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位大学生在网络日志中写道:“读了三年大学了,但我到现在却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学校里面学到了些什么。同学、朋友一直说我成绩好,善于学习,我曾经认为的确是这样,现在已经对这种话不以为然。……电脑已经变成我的玩具,平时看书的时间都用在了电脑前面,过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有用的事情。我真的好困惑,我来大学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一、九问大学扩招,何时走出草泽
大学的急剧扩招使得大学教育占用的社会资源日益增多,但是由大学扩招带来的学费问题、就业问题,已经与人民群众的日益高涨的需求产生了严重的矛盾,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们还是从眼下的教育观念出发,说到底还是名和利的和谐问题。大学之名要创造大学之实,大学之实要创造大学之利。如果大学仅有虚名,而不能给社会和毕业生带来实际收益,那就存在一个内部调整与革新问题。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大学的办学经费已成为社会各界对资源的竞争性使用的一种,而政府对公办大学拨款的增加仍然滞后于大学招生实际人数和办学成本的增加,这是一种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大学的财务状况也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大学校长的重点工作。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的国民有一种观念,人生下来去上学就是为了要上大学,不上名牌大学就没有出路,家长、老师、学生和社会都是这样认为的,形成了大学教育资源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大学教育需求的严重矛盾。然而,我们现在的国情是,即使是刚刚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今天,2006年大学生的毛入学率也只有22%,如果只计算全日制在校生,这个比例还要更低。这就是说,我国78%的适龄青年是不能进入大学的门槛的。所以,谈人才政策不能光说有大学学历的。即便是如此,政府对这些在校大学生的投资也只占总投资(或说是总培养成本)的40%左右,这就是中国的现实国情。
(一)一问大学是否为赢利行业
公办大学为事业单位,工资由政府审批,这是我国的基本现状,表明了大学的公益性质。然而现在却有不少人说中国的大学是暴利行业,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学费太高了。我们讲衡量一所大学是否赢利,关键是要有一个生均培养成本的权威计算标准。当前,缺乏这种权威性的标准,已影响到了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学生家长说收得多了,难以忍受!大学校长也被债务逼得焦头烂额,说自己的日子过不下去了,陷入两难境地。也许有的人不知道,大学教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需要买书学习、需要发表文章、需要出版学术专著,这些人大部分都需要自己掏钱。我们后面还要详细探讨这个问题。当前,大学作为知识创造和扩散的主要机构,与一些垄断行业相比,除了少数几个特聘教授之外,绝大多数教授和讲师的工资都要逊色得多,而且劳动的精力付出和时间付出都是很高的,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每天工作都在10多个小时,节假日还有科研任务。2006年,北京大学副教授阿忆在网上晒工资,就引起了社会的共鸣。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5年北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2808元,阿忆的收入刚好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不在此山中,收入诚可慕。我们讲,知识就是财富,阿忆也肯定是有知识的,起码也是博士水平,他在个人学习成本上的投入肯定要比一个本科生多得多,而且为了攻读学位失去赚钱的机会也就更多。一个名牌大学的副教授的工资,仅为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怪不得季羡林老先生也在哭穷!就这还是教育部额外给了北京大学六个亿人民币作为教职工工资补贴,也仅仅如此。中国的头号大学尚且是这样,那些欠债累累的地方院校就可想而知了!更惨的是有许多教工不能享受福利分房,被迫沦为“房奴”。大学也没有什么特权可讲。如果说中国的大学是一个暴利行业,那么审计部门是绝对失职的。在中国,中小学的教工子弟可以免除高价学费,而大学的教工子弟少一分都不行。另外,与重点中学相比,三年重点中学的赞助费高达数万元,平均下来比著名高校都高,却仍在持续增长,形成了全社会以考为主和以学为辅的风气。长春有一个幼儿园,普通班每个月收费680元,而东北师大一年的学费也只是3500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放在长春市仅仅是处在中等偏上水平,我们总不能说这幼儿园的投资和成本就比东北师大高吧?所以说,中国目前的教育资源使用就很有特色,义务教育的费用主要由公民个人自付,而非义务教育的费用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支付。大学作为承担社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公益机构,却要依靠银行贷款来实现,而自身的工资却执行着国家的标准,赚了是国家资产在增值,亏了让高校想方设法去借贷。而企业却是赔了是国家的,赚了却是个人的-个别企业负责人的年薪就高达数百万元!所以目前高校就流传一种说法:“现在不是政府在办高等教育,而是中国的高校在办高等教育。”这不能不说是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这与人力资本的培养理论是极不协调的。国内一些垄断企业不仅占据着国家的土地、资产、机器和装备,而且占据国家对产品经营的垄断权、定价权、进口权以及巨额利润的分配权,名义上说是归全民所有,但公众并不享有其收益权。亏了要国家去填补,赚了却是自己的。他们赚再多的钱,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自己的“家庭盛宴”,老总的年薪动辄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中层干部和技术骨干也高出大学同等人员薪酬的数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以外的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的差距可能会更多。如果中国的大学教师平均收入与普通干部、工人收入趋同的话,那肯定是一个没有效率的分配制度;如果知识创造者的经济地位远低于物质财富垄断者的话,那么这个民族也就不会在短期内迅速崛起。当然,少数大学在办学当中出现的一些挥霍和浪费现象,只是属于管理漏洞放量的问题,但这并不能改变大学的事业单位性质。
(二)二问大学收费多少合适
国内有的专家认为,20世纪30年代的国立大学平均学费,约相当于我们现在的660元人民币,但那个时代的大学教师薪酬也比现在高。据1927年6月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及《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当时的教授一级月俸国币500元,约合今天人民币17000元;副教授一级月俸340元,约合今天人民币12000元;讲师一级月俸260元,约合今天人民币9000元;助教一级月俸180元,约合今天人民币6000多元。这实际上是精英教育与大众化教育的差异,即前者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而后者主要是各方分担教育成本的现实造成的。现在我国大学生的学费比1989年提高了25~50倍,这是纵向比较。而从横向比较来看,日本大学生每人每年学费约合人民币11万元,而我国每人每年学费约一万元,相当于日本的1/11,但从学费在GDP中的所占比例来看,我国就比日本高三倍,这是发展中国家办大学的一个特点。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高校的运行模式一般是财政拨款支付人头费(事实上这种微薄的薪水不仅吸引不来一流人才,就连现有的高层次人才都在成批地流失);收取学费用来支付日常开支、教学与实习活动;银行贷款用于学校发展,包括买地、建楼等。现在的问题是,一所大学依靠财政拨款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运转的。人均660元的学费连一所普通高级中学都看不到眼里!又想追赶世界一流,又想使用最低的投资,难办!我国高校2004年人均学费5000元左右,如果除去20%左右的欠账者(既有贫困生无钱支付问题,还有有钱不交的拖欠者),人均学费实有4000元左右,确实满足不了学校的教育质量。据报道,黑龙江省高校被欠费已达五亿元,吉林大学被欠费一亿多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发展。如果硬要降低学费,受影响的肯定是学校的信誉与学生的培养质量。
