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计提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不断发生损耗,它的价值逐渐地转移到产品上去,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通过产品销售,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成本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称为固定资产折旧。
按财政制度规定,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表仪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的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等。
(2)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很多,常用的主要有如下四种:
①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折旧法,它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费的。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余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残值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
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价和事先确定的折旧率来计算的。折旧率是固定资产折旧额占其原始价值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②产量折旧法。产量折旧法是指按照使用期的生产产量的比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季节性比较显著,以及采掘、采伐的生产设备。计算公式是:
某项固定资产单位生产产量应计提折旧额=某项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余价值某项固定资产预计整个使用期生产产量
某项固定资产各期应计提折旧额=某项固定资产单位生产产量应提折旧额×该期实际生产产量
③余额递减法。余额递减法就是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乘以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的折旧计算方法。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逐年减少,每年计提的折旧费也随之减少。其公式为:
年折旧率=[1-(S/C)1/n]×100%
式中:n——折旧年限;
S——固定资产残值;
C——固定资产原值。
如有一台机器,原值为10000元,估计使用5年后还有残值778元。则:
年折旧率=[1-(778/10000)1/5×100%]=40%
采用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可以较快地收回收固定资产投资,及时提供设备更新资金来源。
④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快速折旧法,这是根据折旧总额(原始价值减去净残值)乘以递减分数(折旧率)来确定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各年折旧率=预计折旧年限-己使用年限预计折旧年限×(预计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该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该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该年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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