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品牌的界定上,通常将名牌等于品牌。但是名牌不等于品牌,但品牌一定是名牌。在中国,“名牌”的提法在政府,并在企业和消费者中广泛使用,诸如“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等。在评选“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等行为中,政府有一定的政策引导性和标准,这就出现了即便一些规模不大,市场还是一个区域市场,并没有持续的客户价值的企业,通过非常规的手段,也能弄到一个“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抑或有的企业认为名牌就是品牌知名度,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出名,各种炒作手段无不用尽,企业或者产品是出名了,但没有根基,在危机面前不堪一击。以上的情况在今天中国的市场里不胜枚举,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广告上不是“中国名牌”就是“驰名商标”,或者“国家免检”,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中国真有那么多的“名牌”吗?那为什么消费者没有印象,为什么消费者叫不上名字,消费者为什么不点名购买?所以笔者认为,政府对“名牌”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尽管一些学者指出,“名牌”从字面上的确只强调了知名度,但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并不专指知名度,还包括美誉度,名牌是指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果真如此吗?
笔者认为,“名牌=品牌”的提法还是不可取的。
首先,在中国名牌的评选政策和标准中,存在严重评选缺陷,只要是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的产品,就可以评为“中国名牌”,这种评选标准由政府制定,这就与品牌的概念大相径庭。因为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只有消费者认可,与消费者价值观产生共鸣,满足了消费者内心的愿望,而不是基本的利益需求,这才是品牌。品牌的主动权在消费者手中,不在企业,也不在政府。出名的企业或产品就是“名牌”,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再出名又有什么用?不具备客户价值的名牌,也仅仅是自娱自乐而已。出名并非难事,一夜成名的企业也屡见不鲜,但是品牌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期的耕耘和积累。正是我们的引导的误区,认为名牌就是品牌,才造成当前中国企业界盛行炒作、造势以及广告横飞的局面。秦池花了几个亿成为中央电视台的标王,其时,天下谁人不识“君”,但最终还是因为缺乏品牌底蕴,没有支撑秦池持续发展企业的运营以及品牌系统,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危机就一败涂地。回顾诸如丰田汽车、麦当劳、肯德基、可口可乐等大品牌,他们也曾经面临着比秦池大好几倍的危机,但是他们依然做到了持续发展,就是因为他们不仅仅出名,重要的是他们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他们是属于消费者的。另外,他们有很好的企业运营和品牌规划系统,即便面临危机,他们都能从容应对。
其次,就本书“名牌”而言,知名度和美誉度只是从名气、质量的角度来描述,而缺少了品牌联想、品牌个性等丰富的品牌内涵,从而使得品牌的内涵过于苍白。消费者购买某个产品,并不单纯是购买产品功能性利益,还要更多地考虑品牌利益,所谓品牌利益,就是心理的情感感受。产品质量诚然是消费者购买的关键因素,但消费者在质量一致的情况下,还要考虑与自己性格、身份对不对等,消费者愿意花比买奔驰少的钱去买别克,但买奔驰的人很少考虑买别克,因为别克不是奔驰!所以,“名牌”更多强调的是产品利益,与品牌利益是不能对等的。
最后,“名牌”的提法让很多企业认为创建品牌就是改善产品质量和加强宣传力度,于是,在企业创建品牌的策略和手法上就显得单一。我们可以看到劳力士没有在其质量和宣传力度上如何炒作,甚至很少提到质量,但是它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它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造就“绝对伏尔加”品牌声望的精美绝伦的“绝对”系列广告,根本就与产品质量无关,但却塑造了一款世界名酒。
“名牌=品牌”的提法,有一定的依据,但也存在问题。综上所述,仅仅是以管窥豹,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从品牌的角度来看待“名牌”,在塑造品牌的过程中,能够运用品牌策略来塑造品牌,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名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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