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在上世纪末占GDP的比例应该达到4%,但这个目标从未达到。现阶段我国教育财政投入仅有3.28%,低于世界各国平均水平的5.1%,在发展中国家也属于中等偏下。按中国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水平计算,提升一个百分点意味着增加一千多亿元教育经费,若将其中1/3用于高等教育,即有300多亿元。以目前每年大专院校在校生1000万、每人每年6000元学费计算,每年总共收取学费600亿左右。有教育专家称,如果“一个百分点”的国家教育财政投入的承诺能够兑现,那么大学的学费则可减半。
(三)三问大学扩招是否应提倡
许多人认为,现在高校学费猛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校拼命扩大规模。高校扩招有一个利益悖论,这就像顾客乘车一样,已经坐上车的人主张是限制扩招,未能挤上车的人却叫喊要继续扩招。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支付的比重由1995年的约81.39%迅速下降到2001年的53.38%,而个人教育经费负担比重则由1995年的17.37%上升到2001年的43.18%,几年中翻一番还要多,形成一种过快的强大反差,这是我国高校扩招之后带来的经费投入不足造成的,使社会各界在心理上和经济上一下子难以接受。我国高等教育正是有了前几年的大学扩张,才开始由“精英”教育迈入“大众化”教育阶段,才使更多的适龄青年进入大学之门。美国在高等教育发展阶段中,政府对大学采取了土地捐赠制度,如康乃尔大学将政府赠地出让一部分之后,获得了一大批资金用来办学。但是,我们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基本上是依靠银行贷款来实现的。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高校的贷款余额已达到2000多亿元,再加上高校的内部借款,估计总贷款余额应该在3000~4000亿元之间。发展高等教育要求政府、高校、个人和社会全方位的投资来完成,但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讲,高校投资实际上仅限于银行贷款一条渠道,银行贷款是要偿还的,高校收取的学费数额政府也一直是在控制之中。教育成本的逐年增加,促使了高校学费的持续增长。大学扩招只要能保证教学质量就应当提倡,但也需高等教育的消费者慷慨解囊。
(四)四问大学的教育资源如何分配
大学教育资源的分配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零收费”模式,即由绝大多数人纳税,少数精英享受珍稀教育资源的模式。历史已经表明,这种方式仅适应“精英模式”,而对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发展需要的相距甚远,也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第二种是“谁有钱谁上大学”的模式,这就更不能适应和谐社会了,那样出现的两极分化会引起社会动荡。第三种是高考分数与培养成本相兼顾的模式,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也是唯一的选择,需要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与认可。应当强调的是,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与中国的经济现状相协调。
(五)五问大学的教育成本如何分担
经济学家舒尔茨的理论表明,人力资本是需要投资的,对于这种投资的个人回报率是很高的。目前高等教育的收费改革模式是政府、高校与个人相兼顾。我们讲,人力资本获得回报首先是对人才自身和家庭的回报,即获得较高的薪水和生活待遇,且不说有许多人出国之后一去不回头,将政府和社会的投入带到西方国家。其次是知识以溢出的方式回报社会,具体表现为知识在生产创造活动中的传播与辐射作用。现在看来,人才的培养成本也应当包括家庭投资和社会投资两部分,这就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能够逐步得到合理的落实。另据报道:许多国外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都要自己出钱聘教练、购器材、买机票,取得的商业性收入理所当然是自己的。比利时乒乓球队教练声称,欧洲乒乓球队是不可能像中国队那样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备战世乒赛,因为选手们必须兼顾俱乐部的比赛,他们本身也没有巨额经费去支付长时间封闭训练的开销;只有中国队才会因为世乒赛而积极备战,也只有中国队才能享受在上海主场的一流条件,这样的条件在外国根本找不到。中国的经济现状远不如一些欧洲国家,但是国内运动员的消费却都是由国家财政埋单,取得的商业性收入却是自己的,真不知道这笔账是如何算出来的!也许会有人说,运动员为了国家的荣誉而训练是很辛苦的,财政不支付怎么行?在中国,众人抢着干的事不能算辛苦,而谁都不愿意干的事才算作真辛苦。比如,一个县的县长与环卫工人相比,县长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毫无疑问都是高的,但是最辛苦的还应该是环卫工人,难道不是这样吗?改革必须是全方位的,所以说中国的人才培养观念是真应该与时俱进了。
(六)六问高考分数是否为升学的必要条件
我国现行的高考录取制度,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可达一二百分,无论是高校教师的主观评价,还是大学生实际毕业的客观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差异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实际上我国现行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并不是学生能否升学的标志,而是高等教育资源可承受能力的标志。可以这样认为,在政府现有财政投资不能全部满足高等教育发展投资,而部分家庭又倾向于高等教育投资之时,高校收取部分培养费不仅可行,而且要提倡,这对于政府、高校和社会都是有益的。
经济学家舒尔茨的研究认为,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会引起收益递增,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可见其回报率是很高的,这是今天人们热衷于对高等教育投资的原因。按照学习成绩和家庭收入的差异,我们把考生们可以分为四个类别,一类是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收入都好的,二类是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收入都差的,这两类考生对现在的大学收费政策不会存在大的争议,也不会十分关心高校的学费。三类是学习成绩好,家庭经济收入差的,他们上大学就面临着困境。笔者认为,这类考生中特别优秀的,国家可以将我国的一流大学敞开,采取各种措施,以保证优秀人才得到及时培养;这类考生中比较优秀的,国家和高校可以采取减免学费、助学贷款或边工边读等措施来加以解决。比如,2007年9月,万余名免费师范生在六所师范大学就读,就体现了一种和谐的关怀。四类是学习成绩差,家庭经济收入好的,他们自己既然情愿投资高等教育,政府也应当支持,这总比让这些资金流入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要好些。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大学“全入时代”,生源严重不足,开始与国内大学竞争生源,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大批中国留学生。特别是英国,依靠中国留学生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缓解了财务危机。2008年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在一次全省教育会议上指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在校中学生生源会连续下降,以后高校资源将过剩,高等教育发展面临转折,五年后肯定有高校破产!”中国有句俗语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个问题也到了该考虑的时候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应该是盘活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淡化“考文化”,建立一个“宽进严出”的大学教育制度。
(七)七问公办大学的债务危机如何解决
到2007年,我国公办大学在扩招的进程中,已积累了5000亿元的国有资产,其中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仅有500亿元。也就是说,还有4500亿的债务是高校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和民间借贷的。由于国家的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国家的大学向国家的银行商业货款,欠下的债务如何偿还?确实是一个新问题!
