不能确定用来计算的相关框架,但是企业家可以通过选择正确的框架来获利[9]。第二种是“注意到被漏掉的机会”。这不是指现在的不确定性而是指先前的错误,因此也不会受到对不确定性认识的影响(1982:147—148)。在这里企业家的角色是“对未来机敏”,从而使他对未来的看法更接近真实的未来。他对未来的设想越接近于未来真实的情况,他获利的机会就会越大。因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企业家的角色就是协调这个市场,但现在我们还可以看到企业家是通过时间来完成协调的。因为他是被“驱使”着对未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有能力完成这个工作(1982:149—151)。

企业家在时间中协调的能力对支持科兹纳关于市场过程的观点是十分关键的,然而他的例子到底在何种程度上让人信服呢?这篇文章在表现出要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的同时,也连带回避了时间问题。好像科兹纳到现在仍无法解决时间跨度究竟对人们的行动意味着什么。在彻底理解了经济活动中不同知识及随后对错误的不同处理范围意味着什么的同时,他把时间给忽视了。企业家肯定试图选择正确的手段目的框架,肯定想认识以前的错误,也肯定试图作出符合未来的正确预测。但是我们有什么东西保证他能成功呢?当然,被驱使着走向成功并不保证能成功。他很容易错误判断未来事件过程。

也许把不确定性问题转化成选择“正确的”手段目的框架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充分理解问题的实质。在某种层面上,不确定性可以指企业家的直觉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企业家也许会觉得某些东西接近于确定,但之后的事件可能会很好地证明他的错误。他所理解的框架可能是不完善的,或者他所掌握的信息是不正确的。尽管企业家行为的特征不可计算,这种形式的不确定性不依赖于时间进程和简单的不完备信息。

然而,如果我们确实要考虑时间进程,就会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认真考虑米塞斯的名言——时间进程意味着知识的变化,那么即使企业家对以前的市场错误的辨认是正确的,也不能保证他们利用这些错误进行的冒险能够成功,如果如米塞斯所说(1963:245),“数据”是持续不断地变化的,企业家所看到的机会在他们还没完全利用自己的洞察力的时候就可能完全消失了。人们的爱好可能会变,其他的发现可能会改变冒险的潜在的利益。人们也许是在用不可预测的方式追逐他们的计划。在一个更为现实的世界上,一个人虽然机敏,却依然可能不正确。投机者经常亏本。

事实上,在这种情形下,谈论企业家、努力系统地形成有关未来的“正确”的看法并无益处,那样做仿佛未来是“数据”内在的东西,而一个人所要做的就是正确地猜测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甚至,在纯粹形式意义上,在某一时刻,未来内生于“这些数据”,出现的真实未来就是科兹纳的企业家的不可预知的发现的产物。如果假设我们不可能以某些可预测的模式发现所有机会,或者甚至根本无法发现机会,那么,在科兹纳的体系中每一个真实的发现也都会以完全不可预测的方式改变未来。我们再一次看到,时间上某一刻的机会可能会转变为下一刻的失败。在这样一个世界中,什么才算是对未来“正确”的预测呢?

在这个阶段,科兹纳对不确定性的处理方法陷入了困境,因为他没能考虑到不确定性的那些可能挑战他的体系的方面。如果企业家可能会出错,不是简单的错过了机会,而是以造成亏损的方式使用资源,那么他们又如何可以被看作是把系统带向均衡的驱动力量呢?如果他们犯下错误,也会造成市场波动,并且市场不稳定会持续很长时间。这些正是凯恩斯的全部观点。解答这个问题不是用重述企业家受驱动而达到正确这个事实可以搪塞的,肯定需要其他答案。

有人也许争辩说,这里的问题只不过是侧重问题。科兹纳部分是说如果没有企业家的话,根本不会出现任何的时际协调(intertemporal coordinition)。某些人必须得对未来作出判断并且要根据这些判断进行冒险。一个人不可能对不确定性置之不理,他仅能够改变那个要承担后果的人。那些专业处理风险的企业家将会比被动接受风险的企业家更可能成功。那么,企业家的行为就不需要完美无缺,而只要做得比一个没有市场和企业家的经济体系做得更好就可以了。然而,这个论述的问题是它没能提供一些论点,来说明为什么企业家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只需要总体做到正确就可以把整个体系推向均衡。如果数据不断地在变动,均衡又意味着什么呢?

