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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学派的财政支出理论

时间:2023-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世纪前叶,德国的经济学理论经过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罗雪尔、卡尔·迪策耳和海因里希·劳等历史学派的努力得以系统化,德国的经济学理论确立了。这一观点极大地影响到德国财政学的发展,成为德国财政学国家经费生产论的先驱。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另一先驱谢夫勒在《赋税政策原理》和《赋税论》中阐述了他的财政理论,其中包括财政支出理论。瓦格纳是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杰出代表。

19世纪前叶,德国的经济学理论经过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罗雪尔(Wilhel Roscher, 1779-1861)、卡尔·迪策耳和海因里希·劳(Karl Heinrich Rall, 1792-1872)等历史学派的努力得以系统化,德国的经济学理论确立了。他们大多对财政支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主张经济发展阶段论,认为对德国资本主义经济应采取保护主义措施。他批判了亚当·斯密和萨伊的劳动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理论,认为由于维持法律及制度、公共设施才使人民得以创造生产力,因而国家经费支出是具有生产性的。这一观点极大地影响到德国财政学的发展,成为德国财政学国家经费生产论的先驱。

威廉·罗雪尔是德国旧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的代表作为1843年出版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书中第三篇就是专门述及财政问题的,题为“国家财政”。他对财政问题的分析涉及较为具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问题,第四章即为“国家支出”。可惜罗雪尔对财政支出的论述并无多少新意,如他认为军费支出是确保和平的最好手段。

迪策耳在《从人民经济关系观察国家公债法》一书中,反驳了古典学派的国家经费非生产性理论,旗帜鲜明地提出国家经费的生产性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来考察公债本质及其作用。迪策耳指出,政府的经济消费是彻头彻尾生产性的,比如对来自外部暴力影响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若无这种保护就会妨碍劳动的进程,直至减少劳动的价值,因此,国家为完成这种保护所使用的物质资料就应该是生产性的。对于军费,迪策耳把它视为国民经济一般的生产费,尽管是具有生产性的,但也应尽量减少这种费用,并尽量使筹划战争的方法少危害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是战争的最高经济原则。关于公共交通设施、公路、运河、铁路建设等费用,他认为都是生产性的,教育是为提高工人劳动力,宗教提高国民教育道德,并进而提高生产的稳定状态。迪策耳的国家经费生产性理论给予瓦格纳、史泰因等经济学家以很大的影响。

19世纪后半叶德国财政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史泰因将国家活动分为财政宪法(财政制度)和财务行政两部分,财务行政研究的就是支出、收入、公债等这些能够计量财政结果的国家活动,以此发展了他的国家财政观。史泰因将国家的行政职能分为三类:第一,对国家生活予以节度;第二,维持国家生活的秩序;第三,由其本身“再生产”自行消费的经济力。在第三种职能中,他提出了国家经费开支的生产性和赋税再生产学说。他认为,无论什么样的国家经济,如果不能由其本身再生产其存在条件,它就不能存在。那么,对国家经济采取什么方式能使其基本的再生产成为可能呢?那就是赋税额应和国家向人民提供的物质资料与服务相等。如果赋税额超过行政提供的物质资料和服务,则这种行政支出就是非生产性的,会导致资本形成能力的下降、国家收入的减少,这种经济循环就失去了生产性的经济力量。国家行政是创建国民经济的基础,如果不能由行政形成国民的资本,那么国家就不可能富裕。而如果财政行政符合国家的经济健全与进步,那么行政经费支出就会成为每个人资本形成的源泉,进而通过经费支出一定会再次形成国家收入的不同程度的增多。

史泰因的国家经费生产性学说,其实对经费开支的额度作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经费支出形成的物质资料和服务至少应等于财政收入赋税额,否则国家行政支出就是非生产性的,对国民经济不利。在当时德国垄断资本主义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这种观点的提出是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的。他企图缓和社会经济的各种矛盾,寄希望于国家发挥更大的作用。可惜的是,这一原则在现实中很难被政府切实地遵行。