关于债务的如何解决,目前主管部门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推测:如果由政府出面埋单,一是政府现在手中无钱可支,二是怕落一个鼓励高等教育“无序扩张”的嫌疑。如果依靠高校自身的发展来消化,一是现如今多数高校已无这个能力,二是强行消化会形成拆东墙补西墙的困局,而受损的必定是大学的师生,实际上更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损失。三是由“消费者”-学生来埋单,现已被禁行。你想,原先规定的学费都收不齐,谁还敢再增加?虽然物价可以通胀,但学费只能萎缩。
2007年,已有一些高校出现了运行危机,其中吉林大学已向政府和社会发出呼吁,表明高校债务已到了一个警戒线。如果这个历史旧账不能及时解决,债务问题的积压将使政府的诚信和大学的声威受损,中国高等教育在未来与西方高等教育的竞争中会出现步履维艰。
(八)八问贫困生问题如何解决
贫困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将贫困生问题与大学教育联系在一起,是一个社会各项权利的平衡问题,但对于大学来讲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众所周知,上了大学就有可能找到好的工作,找到好工作就有可能帮助全家脱贫,这个逻辑是建立在成功案例之上的。但是,大学都有这个能力吗?如果大学都有这个能力,它能够帮助多大比例的贫困家庭呢?大学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那么谁来帮助欠债高达4000多亿元人民币的公办大学呢?任何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首先考虑的是生存问题,其次才是发展问题。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讲,吃饭穿衣问题,住房、看病问题,义务教育问题,这都是政府要优先考虑的。面对贫困,如果政府不优先考虑上述问题,不顾经济、教育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一味地满足所有人上大学、上名牌大学,当高级公务员,实际上陷入了一种中国古代的科举情结,是一种官本位意识和“彩票”意识,并以万分之一的概率掩遮了整体的困惑。所有的人都想依靠学习来提高生活质量,这符合社会伦理,但是要都去当官,这恐怕是进入了一个误区。大学的“全入时代”,是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是目前在中国这样做不仅不现实,也掩饰了对其他贫困阶层的不公平,而且会让大多数并不富裕的人难为情。中国只有1/5的适龄青年能够上大学,上名牌大学的更少,在大学生就业日益严峻的今天,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所以依靠大学教育来解决贫困问题不是唯一的出路,更多的是依靠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当然,特别有天赋的学生是不应埋没的,他们本身就是一种财富,所以社会也要为他们设计更多的出路。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大大超过国民收入,会阻断一些出身于低收入家庭的青年改变命运的途径,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社会的长治久安就得不到保证。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精英教育思维模式。如果大学教育的成本大大超过了国民收入,一是表明大学为暴利行业,但是目前大学的负债经营否定了这个论调;二是表明大学已经进入过剩时代,但却有近80%的适龄青年无缘进入大学(不能以有无“好工作”为标准)。
实际上这是一个大学结构需要调整的问题,经济自身发展的问题,以及就业观念转变的问题。据中国扶贫基金会对12个县市的特困高考生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多子女家庭是加剧特困生家庭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45.2%的家庭生育有两个孩子,34.6%的家庭有三个孩子,四个孩子的家庭比例为8.7%,还有2.8%的家庭有五个或五个以上子女,有“多子多福”和“广种薄收”倾向。难道这不是将“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基本国策视为儿戏与摆设吗?熊丙奇在《大学有问题》一书中谈到他的一位小学同学:“尽管交不起两个女儿的学费,可还计划再添一个儿子。”如果第三胎还是女儿呢,他会就此打住吗?国家人口计生委预测,从2008年开始,中国人口生育的小高峰将持续十几年。《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在北京、安徽、浙江、四川等地采访时了解到,部分地区低生育水平的反弹,还受制于一些人的计划生育观念落后等因素。受访专家还认为,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小高峰并不可怕,但是假若低生育反弹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我国人口数量控制的目标将面临被突破的危险,我国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也将面临一场考验,总不能让大学扩招再与超生赛跑吧?然而在每年八九月,一些好心的记者常常为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的贫困生呼吁,让社会为之捐助,但是却无意中又透露出他们是多子女家庭,最多的有四五个孩子,这让那些考不上大学的独生子女家庭很是尴尬,因此建议在报道中要加以回避。因为孩子是无辜的,父母的责任也不应该打在孩子的屁股上。《河南日报》2005年曾提出“贫困生该不该使用手机”的讨论,一些人认为高校作出“在校贫困生不准使用手机”的规定是对贫困生的一种歧视,“贫困生或许买不起手机,却不能随意被剥夺购买和使用手机的权利”。笔者很为这些观点所震惊,认为双方都有点极端,只要是属于生活必需品,又不是太高档,也未尝不可。在高校,一些博士生导师甚至都不购置手机,而他们并未脱离社会。许多高校的学生宿舍都装有公用电话,能节省最好。另外,也可以有事让同学帮一下。从这方面讲,社会救助只是社会的一种自发现象,解决贫困生问题,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投入,如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边工边读和学分制等内容应当基本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需要。
(九)九问社会公正与教育公正的关系
1999年世界科学大会《宣言》指出:“穷者(无论是穷人还是穷国)与富者之间的区别不仅仅在于他们拥有财富的多少,而且还在于穷者大多被排斥在创造和分享科学知识之外。”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不能够满足全部适龄青年的需要,无视贫困大学生求学权利和全部免除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再回到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全福利时代”,这两种方式都不可取,也都是不现实的。前者是属于对弱势群体的歧视,正如陶行知所言:“人民贫,非教育莫与富之。”而后者则矫枉过正。作为社会的公正性,既要做到分数面前的平等,又要考虑到资源消耗上的平等。如果上大学能够完全改变命运,那么以一考定终身的分数为唯一的依据也是欠公正的。很多人非常向往中国古代科举那种“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人才神话,上千年的中国科举史偶尔出现几个像寇准、吕蒙正似的人物,也不过是亿万平民百姓中了几个“头彩”而已,实际上也是许多平民的一个幻觉,只起到一种点缀和安慰效果。人才培养只有在全体民众得到收益时,教育的潜力才开始真正发挥出来。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人才领跑经济的前提是让知识为经济装上轮子,而对于没有知识轮子的农业经济和资源经济,就像阿基米德没有杠杆一样,不知从何处撬起?今天的应试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已沦为社会财富分配的潜规则,被机关算尽的人搞得千疮百孔,这实在是一种巨大的制度扭曲。什么时候让它回归本位,成为一种培养人力资本的母机,成为创造财富的基础产业,这是中国教育的一个重大使命!那种认为我只要分数够了就必须上大学的观念,是建立在高福利社会上的,眼下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无能为力。而那种认为没有钱就不要上大学的想法也不符合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因为人力资本的培养不仅仅依靠钱。
看来,不让高等教育学费增加必须依赖于制度创新了。