有些情况表明,在一段时间里,科兹纳自己也对将不确定性引入他的模型感到很疑惑。在1983年出版的一篇文章中,他把市场描述为“一个有序的、持续调整的系统过程,不断地被外生的变化冲击和改变”(1985a:156)。在那本书里,他确认了两种不协调性:第一种涉及已知的信息,第二种则涉及未来的发现。他论述道“当前市场中的活动可能彼此间是完全协调的,然而却与未来的活动并不协调。当时未被发现的真相会在日后表现出来并提示当时的协调错误”(159)。尽管企业家在此被认为是“能正确感知列入计算的要素”(157),而不是达到均衡,但他们要达到市场上存在的任何“分配平衡”(allocative balance)(162)。这个观点的含义似乎更为含糊,它暗示企业家并不保证协调成功。在时间和无知的现实世界中,企业家只是推动经济趋向均衡的必要条件。

在更晚的一篇文章中(1985a:84—85)中,科兹纳区分了三种形式的企业家行为:套利型、投机型和创新型,他认为他的术语——“机敏性”充分地描述了所有这三种行为。不过在其他地方(1985a:116),他认为每一种形式可能都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思考过程的产物。我们也许可以从这些文章中总结出科兹纳因为受到拉赫曼的影响,以及间接通过拉赫曼受沙克尔的影响,开始重新思考他之前的关于均衡和企业家行为的想法,并且好像准备好要更加置疑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关系。然而,在《发现和资本生产过程》[Discovery and the Capitalist Process(1985a)]一书的导言中,他又顽固地重新坚持了他1973年的看法。他论述他的作品是对那些“僵化观点”的回应,在“僵化观点”中,企业家行为要么被认为是对市场需求的自动回应(如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要么被认为是原生的、自发的和无法解释的(如沙克尔的文章中)。

科兹纳的目的是表明,通过“机敏性”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把“企业家行为整合进分析中,而不需要放弃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理论”(11)。实际上,微观经济学需要他的企业家概念,以完善自身。他再一次反对了企业家无中生有的说法,而认为企业家的创造是通过发现那些早已存在的机会把真正的创新带入系统中。他再次断定“人们的机敏性提供给行为者可以发现任何对人们有用信息的习性”(12),并且这将会导致一个持续的发现过程,“即便在缺乏外部变化的重要条件下,这个过程也加强了趋向均衡的倾向”。他的部分论述直接指向沙克尔派的学者:接受无知是“一个不可消除的特征的观点就是放弃系统的市场过程”(13)。为了能够系统解释市场过程,企业家们必须消除不受自己错误影响的无知。

直到最近科兹纳的观点也没有什么变化。在科兹纳晚近文集的一篇导言中(1992),科兹纳直接应对“激进的主观主义者”的观点:未来的不可知性使得科兹纳的企业家总是协调经济活动的说法得不到支持。他再次支持奥地利的“中间路线”,既不像新古典的支持者那样假定经济永远处于均衡,也不像激进的主观主义者那样认为经济是完全混乱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坚持市场上“存在着重要的均衡过程(34)”。他认为即使有企业家发生了错误,仍然会有其他企业家协调市场。然而,这里的企业家错误仍然是简单地指没有能注意到一些获利的机会。他举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企业家没能注意到对一种商品的需求,取而代之的是生产了另一种低价值的商品,他认为:进一步的市场活动对低价值商品的反应仍是协调性的。因为企业家是在按照他们此时面对的现实情况来经营的。历史就此得以改变,而且原来的机会不再起作用。

科兹纳的例子非常具有说服力,但他依然没有考察那类在消费者并不希求的冒险中浪费资源和造成亏损的企业家错误的后果,这些行为使一些人变得比先前更糟。在何种意义上这是在走向均衡呢?尽管这里初步包含着这个问题的答案(举例说,有人会强调分散的企业家行为在限制和部分修正以前错误造成的损害中的重要性),科兹纳的研究路径依然存在问题,直到他考虑了企业家错误的系统性影响,以及企业家的“不协调性”活动。要做到这样并不需要舍弃一种有序市场理论;它只是改变了我们解释秩序的方式,这种秩序正如科兹纳指出的那样,在实际生活中易于被观察到。

科兹纳似乎大功告成,提供了一种新古典价格理论缺失的企业家理论:他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插入了一个非决定论的行为元素,否则新古典经济学就只有决定论式的价格调整模型。的确,在某一层面上,他已经简单地形式化了一套文字故事,这些故事是数不清的教授在试图解释一些特定市场是如何达到均衡时给他们所指导的学生说过的。正如我们看到的,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小成就,这也允许他能以一种使新古典理论和奥地利理论更为一致的方式来重新解释新古典关于竞争和垄断的观点。竞争是敌对性的,而且暗示着完全竞争理论中遗漏了对抗性的活动。垄断只有在资源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时才有意义,因为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绝不和竞争性行为有冲突。然而,科兹纳的成功只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奥地利研究纲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通过不完全地考察世界上的时间进程,他完善了一种关于市场行为的模型,但仍然没能抓住人类行为的核心问题。

拉赫曼和万花筒般的世界

拉赫曼的文章著作明显与科兹纳不同。尽管他们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许多重要假设上,特别是在经济理论中极为重要的市场过程上面是一致的。从科兹纳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试图使米塞斯的理论和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融为一体,而拉赫曼的作品更注重使米塞斯的观点与影响他的其他大师如马克斯·韦伯、凯恩斯和乔治·沙克尔等人的观点相互兼容。米塞斯加上韦伯、凯恩斯和沙克尔等的理论当然不同于米塞斯加新古典价格理论的理论。

