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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层次不一样见识也不一样

时间:2023-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斯大林主义制造的社会的迅速现代化被等同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无论苏联社会,还是其他一些不很发达的国家,都造就了一大批斯大林主义的拥护者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弊端,在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修修补补之后,人们对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失去了最后的耐心,再进一步的质疑必然指向集中计划经济模式本身,对计划经济进行从理论到实践过程的再反思。此时,20世纪

“由于斯大林主义制造的社会的迅速现代化被等同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无论苏联社会,还是其他一些不很发达的国家,都造就了一大批斯大林主义的拥护者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弊端,在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修修补补之后,人们对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失去了最后的耐心,再进一步的质疑必然指向集中计划经济模式本身,对计划经济进行从理论到实践过程的再反思。此时,20世纪20~30年代那场著名的社会主义论战初露锋芒的哈耶克的学说,在时隔约半个世纪后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同时,前文在分析公有制基础上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假设曾分析过的,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内在规定性也已为一些学者所认识。这种模式的有效运作隐含如下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完善信息假定”,也即国家理性最大化,即中央计划机关对社会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状况、技术可能性、需求结构等拥有全部信息;二是“单一利益主体假定”,即全社会利益一致化,不存在相互分离的利益主体和不同的价值判断。否则,集中计划经济就会由于计算不可能准确无误和计划不可能得到精确地执行,而使经济系统难以有效率地运转。

社会主义经济的价值观念所包含的伦理原则,对经济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1)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与“同工同酬”。(2)团结原则,社会主义要避免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竞争,应该帮助弱者上进。(3)安全原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应该感到安全。其中最重要的是职业安全,即人人皆有工作,不再有失业的恐惧;由此的推论是个人和小单位的安全感,因为他们知道,如果发生困难,大集体会帮助他们,隐含的意思是不会有破产与失业。(4)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此原则还包含着子孙后代的长期利益优先于当代的即期利益。

但为了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还必须表现出一定的效率。而为了有效率地组织生产,就有一些普遍适用的管理组织原则:(1)包括物质与精神在内的激励体系是必要的。(2)生产中必须仔细地核算成本与收益,低效率的生产必须停止。(3)必须根据当前情况与外部条件迅速而灵活地调整生产。(4)决策者必须表现出一种企业家精神,富有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一定的个人责任。

不少经济学家认为,效率与社会主义伦理观这两种价值体系间并不存在矛盾,典型如兰格曾描述过的一个瓦尔拉的分散化的市场社会主义经济模型,获得高效率的同时还适应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伦理需求。但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果与这种理想模型并不一致,效率条件与社会主义伦理原则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二者之间的冲突,常常使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陷入尴尬的境地。

如果一切以社会利益优先,那么国家势必要控制投资,包括投向与规模、由哪些企业来具体进行,这必然降低了调整的灵活性,因为国家计划一旦确定,就成为法令的一部分,很难再改变。而确定计划的过程中,必然导致可能参与投资行为主体的寻租行为。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投资,掌握投资权的人为谋求更大的政治、经济权力和利益,都可能最终使最初的投资目标发生转变。而且与国有制相伴而存的“软预算约束”和“父爱主义”,在计划完不成时,不断地追加投资的行为,必然降低投资效率,使经济核算流于形式,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为了代表社会利益,中央当局保留着范围极广的权力,但伦理原则与效率原则的矛盾,使局部利益将一而再、再而三地占优势,最终肯定要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

如果为了提高效率,注重激励,而采取利润与分红的形式,这势必同社会主义重要的伦理原则“同工同酬、团结一致”相矛盾。因为,不同的企业可能因行业不同、技术不同、设备不同与效率不同而获得不同的利润,同工同酬就会成为一纸空谈。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就需要借助于财政的二次分配功能,从高利润企业抽走利润,补贴给低利润企业。这就是计划经济改革中一再出现的“鞭打快牛”现象。如果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努力?“搭便车”就成为企业和职工的理性选择。

如果为了提高效率,在企业中促进竞争与优胜劣汰,那么低效率的企业破产则在所难免。破产势必导致工人失业,而这无疑是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原则相矛盾。如果存在失业,那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何以体现?所以,不能破产、没有失业。企业没有危机感,工人缺乏压力,效率从何提高?