如何改善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效益,许多高校都作了一系列的尝试。笔者认为,一是改革我国的高校录取制度,一流高校以分数为主,兼顾学费;一般本科院校分数与学费相兼顾;专科院校和民办高校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靠贷款、助学和边工边读等多种方式解决学费问题。因为人力资本的发展最终是能够带动产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二是政府应当为普通高校无偿或廉价提供发展用地,条件是办学质量只能提高不能下滑。三是高校人事制度必须彻底改革,高层次人才必须有高贡献,这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前提。另外就是普通人力资源与高层次人才资源必须分类管理,收入该高的要高,该低的要低,依据应当是实际贡献。不能说一涨工资全民有份,这样等于不涨,因为这种“强制混同”是不区分人力资本优劣的。这个问题下面还要再谈。四是政府应当对一部分投资不足的高校进行股份化,以便吸收社会各界的投资。从长远来看,这是有利于整个社会和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
二、低投入的大学,如何高产出
1997年朱丽兰在清华大学作学术报告时讲:“经济是今天,科技是明天,教育是后天。正因为教育是后天,作为一个成熟的有远见的领导者前天就要抓;正因为科技是明天,那么昨天就要抓。只有这样,作为今天的经济才能得到科技和教育的支撑。”十年之后如何呢?2007年9月教育部长周济讲道,新时期大学基本建设形成5000亿元资产的过程中,国家财政投入仅有500亿元,形成债务2000多亿元,还有2000多亿元是由社会各界支持的,对于政府财政投入来讲,属于典型的低投入;而2006年我国全日制大学招生规模为540万人,正好是1998年的五倍,实现了公认的高产出。但是,这种低投入的高产出却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大学肩负着创新人才培养的职能
国家创新体系是由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传播体系和知识应用体系组成的。知识创新是自主创新的源泉和基础,自主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知识传播是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知识应用使知识向生产力迅速转移,四个系统虽各有侧重,但由于体制变动,相互之间的交叉逐渐增多起来,形成一个互相支持、开放带动的有机整体。具体而言,高校在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中的具体职能又如何呢?
首先,高校是知识创新的主力军,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上位居主体地位,在技术知识的生产上三分有一。据2003年的统计,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部门,在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比例分别为66.2%、11.0%和5.6%。高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约占2/3,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比例为83%。统计表明,高校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上已占据2/3的格局,有着绝对优势。另据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统计,美、日、法、德等国家的高校基础研究,也都是承担本国2/3的任务。在2001年~2004年的职务发明专利的授权上,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分别占26.1%、23.3%和48.5%,2003年高校获得国家发明奖的比例已上升为79%,高校在产权类知识的生产上占了1/4至1/3。在知识的功能上,科学知识是衡量一个民族的智力素质与文明程度的标准,是产生技术知识的基础和源泉。技术知识是经济增长的新函数,是未来社会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所以,高校作为知识生产的主力军,不仅是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同样是物质文明的建设者,在知识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其次,高校是创新人才的培养者和知识的主要传播者。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承认知识的生产和知识的传播同等重要,这使得“知识传播网络”和“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受到重视。这两者所形成的结构支撑着经济活动中知识的生产和利用,并在两者之间起着联系作用,而高校正好肩负着这两个体系的职能。当前,国家创新系统主要有三个功能,其一是生产功能,即研究和发展新知识的功能;其二是知识的传递功能,包括时间和空间上的传递,科研上、中、下游的传递,教育与人力资源的开发等;其三是知识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其中在知识的传播功能上,高校是培养最新知识、较高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的部门,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
再次,高校是知识的重要物化者。一方面来讲,知识的生产具有很强的连续性,不适当的隔离与终止会形成接力错位,并严重延缓第一生产力的实现。科学史上,重大的科学发现引发出产业革命已成为一个规律,如相对论和原子核理论导致核能技术产生,量子理论和电子学理论产生了信息产业,光学孤子的发现在光纤通讯中的应用,都带动了产业革命的升级。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已呈现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美国,硅谷有了斯坦福等研究型大学才有了高新技术区,英国有了剑桥大学才有剑桥工业园区,再如北京的中关村、南京的浦口、武汉的东湖、浙江的杭嘉湖地区等,均是建立在高校密集地之上,充分体现了知识生产者的主体地位在经济发展中的领航作用,而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高校科技产业的崛起,使高校作为知识的物化者的地位有了进一步的升高。
(二)大学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知识创新政策中,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注重高校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国已将知识的扩散、人力资本素质的提高和促进组织结构变化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如今在美国办公司、企业,首先要看一下距自己30分钟路程的范围内有没有大学。美国的三大科学园区硅谷、128公路和三角地带都与高校紧密相邻,这充分说明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位置的重要性。但是,我国高校在即将迈入知识经济的时刻,却面临着几个严重的问题。
1.知识生产的主体地位与知识生产投入的失衡。
据统计,2000年和2002年高校的科技经费分别占全国科技经费支出的8.6%和10.1%(2004年也仅有10.2%)。大约是经济发达国家科技投入的1/3。可以看出,在知识的生产和投入上,高校以大约10%的经费支出,生产着近2/3的科学知识和1/4以上的产权知识,这种知识的生产与经费投入严重失衡的局面,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我国高校的科研效益之所以这样高,是因为高校的很多教师在没有科研经费,或科研经费很少的条件下,为了提高科研水平仍坚持进行科学研究。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生产机制是政府以教育经费投入为主的方式和以科技投入为辅的方式支撑的,以2004年为例,高校的科技经费支出额中,科技人员费仅占18.3%(其中大部分仍在教育经费中支付)。可以讲高校的知识生产劳动者的工资基本上是在教育经费中支付的,而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24.3%用来支付研究和管理人员的工资也证明了这一点。近几年来,高校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随着扩招有下降趋势。这种低投入高产出的知识生产机制直接产生了科研吃教育的现象。其一是科技工作对教育经费的明切。改革开放以来,高校重视科技工作的程度与日俱增,甚至认为科研是硬件,教学是软件,各级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都在日益紧张的教育经费中切出一部分投入到科技工作上来,形成了著名的“三级切”:第一切是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从高校办学的总经费中划拨出一部分资助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第二切是高校管理部门,从本校的办学经费中留余的部分资助校内课题的起步;第三切是院系领导从本院系的教学经费中第三次切出,用于教师科研的补助经费。其二是对教育经费的暗切,以2004年为例,高校有研究与发展课题237463项,占全部课题数的87.4%,平均每个课题投入全时人员(含研究生)0.88人。但是,高校科技活动人员的总数却达到43.68万人,其中相当于学校总数4.4%的重点院校拥有近2/3的相应经费。可以讲,相当一部分高校科技活动人员得不到政府的资助。然而由于高校在激励机制和人才评价机制上,出现了“只有完不成科技指标的落聘者,却从未有完不成教学指标的落聘者”,所以,高校的科技活动从未因申请不到科技经费而停止过,论文的实验还在做,论著的撰写与出版费用还在出。事实上,也正是这种明切和暗切(政策引导)的机制支撑着高校科技活动的低投入和高产出,其教学的受损却是藏在骨子里的。随着高校并轨工作的实施,高校的福利教育也会逐步变为分担成本教育。本着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科学知识理应由政府投入,这在199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已经很明确。因此,在知识的生产上就要提供一个新的机制。否则,维持高校这种知识的高产出机制难以为继,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2.创收工作对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冲击。