科兹纳通过套利的企业家现象发展了市场过程理论,拉赫曼则是通过资本理论,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关于资本的理论来研究市场过程理论。在此,拉赫曼讨论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凯恩斯之后的传统资本理论就是指一种关于利息的理论。但对拉赫曼来说,资本理论更需要考察个人是如何在特定时间选择创造特殊种类的中间产品,并且考察这些中间产品是如何导致最终消费品的生产,因此他认为自己是在推动哈耶克的一项考察纲领,即“在不同条件下要创造什么样的工具才能在将来更能获利,处在不同时刻的工具是如何被使用,而不是去解释那些决定给定生产设备生产的存货价值以及从中能得到多少收入的因素”(1978a:vii)。

很明显,和门格尔和哈耶克一样,拉赫曼把资本看成是不同种类商品的一个集合,它的结构及可能的用途对描述一个市场经济的轮廓具有基础性作用。资本是企业家为了建造未来能带来收益的设备自觉计划的产物。因此,投资于任何一种特殊种类的资本设备的决定都是企业家对当前经济条件和未来预期所做判断的结果。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出他关于资本理论的作用如何把他的注意力放到经济学中时间和未来的问题上。

拉赫曼也对现存资本存量不断重组和重新使用的问题很着迷(cf.Mises,1963:502—505)。企业家制作生产计划,但这些计划往往因为错误地预测了其他企业家的计划而不能完成。只要人们对未来的预测不同,那么他们全都正确是不可能的。因此,计划与市场过程必然存在不一致。某些投资将因为投资者的观点而犯错。然而,好的或者坏的投资都会导致已存物质体的创新,而不管计划是成功还是失败的。这些被称为“昔日规划的化石”(1986:61)或“历史轨迹”的物体最终服务于有目的的使用,而没有用来为它们原先被建造时所要服务的对象服务。虽然资本存量重组成另外一种用途证明了市场过程富有弹性,但它仍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体系中的一些“不协调”发生(1976c:149—150),这让拉赫曼注意到了市场经济中的不均衡趋势和均衡趋势[10]。对时间和不均衡趋势的思考从他几次试图发展另外一种经济学范式以取代当前经济学理论中的静态均衡框架的研究中明显可见。

对拉赫曼来说,试图把市场作为一个整体而描述它的均衡状态是无意义的,市场过程的本质就是如此。这种方法也许对古典学派比较适合,他们把价值看作是一种真实的现象,在其中价格可能被想像为集中于一个“重力的中心”;但是一旦价值被理解为效用的结果,经济学家的工作就只是去确定大量消费者的精神活动,而且“重力的中心”的提法也没有什么用了(1986:14)。拉赫曼坚持如果把市场理解成“一种特殊的过程,一个没有开始与结束的持续的过程,被均衡的力量和变化的力量相互推动着”(1976a:60)会更好一些。事实上,一个更好的比喻是沙克尔所说的“万花筒般的世界”,而不是由均衡想像出来的机械方法。市场是万花筒般的世界这种提法起初也许会使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感到陌生,但是却完完全全与他们的假设相一致(1976a:61)。也即是说,由于考虑了实际时间、异质性以及不完备知识,万花筒般的世界抓住了人们行为的内涵。

实际时间中的个体活动

像沙克尔一样,拉赫曼认为未来是非决定论式的,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作出的创造性的和不确定中的选择所带来的不可预测的结果,这些选择都是在当前的方法和障碍的限制下作出的。因此,一个人永远不可能预知未来;而只能去想像和猜想,或者通过解释现在而预期未来。正如拉赫曼在他的文章中屡次说过的那样,“未来是未知的,但并不是不可想像的”(1976a:55)。尽管未来因为不确定性而变得未知,但是未来非不可想像的原因在于人们行为中存在一些一致性,从而使某些情形在未来出现的可能性更大些。然而,对行为者和社会科学家来说,在人们所能想到的如此多的可能的未来情形中去预测哪些会确定发生,仍是不可能的。因此,不确定性是生活中的一个事实,而且所有的预期都是对可能的未来所作的主观估计。

但是为什么人们的行为是不确定的或者不可预测的呢?科兹纳论证他的企业家理论中的不确定行为时表示,一旦一种目的手段框架被建立,就愿意完全接受确定的罗宾斯最大化来作为一种理论命题。而拉赫曼却不愿意与新古典模型走得这么近。作为沙克尔的一名忠实学生,他强调说“习惯行为”(routine action)以外的所有行为都是不确定性的创造性选择。[11]沙克尔强调想像在选择中的重要性,对他来说,选择就是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不确定性的切点。拉赫曼接受这种观点而且比沙克尔走得更远,他为选择的不确定性本质提供了解释,这种本质根植于思维理论,让人想到哈耶克关于感觉秩序的著作(Hayek,1952;See also Hayek,1978a:35—49)。

