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的“吉普”牌汽车在中国被广大消费者认为是一种车型而非品牌;凉茶被消费者认为是王老吉的一个品牌,但其实凉茶却是一个品类;“商务通”曾一度被消费者认为是掌上电脑(PDA)的代名词;“可口可乐”碳酸饮料开辟了可乐的新品类,直到今天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可乐时专指“可口可乐”;“酸酸乳”是品牌还是品类通用名称至今尚未定论,三元、光明、伊利等乳业公司都向内蒙古高院提出异议,反对把品类名称“酸酸乳”判给蒙牛乳业公司作为其独有的品牌;排毒养颜胶囊一直被很多消费者认为是一个品牌,而消费者则很少记得真正的品牌名称“盘龙云海”;“鲜橙多”是统一企业创造的橙汁饮料,是统一企业旗下的一个子品牌,但由于市场上大量涌现各种品牌的“鲜橙多”,于是很多消费者自然而然地将鲜橙多看成了品类……按理来说,品牌与品类是不容易混淆的,品类是同类产品的集合,而品牌是某个具体产品的区隔符号,例如,白酒是一个行业,酱香型白酒是一个品类,而茅台是一个酱香型白酒的品牌,是不同于郎酒和其他酱香型白酒品牌的。但是,很多品牌已经转化为或被等同于品类,于是才有上面我们所罗列的那么多品牌与品类的混淆案例。
品类(Product Category),即产品的类别,是指满足消费者特定需求的某类产品的总和。品类与行业是不同的,行业是国家按照严格的标准分类规定的,而品类则是由企业自己决定的,没有明确的边界。行业的范围是广泛的,例如白酒是一个行业,而浓香型是一个品类;再如化妆品是一个行业,护肤霜则是一个品类。消费者有很多方面的需求,但消费者心中对多种事物、多种产品或多个品牌背后某种共同资源的集中认同才形成品类,这种心智资源的共识的达成,源于消费者希望通过最小的付出获取更多的信息,品类是消费者特定的需求。由此我们可以分析,职业女装、贵州酒、运动型饮料、云南烟等都是品类,并且品类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比如从酱香型白酒到保健型白酒都可以说是品类,它是动态的、可延伸的、可创造的。正因为品类没有边界,是消费者心智的特定认知,是动态、可延伸、可创造的。成功的企业在塑造品牌行为中,通常以创造品类为先导,再在这个新品类中推出新品牌,品类首先抢占了消费者的心智,消费者在接受品牌的同时就认为该品牌就是一个品类。例如去头皮屑的洗发水是一个品类,但是因为海飞丝先进入消费者的心中,所以消费者就认为去头皮屑的洗发水就是海飞丝,其实去头皮屑的品牌何止海飞丝一家。再比如“驾驶”概念的汽车何止是宝马独有的,任何汽车都可以提倡“驾驶的乐趣”这个概念,但是宝马首先占领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者就认为宝马就代表“驾驶的乐趣”。
消费者的心理特征是很复杂的,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过程是这样一个流程,通常先以品类思考,再用品牌来表达。以品类思考,是指品类驱动消费者进行选择和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决策的过程中,往往是先确定购买何种品类的产品,然后再选择哪个品牌。比如消费者想购买一套服装的时候,首先会面临商务男装、休闲装、运动装等不同品类的选择,但消费者确定购买某一品类的时候,往往说出的是代表此品类的品牌。例如,当消费者在商务男装、休闲装、运动装等不同品类中确定购买运动装的时候,通常说出的是代表运动装品类的耐克或者李宁。消费者很少使用品类名称来描述自己的选择,当问消费者喜欢什么类型的化妆品时,消费者很少会回答是“法国的化妆品”或者“美国的化妆品”,而会说是“兰蔻”或者“SK-Ⅱ”。说到去屑洗发水就是海飞丝,其实,去头皮屑的品牌何止海飞丝一家。当问某人喜欢哪种手表时,消费者很少回答“瑞士的手表”,而是回答“劳力士”或者“浪琴”。所以,很多企业往往认为消费者关注的是品牌,是品牌因素推动了消费者的指名购买,于是就大力宣传和推广品牌,但实际上如果品牌不是新品类的第一,消费者是无法将品牌与品类对等的,并且在心中留下该品牌的位置。例如提起“可乐”这个品类,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而不会想到“天俯”可乐或者“非常”可乐。
通过以上所阐述的品牌与品类的关联性和区隔性,以及消费者在购买行为中关于品牌和品类的心理过程,对企业进行品牌塑造会有一定的启发。如果企业不了解消费者心理特征,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就会陷入误区。试想,消费者将只购买形象上佳、实力强大的品牌推出的产品,联想、DELL、通用这些首先建立起来的品牌将成为通吃的“恐龙”品牌,新进的品牌将完全没有机会。但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新的品牌不断涌现,成为行业领袖,而老品牌通过延伸的方式进入新的领域基本没有什么竞争力。为什么?在消费者心中,相互竞争的是品类,品牌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因为消费者先熟悉的是品类,然后才选择品牌。比如,到高档餐厅吃饭要喝酒,消费者首先界定的是喝酱香型的还是浓香型的,最后确定是酱香型,那么才开始选择茅台或者郎酒,为什么选择茅台而非郎酒,这就才是品牌的问题。这就说明一点,谁在该品类里排在前面,消费者选择的机会就越大。
企业的竞争,首先是品类的竞争,其次才是品牌的竞争。因为品类是可以创造的,是动态概念的,作为企业来说,首先要分化创建品类,新品类的成长与扩张才能催生品牌的发展。赞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或者大面积的广告投放不是打造王老吉品牌的关键,关键在于王老吉创造了一个凉茶的品类,其创造了一种需求,并通过王老吉这个区隔符号做到今天王老吉等于凉茶这个市场格局。纵观全球十大最有价值的10大品牌,可口可乐,因开创并主导可乐品类而长期名列最有价值排行榜第一位;微软,长期聚焦于软件领域而主导软件品类;丰田汽车,雷克萨斯、丰田等品牌分别主导豪华、中级日系轿车品类……这些品牌,来自不同的国家和行业,但他们都有共同性的战略特征,主导某一品类,成为消费者心中某一品类的代表。将某一品牌做成是某一品类的代表,品牌就是成功的品牌,即提起浓香型白酒,消费者想到的是五粮液;提起高档汽车,消费者想到的就是奔驰。
企业要成功塑造品牌,前提是找准品类方向和趋势,或者是创造一种品类,在品类的基础上将品牌做成该品类的代表。品牌与品类,既有相关性,又有区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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