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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经济如何一体化

时间:2023-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含义与成因一体化一词最初来源于企业的组合。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跨国经济区域的客观基础。关税同盟是欧洲经济共同体一体化的起点,也是其巩固和发展的一大支柱。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含义与成因

一体化一词最初来源于企业的组合。20世纪50年代,当国家之间的经济联合开始出现时,这一词被赋予新的含义。在1990年以前,我国学术界大部分学者所说的一体化主要是指地区经济一体化,随着冷战结束和世界经济逐步呈现高度国际化倾向后,一体化又被用来描述世界经济的相互融合现象。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位置相临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以获取区域内国家(地区)间的经济集聚效应和互补效应为宗旨,为促使产品和生产要素在一定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而建立的跨国性经济区域集团。

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逐渐形成一种不可抗拒的潮流。其主要原因是:①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相互依存日益加深。②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极大提高,客观上需要跨越国界、走向经济联合。③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直接催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没有经济全球化就没有区域经济一体化。

生产要素在国家间、地区间分布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生产要素在国家间、地区间是流动的而不是静止的。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跨国经济区域的客观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产品和要素的流动,将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率运行的人为因素加以消除,通过相互协作与统一,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保证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的限制降低到最可能的程度。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

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遍及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北美洲以及大洋洲。区域经济合作形式也包括共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论坛性质的经济组织。按照成员国经济联合的程度或共同调节、干预的深度,一体化的形式可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等几种。

1.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自由贸易区是一体化水平较低的组织形式,指在每个成员国间废除关税和数量限制,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即属于此种类型。

2.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除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还规定了成员国对非同盟国家的统一关税率和外贸政策,这方面的经济调节已经带有超国家因素。

3.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共同市场是比关税同盟高一层次的一体化国家集团。在共同市场上,不仅商品,还包括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都实行自由流通,各成员国也采取统一的对外关税率。

4.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经济同盟是指成员国间不但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通,建立对外共同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

5.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完全的经济一体化是一体化的完成形式。此时,区域内各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一体化,商品、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均已消除,成员国经济在各个主要方面已实现联合。

三、世界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与发展

1.西欧。发达国家经济一体化首先在西欧地区获得了广泛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末先后形成了两个不同形式的一体化经济集团: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西欧疆域不大,国家林立,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同狭小的国家市场之间的矛盾表现得特别尖锐。打破国家壁垒,扩大市场,加强经济联合成为西欧国家的共同要求。同时,战后在美国和苏联争夺西欧的形势下,经济实力下降的西欧惟有联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抗衡原苏联,摆脱美国的控制,争得世界一极的地位。而西欧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空前发展以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相近,历史文化渊源相似,地理上紧密相连的客观条件又为西欧地区走向经济联合提供了可能性和极为有利的条件。这一切都促使了西欧地区率先走向经济联合。

(1)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早在1944年,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就签订了关税同盟协定,于1948年生效。1952年,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6国组成了欧洲煤钢共同体,就煤钢两项产品取消关税和进出口限制,对外采取共同关税和贸易政策,并协调两项产品的运费、价格和有关生产过程达成了协议。上述六国于1957年3月缔结了《罗马条约》,组成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西欧共同市场”,于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建立了欧洲原子能联营。1967年7月,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联合签订协议,进行机构合并,组成欧洲共同体。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和欧洲理事会,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3国加入共同体,1981年希腊加入,1986年葡萄牙、西班牙加入,使共同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面积达226万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3.2亿,国民生产总值达4万亿美元。

关税同盟是欧洲经济共同体一体化的起点,也是其巩固和发展的一大支柱。关税同盟适用于全部商品的交易,禁止在成员国间征收进出口关税以及与关税具有相同作用的任何捐税,禁止具有与数量限制有同等效率的措施。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关税同盟应从1958年1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减税,于1970年1月1日完成,结果提前一年半完成计划。在取消内部关税的同时,1968年7月共同体以6国对外关税率的平均数作为共同关税率对非成员国工业品实行统一的关税。1973年,英国、丹麦、爱尔兰加入共同体,也分期减税,于1977年7月建成9国关税同盟。1986年希腊也同9国实现了关税同盟。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式加入共同体后,从1986年3月1日起逐年调整关税,多数产品的过渡期为7—10年。