拉赫曼认为,选择之所以永远不可能被完全预测,是因为不存在两个相同的头脑,他们包含的知识不一样,对接受到的信息的解释方法也不同。世界并不是以一种为人了解的方式把自己展示给人们。感觉数据需要解释,解释的过程主观的,而且没有两种解释过程可以在两个头脑中复制。因此,个体所意识到的目的手段框架和障碍本身就是对相同的“信息”所作的主观处理,而这些“信息”在不同的人中有不同的解释。(1971:39)

尽管人们的行动是不确定的,但也绝非任意而为。拉赫曼把人们的行动看作“约束范围内自由”(1971:37)。因为在拉赫曼的观点中,经济理论的目的就是通过人们的行为理解这个世界,所以发展一种专门解释自由和约束的范围的理论是必需的。拉赫曼认为,进一步的研究不是专注于选择时的瞬间行动或者是最大化问题的解决方案,而是通过重新解释人类行为学,集中于研究人们如何使用各种方法来达到结果,用哈耶克的方法来说,就是研究人们如何设计并执行计划,采用各种方法达到结果。与更为简单的米塞斯派系统论述的那种静态的不受时间影响的解释方法比较,重视设计和执行计划的概念会让我们更多地关注行为中时间的重要性[12]

拉赫曼认为,计划(Plan)的概念尤其适合于人类行为学。因为人类现象在自然界中没有对应物,无生命的物体是不会作计划的[13]。人类行为只是计划的一部分,所以只有通过计划才可以理解人类行为。人们会在头脑中想像他们的欲望,并且设计出满足欲望的计划。而行为是执行设计好的计划。的确,类似成功和失败的概念只有作为计划的结果时才有意义。(1971:29—30)

虽然人们制定并执行计划,但是如拉赫曼在他的资本理论中所强调的,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的执行通行无阻、不去适应新环境。计划毕竟是在时间中所执行的,时间的推移意味着知识和环境是会变化的。拉赫曼特别强调了知识在何种程度上被时间推移所影响。时间和知识问题对拉赫曼来说是不可分的,正如对米塞斯来说是原则性的。拉赫曼经常重复这句名言:“一旦我们允许时间流逝,我们就必须允许知识发生变化,而且知识不能被认为是任何其他事物的函数”(1976:127—128)。时间的流逝(还有时间中假定的行为)意味着人们要对他们的目的和方法了解更多,而且对别人正在执行的计划也了解更多。这就暗示着最初的计划必须修正。所以,新知识的出现经常修正初始的计划。如此,计划修正就成为人类行为的正常现象而非例外。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所有的计划如果都是“协调的”将是极不可能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拉赫曼把市场描述为“个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每个结果都意味着许多计划(某些时候是冲突),尽管它作为个体是内在一致的,反映了行为者的个人均衡,但作为总体来看,它仍是内在不一致的。要不然,这个过程就是另一种轨迹了”(1976b:131)。对拉赫曼来说,这样的一个过程让我们甚至无法预测变化的方向。

拉赫曼大胆地表述了关于市场过程的看法。他的观点看上去与经济分析隐含的秩序观念相矛盾。如果没有一个均衡的趋势,我们究竟该如何把市场过程理论化呢?我们如果不说变化发生又能说什么呢?经济学专业中家喻户晓的均衡观念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拉赫曼的论述已经使那些奥地利学术圈内外的人指责他虚无主义,指责他否认理论建构的可能性。然而,拉赫曼声言他否认的不是理论本身,只是错误的理论[14]。有几次(1971,1986)他给了我们一些线索来理解他另一种关于市场过程的理论。至于这些线索会不会最终解决问题仍是可讨论的。

拉赫曼的制度理论

不幸的是,拉赫曼从未系统撰述过人类行为的专题论文。那些对拉赫曼的经济学纲领感兴趣的人只能尝试着把他的一些著作拼凑成一个体系。这些著作中,最基本的是《马克斯·韦伯的遗产》(1971)和他的最后一本书《作为经济过程的市场》(1986)。虽然在这两本书中,拉赫曼表达的情感不尽相同,但是仍然有足够的连贯性,可以让我们窥知他所认为的可以取代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马克斯·韦伯的遗产》一书不应忽视。如标题所指,它与其说是在清楚解释韦伯思想,不如说是总结韦伯著作中经济理论方面的思想。特别是,拉赫曼希望把人类行为理论中韦伯所使用的理想类型建立在“计划”这一概念的基础上,这样就可以为理想类型提供理论架构而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架构。就本书目的而言,更为重要的是,拉赫曼试图通过勾勒一种一般性的制度理论,内在地统一韦伯那些有关制度的论述。这些论述广泛而略有些零散,他们涉及制度是如何演化的、它们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马克斯·韦伯的遗产》的第二章中,拉赫曼发展了制度理论,这表明拉赫曼的市场过程观点并非虚无主义,这样,“秩序”就能得到解释,而不需要求助于一般均衡。