由于高校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出现了管理者只管不理、权重责轻和监督不力的现象。一方面是政府拨款近几年来相对呈下降趋势,而另一方面在人员引进上出现了严重的失控,行政人员和工勤人员中存在着照顾家属和子弟,甚至形成劣币驱良币效应,使高校成了办社会福利的角色,负担之重与企业无二。一些高校十多年来,随着工资的改革与增加,人头费急剧膨胀,为了保住高校教工在奖金和福利的发放上不低于社会平均系数,高校的各级领导忙扩招、办公司、上产业,明里暗里搞创收,跑贷款成了一些高校生存和发展的首要任务。而高校作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主要基地,在扩招和创收大旗的牵制下,显得力不从心,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的质量上都出现严重的问题。世界经济论坛和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发布的国际竞争报告与教育有关的各项因素中,我们的排位均十分落后。在知识的传播上,高校由于领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上的不足,已造成了高校教学质量的下滑。所以,高校的创收必须建立在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上。离开了这一点,创收工作无优势可言,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也是不能实现的。
3.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与应用环节相脱节。
首先是高校的知识生产与知识应用的脱节。如果一个运动员在较短的跑道上能够摘取金牌,那么在较长的跑道上一定会长满荒草。而一个科技人员在熟悉的领域中能够得到承认,他就很少会在陌生的领域中去冒风险。由于高校职称等激励机制与两个面向的方针发生偏离,高校教师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论文撰写和申报科技奖励上面,而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却很少问津。这样,成果的产业化很少能够反馈于知识的生产,这在当前我国知识生产投入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更为难得。知识的生产具有“隐含经验”性质,这种不适度的终止与脱节,严重影响了高校知识生产向生产力的转移,使大部分科技成果在获奖之后,都被束之高阁,而且这种知识的生产与应用脱节,也直接导致了教学质量的下滑。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的牛津和剑桥开始争论大学的办学功能。剑桥派认为,大学应该成为孕育、发展高新技术的辐射源。牛津派则认为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办工业有什么好处?然而据当时公布的英国大学排名榜,剑桥大学、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牛津大学为前三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已落至第三名的牛津大学在教学质量等方面已不如帝国理工、约克和沃里克三所大学。英国教育专家认为,该国最古老的牛津大学如果不实施现代化改革的话,将有可能降格为世界二流大学。其次是知识的生产和应用与传播相脱节。由于办学思想受旧体制的影响,教育模式呈半封闭性状态,在知识的传播上教条化和僵化,只重视知识本身,更可怕的是重视过时的知识,却轻视知识的创新能力,使高校在办学上处于深宅高院,与人才市场缺乏紧密的广泛的联系,高分低能、知识标本、缺乏知识的增值能力,造成了毕业生工作能力不能迅速适应市场经济建设。
三、大学教育产业化,何弊之有
产业本来是指物质生产行业或部门。在“第三产业”的概念提出后,产业的概念拓宽到国民经济生活中所有提供一定产品或劳务的部门。除了物质生产行业与部门之外,产业还涵盖了各种服务,如生产性服务和非生产性服务,私人服务和公共服务行业与部门。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他认为“教育资本的存在形式和物质资本不同,是凝结在受过教育的劳动者身上,以劳动能力(知识、技能等)的形态积累起来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教育属于第三产业或服务产业,这就是教育产业理论的来源。
(一)教育产业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首先,高等教育作为一种服务产业,既是一种生产性服务,又是一种消费性服务。一方面是社会再生产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的再生产,高等教育活动属于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活动。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能够通过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而得到更高的经济回报,这比一般的物质生产的回报率要更高。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表的《世界国际竞争力年鉴》在对各国竞争力所作的评估当中认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与其国际竞争力具有密切的关系。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统计分析表明,人力资源的经济收入与学历的高低成正比例关系,就是对高等教育产业性的认同。另一方面,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除了追求较大的经济收入之外,还关系到文化与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求知的需求,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消费性质。随着大学招生年龄的放开,这种倾向将更加明显。过去,国外的老人能上大学,现在中国也有了。2002年,河南省社旗县79岁的老人余广安,就拿到了自考的本科文凭。在云南昆明,有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苏桂琳,在耄耋之年考入一所大学的远程教育学院,并以带病之躯手持放大镜在两年内读完了三年的大学网络教育课程。2006年10月苏桂琳被授予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文学学士学位。老人高兴地说:“我终于圆了一个七十年来萦绕心头的大学梦。”
其次,教育中的“有教无类”原则为教育产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原材料前景-有多少人口就有多少个培训机会。人人都能够成才,与此观念密切相关。人的潜能是巨大的,在我国高招制度上,不同地区的招生分数可以相差高达200分左右,如2001年我国各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山东省理科录取线为607分,而青海省只有400分,北京市也只有488分。但这并不影响班级授课的教育流程,也没有数据表明他们在毕业之后进入社会时会发生能力错位。这种原材料的较大差异不影响培训的结果,确实要比物质生产部门对原材料的要求宽松得多。所以,教育活动作为增进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能的一种社会活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可以说是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服务的一种社会活动。人的学习能力是有差异的,但只要你提供了机会,无论是快船还是慢船,终有一天能达到成才的彼岸。
其三,高等教育服务活动的直接经济价值,表现为学校通过教育服务而获得经济来源,除了政府支付的一部分教育经费之外,学生自己承担的部分现在已纳入正常的范围。高等教育的产业性质比起其他教育领域来,产业的色彩更为明显。因为高等教育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在科学技术与经济活动一体化的今天,高校发挥科技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兴办高校科技产业,已成为高校的基本活动。