共同农业政策是欧洲共同体组织农业共同市场和推行农业一体化的计划和政策,是共同体经济一体化的又一大支柱。在共同体预算支出中,用于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和计划方面的支出比重达2/3到3/4,实施的范围涉及各成员国农业生产总值的95%以上。1961年12月—1962年1月,通过了“共同市场第一个农业一体化计划”。内容包括:第一,统一各成员国农产品价格是共同农业政策的中心。制定了三种价格,即目标价格或称指导价格,这是欧共体农业生产者可望得到的最高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每年由部长理事会规定一次。干预价格或保证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保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具有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作用,同样每年由部长理事会规定一次。门槛价格,这是外来农产品到达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格,由欧共体委员会每年估算一次。对于需要从世界市场上进口的短缺农产品,欧共体发放短缺补贴,鼓励各成员国的农业生产者增加这一类产品的生产。第二,建立共同的农产品关税壁垒。把征收关税改为征收差价税。差价税就是共同体对最低到岸价低于门槛价格的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进口税,以补足两者之间的差价,使外来农产品只能以目标价格出售。同时对出口实行差价补贴。第三,建立共同农业基金,1971年纳入预算。农业基金的支出分为“保证部分”和“指导部分”。保证部分用于农产品的干预收购、出口补贴和因汇率变动引起的货币补贴,指导部分用于改进生产设施、改革农业生产结构、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共同体农业政策的实施,使欧洲农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过去一直依靠进口的食品,现已自给自足而且有余。过去经常大幅度变动的市场,现在已相当稳定,农业人口的生活水平也比过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1972年2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了卢森堡首相兼财政大臣巍尔纳为首的一个委员会起草的“关于在欧共体内分阶段实施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报告,报告提出从1971—1980年的10年时间里分三个阶段实现货币联盟的目标。1971年3月22日,货币联盟计划开始实施,后因货币体系出现危机,加上世界经济危机,计划中途夭折。1978年12月,共同体各国首脑在布鲁塞尔达成协议,决定建立欧洲货币体系。最初参加的有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和丹麦8个国家。英国直到1990年才完全加入,西班牙和葡萄牙也先后加入,希腊因其经济较弱至1999年末尚未参加。欧洲货币体系于1979年3月实施,其内容是:第一,创建“欧洲货币单位”(ECU),它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其比值和结构与欧洲计算单位相同;第二,继续实行并扩大汇率的联合浮动体制,稳定西欧货币之间的比值关系;第三,逐步设立“欧洲货币基金”,加强干预货币和提供信贷的能力。欧洲货币基金的信贷按期限可分为超短期信贷、短期信贷和中期信贷,期限不同,贷款的用途和条件也不同。由此可见,欧洲货币体系实质上是一种货币稳定区,一种地区间的汇率联盟。它的成立,是欧共体在货币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欧共体走向货币联盟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经历了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以及1973—1975年和1979—1982年两次世界性经济危机后,欧共体各成员国纷纷设立起各自的新的非关税壁垒,这样,到了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欧共体的关税同盟离《罗马条约》的规定反而更远了,欧共体依然是12个分割的市场,这种市场分割给欧共体的经济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同美国、日本相抗衡,摆脱自70年代以来困扰欧共体国家的“滞胀”,必须消除这种种的贸易壁垒,加强区域内市场的结合,推进自由竞争,刺激经济增长。于是,建立内部大市场提到了欧共体的议事日程。标志性的行动便是在1986年5月签署了《欧洲一体化文件》。该文件规定,在1992年12月31日,正式实现12个成员国之间以商品、资本、劳务和人员的自由流动为主要内容的统一大市场。欧共体为此制定了286项立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消除阻碍上述“四大自由”的有形壁垒(边界限制)、技术壁垒和财政壁垒。据估计,统一大市场建成后5—6年内,欧洲共同体的经济增长可望达到4.7%,工业生产成本可下降7%,企业利润可上升1.8%,消费物价将下降5%—6%,减少失业200多万人。整个欧共体的经济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1993年1月1日,统一大市场开始运行后,欧共体正在走向完全的经济联盟。

