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由于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西斯蒙第批判了资本主义之后,选择了改良主义道路。他的改革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西斯蒙第在寻找社会改良的方法中,发现了“国家”这一强有力的杠杆。古典学派把国家视为“必要的罪恶”,认为国家管理得越少就是服务得越好。西斯蒙第则持相反的意见,力主国家干涉和国家管制。
首先,在财产权问题上,西斯蒙第认为,财产权的存在完全是由于它对整个社会带来有益的结果。所以它必须由法律严格监督,如果有人以为他可以任意使用他的财产,那是错误的。因为财产是法律的一种承认,它是在法律保护下的,它应该属于法律。由此,西斯蒙第主张法律应该限制长子继承制,鼓励遗产平均分配。并且采用一种累进税制来阻止大量财富的集中。
此外,国家应该限制竞争,防止经济危机和生产过剩的恶性循环,对人们过分热衷的生产,应由国家加以限制。西斯蒙第提供了三种缓和生产的方法:一是引导社会舆论。他认为由政府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这是一个挽救工业不稳定的有效方法。自由放任政策已使企业家陷入疑惧状态,已使他们过多地依靠自己的机智来预测不稳定的市场。但是这种不良状况是能够克服的,只要政府随时使公众弄清楚商业动向,不要盲目去进行生产。二是不鼓励新企业的建立,并且阻止工业方面新的创造发明和取消专利权。因为对发明者给予特殊利益,无异于给予一种对抗其他生产者的垄断市场的权利。这样,只对发明者有利,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则蒙受损失。并且他进一步提议国家不要鼓励工业领导者的事业心,相反地,应该对于退休的企业家和退出工商领域的企业家颁发勋章。三是采用累进税制阻止财产的集中,以防止过度资本化所造成的罪恶,同时严厉禁止银行业务的竞争和禁止银行接受以不动产为抵押的信用扩张。
显然,西斯蒙第这些防止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方法,大部分是不切实际的。他不是从积极方面,即改变社会制度方面去寻找出路,而是采取消极的,甚至是拖住时代车轮的办法来改造社会,不免近乎梦呓。
西斯蒙第的改良主义也表现在劳动立法上。他主张国家应该采取劳动立法来保护工人阶级。其理由是:
第一,劳动者阶级占社会最大多数。保证他们的福利,就是使国家大多数人幸福。
第二,国家应该保护弱者的利益。在工人和雇主的劳资争议中,工人特别需要国家保护,因为他们是为生活而工作,他们不能等待,而雇主则能够等待。这个意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但是,西斯蒙第忽略了工人运动的斗争作用。他不赞成工人组织工会,更不赞成工人罢工运动,以为罢工只会使情况变得更坏。主张把整个改善劳动者的工作委托立法者去做。西斯蒙第不知道经济斗争是政治斗争的前哨线;也不懂得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者所关心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不是工人阶级的利益。
西斯蒙第的劳动改良,有下列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缩短劳动时间。他主张政府应采取步骤来减少劳动时间,并阻止已经每天工作十小时的人接受十二、十四、十六、十八小时的劳动日。他没有具体提出劳动日的时数,只是提出一天休息七小时的建议。他认为不仅人类应该享受安息日的假期,甚至牛、马牲畜都应该有每星期的假日,“以便使牲畜也尝尝生活的好滋味”。
第二,取缔童工劳动。西斯蒙第反对童工劳动,其理由有二:一是发育未成熟的儿童身体不能担任工厂中的艰巨工作,被雇佣的小孩是会夭亡的;二是允许童工劳动将会激励鲁莽结婚,导致人口迅速增加,并且会削弱成年人工资的争价力量。基于这两种理由,童工劳动应为法律所禁止。
第三,提高工资收入。他认为一个很大的阶级只有很少的收入,是一个国家的巨大灾难。担任实际工作的人应该从他们的劳动成果中得到适当的报偿,从而增加收入,提高消费,这有利于吸收生产过剩的商品,对缓和危机会带来好处。他主张工资率应该高到足以使劳动者能够为老年而储蓄。工资标准必须能够保证劳动者下列四项安适生活的需要:①丰富的、多样的和有益健康的食物;②根据气候需要有足够的、讲求清洁所必需的衣服;③比较舒适的和具有取暖设备的住宅;④能为将来的安全做好未雨第四,实行劳动保险。他认为在工业制度下,由于劳动者和资本的分离,诸如偶然的灾祸、疾病、年老和失业所造成的看不见的生命危殆,使工人阶级的命运比以前各个历史时期更加不幸。为了消除这种罪恶,他主张国家应该强迫企业家实行劳动保险,并应对上述不幸事件负责。对企业家来说,这种负担,他们不应该有任何怨言,因为他们没有支付工人足以保证安适生活的工资。如果企业家认为负担太重,那么最好是放弃企业经营。
这些意见,对劳动者是深表同情的。
西斯蒙第在农业改良方面,贯彻了他的小土地经营的主张。他赞成牺牲大农经济,发展一定数量的小农经济。国家应该采取办法使大多数农民成为他们所耕种的土地所有者,只有保证耕作者永远取得他的劳动果实的所有权,一个国家才有幸福和强盛可言。因为一个人爱护他的财产是由于相信该财产永远属于他自己所有,从而认识到他是为自己工作,就会增加克服困难的力量。在西斯蒙第看来,自耕农的优点是:自己依靠自己,穿自己的产品,吃自己的产品,不求助于市场,这是安全和幸福的源泉。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西斯蒙第提议国家应制定一些改良办法:除了废除长子继承制和实行遗产平均分配外,应推行宗法式的家长制耕作。他相信家长制能高度发挥土地的潜在生产力,并且由于各个成员在耕作中的合作,能够增加家庭的幸福。此外,为了鼓励小规模耕种制的建立,应免除小农对某些租税的负担,例如免除维护贫民阶级的贫穷税,应单独由地主来承担。理由之一,是因为他们有巨大的支付能力;理由之二,是阻止大土地的占有,让小农有发展余地。他提出,如果一个农户占有少于二十五英亩的土地,就算是小农户,应该免除上述租税。
为了解除农业劳动者的悲惨状况,西斯蒙第提出了一个类似他的劳动改良的保险计划。即在大农场经营下,如遇雇工发生疾病、不测事件,或到老年丧失劳动力时,应该实行社会保险,费用全部由地主负担。在大农场经营者和雇工之间应建立一种休戚相关的立法,使不致发生对立情绪。由此,他很天真地建议大农场经营者应放弃他们的一部分土地,分给雇佣工人,以便使后者变成他自己的土地耕作者。西斯蒙第也承认小农经营的缺点是无力实行农业改良,但是他认为小农制的好处将大大弥补这种缺点。
从以上可以看出,西斯蒙第的主张幻想的成分很大,是很难实现的。但是他对劳动人民的一片热忱仍然是可贵的。首先,他完全不了解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工具,要求这个国家事事为劳动人民着想,消除人间的不平等,无异于“与虎谋皮”。其次,他所提出的种种措施,是以承认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利益可以和谐为前提的。他和后来庸俗经济学的和谐论者的区别,只在于实现和谐的手段不同而已。后者实现利益和谐的办法是让自由竞争发生作用,而西斯蒙第的办法则是由国家直接进行干涉。所以,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者,他与庸俗经济学家是对立的;但是作为一个改良家,他又和他们站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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