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另一先驱谢夫勒在《赋税政策原理》和《赋税论》中阐述了他的财政理论,其中包括财政支出理论。他以效益理论的观点来看待财政支出,认为由国家提供物质资料和服务会消费许多劳动力、财产,是很不经济的,所以应以私人经济中的最小支出能取得最大效益这一原则来指导国家经济,并认为国家经济在国民生活中节约费用与扩大利用存在着一定的规律。为此,谢夫勒主张国家必须依据宪法制定财政预算与决算,并把它看成是为履行国家提供物质资料和服务或维持这种义务所必不可少的货币的策划与支出手段。可以看出,谢夫勒其实主张对国家财政支出作出法律上的约束。

瓦格纳是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杰出代表。他把财政经济或公共经济看作是国家经济为获得和使用完成其国家职能所必需的财货或资金而从事的活动,即经济。他指出:“国家为完成生产经济方面的任务,需要一定量的经济财富。这是国家的需要,表示为国家的开支。如果我们考虑财政经济中国家以及其他消费所需的支出经济的话,那就必须筹划国家需要中所支付的工资乃至薪俸,或直接使用于公共服务的,或为获得其他财货而必须预为筹措的财货或货币的部分。在整个国家需要中,这一部分即为财政需要。在货币经济方面,这种财政需要大部分由货币需要构成,表现为账簿上的国家支出,为了满足财政上的需要,为了支付国家支出,财政经济必须发挥所得或收入经济的职能。这种所得在账簿上表现为国家收入,这种消费经济与收入经济的双重职能,即财政经济的内容。”〔8〕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瓦格纳从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相互关系上来说明财政经济的内容,并且肯定了财政支出的作用。

由于瓦格纳极力主张财政的社会政策作用,因此他的政府职能范围大大扩大了,政府还有增强社会文化与福利的目的。与此相适应,政府的经费支出必然也大大增加。瓦格纳联系政府职能及财政需要论述了国家经费问题。瓦格纳认为,国家活动应把法律与权力目的同文化和福利目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施,为此应形成一种给付制度,这就是一国的财政经费体系。他提出了三项财政原则:①应有正当自主的财政监督组织;②应遵守节约的原则;③应兼顾国民所得与财政需要的关系。这其实就是财政支出应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瓦格纳阐述了他的公共支出再生产费学说。

瓦格纳批判了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国家经费非生产性学说,继承了李斯特、迪策耳等人的国家经费生产性学说,认为:“国家财政是获得并消费有形财富即货币的一种强制经济。这种强制经济产生无形财富(公共福利、公共利益等)。因为这种创造表现出有形财富向无形财富的转移过程,而无形财富对国民经济生活来说也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国家的财政经费应是生产性的。”〔9〕

对于现实经济中国家经费的不断膨胀,瓦格纳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是一种客观规律。因为财政经济是政府为完成国家总体经济机能而不得不进行的活动,财政经济的范围会随着各时期国家活动的范围以及种类的变化而变化,“不同国家及时代比较,进步国家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活动呈现有规律的扩大趋势。这种扩大既是外延的又是内涵的。即在中央及地方政府不断提出新任务的同时,有的职能也在进一步扩大。于是国民经济的要求,乃更广泛更充裕,为满足这些涌现的需要,可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经费增加的统计上,雄辩地说明这一点。”〔10〕瓦格纳还认为,经费膨胀是一个必然规律,即使出现暂时的财政不均衡也没有多大关系。

瓦格纳以国家职能范围的扩大来论证经费膨胀规律其实并不具备说服力,因为他并没有充分论证国家职能为什么一定会随着社会进步而扩大?如果这一论证基础不存在的话,那么经费膨胀的固定规律也就站不住脚了。但是瓦格纳生活的时代是德国正想方设法赶超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时候,政府拨出经费保护和援助德国落后的资本主义工业,因而经费的膨胀也就是必然的了。为了解释德国国家经费迅猛增长的现实,并为国家干预经济提供正当的理由,德国财政学家们提出了国家经费的生产性学说,并得出了国家经费的膨胀规律。以瓦格纳为杰出代表的这种财政支出理论适逢其时地为政府的经济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因而对当时的德国来说是有先进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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