(2)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形成。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后不久,英国、丹麦、挪威、瑞典、瑞士、奥地利和葡萄牙等7个西欧国家于1960年1月缔结了斯德哥尔摩公约,组成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立之后,其成员国变动较大。芬兰、冰岛、列支敦士登先后加入了该经济集团,而英国、丹麦、葡萄牙则在20世纪70—80年代相继退出该组织而加入了欧共体。目前,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有7个成员国:奥地利、瑞典、瑞士、挪威、冰岛、芬兰和列支敦士登。按公约规定,成员国之间工业品贸易分阶段逐步减免关税,同时取消进口限额;农产品贸易不在自由流通之列,可由成员国通过双边协定另行协调处置;在对非成员国的贸易上不实行统一税率,也不制定共同外贸政策,而由各国自由处置。该联盟虽设有一整套机构,包括理事会、常设秘书处和关税、贸易、经济等六个委员会,但这些机构仅有协商职能,对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基本上不拥有超国家的国际调节和干预的职能。联盟建立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显示出进一步加强成员国经济合作的趋势。在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联盟已突破一般自由贸易区的界限,不仅把某些加工农产品列入免税范围,而且加强彼此经济协调,着手在有关消除非关税壁垒和缩小成员国间经济发展差距等方面开展活动。此外,在运输、科研和环境保护方面也进行了合作,有关经济和货币金融政策问题的协商也扩大了。1972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麦、挪威、奥地利、葡萄牙、芬兰、冰岛、瑞士、瑞典、列支敦士登等17国,在布鲁塞尔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规定在经过5年的过渡期之后,到1977年7月1日止,完全取消相互之间的工业品关税,从而形成一个包括17国的西欧大自由贸易区。这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贸易发展。

(3)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进展。

①欧洲经济区。随着欧共体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其周边国家不断被其吸引并向其靠拢,不仅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强化同欧共体经济联系的意愿不断加强,而且东欧国家在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迫切要求同欧共体加强联系。另外,南欧的一些国家如土耳其、塞浦路斯、马尔他甚至已提出正式加入欧共体的申请。经济一体化有向全欧推进的趋势,特别是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签订欧洲经济区协定以及同东欧一些国家签订联系国协定后,欧洲经济区的建设更显得引人注目。德洛尔将欧洲经济区概括为三个同心圆,最核心是欧共体,紧密层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外围是东欧、南欧诸国。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欧共体建立欧洲经济区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立自由贸易区始于1972年。到20世纪80年代初,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相互间的工业品贸易关税和数量限制最终全部取消,西欧形成了人口超过3.5亿的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区内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25%以上。第二阶段建立欧洲经济区,始于1984年,双方就建立一个单一的欧洲经济区发表了卢森堡宣言,双方的正式谈判从1989年开始,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直至1992年5月两大组织签订了欧洲经济区协定,其中心内容是在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之间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通,建成一个北起北冰洋,南至地中海,人口达3.8亿的超级共同市场,即欧洲经济区。此外,还有一些侧翼和辅助政策,即非经济领域中的合作,如教育、研究与发展、消费者政策、环境和社会政策等,又建立了各方都能接受的立法体系。原定条约于1993年1月1日生效,因各种原因拖延整整一年,条约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由于瑞士和列支敦士登不参加,欧洲经济区的运作涉及欧共体12国和奥地利、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5个国家。欧洲经济区建立了一整套体制机构,包括理事会、联合委员会、联合议会委员会和一个协商委员会。它将向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提供欧共体统一市场的四大流通,同时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也将接受欧共体除农业和政治条例外的大约70%的条例。欧洲经济区本质上仍是自由贸易区。欧共体同其他国家经济关系的规则不适用于经济区,欧洲经济区也没有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渔业政策和农业政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既不参加欧洲货币体系,也不参加欧洲货币联盟,同时,在欧共体朝着政治联盟发展,建立共同的防御政策和外交政策过程中,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也不参加。对于中欧、东欧国家,欧共体决定采取联系国方式促进其加入欧洲一体化进程。欧共体已同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签订了联系国协定。协定内容包括:第一,逐步实现商品流动的自由化,直到十年内建立计划中的自由贸易区;第二,欧共体给联系国提供财政援助;第三,政治、交通、技术规范化、文化等方面合作以及信息交流。欧共体有意与东欧国家在双方努力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方面,由于经济力量相差悬殊,双方采取不对称措施,即欧共体加快拆除包括关税和数量限制在内的贸易壁垒。

