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提出:“延缓速度就是落后。而落后者是要挨打的。”因此,斯大林要求:“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50~100年。我们应当在10年内跑完这一段距离。或者我们做到这一点,或者我们被人打倒。”这是斯大林的一段名言,速度决定命运。为了防止战争、保卫政权,高速度地发展国防工业与重工业就成为压倒一切的需要。第一个五年计划及其后续计划的实施极大地影响了苏联,使其快速成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农业生产也由集体生产取代个体种植。事实上,1928、1929这两年对苏联是非常具有变革性的两年,无论是农民的生活方式还是绝大多数民众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而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巨大的社会转型也在进行,苏联整个国家统制体制也在30年代逐渐显示出其轮廓。
(一)超工业化
真正影响苏联领导人决策的是现实形势发展的需要。列宁在《论合作制》中说道:“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不待说,‘自由’资本主义的诞生曾花了亿万卢布。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一种社会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这一点我们现在必须认识到而且必须付诸行动。”这句话直接涉及积累问题,如果农业合作社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能迅速发展,那么,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资金从哪里来?历经革命与战乱的无产阶级国家从哪儿去弄这些钱?
战争威胁是当时改变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因素,“战争危险临近,工业化性命攸关”。为了高速度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积累资金的问题就成为头等的大事。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曾比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提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问题,认为:在苏维埃政权条件下,相对弱小的工业承担不了积累资金的重负,必须有一个类似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不能依靠掠夺殖民地,只能把小生产作为“殖民地”和原始积累的源泉。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利用垄断地位,通过不等价交换,不惜牺牲农民利益来积累。针对“新反对派”要加速实行工业化、打击富农的要求,布哈林反复强调工业化不能破坏农业的发展,不要杀死生产金蛋的鸡。针对农民发展经济的顾虑,布哈林于1925年4月25日在《真理报》上发表文章指出,俄共在农村政策的着眼点是摆脱和消除对农民发展经济的诸多限制,应该“对全体农民、农民的所有阶层说:发财吧,积累吧,发展自己的经济吧!只有白痴才会说,我们永远应当贫穷;现在我们应当采取的政策,是要能在我国消除贫穷的政策”。布哈林认为通过和农民等价交换,让农民富起来,以增加投资。这样做需要有一个前提——工业必须生产大量的消费品和农民交换,但这种工业化就不可能以国防工业为中心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在回复布哈林时说:“十月革命意味着人类在地球的一片土地上冲向新经济。这种新经济正在形成,正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正在深入商品生产规律并且改变这种规律的这种新经济的基础,是无产阶级的国营经济……为生存而斗争,对于处在世界资本的汪洋大海之中的国营经济说来,就意味着为自己的扩大而斗争,即在一种场合为使社会主义以前的形式从属于自己而斗争,在另一种场合为使之适应于自己而斗争,在第三种场合为吞食它们而斗争。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对于现阶段的国营经济说来,就是意味着尽快跑过它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落后于资本主义经济这个危险的社会阶他认为,苏维埃制度最大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从农民那里拿到比资本家拿的东西更多得多——而且对这种“拿”他坦率地用了“剥削”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讲“剥削”是有道德自信的。他指出工业剥削农业不等于工人剥削农民,与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不同,因为工人并不能消费这些“剥削”所得。一词。
1926年底,斯大林在反驳托洛茨基时提出,一国不仅能够建成社会主义,而且能在较短的时期内“赶上”并“超过”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证明自己优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28年在《论国家工业化和联共(布)党内的右倾》一文中,又从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两方面,阐述了在经济方面赶超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斯大林提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他认为,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走过去的常规道路,而应该以急剧改变落后农业国的传统产业结构来争取速度,“不是发展任何一种工业都算做工业化,工业化的中心、工业化的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燃料、金属等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这种高度倾斜的发展道路必然使资金积累问题成为突出的矛盾,“迅速发展工业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尽量增加工业的基本投资”斯从哪儿得到加速工业化的资金呢?