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东北地区人力资本运营与国内发达地区的比较
人力资本的区域差异性是产生人力资本运营的直接原因,东北地区人力资本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从人力资本的运营主体到人力资本运营的客体以及人力资本的运营环境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说明东北地区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还比较低,人力资本还没有成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注重人力资本运营是东北地区工业重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人力资本运营环境比较
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环境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区域人文环境的差异和区域自然环境的差异,其中区域的人文环境对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的影响居于主导地位。
首先从区域的人文环境比较来看,区域的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是影响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的两个主要因素。
1.区域文化环境比较
东北地区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相比缺少商业文化的熏陶。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崛起腾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区域具有独特的文化底蕴,即岭南文化传统。自古以来珠江三角洲一直是我国东南沿海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较早地形成了商品经济的观念,西方资本主义思潮的传入也先于内地其他地区,因此珠三角有着重商的区域文化传统。同时由于珠三角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岭南文化又同时具有吸收、兼容外来文化的开放性。这样的文化特征使珠三角地区具有很强的内聚力和外引力,改革开放后珠三角地区成为人力资本流入较为集中的地区,与岭南文化所造就的兼容、开放的人文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与岭南文化相似的是长三角地区的吴越文化重商观念也深入民心,且有崇文重教的文化优势,突出表现为开放性的文化结构和强烈的创新精神。在这种文化氛围的熏陶下,诞生了两种成功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长三角地区文化具有的时代性和先进性对高层次的人力资本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成为国内高端人才主要流向的区域。与珠三角和长三角相比,东北地区的文化特征首先明显缺少商业底蕴,本质上是以农业为本位的弱商文化。东北土地资源丰富,以土地为生的人们普遍不善经营,家庭手工业不发达,民营经济落后,人力资本运营的市场空间狭小;其次,东北地区的移民文化与珠三角地区相比,虽然同样具有多元性和包容性,但是东北的移民文化并没有有产生珠三角以及江浙沿海一带人的那种冒险、开拓、进取的创业意识,相反却由于计划经济的性思维和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形成了一种体制综合征,无法适应市场的规则和变化,人力资本的自我运营能力差;再次,同长三角地区的吴越文化相比,东北文化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强勇弱文,人文素质偏低,则意识淡漠,笃信人治,蔑视法治,讲义气不讲原则。“尚武”文化发展至极致,不仅会影响到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而且阻碍国内外资金的流入人才的流入,丧失发展机遇。
2.区域制度环境的比较
从人力资本运营的区域制度环境比较上看,虽然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区域的宏观制度环境大致相同,但是各个区域为促进各自的发展所制定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的存在,影响着人力资本在区域间流动的成本高低和障碍大小。目前,对我国人力资本运营影响较大的制度主要是户籍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影响城乡人力资本运营的土地流转制度等。
(1)户籍制度方面的差异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一直是抑制我国人力资本区域间流动的主要障碍,所以各地区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本区域人力资本的吸引力,纷纷对户籍制度进行各种改革的探索,长三角地区是进行户籍改革较早的区域,其中江苏省户籍改革早在1997年就开始了。1997年底,江苏省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江苏省小城镇户改试点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户籍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农村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规定凡是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就可以在小城镇登记常住户口。2002年,江苏户籍制度再次实施重大改革。从此,江苏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同时,江苏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城市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方面的条件限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降低进入城市的门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2年的,以及进入城市投资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而且,江苏还取消了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这些户籍制度改革之后,想要落户江苏的任何一座城市,都异常方便。2008年10月,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鼓励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农民工,特别是有技能的优秀农民工落户江苏省城镇。2009年2月上海市政府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获得上海户籍。作为改革的前沿,珠三角地区关于户籍制度改革也推出了重要举措,2009年1月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种种举措,包括“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将外来人口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全面推行居住证及‘一证通’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该《纲要》出台后不久,广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又提出:广州将改革现有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公民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明晰了广州逐步取消二元户籍制的改革方向”。深圳作为我国首个全面推行居住证制的城市,早在2008年8月,就已经将500万“居住证”发到了外来务工者手中,替代实行了20多年的暂住证。居住证的持有者,将享受诸多当地市民待遇,淡化户籍概念,加强为在深圳居住人士的服务。“居住证”成为在深圳学习、工作、生活必需的“通行证”,其管理内容之丰富在国内并无先例。长三角和珠三角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了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减弱了户籍对人力资本流动的控制了,对改变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分割状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力。如果说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户籍制度改革着重于区域人才一体化的话,东北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则主要着重于城乡一体化改革。