②欧洲联盟。经过三年的艰苦准备,1991年1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欧共体12国首脑会议上,欧共体各国签署了《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即一般简称“马约”。这是欧洲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其主要内容是为建立经济货币联盟确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步骤。条约提出全球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发展水准、建设货币联盟、适用的单一货币、成立共同的欧洲中央银行并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条约规定: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要求:第一,实现资本流动的自由化;第二,所有成员国都加入欧洲汇率机制,其浮动幅度不超过2.25%;第三,加强财政、货币金融政策的协调一致。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至1998年12月31日,主要是建立欧洲中央银行的雏形——欧洲货币机构,固定各成员国货币在欧洲货币单位的“货币篮子”中的比重。第三阶段最迟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将逐步建立一种“真正的”单一货币和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将参加欧洲货币联盟国家的货币相互之间以及同欧洲货币单位之间的汇率固定下来。此外,该条约还就共同的外交、安全、社会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努力目标,为建立欧洲联邦奠定了基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重要修正,它的签署标志着欧共体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重要性在于“欧洲将改变性质,由共同体市场过渡到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联邦”。政治、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意味着成员国将让渡更多的主权。

1992年,欧共体各国又联合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将使欧共体各国不仅在经济方面,而且在安全、外交和法律等方面实现一体化。

经过一番曲折,1993年11月1日“马约”终于正式付诸实施,从而使欧共体向实现欧洲联盟方向又跨出了一大步。

欧洲联盟已进行了新一轮扩大。1994年11月欧洲议会批准奥地利、芬兰、瑞典加入欧盟。从1995年起,欧盟成员从原来的12国增加到15国。欧盟的扩大既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又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新加入的三国都是富国,经济发展高于欧盟平均水平,它们加入欧盟后使欧盟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大体相当,从而有助于加强欧盟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和分量。3国加入又为欧盟向东扩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西欧与美国争夺欧洲主导权加了分,有利于提高欧洲在未来世界多极格局中的地位。

③欧元成功启动。1999年1月1日,欧元启动,第一批参加欧元区的共有11个欧盟国家,这些国家是奥地利、比利时、德国、法国、芬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欧元成功启动,这是自布雷顿森林固定汇率体系崩溃以来,世界货币结构最为重大的变化,表明欧洲经济联盟向货币联盟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建立真正的欧洲联盟奠定了重要基础。货币联盟的主要特点是确定一个以共同政策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货币区域。它要求货币可完全自由兑换、资本交易充分自由化、银行业和其他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消除由于汇率不稳定造成的货币波动、协调包括具有预算约束力的预算政策的宏观经济政策。

欧元从启动到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货币一体化,欧元和区域内各国货币的调整过程是分阶段进行的。按照欧盟现行进程表,自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此阶段为欧元区内各国货币向欧元转换的过渡期,欧元汇率于1999年1月1日固定下来,金融市场的业务以欧元进行,企业、个人可以在银行开立欧元账户,欧元的收付可以在账户之间进行,欧元的纸币和硬币不投入流通。2002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为第二阶段。此阶段欧元的纸币和硬币投入流通,欧元在欧元区内与各国原货币的纸币和硬币同时流通。自2002年7月1日欧元转换进入第三阶段。此时,欧元区内各国的原货币完全退出流通,欧元将成为欧元区内11个国家惟一的货币,欧洲统一货币正式形成。

