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
在大观园里,宝哥哥就是一个典型的卖方市场,因此,他总是春风得意,跟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一个道理,贾府的少爷不愁娶。而那些对宝玉朝思暮想的女孩子,就处于从属的地位,要为最终成为宝玉的太太或者二奶、三奶展开激烈竞争。这些女孩子在情场上钩心斗角,筋疲力尽之后难免在心里感伤:神哪!什么时候能赐给我一个买方市场?
“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这对孪生兄弟是人们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经常用到的两个名词。现在就让我们先理解一下这两个词的具体含义。
卖方市场(Seller's Market):当供给小于需求时,商品价格有上涨趋势,是卖方在交易上处于有利地位的市场。
在卖方市场上,商品供给量少,用中国的一句古谚语来形容就是“僧多粥少”,由于供不应求而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即使商品质次价高也能被销售出去,商品价格就像出租车计价器似的不停上跳。这时,买方对商品没有选择的主动权,卖方只关心产品数量,几乎不考虑市场需求。卖方在交易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卖方市场的存在,意味着商品交换中买卖双方之间的平等关系,已被商品的供不应求所打破。老百姓和商家打交道的过程中,“上帝”的角色早被商家抢了去。
买方市场(Buyer's Market):是指在商品供过于求的条件下,买方掌握着市场交易主动权的一种市场形态。它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作为商品的工商企业,以及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并引起其一系列不同的行为变化。在买方市场,消费者无疑成了最大的赢家。消费者在宽松的市场商品选择环境中可以货比三家,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并在商品价格不断下降过程中提高实际收入,实现更大的消费满足。尤其是对于曾长期处于商品短缺,从粮、棉、油、肉、蛋、菜到糖、烟、酒等生活必需品都是按户实行票证供应的中国人来说,买方市场的形成则赋予其更多的欣喜感受。
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会随着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在不同时刻、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上时常发生变化。目前,有关房子的信息是中国最热门的新闻。当下,对于那些自住型的刚需者当然希望自己处在买方市场的一边;对于那些投资房客们和那些想卖房子的人来说,则希望自己处在卖方市场的一边。
如果用比率来表达买、卖双方的市场关系,就更加简单明了。我们可以将买方和卖方的选择机会相比来算得一个X值。比如说,买方有10个选择机会,卖方也有10个选择机会,则X=1。从某种意义上说,买方与卖方处于“对等”地位。假如买方的选择机会上升到20,而卖方维持不变,则X=2,这样,买方就处于优势地位,这种市场状态属于“买方市场”。反之,假如卖方的选择机会上升到20,而买方维持不变,这样,X=0.5,买方相对卖方处于劣势地位,或者说,卖方相对于买方处于优势地位,这种市场状态就属于“卖方市场”。
事实上,无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都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我们谈论市场是否成为“买方市场”,不是为实现“买方市场”,而是提醒人们,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才是真正的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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