斯大林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剥削”不好听,改之“贡税”,但他强调工业化必须依靠“贡税”,实质是一样的。斯大林提出,靠本国节约来发展工业的道路,即社会主义积累的道路,是苏联工业化唯一的道路。其源泉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工人阶级为国家创造的价值;另一个是农民向国家缴纳的直接税、间接税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两个源泉通过各种渠道集中到国家手中,国家通过预算为整个国民经济,尤其为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资金。为了给工业化提供更多的资金,苏联长期地、过大地保留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这实际上是农民在向国家缴纳直接税之外还要缴纳一种超额或额外税。斯大林强调指出,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立刻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否则就会阻碍国家工业化,打击整个国民经济。他认为,这对农民虽然是一种经济负担,但却是能够忍受的负担。
这里的问题不是“抽调”,而是在于“抽调”的数量,即可以让渡的剩余产品的限度。再就是,这条工业化的方针还意味着对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集中的控制和直接的调拨,而这只能通过指令性的计划,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控。斯大林和布哈林都曾反对“超工业化”的方针,但最终斯大林不但沿着这条路行进,而且速度让反对派都相形见绌。1927年,斯大林时代的一位主要经济学家斯特鲁米林在一篇文章中充分表达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官员的信心,“我们的任务不是去研究经济,而是改革经济。我们不受任何规律的约束。没有布尔什维克攻克不了的堡垒。速度问题是由人来决定的”。1928年,根据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的指示,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经济学家们正在制订工业发展的全面规划。他们的工作是以过去决定政策的根本估计为依据的,即工业发展应受农业不断繁荣所形成的资本积累的潜在速度的限制。经济管理首脑机关——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参与了计划工作,建议在5年内工业增长130%。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经济学家们吓得目瞪口呆。很快指示就显示出,这两个组织所依据的工作出发点不再是相同的了。国家计划委员会认为,从经济上讲是不可能达到的事;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却认为是应当攻克的堡垒,是布尔什维克应当取得的成就;而对布尔什维克来说,没有一件事是办不到的事。1928年5月底,斯大林发出号召: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实现农业集体化和迅速发展重工业——其他方法都是。
1930年6月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自豪地声讨反对派,“在托洛茨基分子看来,国营工业的产值每年增长18%是改造时期计划加快发展速度的最高限度,应当作为理论理想来追求。现在把托洛茨基分子的这种浅薄的小聪明和我们最近三年来产值的实际增长(1927-1928年度为26.3%,1928-1929年度为24.3%,1929-1930年度为32%)比较一下,把托洛茨基分子的这种投降主义,这些和国家计划委员会拟订的1930-1931年度的控制数字比较一下,你们就会看出托洛茨基分子的‘递减曲线’论的全部反动性,看出托洛茨基分子对改造时期所具有的可能性是多么不相信。”斯大林所规定的速度大大超过了“超工业化”的主张,只能意味着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更严重的侵犯。过去一直说集体化是个长远目标,而且必须在自愿基础上进行,今后就再也不提了。由于没有其他资金来源,高速发展工业所需要的投资,只能从农民身上强行征集。
(二)农业集体化
1861年以前,俄国农村存在着农村公社-农奴制-专制主义三位一体的封建秩序。1861年的“解放农奴”仅仅废除了农民对贵族的依附,却没有废除、甚至还强化了农民对公社的依附。因此,时人曾指出:1861年改革只是把农民从“贵族的农奴”变成了“村社的农奴”。在政府方面,“从行政警察角度来看,村社也更加方便,放一群牲口,总比一头一头的放来得轻松”。维特把这种体制称为“畜群式管理”体制,而“他们心目中的村社就是畜群”。沙皇当局以村社之父自居,利用村社来束缚农民,利用村社份地制、连环保、强制聚居、强制耕作、“共耕地”等各种形式剥夺农民的自主权与自由进入市场的权利。当时沙皇政府的政策是:“公社是俄国人民的特点,侵犯公社就是侵犯特殊的俄罗斯精神。”。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的土地改革实际上是一场彻底的村社化,不仅取消大私有,也取消了独立农民的小私有,使俄国的农村公社比斯托雷平改革前更加发达,一直到新经济政策时期还有95%的土地在村社手里。这样,俄国革命后形成的与其说是小农农村,不如说是村社农村。这种村社化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反现代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传统村社小共同体自治倾向,农村出现“村社与村苏维埃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对国家本位的一元化改造具有强烈的抵制能力。因此,革命后俄国农村出现了一种两难的局面:走市场经济道路,则需克服小共同体对个人经济自由的压制;走计划经济道路,则只能用一元化控制下的国营农场制服自治的公社,以克服小共同体传统对国家统制主义的抵制。在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苏联,两者皆难以避免社会的剧烈震荡。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曾试探走市场化道路,然而村社农业的自给自足倾向使农民农场的商品粮生产潜力无法发挥。尽管在这一时期相对宽松的经济政策下到新经济政策后期苏联又一度出现了独立农民的苗头,但很快就在“反对独立农庄化”的旗号下被压了下去。其结果,新经济政策的所谓“向农民让步”实际上成了向传统村社让步,而不是向“小农”、向农民家庭农场让步。村社农业的自然经济性与苏联工业化原始积累所需的巨额廉价商品粮和其他农产品供应之间的严重矛盾最终导致了1927-1929年连续几次“粮食危机。