由于欧盟参加国经济状况参差不齐,这就要制定一些共同标准来约束各国经济的发展,这就是“马约”规定的“趋同标准”。这些趋同标准包括:第一,在实施欧元代替本国货币计划的前一年,以消费价格指数衡量的国内通货膨胀率经核查不得超过三个业绩最佳国家通货膨胀率平均值的1.5%;第二,成员国年度政府总预算赤字(包括社会保险)不得超过GDP的3%,而且必须保持公共债务比低于GDP的60%(年度预算赤字也不能超过公共投资支出);第三,国家货币必须是欧洲货币汇率体系的一部分,至少在核查之前两年波动在±15%之间,而且货币没有过单方面贬值;第四,在进行业绩评估的前一年,长远期市场利率(以政府债券为基准)不得超过上述对比的三个通货膨胀率最低国平均利率水平的2%。只有符合上述货币、财政、汇率趋同标准的成员国才能完全使用欧元代替本国货币。

可以说,欧元的启动向传统的国际货币——美元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也为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国际货币体系建设进行了开拓性尝试。

2.北美。

(1)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洲共同体和日本在世界经济领域内与美国争夺商品和资本市场加剧,贸易摩擦不断。亚洲、拉美一些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经济相继起飞,也成为世界经济和贸易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世界经济多极化的新格局下,面对其他地区区域联合趋势的不断加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的美国终于也和加拿大走向了联合的道路。

美国和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伙伴。加拿大每年进出口总额的75%以上都集中于对美贸易。外贸是加拿大的生命线,加拿大出口贸易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时候,加拿大制造商为了保住他们在美国的市场,敦促加拿大政府同美国进行贸易谈判。加拿大早在1983年就提出了关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从1986年开始正式与美国进行自由贸易谈判,历时一年半,终于在1988年1月达成协议,正式签订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从1989年1月1日开始的10年之内,双方将逐步完全取消相互贸易关税,建成统一的北美市场。协定的内容,不仅包括撤销商品和劳务贸易的种种壁垒,建立解决贸易纠纷的机构和程序,并将放松对各自金融市场的管制,改善投资环境,实现投资自由化。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已经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贸易协定,而是包括劳务、投资、人员流动等在内的全面经济协定。协定实施以来,两国间贸易得以持续增长,1990年美国对加拿大的商品出口达840亿美元,比1989年增长18%。美国对加拿大直接投资净额在协定生效后的第一年,即1989年已达12亿加元,比1988年的1.48亿加元猛增了7倍。据美、加两国政府预测,在协定有效期内,将使加拿大国民收入增加5%,对美国出口增加120亿美元,将使美国国民收入增加1%,对加出口增加440亿美元。

(2)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发展使国家间的竞争发展为国家集团之间的竞争。为了保持美国在西欧与世界的影响力,增强与欧共体抗衡和竞争的能力,美国在继续与加拿大加强合作的同时又与墨西哥和拉丁美洲28个国家加强了联系。

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共同宣布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协议。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自此,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区在北美宣告诞生。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确定了原产地规则,保障仅仅北美地区制造的商品享受优惠。来自北美的产品大部分立即取消关税,有的产品的关税在5—10年逐步取消,若干敏感产品的关税可在15年内取消。为了取消关税,3国同意采用1991年7月1日已在美加生效的税率。3国还将取消边境上进出口的配额、许可证的禁令和限制,但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环境、能源、农牧业生产而作出的特殊规定例外。协定还规定了3国相互放宽金融服务和投资的限制。成立一个三边委员会以解决3国之间在商业、环境、捕鱼权等问题上的纠纷。

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以来,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到1998年12月,北美3国的贸易额已由成立当初的1500亿美元,迅速增加到5200亿美元,净增2.46倍。3国之间在私人投资方面增长很快。以墨西哥为例。1994年美国和加拿大对墨西哥私人直接投资为80亿美元,到1997年已上升到120亿美元,短短3年时间,美国和加拿大对墨西哥私人直接投资便增长了0.5倍。此外,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也促进了墨西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使美国和加拿大的失业率进一步下降。