拉赫曼的探讨开始于“计划”这个观念。他把计划作为分析人类行为不可预测、失败和修正等所有内涵的基本单位。然而,在这个不可预测的多重计划的世界中,拉赫曼认为制度的作用是充当“方向点”。制度是“周期性行动模式”(75),它把“行动协调为一个公共的路标”(49)。它们可以使我们能充满信心地预测别人的行为。正因为这样,它们帮我们减少了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潜在混乱。

拉赫曼借助门格尔的制度理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具体说,价格系统是一种提供预期和解释的制度。它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行为的可预期性,向行为人解释了完成他们计划的可能性。另外,价格体系给予行为充分弹性,从而产生了有用的市场制度。在市场中,“利润……是企业家成功的标志,它们用符号的形式来传递知识”。(1997:102)

价格体系可以发挥作用是因为“一些人意识到他们可以用比以前更有效的方法追求他们的利益,意识到现实的情形中存在尚未被利用的机会。与别人的步调吻合,他们就能利用这些机会。如果他们成功了,就会有模仿者,开始会很少,后来会很多”。就这样,成功的计划“逐渐固化成了制度”[15]。这种固化机制就是模仿,“是财富从社会精英扩展到大众阶层的重要方式。一旦一个想法创造性地被一个热切的头脑捕获并且经过‘验证’是成功的,它就可以被那些不那么热切和缺乏独创性的头脑所安全使用,并且把它当作通往成功的方法。制度是前代人所做开拓性努力的遗产,我们现在仍然从中获益”(1971:68)。

然而,这并没意味着结果上的完美或者在市场中绝对“有效率”。市场过程并不是精确的机械。价格体系可能会提供方向点,但它并不保证会出现任一特定的结果。价格体系带来的是一种在有秩序的、内在一致的过程中执行计划的方法,一种发现错误的方法和发现错误后修正它们的弹性。

价格体系作为社会中的一种制度可以衍生出其他附属市场制度,如公司、金融中介、批发商、证券市场等等。类似地,价格体系在其他社会制度,比如家庭以及更重要的法律结构的背景之下运作。新古典经济学家把涉及价格体系的秩序和效率定义为实现一般均衡,拉赫曼发现这是在他之前所有对主观性、知识和时间所作各种解释中最好的架构。无需趋向于一般均衡或达到一般均衡,市场也可以变得有序。然而,他是在社会组织的不同层次上探讨新古典经济学家试图用一般均衡理论来解决的协调和秩序问题。尽管个体的计划和行动永远不会和一般均衡理论所要求的完全协调,对被人们视作行动路标的社会制度的内在一致性和协调性提出质疑仍是非常合理的。(1971:70)

拉赫曼把这个社会世界视为一系列相互依存的制度,这些制度都会影响到人们的计划和规划。在一个不确定和变化的世界中,制度面临两个挑战:他们的存在必须持久,以便作为人们的计划方向点;但是它们又要足够灵活,根据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不停变化,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运转的;但是如果一个社会永远不容许它的制度结构发生变化,那么就得需要忍受不断加重的无效率(89)。进一步说,为了使个体能够有效率地行动,制度结构就必须要与它自身相容。拉赫曼认为,一个社会要繁荣,需要有一些基本制度,比如说政治和法律结构或者还有一些诸如家庭之类的社会结构,它们不会频繁变动并提供了坚实的外部社会结构,但是它必须有宽泛的契约自由以允许出现新制度来解决新的问题(90)。

拉赫曼在他关于制度的讨论中也同时提出了几个问题。他提到了制度结构是如何出现的[既作为门格尔所说的有目的的人类行为的无意图的副产品,也作为有意识的设计的结果(69)]。他描述了一个制度结构的可能的特征,并且假定了一系列运作良好的制度所具有的一组特征。但是,直至现在仍然没有从中产生一个清晰的制度理论,至少没有一个容易转化成分析和政策的理论。

最后,拉赫曼谈到了许多关于制度的吸引人的观点,但是他没有发展出一个关于行动和制度关系的理论。这样的理论实际上可以让我们对市场秩序的相对有益性和内在一致性产生信心。我们已经知道了他的有关制度的一些重要观点,但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制度的持久性、内在一致性和灵活性是如何产生的论述。拉赫曼仍然没有解决他关于秩序的问题。他仅是把问题推向另一层次的社会相互作用上去了。

作为经济过程的市场

在他的最后一本书《作为经济过程的市场》中,拉赫曼试图再一次给我们一个内在一致的取代传统的替代性经济理论。在这里他把大多数早期的论题放到一起:未来的不可知性;每个人行为必然伴生的不确定性;选择的不可预测性以及经济学成为能预知的科学的不可能性;知识、理解和预期的主观性;均衡理论化的不当之处。他没有继续发展大有希望的制度理论的研究纲领,而是在书中让制度退回到背景角色。制度虽然不可缺少,但却并非是考虑的焦点。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他最后的这本书里,拉赫曼又一次引用了《马克斯·韦伯的遗产》,只是角度有所不同。在《马克斯·韦伯的遗产》一书中,拉赫曼曾经批评韦伯所使用的理想类型对人类行为原因没有足够敏感;而在《作为经济过程的市场》一书中,他认为把经济现象理论化的合理方法应该是使用理想类型的架构(1986:34)。

