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免所得税状态下的几个结论
在不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根据前面的论证,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离差比系数是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基础上计量财务风险大小的统计指标,它是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结合中以动态的思路来衡量财务风险的;而财务杠杆度则以静态方式计量一定负债水平下的财务风险。两者的分析起点不同,却达到了衡量财务风险的相同目的和相同效果。
第二,虽然离差比系数是根据有负债方案与无负债方案的标准离差率之比来定义的,由于离差比系数与财务杠杆度是恒等的,因此,我们可以直接用财务杠杆度来计量离差比系数,而不必考虑投资项目经营风险的大小。这也从数理统计学的角度证明了财务杠杆度是衡量财务风险的一个恰当的指标。
第三,离差比系数的大小与负债比率和利率的乘积相关。如表6-5中方案3与方案4,虽然负债比率和利率均不相同,但两者的乘积相等(均为7.5%),其离差比系数均为1.75倍。实际上,负债比率和利率的乘积就是资产利息率(利息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因此,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是:在资产规模一定的前提下,离差比系数的大小与资产利息率直接相关。
第四,投资项目息税前利润(或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布(波动)对经营风险产生直接的影响,但离差比系数的大小不受这种分布离散程度的影响,而仅仅与其息税前利润(或净资产收益率)的期望值成反方向变化。即零负债条件下的收益率期望值越高,一定负债水平下的离差比系数越小。这是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在数量特征上之区别。
第五,从式(6-18)、(6-19)中可以看出,投资项目在一定负债水平下,其净资产收益率的期望值不仅与负债率高低有关,而且与利率大小相关;而其标准差只与负债比例有关,与利率高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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