(3)美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前景。早在1990年6月,美国前总统布什就正式提出了关于地区贸易、减免债务和增加投资的“美洲经济合作计划”,它试图通过加强美国与拉美国家的经济联系,在20世纪90年代末建立起以美国为中心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尽管当时拉美各国对此建议都持谨慎态度,但人们普遍认为,布什的计划推动了美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1994年12月上旬,在美国南部城市迈阿密举行的美洲34国领导人首次会议上,美国再次正式向与会国家提议,在加快美洲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基础上,准备在2005年正式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并将其写入大会决议。这个决议的执行一度因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8年的巴西货币危机影响而放慢了节奏,但是仍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1995年8月,智利与墨西哥、加拿大达成了自由贸易协议,一旦美国同意,智利将成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拉美国家南方共同市场的建立,以及安第斯共同体的顺利运行,都有助于美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行与深化。现在,美国已制定了比较明确的“全美洲经济联盟计划”。根据该计划,美国要以自己为核心,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基础,把经济一体化的范围推向整个美洲,组建一个北起阿拉斯加,南到阿根廷的全美洲的经济集团。

3.亚太地区。亚太地区的地域概念有大有小。大可包括整个亚洲和环太平洋地区,连北美自由贸易区也在其中,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就包括组成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美、加、墨三国。小则指西太平洋地区,主要包括中国、日本、俄罗斯东部地区、“四小”、东盟和印支国家(有时还延伸到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

(1)次区域合作。目前,亚太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以次区域经济合作为主,主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经贸合作。其中东北亚、东南亚等次区域范围的经济合作进展迅速。特别是在东盟地区,首先是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已付诸实施,并加快了区内经济合作进程,同时正着力扩大区域合作范围,吸收印支三国和缅甸入盟,实现“大东盟”构想。1992年1月东盟6国第四次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6国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这些宣言和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东盟在经济合作方面跨入了新阶段。其合作进展主要表现在:第一,通过分阶段降低相互贸易的税率,向自由贸易区前进;第二,扩大经济合作领域。除贸易方面的合作外,新加坡会议还提出加强东盟国家在工业、矿业及能源、金融及银行、粮食、农业以及运输和通讯等方面的开发合作。

东南亚10国非正式会议也已达成协议,争取在2000年之前建成东南亚自由贸易圈,实行共同特惠关税等项合作。东北亚经济合作的范围通常包括日、韩、朝、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部分。目前提出的合作项目主要有:第一,交通、通讯合作。较具体是航空领域的合作,开设联系有关国家主要城市的国际航线。第二,贸易合作。建议参加国指定若干港口为自由贸易港,在这些港口设立合资、合营企业,其中以图们江三角洲开发计划最为引人注目。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赞助下,中、蒙、朝、韩将在中、韩、俄三国交界的图们江三角洲地区,用20年时间,投资300亿美元,在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以农业、能源及环境为优先开发项目,兴建一个多国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使之成为第二个鹿特丹或香港。第三,企业合作。建议利用日、韩两国的资金和技术,俄罗斯的自然资源,中、朝两国的劳动力和工业基础,兴建合资、合营企业。第四,建立合作基金。

在东亚、东南亚地区还出现了其他各类增长三角。第一,发展较快且成绩显著的南中国海三角区,由中国南海沿海省份、香港和台湾省组成。第二,起步较早已初见成效的东南亚新柔廖三角区。第三,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的东北亚图们江三角区,已获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巨额资助,被认为是最具有发展前景的地区。第四,正在兴建的台越菲经济三角区。第五,正在蓬勃发展的东盟东部三角区和北部三角区。

迄今为止,亚太地区最重要而且较有成效的一个自由贸易区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于1990年7月1日建立的澳新自由贸易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处于西南太平洋,地理上相邻,政治、经济和社会传统相近,在国际事务中也有传统的共同利益,两国的经济往来历来比较密切。早在1983年,两国就正式签署了《更加密切经济联系协定》。20世纪80年代下半叶,在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浪潮的推动下,两国官员重新修订和扩充了这个协定,并于1988年8月签署了新的《更加密切经济联系协定》,规定从1990年7月起,各自取消出口补贴,全部解除相互出口禁令(目前仅保留碎铜料出口一项),放弃针对对方的反倾销政策。两国的银行、保险、咨询等行业从1989年1月起实行无限制的自由竞争,还有简化报关手续等等。协定实施以来,双方贸易额大大增加。目前澳大利亚是新西兰第一大出口市场,新西兰是澳大利亚第二大出口市场和工业制成品的最大买主。

