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高增长经济体显著减速呈现“波浪式”轨迹,小部分经济体呈现“台阶式”轨迹。与“波浪式”减速相比,“台阶式”减速发生更早、幅度更大。从原因来看,“台阶式”减速多为受外部冲击,也有可能因政策失误所致。
1.大部分高增长经济体显著减速呈现“波浪式”轨迹
高增长经济体的减速形式大体可分为“台阶式”和“波浪式”两种轨迹。其中,“台阶式”减速是指减速后经济增速的最高点低于减速前经济增速的平均水平。“波浪式”减速是指减速后的增速最高点虽然低于减速前的最高点,但高于减速前的平均水平,且仍有可能出现次高点。在我们研究的34个样本经济体中,经历过“台阶式”减速的包括日本、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及我国台湾;经历过“波浪式”减速的包括英国、西班牙、葡萄牙、加拿大、美国、韩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其余经济体。
2.“台阶式”减速比“波浪式”减速发生时点更早、减速幅度更大
“台阶式”减速与“波浪式”减速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台阶式”减速发生更早。第一次“台阶式”减速发生时,人均GDP平均值为5500国际元左右;第一次“波浪式”减速发生时,人均GDP平均值为6500国际元左右,明显晚于“台阶式”减速发生时点。从相对发展水平来看,“台阶式”减速发生在经济体赶超度为30%时,而“波浪式”减速发生在接近40%时。二是“台阶式”减速的减速幅度更大。从样本经济体第一次减速情况来看,“台阶式”减速经济体平均减速幅度高达近7个百分点,而“波浪式”减速经济体平均减速幅度不到5个百分点,二者相差约2个百分点。
3.“台阶式”减速多为“三高型”经济体
发生“台阶式”减速的经济体普遍是工业比重较高、出口比重较高和对能源净进口依赖较高的“三高型”经济体。就平均值而言,发生“台阶式”减速的经济体与“波浪式”减速经济体相比,工业增加值比重高6.1个百分点,出口比重高7.3个百分点,能源净进口比重高约15个百分点(见表4-5)。
表4-5 “台阶式”减速与“波浪式”减速特征对比(单位:%)
数据来源:课题组整理。
4.“台阶式”减速多受外界冲击或宏观政策失误影响
与“波浪式”减速经济体相比,“台阶式”减速经济体的经济增长更加依赖世界经济拉动,外部冲击必然对其经济增速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改变原本的经济增速变化趋势。从34个样本经济体的显著减速时点来看,多数发生“台阶式”减速经济体的显著减速均受到石油危机的冲击(见表4-6)。如德国、荷兰、希腊等发生“台阶式”减速均是受到石油危机冲击的结果。而日本的两次“台阶式”减速则有所不同,第一次发生在石油危机之前,第二次则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均是因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失误所致。
表4-6 “台阶式”减速经济体减速时点与主要诱因
数据来源:课题组整理。
5.双重二元结构决定我国“波浪式”减速可能性较大,但“台阶式”减速可能性仍不能排除
由于我国经济存在较为特殊的“双重二元结构”,理论上我国经济增长可以具有多速非同步增长的特点,从而使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有可能呈现彼伏此起的接力状态,因此我国的经济减速更有可能呈现“波浪式”轨迹。我们的计量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减速呈现“波浪式”轨迹的概率高达90%以上,但发生“台阶式”减速的概率仍接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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