在拉赫曼看来,一个理想类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概括或一般化的概念,比如说“马”或“父亲”是从所有特殊的马或父亲中概括出来的。相反,它是一个架构,强调“现实中或在我们想像中发现的特性,尽管我们还要用其他被发现的特征来概括”。既然这可能并不是一个完全清晰的定义,我们只能要借用例子来说明。金融中介是一个理想类型,是一个概括出来的概念,但它仍然只是在确定的历史事例中才有用。例如,作为理想类型的“金融中介”在一个无信用的经济中将没有任何意义。因此,理想类型“用来反衬真实事件,以便通过对比抓住真实事件的特征”(34)。为了构建一个理想类型,我们需要把真实现象和可能的现实之间的比较作为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经济学(homoeconomic)不是一个理想类型,而是一个纯粹的概括。[16]

在拉赫曼看来,新古典经济学中使用理想类型的例子就是完全竞争模型(35)。它把某些现实市场中确定的特征概括为一个理想类型,如接受价格、完备知识和相同技术信息(shared technical information)。不幸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家不知道该继续做些什么。合理的步骤应该是考查(examine)它与现实世界的偏差(cf.Mises,1963:246—247)。因此,当杰文斯引入重订契约(recontracting),瓦尔拉斯引入拍卖人时,他们实际上是在以现实类型的某种方式认识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开始研究作为理想类型的拍卖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是什么(39—40)。(并且,这项工作做完后,新古典经济学也许还应该立刻开始关注解释市场过程的重要性,而不应该把解释局限在均衡状态中。)

理想类型是重要的经验结构。因此,一个理想类型的有用性取决于我们所要研究的事情。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作为理想类型的金融中介只在信用经济中有用。但是当它具有经验意义时,理想类型可以被用来确认现实的对应物或“现实类型”。所以,举例来说,金融中介是一个理想类型,我们可以把维多利亚商业银行家作为一个现实类型。拉赫曼说,对理想类型的经验基础和现实类型的历史相关性的依赖将允许经济学发挥它合理的功能,也可以为历史研究提供分类和理论轮廓。经济学不能预测未来,但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过去。因此,最好把我们的理论架构当作对解释历史的一种帮助。

在这本书其他部分里,尤其是在讨论总体市场和个别市场那章中,拉赫曼继续他的一个研究项目,把典型的经济概念拆解成抽象的理想类型。特别地,他含蓄地论述说,不需要用市场这个抽象概念来考察这个世界,我们需要的是发展出一些特定市场的理想类型:资产市场与生产市场、刚性价格市场或者弹性价格市场、批发商主导的市场和零售商主导的市场。这种区分与市场是如何调整变化的问题有关。他声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不要对价格的决定问题感兴趣,而要把兴趣放在价格的形成上,价格是怎样出现的,比何种价格在市场中出现要有趣的多:谁设定了价格,她拥有什么信息,对信号作出了怎样的反应?与其关注与经验没有关系的均衡价格,还不如问更为重要的问题:一段时间里设定价格的后果是什么?

拉赫曼探讨了他的一些问题,在书中论述了关于特定市场的一些有趣的问题。比如说,他之前几次写过,资产市场比生产市场要更反复多变,因为在资产市场中价值纯粹依赖预期,而且所有者可以根据意愿翻云覆雨,把牛市变成熊市。反之亦然。在这些市场中,价格体系的功能就是区分牛市和熊市,这也许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对未来的预期持有他们所想持有的资产,这样就可以产生反映对未来结果观点相同的价格。在这种设定过程中,一方或另一方是正确的,就要为在未来的进一步市场活动做准备。

他进一步论述道,在以固定价格而不是弹性价格为特征的市场中,数量调整将是正常的现象(在这里他作了一个缺乏事实依据的论断,即所有的市场都是固定价格,这一点他和后凯恩斯主义者持有相同的信条)。以零售商为主导的市场中,价格将比以批发商为主导的市场中更具刚性,因为批发商可以改变他们的立场(sides)(133—134)。

拉赫曼的论述究竟在有关社会秩序问题上给了我们什么呢?对于市场过程,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断定它根本上和谐一致和井然有序呢?我们是否可以把市场看成是一个有用的工具,在相当程度上确保个人设计计划的成功吗?关于这一点,在拉赫曼的框架下,我们可以说那种认为不受干扰的市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优于政治决策所精确控制的市场的观点是合理的吗?我们是否仍然可以认为,在产权制度下,分散型决策要优于中央计划呢?如果不说“均衡”,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仍然像亚当·斯密所做的那样,认为存在自然自由的简单体系,而其中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吗?或者我们是否必须得出结论说,市场体系只是社会中许多制度秩序的一种?它与社会也许内在和谐,也许不和谐;与其他社会制度也许相容,也许并不相容。反过来看新古典语言,拉赫曼告诉我们市场受制于非均衡和均衡趋势(37)。但他没有表明哪种趋势起主导作用。