(2)亚太经合组织。除了次区域合作外,亚太地区大区域的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在1980年建立的、现有20个成员国和地区的由官、商、学三方人士组成的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即PECC。它作为全地区高层次的非官方论坛,在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个亚太地区大区域的经济合作组织是亚太经合组织,即APEC,这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世界范围内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APEC成立于1989年11月,秘书处设在新加坡,到1998年底已经有21个成员国(地区),即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美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俄罗斯、越南和秘鲁。从性质上看,它不是私人性的国际组织,而是旨在推动环太平洋经济合作的跨国官方组织,目标是建立亚洲太平洋自由贸易投资区,其中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是其两大支柱。APEC主要通过每年一次的成员国(地区)主管外交和经济贸易的部长参加的区域性论坛和非正式首脑会议来努力促成这两大目标的实现。APEC每届会议都有一个核心议题,会议结束后,各方就达成一致的共识问题发表联合声明,作为推进本地区经济合作的基础以及下一届会议讨论的起点。至1998年,APEC已经召开了十届部长级会议和六届非正式首脑会议。

APEC第一届部长级会议有6国参加,会议确立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即:以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为目的,尊重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以非正式的协商作为交换意见的基础;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不以建立太平洋贸易集团为目的,在经济发展、贸易自由化、投资、人力资源、技术转让等各经济领域进行合作。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正式承认APEC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成员的高层代表非正式论坛。

中国、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上被正式吸纳为成员。此次会议发表了《汉城宣言》,确立了APEC目标范围、运作方式与组织机构,强调私人部门是亚太经济增长的活力,鼓励私人积极参与APEC活动,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决定设立APEC基金,资助在新加坡的常务秘书处开展工作,以负责APEC的主要活动。

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及第一次首脑会议发表了《经济发展展望》,撤销了原来的区域贸易自由化非正式工作小组,建立正式的贸易与投资委员会,负责规划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有关事宜。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及第二次非正式首脑会议,正式接纳墨西哥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为APEC成员,发表了《茂物宣言》。《宣言》强调,为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各成员国(地区)应进一步减少相互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要求发达成员不迟于201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发展中成员不迟于2020年实现这一目标。这次会议最大的成功在于,它区别对待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尊重各成员方的国情和经济实力,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时间安排上作出了妥善的处理。

1995年11月召开的APEC第七届部长级会议及第三次非正式首脑会议,接纳智利为新成员,发表了《大阪宣言》以及《行动议程》两个声明。本次会议将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同时列为APEC行动的三大支柱。1996年11月召开的第八届APEC部长级会议及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的议题是,落实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时间表所制定的单边和集体行动计划,通过了《憧憬到行动》、《马尼拉行动计划》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三个纲领性文件,确立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已进入实施阶段,制定了为工商发展提供便利的措施,同意在世界贸易组织内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确立区域性及多边性相辅相成的重要性。会议增强了成员之间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并提出优先考虑人力资源、资本市场效率与安全、经济基础建设、高科技管理、环保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等。

1997年召开的第九届部长级会议和第五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会议发表了《联系大家庭宣言》,各方领导人批准了部长级会议提出的15个部门中先在9个部门实施自由化的建议。1998年11月召开的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和第六次非正式首脑会议,越南、俄罗斯、秘鲁被吸纳为新成员,自此APEC成员增加到21个。会议提出了紧急改革全球金融体系的计划,呼吁管制短期资本流动,设法使饱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国家和地区走出困境。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各类区域性经济集团纷纷涌现和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1.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集团内部贸易的增长。在各区域经济集团内部,由于贸易、投资等各方面的障碍减少和消除,生产要素能够不同程度地得到自由流动和配置,从而增强了成员国相互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例如,1989年1月1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加拿大产品出口对美国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加拿大对美国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1988年为72.8%,1989年为73.3%,1990年为73.7%,1991年为74.9%。同样,美国对加拿大的直接投资也在迅速增长,从1989年的12.49亿加拿大元增加到1990年的14.37亿加拿大元,到1991年仅上半年就多达13.84亿加拿大元。再如欧共体,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共同体内部的贸易额占成员国外贸额总和的比重,从30%提高到50%以上。