其四,高等教育具有非义务性,受教育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时总是需要支付一定教育成本的,这与受教育者在今后的就业中得到较高的经济收入是具备因果关系的。如果受教育者不支付一定的成本,这对于接受高等教育以外的人来讲是不公平的。
其五,高等教育的服务对象和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其财政支付也是政府不能承受的。20世纪中期以来,在许多国家中,高等教育的发展打破了“精英”教育的格局,走进了“大众化”,甚至是“普及化”阶段。同时,在信息时代的知识爆炸中和知识老化中带来了许多挑战,如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回归教育、闲暇教育,致使传统的高等教育框架不断被打破。高等教育将逐渐成为一种可以自由和反复进出的巨大的“知识超市”。
其六,高等教育对就业结构具有很大的调节性,如对岗位的轮训,缓冲就业人口,吸纳就业人口,仅是后勤社会化就是一项很可观的产业规模。
(二)教育产业化的实践
由政府包揽起来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这种产业和市场化在西方同样引起了争论,其焦点基本在教育经济理论与国家公共管理层面上,诸如私人经营、国家投资、能否赢利等。西方工业国家在承认了高等教育的产业性质之后,才由国家作为一种高福利而包起来。1988年,美国总统私有化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称,包括高等教育市场化在内的社会服务部门的私有化运动,必将成为未来历史学家称之为20世纪末美国政治生活中最重大事件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出现了一批“赢利教育产业”的投资公司,其中“教育风险投资公司”1998年的教育产业收入在8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1999年,外国留学生为美国经济带来了117亿美元的收入,使接收外国留学生成为美国服务业第五大出口收入来源。至于美国的公立大学,由于政府的拨款在逐年下降,也都向市场靠拢。美国在1997年声称,美国4096所大学中,绝大多数自认为是市场性的机构。
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指出,教育是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基础产业。李岚清谈道:“教育是公益事业,但也有其产业属性。发展教育不但可以培养更多人才,也可以带动与教育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投资、消费和经济的增长。”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目前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随着高校扩招工作的持续进展,政府财政的投入在生均拨款上呈下降状态,仅占实际支出的1/3~1/2,既然我国存在着巨大的高等教育需求,也符合中共中央的“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精神,那么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前景是势不可挡的。
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为更多的社会群体提供了学习和发展的机遇,这对于缓解升学压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从这方面来看,“教育产业化”与孔子的“有教无类”、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释迦牟尼的“人皆具有佛性”,以及“人人都可成才”是一脉相承的。这对于各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而言,一方面是扩大了生产的原材料,另一方面是冲击了原有的群体的惰性,成为一种激活状态。而这正是创新人才大批涌现和快速提升的前提与土壤。
四、资源扭曲配置,谁是琵琶手
(一)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计划体制的观念认为,办学规格愈高其效率就愈大,专升本、本申硕、硕申博就是适应了这一基本规则。但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多数人上大学是为了就业谋生。而现实却是一方面许多本科院校成了“考研基地”,一部分本科生四处奔波而就业无门;另一方面却是技术人才严重欠缺,造成了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扭曲。比如,在经济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再以上海滩的就业市场为例,70%的大学毕业生以外企、国企和政府机关为就业前三大志愿,但仅能有一成如愿,造成了人才培养与市场用人的严重不对称。其二是受教育的法定资格问题。许多专家都认为,高考录取分数线只是教育资源有限的体现,与是否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无关。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大学内同一个班级的学生入学成绩相差一二百分并不影响其学业完成的事实就不会成立。在这种理论的倡导下,大学“三本”进入了实践阶段。这种做法的本意是让一些有支付能力的考生多分担一点培养费,没想到阻力仍不小。于是“东方不亮西方亮”,不得已这部分资金只好流入海外,国内高校“近水楼台不得月”,“肥水流入外人田”。另外,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泾渭分明,从而形成了一种“禁止公民投资高等教育”的铁律。其三是评估指标的僵化。一种通俗的说法是,国民素质不高导致政策一放就乱,实际上是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所以就有了生均建筑面积、生均仪器价格、生均图书册数等硬性指标。如果这些指标都得到了,你放着仪器不做实验也能考核为优秀,这是一种很可怕的假设,因为仪器设备不达标,他们就有可能挤占实验的经费来购置设备。几年一次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本意是以评促建,以促进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资,但是却忘了中国是穷国办大教育,考核的重点本应该放在产出上,但现在却主要是考核投入上。怎么说呢?按照上述思路很难想象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的面积仅为中国故宫的1/9,而收藏品却为故宫的两倍。所以,生均资源的标准宏观来讲是正确的,但是一结合具体的实践它就会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生均资源不达标就不应招生,就不要给人家寄通知书,而不是在上了大学之后再去考核。难道上了大学之后还能让人家再回家住吗?
(二)人力资源价格“双轨制”
首先是人力资源与人才资源的区别。人力资源在这里仅指在高校内从事非创造性工作的人员,特别是一些体力劳动工作者,他们的劳动报酬基本上是按照政府制定的宏观工资价格来支付的,这叫做政府制定价格,具体由高校来买单。而人才资源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受市场用人价格的影响,高校必须筹集资金以满足这些人才的要求,从而减少市场的吸引力,这就需要按照市场的规则来支付报酬。事实上,正是有了政府出台政策而高校出来买单,才使得普通人力资源人满为患,而受市场价格影响的人才资源由于在高校内部得不到一定的满足,从而形成人才的严重流失现象。也就是说,在高校内部由于创新人才与普通人力资源的劳动报酬差别不大,其结果是普通人力资源享受了计划的政策优惠,而创造性人才资源获得的报酬与自身创造的价值比较,是计划政策的受损者。其次是现有人才基本上是按照计划规则来支付工资报酬的,而新引进人才基本上是按照市场规则来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指出的是,在许多高校原有人才与新引进人才在岗位职责方面没有差异或没有太大的差异,而在工资支付方式上却一方是计划规定,另一方却是市场规则,这就违犯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比较的结果,已拥有的人才在条件具备时会与引进人才攀比,最终会选择流动或跻身引进人才群体当中。如果是由于年龄和家庭等方面的原因一时不能流动或跻身引进人才群体,则可能会减少自己的付出,从而使自己的劳动与报酬相接近。总之,现行的人力资源价格“双轨制”很少与劳动成果发生联系,直接与间接地使得人才资源,特别是创新人才的工作效率降低,从而形成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公平与效率的失衡
