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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大的成本是沟通成本

时间:2023-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科斯“企业性质”企业的产生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企业为什么会代替市场?罗纳德·科斯在他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科斯认为,企业就是作为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替代物而出现的。但同样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企业的实质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长期合约,而是队对投入的使用。

(一)科斯“企业性质”

企业的产生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企业为什么会代替市场?罗纳德·科斯在他的论文《企业的性质》(1937)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科斯认为,企业就是作为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替代物而出现的。按照科斯的说法,企业超越市场交易的好处是增加收益,这是降低交易费用的结果。实际上,企业在产品市场上减少了一系列交易的同时,往往在要素市场上增加了另外一系列交易。所以企业的有效规模取决于其边际收益等于其边际成本的那一点。所以,企业内部,生产要素不同组合中的讨价还价被取消了,行政指令替代了市场交易。那时毋需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讨价还价,就可以对生产进行重新安排。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通过企业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必定低于被取代的市场交易成本。只要企业的行政成本低于其所替代的市场交易的成本,企业活动的调整所获的收益多于企业的组织成本,人们就会采用这种方式。

政府的直接管制也可降低交易成本:政府是一个超级企业(但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企业),因为它能通过行政决定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政府如果需要的话,就能完全避开市场,而企业却做不到。这种权威性方法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就组织中的行为而言)。进而言之,政府可以依靠警察和其他法律执行机构以确保其管制的实施。

政府管制的作用分析:政府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实际上,有时它的成本大得惊人。基于这点考虑,直接的政府管制未必会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更好的解决问题的结果。但同样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

人们必须明白,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必要的。实际上,对政策问题要得出满意的观点,就得进行耐心的研究,以确定市场、企业和政府是如何解决有害效应问题的。经济学家和决策者一般都有过高估计政府管制的优点的倾向。

(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队理论(核心是研究合作生产)

企业是队生产所诱致的:根据科斯理论,企业的特征是通过普通的市场拥有更为优越的权利(如命令强制或对行动的纪律约束等)来解决问题的。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这是一种幻觉。企业并不拥有自己所有的投入,它也不具有命令、强制及对行动的纪律约束等权利,这同任何两个人之间普通的市场合约没有丝毫不同。企业的实质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长期合约,而是队对投入的使用。在所有投入的合约安排中,处于集体位置的团体充当合约代理人,统一使用所有投入。企业这种合约形式就是队生产所诱致的。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

(1)与科斯企业理论比较: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是沿着科斯开辟的交易成本的分析方向探讨问题的。同时他们认为在科斯的分析中没有队生产、队组织计量产出的困难、偷懒问题,残余权利者的地位,雇员与分合约者地位的区别等。他们将科斯企业理论向前推进,在交易成本和合同分析的框架下建立了企业理论,特别强调了进行团队生产的企业成员的激励问题。

(2)强调投入的生产率以及对报酬的计量对经济组织的至关重要:计量的重要性在于,它能促进所有投入者的合作,发挥各自在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中的比较优势,提高整个组织的生产率。计量的目的,就是设计出一种计量的机制,使报酬符合投入的生产力。这是效率的源泉。

(3)队生产(即合作生产)的产出,通常会大于分生产之和加上组织约束队生产成员的成本。所谓队生产,是这样一种生产:①使用几种类型的资源;②其产品不是每一个参与合作的资源的分产出之和,由一个追加的因素创造了队组织问题;③队生产所使用的所有资源不属于一个人。

(4)①通过监督的专门化减少偷懒:如果合作投入的所有者同意监督者享有残余权利,且具有修改合约以及在不终止或改变其他投入合约的情况下,给予个别成员激励的权力。这样监督者就获得了一种作为监督者不再偷懒的追加的激励。这些权利在监督者那里结合,能比非集权的合约安排更好地解决队生产中的偷懒信息问题,从而提高组织效率。②通过市场竞争减少偷懒:由于队生产的特点,必定产生“搭便车”问题,队员能将偷懒的成本转嫁给别人,会产生偷懒的激励,使队生产率受到损害。因此,需要找到能使计量费用和观察费用尽可能低的组织方式,使队员产出与闲暇之间可实现的替代率的休息效应接近真实的替代率效应。从原则上讲,市场竞争可以监督一些队生产,一些偷懒者因为恐于被替代,就会增加努力。生产性投入的队将演化成明显的自发的市场——它没有任何集中的、有组织的代理人、队的管理者或老板。新的挑战者偷懒的激励至少仍然和他替代的偷懒激励一样大,因为他所承担的费用仍然低于他应负责的整个队产出的下降。

(5)企业的形成存在两个必要条件:①通过队导向的生产可能提高生产率,他所使用的生产技术,在直接衡量合作性投入的边际产品时是有费用的,它使得合作性投入之间通过简单的市场交换更难对偷懒予以限制;②通过观察或确定投入的行为来估计边际生产率是经济的。这两个前提条件的同时存在导致了众所周知的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的合约组织。

(三)威廉姆森的观点

威廉姆森在科斯企业理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了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以及它们对企业组织产生的影响,强调的是不完全合约情况下关系专用性投资不足的成本,来回答同一问题:企业是如何降低交易成本的,它的界限何在?