2.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了成员国资本集中和垄断的发展。一体化集团形成后,集中和垄断趋势加强的重要原因在于,成员国间市场界限基本消除,使各国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大企业趋向于结成或扩大一国的或跨国的垄断组织,成员国政府也都运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政策措施,在资本供应、税收政策等方面提供优惠,以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之间的合并,从而加强本国企业的竞争力量。集中和垄断的发展并不限于企业的合并,集团内部激烈的市场竞争,也会导致建立共同价格、分割市场、划分范围、交换专利等方面的垄断协定。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集中和垄断的加速发展是极为明显的。20世纪60年代中期,共同体内部就开始出现了企业兼并和合并的浪潮。首先是与本国企业的合并,然后是成员国之间的企业合并,再后是第三国所属企业也加入了兼并与合并的行列。资本集中和垄断发展的结果,使这些国家出现了一些规模极为庞大的垄断企业,1957年西欧拥有资产或销售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大企业只有9家,而1977年仅欧洲经济共同体内就有这样规模的企业126家,其中销售额在50亿美元以上的有25家,100亿美元的有10家。

区域性经济集团内部资本和生产的集中,一方面带来中小企业破产的严重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专业化。

3.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集团内部生产分工、专业化协作及国际技术合作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使经济较快增长。20世纪70年代初,欧洲共同体成员国间贸易往来中,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占贸易总额的3/4左右,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则占4/5左右。这种情况说明,这两个经济一体化集团内部,工业部门的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水平已有很大的提高。在欧洲共同体建立后的整个60年代,按成员国平均计算,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5.4%,而50年代的相应数字为4.0%。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加拿大市场向美国开放后,各种企业将面临美国公司的激烈竞争,迫使加拿大企业增加新技术、新设备的投资,推动研究和发展,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据估计,美加自由贸易可以使加拿大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高30%,使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在10年之内增加2.5%,使就业机会增加37万个。

4.区域经济一体化影响集团成员国的部门结构,促进了新工业部门的发展。由于产品的自由流通和市场的扩大,一般说来,在竞争加剧和生产技术提高的条件下,各成员国的工业生产中同先进技术相联系,在国外市场上竞争能力较强的部门增长较快,比重提高。例如,一些一体化集团成员国的化学工业、电子电器工业、航空工业、汽车工业、石油制品工业,特别是这些工业部门内部的那些在部门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中占优势的分支部门(如原子能电站设备生产等),在工业结构的变化中地位提高了。而一些国家的旧的工业部门或主要为国内市场生产,而对外竞争能力较弱的部门,如煤炭工业、纺织工业、烟草工业、服装工业等,面临危机。例如,联邦德国和法国的煤炭工业比重大大下降,瑞典参加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后,原来在保护主义庇护下的纺织工业,因失去了关税保护而发展缓慢,有1/5左右的企业停闭。丹麦参加自由贸易联盟的10年中,许多新的工业部门都有能力面向出口,20世纪60年代末,机器制造部门产品出口比重已近50%。

5.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使世界经济领域的竞争日益发展为区域性经济集团之间的竞争。西欧两个一体化经济集团的建立和发展,推动了西欧的联合趋势,增强了西欧的经济实力和其对抗美国和苏联的能力。而美国,在经济实力不断相对衰落的情况下,面对欧共体和日本咄咄逼人的经济攻势,也不得不一改过去坚决反对区域经济集团的初衷,也加入到积极营造区域经济集团的行列。从欧共体到北美自由贸易区再到亚太的一些次区域合作组织,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使区域性经济集团越来越取代国家经济成为国际经济中的主体,彼此竞争、抗衡,又相互联系、协调,构成国际经济关系的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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