最后,正如当初读《马克斯·韦伯的遗产》一样,读者也会觉得沮丧和不满。人们会同意拉赫曼所有关于人类情形的描述,也会同意他对正统理论的批评,并且热切希望追求他对现实市场进行考察工作,但最后人们情不自禁感到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拉赫曼给了我们一个关于某些市场过程的详细解释,但没有给我们一个关于市场过程自身的全面理论。

结论

无论是科兹纳还是拉赫曼都没有在不存在时间和无知的条件下成功地解释市场秩序。科兹纳曾经试图把企业家行为注入市场均衡模型中,他成功地解释了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异质知识的内涵,但代价是忽视了现实中时间流逝的后果。拉赫曼曾经在试图解释经济行为时认真地考虑彻底的主观主义和现实时间,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替代均衡模型的理论,但却失败了。他没有能够创造出一种能全面严肃挑战新古典霸权地位的理论结构。也许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已经接过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如果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不能让人满意,那么新古典经济学也许会更糟。因为人类生存条件既会削弱科兹纳精心的调和工作,让拉赫曼无法形成一个综合的理论,也同样会威胁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也许正是对时间和无知的认识破坏了任何关于秩序自成的市场过程的理论。

然而在我们向这个虚无主义的真实形式妥协之前,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还存在一些经济学家试图描述的真实事物。对我们来说,这个世界是足够有序和可以理解的,比方说,一般来说,美国人要比巴基斯坦人更富有,或者说现在比1600年拥有更多的资本设备来生产新的商品,或者说欧洲比前苏联的经济更“理性”和更具生产能力。此外,这个世界是充分有序的,让我们感到大多数我们的交易生活是连续可预期的。

新古典经济学曾经试图借用物理学和静态机械学的架构来捕捉这种已经被感知到的秩序,并将其理论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批评新古典的这一研究路径,但至今仍未形成一个论述清楚的替代方法。然而,奥地利传统清楚地显示了传统均衡理论方法的替代理论。我们现在就将转向这些可能存在的替代理论。

注 释

[1]罗斯巴德参与了创建继南罗约敦会议之后的新奥地利学派社团的工作,但是他极力维护自己所持有的米塞斯观点,与科兹纳和拉赫曼周围的人更开放的要求之间分歧越来越大,使得他独自离开。罗斯巴德在创建米塞斯研究所和他编辑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Review of Austrian Economic)中发挥了作用,而且还担任了为本科生开设的暑期项目的“系主任”,他把这些在斯坦福大学举办的项目称作米塞斯大学。从他在拉斯韦加斯大学和内华达大学所做的基础工作开始,他继续在他的坚定追随者的支持下鼓吹他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然而,在我这本书里所叙述的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里,他和他的团体没有发现值得赞同的东西。他们坚持认为米塞斯,抑或更可称为罗斯巴德阐释的米塞斯是最接近经济学理论最终成果的,如果那还不是最终成果的话。罗斯巴德并不接受把奥地利经济学称为是时间经济学的说法,他无视并批评那些认为在米塞斯著作里可能存在理论问题的人。

[2]事实上,纽约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或参加那里的访问项目成为20世纪80年代定义一个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特征了。

[3]这是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计划经济论战中哈耶克给反对者的错误所下结论的一段话,它成了后来最常见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评。

[4]瓦尔拉斯的“拍卖人假设”承认整合这些过程,避免错误交易(false trading)而达到均衡是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些过程,一个体系仅仅被认为是在某个全知全能个体同时解决了所有问题的时刻实现了瞬时均衡。然而经济学的全部问题是,准理性的个体是如何在缺少一个全知的指挥者的情形下,以有序的方式作出反应的。这当然也是哈耶克在关于计算争论中的主要观点。

[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罗宾斯在写作《经济科学的本质和意义》(The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 Science)时,曾试图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洞见引入英国经济学。罗宾斯曾经到奥地利旅行,在那里他会见了维也纳大学的教员,也参加了米塞斯的私人研讨会。他十分推崇米塞斯,而且促成了哈耶克来到伦敦。

[6]科兹纳也谈到既然企业家行为是一种纯粹的功能,企业家本身就无需为获利而拥有其他资源。在单一时期的简单情形下,我们可以设想他们同时贱买贵卖,就可以在不需要任何实物或时间投资的情况下获得利润。当然,单一时期的情形是虚拟的(fiction),但是即使买卖之间存在时间差,企业家仍可以在不需要拥有资本的情形下向他人借得资本并从自己的收益中归还所要支付的利息。而即使他们拥有资本,我们也要将其视为靠其纯粹机敏性所获得的企业家收益。这是对罗斯巴德在《个人、经济与国家》(1962b:chap.8)一书所持观点的直接反驳,在那本书里,分析是集中于资本主义—企业家关系上。我们可以把两种企业家概念间的区别描述为抽象(科兹纳)和理想化(罗斯巴德)的区别。