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黑龙江省的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市在黑龙江省率先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非农业两种户口性质划分,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使新入居民享受与原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待遇。2009年12月31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行“一元化”户口管理制度。根据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沈阳市实行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一元化”户口管理制度。2010年1月7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文件指出:继续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可见东北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虽然有利于人力资本的城乡间流动,但是却缺少立足于东北地区一体化的户籍改革内容,人力资本在三省之间流动的户籍障碍依然存在,不利于盘活东北地区本身所具有的人力资本优势。
(2)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差异
收入的区域差异是人力资本运营特别是家庭或个人人力资本运营的动力源泉,因而各地区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差异,对人力资本产生了不同吸引力,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区域人力资本聚集能力。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差异主要包括具体的分配方式的差异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我国实施的总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原则在各个区域之间是没有差异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按劳分配的“劳”的衡量标准和内容在不同的所有制之间也区域之间是有差异的,并且多种分配方式涵盖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也是较早探索收入分配方式改革的地区。这里的按劳分配分化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企业层面的“劳”,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通过“看不见的手”,对企业进行按劳分配。企业“劳”越多,获得的分配也就越多。另一个层面是内部的“劳”,即企业内部对职工进行按劳分配。企业层面的按劳分配,体现了企业间的间的竞争,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体现了职工个体之间的竞争,两种竞争的结果都会形成收入分配的差距,所以又需要政府这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东北地区的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然也是从这两个层面进行,但是所不同的是企业层面的竞争,由于东北地区的市场发育度不如东南沿海地区,加之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众多,民营企业不如南方发达,所以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常常出现不同的所有制之间竞争的不公平的问题。且如果同是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受原有的收入分配分配制度影响,企业间、以及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标准的限制,企业间的收入、以及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很难体现市场的效率性,所以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弱,人力资本在企业间流动的市场驱动力动力不足。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调节主要是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完成,同是区域间社会保障制度及税收制度的差异之间影响着人力资本主体的收益,所以对人力资本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是和户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社保制度实施过程中,不但没有成为区域人力资本流动的助推器,反而成为阻力。近年来,一些区域开始着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之能够随人力资本主体流动,而不是户籍流动,拓展了人力资本运营的空间。深圳是我国较早推行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城市之一,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较为完善,特别是在外来劳务工和城市化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方面较具代表性。目前深圳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险为主要载体的保障模式。由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较少,大部分为失业保险所替代。深圳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对于失地农民采取了“以土地换社保”的政策,也就是说,深圳已经不存在单独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深圳推进城乡一体化后,城市化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并轨,妥善解决了城市化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全国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经验。深圳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五险合一”和“单一缴纳”相结合的征收模式促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有效解决农民工医疗、工伤两个突出问题,使得深圳成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深圳市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畅通了各层次人力资本的流通渠道,为人力资本的市场化运营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借鉴深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长三角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从2010年1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职工医保互转,异地就医费用代办报销。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上海市达成了五项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长三角地区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职工医保关系的转移,还将实现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以及协助进行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甚至可以对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进行代办报销。其中医疗保险,可以在长三角内互转,实现同城、同制度、同保障待遇。工伤、失业保险,可在居住地享受保险待遇,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进行工伤康复治疗或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无疑会大大推进长三角地区的人力资本跨地区、跨所有制流动,既有利于盘活区域内人力资本,也对区域外人才产生极大的吸引作用。