一系列的两难使“每一个现实的体制都建立在彼此矛盾的原则和要求的妥协之上”。效率和伦理原则相互抵触,应用哪一个都既包含缺点,也包含重要的优点,然而它们的组合却突出地表现出两者的缺点,并抑制了二者的优点。原则和要求重叠的这样一种掺合,效率和伦理同时丧失。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市场(效率)与国家统制(顾及社会主义伦理),必然彼此抑制其各自的有利方面的方式运行。“至善论”、“最优化”是一种一相情愿的幻想,历史并没有提供这种机会,让政治领袖可以自由地选择想要的东西。这种情况下制度的设计就像是在做一场巨大的社会实验,能否像在实验室那样,从架子上自由选取所需要的“试剂”:效率、公正、平等、自由等等,然后将其统统放入一个“蒸馏器”中,看看最后得到的是如何理想的一个地上“千年王国”?可是,就像不可能有这样的实验室,复杂而多变的人类社会又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时间与空间来允许做实验?首先,每个人有他的价值判断,作为个体他是否愿意成为实验品、改变他的生活轨迹,为什么他要按照别人划定的目标生活?实验者靠什么力量使大量的个体都按照他所要求的去做?其次,人与人之间、不同利益之间的博弈,以什么标准作为规则?谁来制定这个标准、规则?最后,对于博弈后果出现的差距,是否该拉平?又如何拉平?由谁来拉平?对这些问题的不同的答案,可能也就决定了人类社会不同的发展的道路。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有目的地设计与实施的制度变革,当然没有真空的实验室,在其他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制约下,实验的结果差强人意,甚至可以说以失败而告终。所以,“似乎不可能创造一个封闭的和谐的社会经济规范理论,它既会毫无矛盾地坚持一个具有政治——伦理价值,又同时提供经济效率的体制。”

在十月革命前的关键转折点上,是否有其他的选择?又为什么没有形成其他的选择?理想破灭后,又应该选择什么样的道路?这些也都是长期困扰学界的难题。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科学地决定目标是不可能的。在两种目的之间做出抉择,根本不存在科学的途径,而是一种价值判断。选择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作为人们一切行动都应为之服务的目标,这种方法很可能引起专制与暴力。因为,既然不可能科学地或用纯理性的方法决定政治行动的终极目的,解决有关理想社会的状态应该怎样的分歧,就不可能总是用论证的方法加以消除。所以,人们只能相对某些目的或目标来判断一个行动的合理性。但是,这不一定意味着必须只从某个预先抱有的理想、从一个据认为是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的观点,来考虑一切社会的或政治的发展。相反,如果在人们的目的和目标中,包括一些对人类幸福和苦难的考虑,那么,对某一行动的判断必然不仅根据它们对遥远未来的人们的幸福所可能的贡献,而且还要根据它们比较直接的效果。不能说,某种社会状态只不过是一种过渡性的历史状态,因此它仅仅是达成最终目的的一个手段。因为,一切状态都是过渡性的。同样,也不能说,当代人的苦难可被看作是达成下一代或下几代永久幸福这个目的的一个手段。因为,一代代人都是时空的匆匆过客,都有受到尊重的同等权利,没有权利为了后代人可能的权益牺牲当代人的权益。当然,也决不应该试图用牺牲某些人的幸福来补偿另外一些人的苦难。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应该被牺牲的。

从人类现实的历史历程来看,用道义论是无法驳倒功利论的。因为,在不同时代,可能有不同的需要,呼唤着不同的伦理规范。革命与战争年代,必然是军事化、集权化占上风,因此需要提倡集体主义,政治领袖们必然践行功利主义。但是,和平年代,则更应该多元化,尊重个体权益的呼声必然上升。因为,道义论与个人主义说到底不过是个体保护自身权益的盾牌而已。道义论与个人主义,作为弱

者其实,在强权政治下,除了独裁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弱者中一员,成为强权政治的牺牲品。如在苏联斯大林时期,上至国家军队元帅,下到普通老百姓、农民,都是大清洗的对象。中国毛泽东时期又何尝不是如此,国家副主席也不免成为牺牲品。红色高棉简直就是用骷髅堆积而成的。革命总会给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带来苦难,不管这多么值得或多么重要,这是事实。正所谓“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张养浩[中吕·山坡羊]《潼关怀古》)的伦理学,是保护个体的基本权益不被侵害的伦理学。当然,作为具体的个人,都有其价值偏好,不必随时代需要而变化。虽然不否认战争或革命年代或许有践行功利主义的必要,但也认为是不得不忍受的痛苦和非人道,应该有度。由道义论与个人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推知:任何人都有权设计自己的未来(消极自由范围内),但是以自己支配的资源为度。个人如此,政府也如此,政府当然对属于它的资源有控制的权力,但政府应当有多大的资源控制权,则是一个宪政问题了。权力大小可以讨论,可以因时因地有所不同,但是,全权主义或国家主义却绝对要不得。

到此,可以用下面这段话作为这一章的结束语,“斯大林主义根本就不是在苏联产生的并付之实现的一种社会主义建设形式,尽管这一点正是它主要的、刚被剥掉的伪装。……无论从它的实质来看,还是从它的现实理论和实践来看,都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方法,是一种进行原始积累和实现工业化的极其残酷野蛮的方法,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漂亮辞藻为掩护,以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相标榜……在改造旧事物的同时提出了什么新口号,用了什么方法,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还应当指出它糟蹋了什么,破坏了什么,允许了什么,禁止了什么……它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相互关系,是一种不惜在任何条件下用任何代价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一种按‘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一原则行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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