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2.5 改善外商投资进入模式随着外资进入数量的增加、资本市场和法律环境的改善,进入的模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比如并购式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与国际趋势一致的。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购式的投资有可能涉及大额的案值,影响产业内其他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改变产业市场结构。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估计,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占到跨国并购总值的19%。
10.2.5 改善外商投资进入模式
随着外资进入数量的增加、资本市场和法律环境的改善,进入的模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比如并购式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与国际趋势一致的。所以,需要评估并购式投资的绩效。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一般认为,并购式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较差。但是当一个产业相对成熟时,直接绿地投资的机会减少,并购原有企业的机会增大。并购也成为企业国际化的重要途径,因此也有可能带来较大的技术溢出好处。并购式的投资有可能涉及大额的案值,影响产业内其他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改变产业市场结构。所以,从审核角度看会比较严格。但是反观对质量不高的绿地投资,宽松的审核环境也是有问题的。
我们还注意到,近几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跨国投资也在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估计,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占到跨国并购总值的19%。与其他类型的外国直接投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一般不做长期投资,出售的期限在5到10年之间(平均5~6年)。[3]对付这种投资更要小心,因为它可能不会有什么技术溢出。
我国的区域差异较大,从产业的成熟度和市场完善的环境看,东部地区的并购式国际投资增长会更快,中西部地区则主要还是吸引好绿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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