在理论界,很多人把效率与公平看成是两个互不相关的概念,好像效率优先就不讲公平,而追求公平就意味着要降低效率,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事实上,正是由于有了实行“机会平等”的事前公平原则和“按照贡献分配”的事后公平原则,才能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从而使得资源使用效率得达到最佳状态。相反,在一个歧视人才的用人环境中,将一个岗位由“非人才”来占领,就意味着排斥了更加合适的人选,形成连环漏洞,其效率必然会下降。可以讲一次错误的配置就是以毁掉一个人才或言使人才看不到希望为代价的。更有甚者,任用一个品德极差的人会引起“多米诺骨效应”,造成“为渊驱鱼”的人才生态衰亡,比如《水浒传》中的“高俅发迹”现象。如果这种错误的“逆向选择”配置方式有什么规律可循的话,或言其行为不受到明令禁止的话,它就会被许多效仿者所追随。又由于“劣币驱良”的经济学原理影响,必然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即一个最优秀的人才很难与一个优秀的职位相耦合,这才是人才使用中的“穴涌漏洞”或“管涌漏洞”。“千里江堤,溃于一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就是这个道理。
(四)过度配置与忽略配置
资源是限的,无论是土地资源、资金资源,还是人才资源。给一种事物或人员配置过多的资源,就意味着对其他事物或人员的配置忽略或配置减少,也就意味着资源配置的失衡。比如一所高校购置过多的土地,如果建设资金、设备资金、人才引进资金、人才培训资金等不能够到位,就会形成孤军深入现象,这就必然造成资金使用不当,从而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在大学扩招的过程中,一些高校出现了追逐豪华气派的风气,比如豪华校门、豪华馆所、豪华浴室、豪华电梯、豪华厕所和假山真水等奢侈现象,就是过度配置。现实当中,有的人才闲得着急,有的人才身兼数职忙不过来,都是资源配置的失误。
忽略配置,或言过低配置,主要是对发展资源配置过少,这实际上是一种短期行为。但是,更多的原因是属于对办学定位考虑的不周。办学目标不明确,或言目标失误,都会严重地影响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这就好比一个人向北方旅行必须配置棉衣,而向南方旅行必须配置雨具一样,而对其进行反向配置肯定是一种浪费。而办学必须考虑到社会的宏观政策与经济发展,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调节,以使自身的办学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与办学定位和办学类型相适应。
(五)深不见底的管理漏洞
人对资源的追踪是一个永恒的过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于对资源的博弈也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一般而言,最早发现漏洞者往往不是政策的制定者,而是政策的使用者,因为政策的使用关系到人的生存状态。其次才是政策的执行者,最后是政策的制定者。倘若政策的执行者碍于面子等原因不愿说出这种漏洞,则这种漏洞就会成为路人皆知的秘密。
管理漏洞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
其一是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同属于一个负责人和一个部门,他们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了漏洞而不敢更正,将自己的面子看得甚是重要,于是得过且过,像是“皇帝的新衣”那样谁也不去说破。其二是政策中的漏洞对政策的执行者有许多灰色利益或相关利益,堵住了漏洞也就是堵住了自己的相关利益。其三是管理者对政策领域不熟悉,对专业知识不了解,是一种外行管理内行的特有现象,这种人一旦占据管理职位,很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和阻塞,变成扭曲的中转站和传声筒。甚至夸夸其谈,充作内行,制定出来的政策逻辑混乱、漏洞百出,对外拿来的政策又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这时候若有人指出漏洞,管理者可能很不高兴,会认为别人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甚至会成为明知有错也坚决不改的赌气现象。其四是相关政策的缺乏,或制度体系不健全。在一个人治的环境中,制度体系不建全,正好为个人拍板带来了机会,这时候他们会认为制度是有碍手脚的。更有胆大包天者,会将已有的制度视为聋子的耳朵-抛在一边而独行其是,他们认为只要摆平领导或将领导糊弄过去,普通教师即使再有意见也无所谓。比如,某些部门负责人想干一件事,主管领导不同意,他就会拿组织原则去挡:“这是我们班子成员讨论过后定下来的!”如果是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他就会拿另一项组织原则去挡:“这是某某领导让这样干的!”其实,班子成员和某某领导压根就不知道有那一件事,你说冤不冤?而有的领导怕人家说自己手伸得长,也就从不接触普通教师和管理人员,近在咫尺的漏洞,却总隔着一层纸不能捅破,正好中了人家的阳谋!
五、法人著作权,一杯水能饮几人
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先生曾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是说大学办得是否成功,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它拥有多少优秀的学者、大师在这里潜心研究和教学。那么,大师的标志又是什么?大师不是自封的,也不是有几个人在那里凭空制造的。在当代,了解大学里的大师,必须从大学的法人著作权入手。
(一)何谓法人著作权
科学作品的著作权有两个:一个是个人的,法律上叫作“自然人”;一个是单位的,法律上叫作“法人”。
在科学作品中,署名权不仅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而且也是法人的基本权利,这对于大学和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具有普遍意义。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使社会逐渐走进了“大科学”时代,导致科学技术在纵深层上的促进,更多的是依靠集体的力量与资源来完成,甚至是众多部门与单位的集体智慧结晶,因此单靠科学家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单位,特别是法人单位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投入的巨额资金资源、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而产生的知识产权,是他们对社会的基本贡献。与此同时,他们也依赖于这些权利的取得来享有社会荣誉和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以求得扩大再生产。为此,《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规定了法人单位的民事权利、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在知识产权当中,名和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缺少了法人的名称权,大学的名誉权与财产权就无复依托。
1.法人署名权的种类。
科学作品中的法人署名权,主要有单位作品、合作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四个类别。《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单位作品”的概念:“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合作作品”的概念:“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者。”《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了“职务作品”的概念:“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委托作品”的概念:“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人属于受托人。”
2.法人署名权的衍生。
法人署名权作为法人单位的基础知识产权,与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具有广泛的联系:首先是法人署名权与著作权中财产权的关系。署名权是财产权的基础,财产权是由署名权派生出来的。其次是法人署名权与专利申请权的关系。一项成果在完成后和问世前,主要完成单位会依照贡献的大小进行署名排序,而一旦在科学作品中的署名丢失必然会影响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反,如果在科学作品中实现了法人署名,在专利申请时就要延续下来。其三是法人署名权与其他科技成果权的关系。科技成果具有多种表现形态,而著作权是一种最基本的权利形态。署名权为源,是科技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其他科技成果权为流。因此在科技合作的签约当中,一定要约定法人单位不仅享有工业产权,更应当突出法人的单位署名权,因为这是名誉权和财产权的基础。其四是法人署名权与科学发现权的关系是等同的,这是由于科学发现的表述方式通常是以学术论文的发表为依据的。因此,在公布科学发现时,科学家及其所在的工作单位都享有这种崇高的荣誉。
(二)法人署名权的基本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