如果说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旨在淡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域隔阂,促进人力资本的区域内和区域间流动的话,那么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其他地区相比则始终具有极强的区域性特点,即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始终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在进行。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2001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辽宁省开始试点建立社会保障网,既是国企改革的必需,也直接影响着改革的进程,社会保障与下岗、并轨、再就业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2004年1月份,辽宁省政府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报告》,辽宁省的社保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的肯定,此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辽宁省也开始了社保工作的正式实施,之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改革也开始探索实施。所以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分为两块,一个是针对城镇下岗失业群体,一个是农村的农民群体,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同时即使是针对城镇下岗失业群体的社保制度,也没有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促进区域一体化的社保制度改革,所以东北地区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水平低,且存在城乡分割、区域内各地区间分割的状态,既不利于人力资本的区域内流动运营,也不利于人力资本的区域间运营,甚至会对人力资本在城乡间、体制间和区域间运营形成制度障碍,不利于人力资本效率的发挥。
(3)土地流转制度方面的差异:
土地流转制度关系到城乡间人力资本的运营,土地流转模式的改革有益于促进城乡间人力和物质资本的流动,改变农村人力资本单向外流的问题,促进人力资本向乡村流动,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始,长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全国开展土地流转的“试验田”,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近年来土地流转形式由低级方式逐渐向高级方式转变,流转对象也由原先以农户为主向多元主体方向发展,并探索形成了以苏州、扬州为代表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和以温州为代表的土地分散租赁模式。珠江三角洲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中沿着“农地集中——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的线索,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广东农村,农村土地股份制是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农民的一个创造,通过把土地以股份形式集中起来,连片公开向社会招投标发包,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长三角和珠三角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从人力资本运营的角度看,既有利于人力、物力资本通过股份制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去,也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实现了农村人力资本的引进了和走出去相结合。同时也应看到,长三角和珠三角土地流转股份制的成功,有着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一是区域经济高度发达,二是农业劳动力大幅度转向第二、三产业,三是地价的上升促导了土地要素的重新配置。那么对于经济发展尚处于一般水平的东北地区,只可以借鉴而不具备照搬的条件。目前东北地区得分土地流转的对象主要还是以农户为主,对城乡人力资本的运营影响还较小。由于东北地区区域经济不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发达,农户也缺少商业文化的熏陶,所以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不能像长三角和珠三角那样走市场化途径,所以政府介入其中进行引导是必然的,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完善有关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引导土地流转,如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省农委认真实践,积极探索,探索出了依靠仲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新路子等。相对于长三角、珠三角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东北地区是制度先行,使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规范中进行,减少改革成本。但是不论从哪些方面先行入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对于实现城乡人力资本的双向流动都是必经之路。
3.区域自然环境比较
区域的自然环境对人力资本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区域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态环境等。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气候和生态条件的地区自古就是人类聚居的首选,从人力资本运营的角度看可以说是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的自然禀赋条件,能够降低人力资本的运营的成本,增加人力资本的预期收益。我国人力资本运营相对较好的长三角和珠三角都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海陆交通便利,便于劳动力国内外流动。气候条件适宜工农业生产,自然环境优美,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山水秀丽,适宜居住,这些无疑在人力资本运营过程中,特别是人力资本承载主体考虑的因素之一。东北地区虽然从地理位置上海陆交通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但是也绝不是闭塞的内陆地区,北部可通俄罗斯、蒙古,东部可达朝鲜、韩国,通过东南部辽宁的出海口可达日本,有利于人力资本向俄罗斯、日本、韩国等运营。同时东北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广袤肥沃的黑土地适宜农业生产,地广人稀创业的自然条件好。所以说从人力资本运营的自然环境看,东北地区自然条件对人力资本运营的制约相对较小。但是东北地区由于冬季气候严寒,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人力资本的运营成本,也是人力资本运营的一个不利的条件。
(二)人力资本运营主体比较
政府作为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的主体,首先体现在其是区域人力资本的投资主体,这主要体现在区域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上。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2008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情况看,上海市至年200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888.46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371.04万人。2008年上海市常住人口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2617.43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位。与上海相比东北三省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情况是:《辽宁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年末辽宁省全省常住人口4315万人,2008年辽宁省常住人口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835.87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1位;《吉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年末吉林省全省常住人口为2734.21万人。