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对于人、社会和国家不可或缺,教育的基本作用即在于保证受教育主体享有他们为充分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在现代社会,教育既是公民个人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培育作为民主政治具体承担者的健全公民的重要途径。
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不言自明;教育和因教育获得的技能,是现代社会及其人群生存与发展的最重要的机制。从“穷人经济学”到穷人教育经济学,我们从权利贫困的一般性分析,经由“经济—教育”的交互作用,进入对教育权利贫困的个别性分析;从穷人教育经济学到穷人职业教育经济学,我们又对处于经济发展第一线、与市场联系最为紧密而社会认可度仍然较低的职业技术教育的权利贫困现状进行重点剖析,其中又选取了虽姓“高”仍姓“职”并且其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别依然得不到正式认可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剖析的典型样本。于是,这就形成了“‘穷人经济学’→穷人教育经济学→穷人职业教育经济学→穷人高职教育经济学”的逻辑路线,也构成了“穷人经济学”权利贫困分析系列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治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权利贫困,必须构筑以“平民化”为基础、以“个性化”为手段、以“全人化”为目标的“三化”新体系。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教育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而备受关注的大背景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平民化”,本质上是回应受教者的权利从特权向平权的回归;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个性化”,是其大众化趋于成熟的表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的“全人化”,则是以个性化的高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的个性化为平台,以人人发展、发展人人为根本出发点,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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