斯大林认为,为保持国民经济均衡高速发展,国家的经济不能长期建立在大规模的社会化的工业和个体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长此下去,必然会造成国民经济的失衡,造成粮食及某些工业原材料供应困难。斯大林从1928年加速了推行农业集体化的进程。
1929年,斯大林在击垮了“亲农民的”布哈林等党内反对派之后,又以俄国村社农民没有“小土地私有”为由,旋即发动了“大转变”,放弃新经济政策,开展“全盘集体化与消灭富农阶级”的浩大运动。全盘集体化是在“反右倾”斗争胜利的背景下展开的,正是由于它的展开同残酷的政治斗争紧紧结合在一起,更加重了它的强制性和对自愿原则的严重违背,结果引起了强烈的农民反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有私耕”的传统村社农民反而比具有一盘散沙特征的“小私有者”更难集体化,与斯大林的设想相反,传统村社的自治功能与“集体主义”纽带恰恰成了农民拥有的组织资源,使其更能抵制来自外部的强制。从宰杀大半牲畜的消极抗拒,直到出现70万农民卷入的“斯大林的农民战争”甚至斯大林本人在1942年与丘吉尔谈话时也强调说,集体化运动是他一生中最艰苦的一战。仅在1930年1至3月间农民就发生了2200起暴力反抗。斯大林以“既然割下了脑袋,也就不必怜惜头发了”的决心,进行了代价惨重的军事镇压,终于完成全盘集体化,实现了“从米尔到康姆尼”(即从“公有私耕”的传统公社走向“公有共耕”的“社会主义”公社)的社会变。而谁反对加入集体农庄,谁就是富农,就要被消灭。斯大林们还给下面下达了挖出3%至5%富农的指标。“消灭作为一个阶级的富农”不过是一个借口,其实是为了把农民举家放逐到乌拉尔、西伯利亚和遥远的北方这些边远地区,让他们在那里伐木或建设乌拉尔马格尼托斯克钢铁联合企业一类的工厂罗·塔克:《斯大林主义:来自上面的革命,国外学者论斯大林模式》(上册)。这种大规模驱逐和强制劳动以实现工业化和建设目标的方法,在斯大林统治苏联期间已经成为一种惯例。“用鞭子把人们赶进”的不是“天堂”而是地狱。有300万农民被流放到边疆,几万人被送到集中营,许多人被枪毙,有2000万农民被饿死、被消灭,仅乌克兰就有200万人罹难。一个囊括全俄的超级大公社从此取代了俄罗斯土地上的35万个传统小村社。
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是以行政手段将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组建成以集体农庄为单位的缴纳贡税大军。农民虽然在法律上也被称作公民,有苏维埃式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农民没有生产资料(土地)的经营权,被剥夺了对劳动成果的支配权,丧失了生产工具(拖拉机等农业机器归国家所有,马匹等耕畜收归集体所有),没有迁徙的自由,甚至连作为公民的法律证明——身份证也没有。农民的双肩扛着两项任务:完成国家规定的劳动日;完成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义务交售指标。农民几乎成为苏维埃式的现代准国家农奴。农民的这种实际身份,还能从斯大林残酷镇压农民的种种法令和做法上得到证明1933年,在全国粮食总产值严重减少的情况下,国家下达的粮食义务交售额却比原来增加一倍以上。斯大林不顾国内日益严重的饥荒,大幅度增加粮食出口,以换取购买工业设备所需要的外汇。1932年夏,被称作“理发师”的妇女,不忍听孩子挨饿的哭声,用剪刀剪下尚未成熟的谷穗,回家熬粥,因为收获打下的粮食将被全部送往收购点。面对蜂起的“割麦穗”和“衣兜”现象(把粮食揣在衣兜里带回家现象),1932年8月7日,通过了斯大林亲自起草的“保护社会主义财产法”,对“盗窃”集体农庄财产的人,可以采取枪毙并没收全部财产的司法处罚;情节轻微的,剥夺自由10年以上,并没收全部财产。“保护社会主义财产法”在农村被称作“五穗谷物法”,是一项践踏农民作为法律上自由的人、践踏以人为本的法律。1933年的头5个月,根据这项法律,有54645人被判刑,其中2210人被处死刑。其残酷和践踏人性的程度,连主持这些“审判”的法官们都声明“难以举手”。更为详细的资料可以参见创作了《未开垦的处女地》的苏联作家肖洛霍夫有关农业集体化情况致斯大林的信,党内对集体化状况的反映及富农迁移情况。在斯大林亲自参与编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1938年)中,集体化被粉饰为“一个极其深刻的革命变革,是从社会的旧质态到新质态的飞跃,按其结果来说,与1917年10月的革命变革具有同等意义。……这个革命的特点,就在于它上有国家政权的倡议,下有千百万农民群众反对富农盘剥、争取自由的集体农庄生活这一斗争的直接支持”。
根据格申克龙和其他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不切实际地快速推进农业集体化引起农民强烈的反对,导致对个体农庄的全面打击。此外,苏联政府还发现,通过集体可以最终控制农民的劳动力和产品,从而在他们身上获取工业化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因为政府支付的粮食单价远低于市场价,余下的绝大部分实际上转变为税收。这些税收加上国家对每个消费者征收的消费税,再加上政府可以在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持续压低实际工资,所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最终形成了一个源源不断为苏联的工业化提供资金的循环链。
这样苏联终于不仅解决了“小农”问题,建立了计划经济的“大农业”,还以此为基础实现了工业化。集体化还意味着苏维埃对苏联人民控制的巨大拓展,不仅如此,集体化还得到其他措施的支持,如农机站的设立,是又一个经济与控制相结合的措施。最终这些制度相互加强发展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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