2008年吉林省常住人口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761.57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3位;《黑龙江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年末黑龙江省全省常住总人口3825.0万人。2008年黑龙江省常住人口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667.71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9位。从东北三省的总体情况看,虽然和排名第一的上海还存在差距,最高的辽宁省人均教育经费也仅相当于上海的31.93%,但是从全国的情况看,东北三省的人均教育经费投入为758.04元,高于2008年全国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729.32元。但从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看,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是16.75、17.64、16.56均高于上海的13.83。从教育投入的结构看(表3-2),东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投资增长迅速,普通高校的投资放缓,辽宁省2008年是-4.17%。当然教育的投入构成要与区域的产业结构相协调,东北地区的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能与发达的上海地区的教育投入结构相同。但是区域间政府教育投入的共同点应是义务教育,因为义务教育属于非盈利投资,是人力资本进一步投资的基础,而又由于其非盈利性的特点,企业、社会以及家庭对其投资的动力不足,所以理应成为政府对教育投入的重点,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投资的收益性较强,应更多地动员社会和个人投资。所以从东北三省乃至全国的情况看,义务教育的投入还需增加,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不应过多占用政府的投资。
其次,政府作为区域人力资本运营的主体,还体现在其是区域人力资本的维护主体,主要体现在区域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和社会保障投入等。从东北地区与发达地区的两项指标比较来看,东北三省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总量上低于经济发达地区,这主要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从表3-3中的数据看两项支出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但是从两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看,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东北三省远远高于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特别是下岗失业比较严重,增加了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负担。而从医疗卫生投入来看,虽然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东北三省支出总额均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但是从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看,却基本和发达地区持平,说明东北地区人力资本的维护条件从政府的投入情况上看要优于发达地区,这必然成为东北地区人力资本运营的优势条件之一。
(三)人力资本运营客体比较
东北地区人力资本运营的客体同经济发达地区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同质性人力资本层次的差异和异质型人力资本数量构成的差异。从东北地区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中不同层次同质型人力资本比较看(表3-4),东北地区和全国以及江苏省比较来看,结构相类似都呈纺锤形的构成,初中程度的人力资本占有量最大,小学和大专及以上教育层次的人力资本最少。这种与其他地区相似的人力资本结构,与东北地区良好的工业和教育基础是不相称的。农村劳动力是最大的一个同质型人力资本群体,从(表3-5)农村劳动力不同层次同质型人力资本比较来看,东北地区农村人力资本的层次构成和其他地区也十分相似,但是未上过学的比例低于全国和江苏省的平均水平,高中以上教育程度的比例低于江苏省。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于小学、初中,尤其是初中阶段,这种相近性必然造成这个层次人力资本之间的竞争加剧,从而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对同一层次的投资培训的需求非常大。
从异质型人力资本比较来看,表3-6所列举的各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构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区域分布状况。东北三省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构成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黑龙江省是16.8,但是也低于全国22.4的平均水平,和科技相对发达的北京、上海相比差距就更为明显了,无法满足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高层次人力资本的需求;同时农业技术人员构成比例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其他发达地区,但是与东北地区农业的基础地位是不相适应的,科研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于卫生和教学领域,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中,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同时专业技术人员大量集中于学校、机关等事业单位,也不利于异质型人力资本效率的发挥,会造成高层次人力资本的一种无形浪费。
从人力资本衍生品比较来看,表3-7、表3-8分别列举了东北地区在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我国科技论文方面同国内发达地区的情况比较。从这两个方面的数据比较上看,东北地区的发明、实用新型技术均低于发达地区,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科技论文在全国的位次虽然处于中上水平,但是三省之间差距巨大,辽宁省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科技论文的数量方面都遥遥领先于吉林和黑龙江,东北区域范围内发展出现了不均衡的态势。
表3-9、表3-10和表3-11分别列举了东北地区与国内发达地区在近五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按合同类别分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数及金额)以及按地区分的国外技术引进合同的比较情况,这些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北地区人力资本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状况。从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及金额上看,东北三省和经济发达的省份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总体上处于上升的态势;就技术的交流引进上看,东北地区除了辽宁省外,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与经济发达的上海和江苏、广东相比,无论是合同的成交数还是成交金额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如2008年国外技术引进合同黑龙江仅有22项,而上海是2843项,是黑龙江的一千多倍。东北地区和国内发达地区在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按合同类别分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合同数及金额)以及按地区分的国外技术引进合同方面的差距,一方面更说明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的使用效率低,其人力资本还没有充分发挥资本效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东北地区技术信息交易市场狭小,开放程度低,对科技研发的市场引导作用还没有形成主体。但同时也说明拥有良好工业基础的科研基础的东北地区,科技发明创造还有极强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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