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财政目标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财政目标的观点

时间:2023-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探究经济在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运动规律,其财政理论的发展也同样站在这个立场上,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形成了有鲜明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财政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注重规则的公平,而这种规则又是具有历史性的。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力图通过起点的公平以及规则的公平而达到终点的公平。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探究经济在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运动规律,其财政理论的发展也同样站在这个立场上,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形成了有鲜明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财政理论体系。对于作为经济学与财政学两大目标之一的公平目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作了深入的揭示。

马克思主义强调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是导致一切社会不公的根本原因,并试图通过改变这种禀赋的初始占有状态,如将财产所有权等归于公有并进而达到一种起点的公平。在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事实上可能已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保持一种动态的起点公平的困难性,因为从一个历史的过程而言,此阶段的起点即彼阶段的终点,因此要在每个时点上都保持一种起点的公平似乎只有公有制这一条途径可循,即将资本与土地这两大要素控制在一个能够代表全民利益的国家机构手中,从而消除因个人之间持有这两个要素的数量、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最终分配数量与份额的不等。当然,即便消除了由此而引起的分配结果不公,还是很难消除劳动力禀赋上的先天和后天的差异,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收入差异。

马克思主义注重规则的公平,而这种规则又是具有历史性的。这种历史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按劳分配原则,二是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按需分配原则。首先,按劳分配原则是在与三要素分配法对立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一分歧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根源于公平的起点的。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如果每个人的财富禀赋与劳动禀赋在初始状态下都是一致的,而最终分配结果的差异仅来自于努力程度的不同时,事实上按劳分配原则的结果与三要素分配法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规则公平实际上是对起点公平的一个补充。根本性的问题还是在于禀赋的起始不均。其次,按需分配原则的提出仍然是对起点公平的一个补充。因为即使在始点上财富的拥有是均一的,在过程中努力的程度也是一样的,然而由于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保证劳动力的禀赋是均一的,所以在以后的各个时点上仍然会导致财富分配的不平均。这样一来,要保持动态的起点公平如我们前面所述的那样,确实是很困难的。按需分配的思想实质上是对这样的一种困难的起点公平作一个补充,即使起点不能完全地保证公平,仍然要保证结果公平。也就是说,虽然人的能力有大小,但不能因为这种天然的能力差异就放弃结果的公平。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力图通过起点的公平以及规则的公平而达到终点的公平。但是即使通过某种公有产权能够有效地使财富禀赋在起点上均一化,却无法排除基于劳动能力的禀赋差异而导致的终点不公平,即使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也不例外。由于认定因先天的劳动力禀赋差异而造成的收入不均是不公平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试图对“按劳分配”的结果作出某种修正,这就是“按需分配”的准则。这里的困难在于要分清先天的劳动能力的差异和后天的努力程度的差异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按需分配”准则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水平极大地提高并因而使自己的劳动能力达到最大限度的严格限制条件下才适用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鲜明特色。

马克思还全面地考察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并利用对它们之间的矛盾的分析来说明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性,并在对这种关系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勾画理想社会的蓝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不公平的,这集中地体现在资本家对由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上,也正是这种不公平的生产关系将导致资本主义生产的失衡,造成经济危机,从而大量地损耗社会效率,并且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灭亡。马克思确认起点的不公平是导致结果不公平的根源所在,而规则的不公平也直接导源于起点的不公平,即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既然不公平的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效率崩溃的根本原因,那么显而易见,只有克服这种不公平,才能使经济的效率充分得以发挥,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解放。针对着三种不公平之间的上述逻辑关系,消除起点的不公平当然就成为首要任务,公有制的设想就是对如何完成这一任务提出的方案。与此相关联的是,要保证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之下规则也是公平的,按劳分配就是这种规则。公有制虽然可以消除物质财富上的机会不等,但无法最终消除基于劳动能力的先天差异的禀赋差异。又由于在公有制框架中还未能有效地设计出这样的激励机制,就是尽管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但可以使每个人的能力发挥至极限,因而在现实的经济人前提下,必然导致大量“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倾向,这样一来,这种规则的公平的真正实现就是有疑问的了。并且,由此导致最终分配的结果将不能公平。马克思经济学家其实也发现了这一点,因而他们在这样一个体系中设计了一种觉悟得到了极大提高的经济行为个人,以保证不会出现上述的情况,并进而达到一个按需分配的理想的终点公平。如果不能有效地避免起点的不公与规则的不公,那么结果的不公平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了。如果让这样的一种过程持续反复的话,就势必造成社会分配的不公平状况将越来越大。因此,即使在无法确保努力程度一致而又存在着努力程度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平目标的实现对终点的分配作出某种程度的调整,使之能回归为某种起点的公平似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了。然而,遗憾的是,自公平与效率统一为目标而出发的努力在此却分道扬镳了。因为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对仅基于努力程度不同而导致的终点分配不均等作出的调整,无论从哪种经济理论的观点来看都将使效率受到扭曲。这样,以提高效率为目的的,对于效率的执著追求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走向它的反面。还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经济学家并不认为公平对于效率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只是一种反作用。效率对于公平才是具有决定性的,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因而,马克思主义的公平对于效率的作用的观点是具有历史特点的,比如说资本主义制度的公平性就比封建主义的公平性要优越些,要好些。因而,虽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最终不可避免,但在一定程度上比之封建社会公平对于效率的影响就要积极一些。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公平的最终实现在根本上要取决于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