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博弈、分化与整合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由利益分化导致的社会稳定与不稳定,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对永恒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是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的时期,是改善民生力度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利益分化最快、程度最深的时期,社会利益格局出现了新的不均衡现象,公平正义问题当前已成为我国社会诸多矛盾的焦点。如何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机制的不断深化改革,整合社会利益,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动态稳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均衡持续发展,是政府的核心职能,而博弈进化性均衡论为我国整合社会利益提供了理论支点。
博弈论是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学家纳什(John Forbes Nash Jr.)(美)、哈萨尼(John Chahes Harsanyi)(匈)、泽尔滕(Reinhard Selten)(德)、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美)和罗伯特·奥曼(Robert Aumann)(以色列)等人在博弈论领域的相关基础研究先后五次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博弈论又称决策论,是指对参与博弈主体的行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和决策均衡问题所进行的研究。
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决策会影响其他利益主体的决策,同时又受其他利益主体决策和行动的影响。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是指博弈参与者根据自身拥有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等资源,力求通过说明、谈判、交易或强迫等手段,迫使对方改变自身效用函数,进而达到有利于自身的结果,最终整合社会利益分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是动态演化的。社会利益分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过程,社会利益结构复杂化是市场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日益觉醒和诉求日益增强,要求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欲望日益迫切。但是,由于资源存在稀缺性,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每每相互冲突,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是一个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博弈的结果是公共政策出台。所以,公共政策是不同社会利益主体相互竞争、相互妥协而达成一致的暂时均衡的产物,是政府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在鲜明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下进行社会价值科学合理配置的工具。“公共政策的本质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政策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各种利益群体把自己的利益要求投入到政策制定体系之中,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利益的需求,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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