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冲突持续性的原因及条件
冲突持续的原因
冲突持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产生冲突的基本矛盾和根本问题没有解决,这也可以说成:冲突产生的原因也是冲突持续的一个原因。有关冲突产生的原因,社会学家有各种不同说法,但主要有以下三个分析路径。
第一,不平等系统的产生和存在是产生冲突的基本原因。马克思认为,资源分配不平等产生了固有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稀缺资源上的分配越不平等,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基本利益冲突就越深[1];韦伯也强调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不平等,但是他与“马克思倾向强调不平等的经济基础”不同,认为“权力、财富与声望分布的变化和一种资源的拥有者掌握其他资源的程度是关键性的。[2]”达伦多夫在马克思和韦伯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3],冲突的基本原因是“应得权利和供给”之间的矛盾;“达伦多夫的辩证理论倾向于强调冲突存在于矛盾或利益的抵触之中[4]”,而科塞强调,现存不平等体系中合法性的撤销是冲突的关键前提[5];另外,包括特纳、柯林斯,“他们都关注资源的不平等和由这些不平等产生的紧张与潜在的冲突[6]”;而新马克思主义理论,赖特的分析马克思主义(analytical Marxism)、虽然丢弃了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包袱,但仍然保留马克思理论独特的核心观点,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保留了马克思主义的原汁原味,并且扩展了马克思主义,但是他们二者都肯定了不平等是产生冲突的基本原因,“关键动力依然是剥削[7]”。
第二,现代化的过程(社会变化)导致了冲突(革命)的产生。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历史比较社会学中冲突理论的研究学者,主要代表人物有穆尔(Barrington Moore)、佩奇(Jeffrey Paige)、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和戈德斯通(Jack Goldstone),他们并不是不承认不平等系统,而是更强调“从农业社会向现代性转化过程中冲突的历史性描述(特纳,2001:203)”,两条重要线索是“对被统治大众或精英的动员(大众动员)”或“国家权力弱化(国家瓦解)”导致了革命[8]。穆尔(1987)认为现代化有三条道理:一是封建地主变成资本家,这条道理最有可能产生民主。二是地主进入资本主义市场出售产品,而农民继续被限制在土地上,这条道理可能导致法西斯国家的产生。三是地主变成不在村的土地拥有者,而农民直接为市场生产,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受剥削严重的农民很可能进行反叛和革命;戈德斯通认为,现代化过程中农业社会中的革命,从根本上来讲,是由人口增长的效应引起的。[9]另外,麦克亚当认为,宏大的社会经济过程(broad socioeconomic processes),例如战争、工业化、大规模人口变迁以及国际政治变化等,都能导致社会运动等冲突。[10]
第三,认为行动者的情感唤起、认同变化和怨恨等会导致冲突。在上述不平等系统结构存在的情况下,被统治者的集体的情感、意识变化是产生冲突的另一原因。马克思认为,被统治者对其真正的集体利益的认识越深化,他们越有可能怀疑现存稀缺资源分配模式的合法性,就越有可能导致冲突[11];齐美尔也认为,冲突是被统治者情感上觉醒的结果[12];科塞认为“被统治者的相对剥夺感与不公正感上升时,更有可能发起与统治者的冲突[13]”;关于集体行动理论中,有一些学者强调行动者的心理因素,例如:勒庞认为聚众的人是非理性的,在行动中表现为残暴无情[14]。布鲁默(Blumer)创造了循环反应(circular reaction)理论,提出了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三个步骤[15]。格尔(Gurr)提出了“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以及“挫折——反抗机制”[16]。斯梅尔塞(Smelser)同样重视社会结构怨恨中的心理因素,提出一般化信念的产生过程,核心概念为:“不耐心者的冲动”(act of impatient)和“一蹴而就的观念”(if only mentality)。[17]
另外,冲突产生以后,其他一些刺激性因素的掺入与叠加,也会导致冲突的持续,这个“其他因素”比较复杂和多样,本文不做专门探讨。但是笔者关注的是,征地冲突自产生之后,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主观上都想快速、妥善地化解冲突,也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事实是这些措施反倒成为冲突持续的一个原因。在下文,笔者将对此进行详细论述。
冲突持续的条件
冲突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马克思认为,在不平等社会系统中,当合法性撤销后,必然会产生革命性的英雄人物,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人物对冲突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而韦伯同样重视英雄人物的动员作用,他把这个英雄人物称之为魅力型领袖(charismatic leader),但是魅力型领袖的产生并非像马克思所说是必然的,而是历史的偶然。在达伦多夫那里,提出了对冲突的三种干扰性经验条件:“组织条件,影响隐性的准群体(quasi group)向显性的冲突群体的转化;冲突条件,决定冲突的激烈程度;结构变迁条件,影响社会结构变迁的类型、速度、深度。”[18]在历史比较社会学的冲突理论家们,例如穆尔、佩奇、梯利、斯考切波、戈德斯通等,其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大众的动员和国家权力的弱化,才使革命得以发生。新马克思主义者赖特认为,“阶级结构(class structure)限定了阶级形成(class formation,个体组织化)和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运用组织改变阶级结构)的性质。”[19]有关对冲突产生和发展条件的研究还有很多,但是较为集中阐释的,当属20世纪70年代社会运动理论兴起的资源动员理论、政治过程理论和政治机会结构理论。
资源动员理论代表人物是麦卡锡(Mc Carthy)和左尔德(Zald),他们认为(Mc Carthy and Zald 1973,1977),冲突的产生,怨恨和愤恨感在传统社会非常重要,而新型的社会中,个人剥夺感和愤怒感显然不重要了。现代社会运动等冲突的增多,是因为人们可利用的资源增多,例如可自由支配的时间(discretionary time)增多了,社会运动组织所利用的钱财资源变多了,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才有可借助的资源进行抗争运动。
政治过程的代表人物为梯利和麦克亚当,他们批判地继承了资源动员理论成果,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模型。梯利提出了一个解释集体行动的产生和发展的动员模型,认为成功的集体行动由以下条件组成、决定:运动参与者的利益驱动(interest)、运动参与者的组织能力(organization)、社会运动的动员能力(mobilization)、社会运动发展的阻碍和推动力量(repression/facilitation)、政治机会或威胁(opportunity/threat)、社会运动群体所具有的力量(power)。[20]麦克亚当认为,在宏大社会经济过程(broad socioeconomic processes)变化下,一个社会运动就是在政治机会、社会运动组织力量和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三个条件的共同作用下造就的。[21]
在梯利和麦克亚当的政治过程理论中,政治机会仍仅仅是若干影响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因素之一。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后期,特别是在塔罗的倡导下,政治机会结构变成了一个专门的理论。认为,政治机会的有无和多寡才是决定一个社会运动发生和发展的最根本因素。[22]塔罗认为政治机会结构是一种政治环境,包括:原来被政体排除在外的社会群体力量的增大;旧的政治平衡被破坏;政治精英的分裂;社会上有势力的团体成了一个社会运动群体的同盟。[23]甘姆森(Gamson)和迈耶(Meyer)提出了一个对不同政治机会进行分类的方案,他们将各种类型的政治机会放入一个2×2的框架中,横轴对应的是稳定和变动的政治机会,纵轴对应的是文化型和制度型政治机会,于是,甘姆森(Gamson)和迈耶(Meyer)就把不同性质的结构性因素塞入到这个分类系统中去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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