[7]按照科兹纳对企业家行为和企业家错误的定义,企业家在科兹纳体系中无疑起到了稳定功能。尽管这个定义使他的体系得以自足,但却无法帮助我们理解引起如此多的商业企业每年发生亏损或失败的各种错误认识和评价。以后我们将会回来谈这一点。

[8]尽管看上去熊彼特关于企业家的说法与科兹纳的说法相比仍然占统治地位,但科兹纳在某种意义上有更强的说服力,特别是当它被用来反对中央计划的时候。熊彼特的观点认为一旦均衡价格由中央计划者达到,它们就会在没有任何效率损失的情况下重复达到,虽然也不再有经济增长。熊彼特的观点认为以上所讲是“宏观逻辑般的事情”。然而在科兹纳的论述中,中央计划者永远不会达到这些均衡价格。唯一可以达到均衡的途径就是通过机敏的企业家的行为,他们“注意到了符合他们利益的应被注意的东西”,也可以利用这些利益来获得收益。中央计划将不会获得利润也不会留给企业家任何空间;因此,价格将永远反映不完整的信息。即使一个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看似均衡的状态出发,然而由于企业家是机敏的,他们也会不自觉地注意到推动系统协调的方法,中央计划也就会变得越来越不相关。

[9]发表这个观点是在科兹纳为自由基金会举办的纪念米塞斯百年诞辰的一次会议上。那次会议表明,科兹纳等试图与均衡经济学保留很密切的联系的人与那些希望不管走向何方都要坚持主观主义的拉赫曼派之间的裂痕正越来越大。

[10]很明显,拉赫曼坚持认为,把资本看成是一种持续的收入来源是没什么帮助的(正如弗兰克·奈特在他与哈耶克的争论中所称的那样)。因为资本要想生产出任何收入,都要求我们要基于对当前形势和未来预测的论断来作出判断。对任何单独个体的生产者来说,资本会产生损失,就如同它会产生利润一样那么简单。尽管也许有人会为了解决一些问题而像奈特那样,把注意力集中在资本存量可生产的收入的潜在持久性上,拉赫曼仍然认为,要解决大多数经济理论和政策的问题而把人们使用资本来获取收入的行为进行抽象,是具有误导性的。

[11]我们并不清楚在何种程序上,拉赫曼的“习惯行为”和科兹纳的罗宾斯最大化行为是重合的。一方面,从拉赫曼讨论的前后文看,“习惯”看上去是指未经思考的重复,就像人们刷牙或开车;而科兹纳的罗宾斯最大化行为包括了新古典经济理论中所有有意识的理性经济计算。如果这个解释是正确的,那么拉赫曼将不会否认科兹纳概念中确定性计算存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拉赫曼也许只是比科兹纳在更大程度上强调科兹纳关于确定性企业家行为的提法。

[12]并不奇怪,它与米塞斯的主观时间的提法更具有一致性。米塞斯的主观时间观念指的是“真实表现”,即人们确切的经历,它与人们计划和预期的变化有关。见第四章。

[13]拉赫曼并没有讨论动物是否能够制订计划的问题,尽管他把制订计划确认为人类所特有的,说明他把动物行为放在了决定论式的范畴,然而,他的论述并不要求说除人类外的所有动物都被当成消极的反应者而不是计划者,有人可能会发展出一种与人类行为学有相似之处的猿类行为学,尽管行为学家并不会承认。当然,行为学家可能也会否认人类计划的创造性。

[14]“提到‘虚无主义’,这是一个更适于描述某些人思维的术语。他们无视人们在形成预期时候思维活动的多样性,他们狂热地寻找那些不存在的机械式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适合于描述那些尽全力去把他们同事的注意力吸引到我们都面对的问题上去的人。”(拉赫曼,1986:140)

[15]注意这里隐含的假设,即人们可以充分观察成功,并且逼真地模仿。然而,有些认为知识在某些时候是隐含知识,表明模仿不总是完美的或者并不一定会发生。这就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在何种环境下学习可以把成功经验在企业家之间传递的问题。它也提出了一个更具有说服力的理论情况,来说明一个市场秩序中生产技术和产品分化的存在性和必要性。

[16]拉赫曼高度评价了理想类型在韦伯的社会科学观点中所起的作用。在拉赫曼看来,韦伯想让理想类型在理解社会现象时像指示器械那样有用,成为“标尺”,可以让我们通过理解理想典型和所探索的现实现象之间的差距来获取现实的知识(1971:26—27)。然而,他认为韦伯在把理想类型用作分析时使用得过于宽泛,因为它包括了行为的理性计划(也是拉赫曼所赞同的)、非理性计划、历史归纳、行为和想法。拉赫曼认为韦伯的概念应该缩小,以便有用,并且认为在行为的理性计划(即拉赫曼的计划)和历史归纳之间至少要作出一些区别。在《作为经济过程的市场》中,拉赫曼通过区分抽象、有历史基础的理想类型和现实归纳出来的真实类型,来把这一点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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