“温哥华准则”在1987年规定了科学论文的署名准则:“所有可以称为作者的人都有资格署名。作者署名的顺序由合著者共同商定。每个作者都应充分参与工作从而为著作内容对公众负责。作者署名必须以其实在贡献为依据。”这种规定同样适应于法人单位的署名。依照科学贡献的多少来排序,法人署名的信息可以表明法人单位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能力。“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法人单位以每一篇作品的署名开始,日积月累,形成了该单位的学科优势。每一个学术单位,它有多少创新人才,在哪个领域有所进展,都可以从法人署名中透射出来。
2.学术规范功能。
在科学作品中,作者必须写明自己的姓名、单位。这样,他就会受到要对学术内容负责的制约,而互不相识的研究人员之间就可能展开争论,这就阻止研究人员搞学术欺骗。其中作者单位的署名行为,增加了学术单位对本单位学术活动人员的管理。许多编辑部要求拟采用的论文,由作者单位的科管部门出具证明信函,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许多高校和科研单位在申报博士授权点的时候,将权威人士通过各种途径都招揽过来,“变”成本单位人员。他们的研究工作并未在这些单位完成,申请成功之后就流动走掉,选择新的申报对象进行“帮扶”,这种行为极大地扰乱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评估工作。为此,2002年国务院学位办要求申报时的作品必须是署名本单位的,对于本单位人员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得计入,就是出于这种规范。
3.文献检索功能。
为了将浩如烟海的科学文献进行分类、整理和使用,文献计量学工作者将科学文献按照学科、作者、完成单位、关键词、文后参考文献等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使科学文献的查阅和使用极大地方便起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和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电子文献的检索和使用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这为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和成果开发带来极大的便利。所以,缺少法人署名的科学文献是不完整的,并对学术交流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4.科技评估功能。
对法人单位是否得到某种学术标准,有一个基本标准和水平比较。通常而言,仅靠申报单位的填写材料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漏报、重报、拒报、估报、多报等现象时有发生。而利用文献检索对评估材料加以核实,或直接应用电子文献进行评估,既省时省力,又极为准确。目前国际上的SCI、EI、ISTP已成为评价一个地区科学水平的一个基本手段。国内的CSCD、CSSCI等数据库在这方面已取得了成功的案例。如果科学作品未署名法人单位,或不是第一署名单位,都会严重地影响本单位的评估业绩。
5.大学与机构的排名依据。
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排名活动,是指在某一时间段,采用一些权威的公共数据,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办学水平、科研实力进行逐一评价并排序,这些都体现了法人署名权的价值。20世纪90年代,南京大学发表的SCI论文连续数年在国内高校位居榜首,形成“霸主地位”,极大地震撼了国内高校,使国内高校基础研究的投入与产出活动竞争白热化。中国科技信息所近年来每年公布年度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的简报,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技活动评价中心等团体研制的大学排名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人单位对署名权的有效管理。
6.岗位职责的考评功能。
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以“软引进”等手段打破了传统的一人一岗。一些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聘请的创新人才岗位,年薪高达数十万元,以至于许多知名学者除了自己的本职岗位之外,还肩负了许多其他岗位职责,形成一人多岗的用人新现象,在多个单位领取薪金和报酬。比如一名科学家,被三个法人单位聘请,他就领取了三份岗位工资,而三个法人单位要考核他的岗位职责,仅审查其科学作品的自然人署名是不够的。还要审查其法人的署名,这是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否则,科学家产生的科学业绩会在被聘任单位中间重复使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就会打水漂。
(三)不可轻视的“一人多署”
法人署名行为的博弈除了受到学术界的规范之外,更多的是管理部门的影响。比如,岗位职责的考核受到人事部门的约束,科学项目的检查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约束,大学排名受到排名榜研制者的支配或影响,各类评比与考核又都受到其主管部门的约束。于是就出现了考核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三方博弈。博弈的结果,考核一方要求提倡学术规范,实行奖优罚劣,从而推进科学创新,并不断提高创新的效率。管理一方要求资源的充分利用,使本部门的科学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做到限制任何其他一方对自身成就的搭车。被管理者一方要在现有规则的支配下,尽可能多地获得晋升资源,以求得个人的发展。由于社会对法人单位的资源配置效率有一个逐渐提高的演变过程,这就导致了资源配置方式的不断优化。而且每一次优化都是对旧有配置方式的扬弃与改进。这样,管理者受制于考核者的规则,被管理者又受制于管理者的规则,这就形成了三方博弈行为的不断变化。如果其中一方在博弈活动中停止下来,那么这一方必定会在资源配置中受到损失,从而影响自身的发展。
一个作者署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名称,简称“一人多署”。这种署名方式出现较晚,多出现在一人多职、受雇作品、访问学者和在职研究生等群体当中,这使得国务院学位办2002年作出的禁止非本单位署名作品加盟的规定显得无可奈何。一人多职,即一个科研人员受聘于多个法人单位,如果一篇科学作品确实利用了多个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那么就要署其主要工作单位的名称,而对于其他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的法人单位则应采取致谢的方式表达。如果一位科技人员为了完成受聘的多个工作岗位,或者是为了帮助其他单位申请学位授权点,而将一篇作品署出多个法人单位的名称,以完成多个岗位职责,这既违反了学术道德,同时又是对这些多个法人单位的共同侵权。因为一杯水让一个人喝与让多个人喝其饮用量是绝对不相等的。同样,以一篇作品当作多篇作品以应付多个单位的考核,去拿多份岗位津贴,也是违背学术伦理的,这一点必须引起考核者的重视。受雇作品、访问学者和在职研究生的科学作品,可采取角码标注的方式处理这种合作与学习关系。成果确属多方合作来完成的,贡献较大的一方应列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依贡献的大小进行排序。不过,这需要各方管理部门协商解决,编辑部没有取得各方同意,不应随意纵容这种“一人多署”。
科学作品中自然人与法人共同署名,已经成为现代科学发展的学术规范,这种学术规范既要有利于科学创新,又要遵守现有的法律规范。然而,无论是学术规范还是法律法规最终都要服务于科学创新。然而现有的人事制度对于本单位受雇职工的科学作品法人署名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没有考核的要求,这就为三方博弈留下了许多漏洞。在三方博弈的过程中,发现漏洞与钻漏洞、修补漏洞从来没有停止过。只是漏洞被多次利用之后,有责任心的人才能发现它,而科学创新就是要堵这种漏洞。
(四)常见的违法行为与责任
侵犯法人著作权的常见方式:一是将法人的单位作品作为自然人的个人作品发表。二是将与其他法人单位合作完成的作品作为一个或数个单位发表,排除其他法人单位的署名权。三是没有参加作品的实际创作,为谋取部门、小团体和个人的私利而进行法人署名。这种署名一般都是法人单位与法人单位的自然人同时署名的。四是一人多署,即一个自然人署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严重地侵害了实际完成此项工作的法人署名权。五是假冒法人署名权,一般是假冒权威法人单位,以骗取审稿者和读者的信任为目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法人的著作权受到剽窃、篡改和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五章规定了侵权的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对于侵权行为同样规定了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由于法人署名权是和其他经济权利具有密切的联系,侵犯署名权也会直接地和间接地危害法人的经济利益,因此也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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