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对商业模式的主要研究视角如下:一是层次论。Morris (2005)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企业的经济模式。在考虑收入来源、定价方法、成本结构、利润和预期交易等相关因素后,提出基础层(Foundation level)商业模式的可模仿性,专利层(Proprietary level)商业模式的难模仿性,规则层(Rules level)对所有商业模式形成的特殊价值。二是要素论。Osterwalder (2005)等认为,商业模式是一种建立在许多构成要素及其关系之上,用来说明特定企业商业逻辑的概念性工具。他认为,在商业模式这一价值体系中,企业可以通过改变价值主张、目标客户、分销渠道、顾客关系、核心能力、价值结构、伙伴承诺、收入流和成本结构等因素来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三是战略论。Mitchell等(2003)从战略视角对商业模式做了界定。
我国学者魏炜、朱武祥(2012)等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构成包括6个要素:业务系统、定位、赢利模式、关键资源能力、现金流结构和企业价值。
针对零售商业模式的研究,我国学者黄培等(2003)将零售企业的商业模式分为两类:一是成本主导型和价值主导型,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和仓储式商场都属于成本主导型商业模式,通过价格手段扩大销售实现利润。专卖店、便利店和自动售货机属于价值主导型,依靠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来扩大收入获得利润。唐鸿(2006)将零售业态作为零售商业模式进行研究,提出消费者购买准则、产品档次和零售终端商业模式匹配的关系。原磊(2009)认为,零售企业商业模式分为3种类型:从顾客价值寻求盈利的商业模式,如东方广场等高档购物中心;从伙伴价值寻求商业模式,如国美电器;从企业价值寻求商业模式,如沃尔玛等。魏农建等(2012)提出了基于产业链的多边平台式商业模式是零售业未来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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