1.行为性假定

威廉姆森认为,实际的人都是契约人,他们无不处于交易中,并用明的或暗的合同来治理他们的交易。契约人的行为特征,不同于经济人的理性行为,而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有限理性;机会主义。

有限理性的定义:按西蒙的定义,有限理性指的是“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有限理性的重要性在于:①设计或制定合同的事前成本可能是很高的。它表明人们对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每种偶然事件进行考虑和订约是有代价的,以致人们无法在合同中为各种偶然事件确定对策,或者许多偶然事件根本就无法预测,也无法在合同中列出。②事先没有考虑到的偶然事件会增加事后成本,因为当这些事件出现时就需要重新进行谈判和缔约。③管理成本等增加。由于预料到一定会有某些偶然事件事前没有想到,所以交易各方可能在初始合同中订立如何“善后”的具体措施。

在有限理性假定下,在可行的范围内所有合同现在都成了不完全的了。因而,合同事后的一面便有了特别的经济重要性。研究便于填补有关事前合同的缺陷和解决争端的结构,从而也就成为经济组织的问题的一部分了。

机会主义定义的是人们以不诚实的或者说欺骗的方式追求自利的行为。在委托代理理论中使用的道德危险和代理成本概念,实际含义与机会主义相同。机会主义与自利不同。自利者虽也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他却永远不会食言或有意歪曲他掌握的信息。相反,在有可能增加自己利益的时候,一个机会主义者却会违背任何诫条。例如,他会不守信用,有意发出对人误导的信息,或者是拒绝向别人透露他持有的而别的需要的人却缺少的信息。

机会主义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合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怎样采取措施遏止机会主义也就有了经济意义,当然,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成本。

研究经济组织的各种理论,对于人的行为都是作出假设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将有限理性的假定搭配上不诚实地寻求自我利益的假定,这就为诡计留下了余地。具体地说,在这个理论中,允许经济行为人可以采取有选择的、扭曲的方式透露信息,从而承认有故意设法误导、伪装、迷惑、混淆的行为。

2.交易的性质

威廉姆森定义了影响交易成本水平和特征的三个性质: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频率。资产用途的专用性指的是一项资产可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其他人使用而不损失生产价值的程度。这与沉没成本的概念有关。资产用途的专用性的全部细节只有在不完全合同的背景下才会清晰地让人看到,而在人们谈论交易成本之前是不为人们所认识的。

资产用途的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五类:①地点的专用性,将衔接的岗位以相互关系密切的方式来安排场所,以便节约库存与运输费用;②有形资产用途的专用性,如为生产一个部件所需的专用冲垫;③以边干边学方式形成的人力资本用途的专用性;④奉献性资产,这是根据特定客户的紧急要求而在工厂中特意进行的投资;⑤品牌资产。

专用性对交易成本的影响:一旦事前谈判成功,双方都进行了关系专用性投资,因此存在沉没成本。由于合约是不完全的,事后重新谈判的成本也是很高的:①各方可能会对修正合约的条款争论不休;②在事后的讨价还价过程中,由于各方具有不对称的信息,所以他们可能达不成有效协议。而对于这种事后成本的预期,又会产生重要的事前投资不足成本,那就是,各方都不愿作出在最佳(first-best)情况下是最合意选择的专有关系投资。

因为双方都清楚长期合同都是不完全的,需要进行重新协商。而即使重新协商进行得十分顺利,即争论和不对称信息都未产生问题,交易收益的分配也将取决于双方事后的讨价还价的力量,而不是取决于最初合约的规定或是经济有效性。其结果,一方可能不愿作出这种投资,因为他担心在重新签约阶段受另一方的剥削,也就是说,他担心收不回投资成本。这样,各方所作的投资可能都是相对非专有化的。他们以此增加事后寻找交易伙伴的能力,代价是专有化效率的损失,虽然对他们来说,这代价要小于由此得到的安全保障。但是,如果这种互补的关系专用性投资不是在企业之间即在市场中,而是在企业内作出,这种专有化效率的损失是否就可以不再发生呢?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就是这样同企业的性质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3.企业的性质

威廉姆森认为,所谓治理结构,其实就是合同关系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在其中得以决定的组织框架。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任务,就是将具有不同性质的交易分派给不同的治理结构,以使交易成本达到最小化。换言之,这也就是为不同的交易分别找到与之最相适宜即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组织形式。反过来,这也就是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各种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存在的理由及其边界即作用的范围。因此,从上面发展的理论中我们看到了它和企业理论的直接联系:企业对应于一体化的或者叫作统一的治理结构;企业是一个法律实体,它控制一系列的资产,并用自己的名字完成(和其他企业或个人间的)交易。

(1)企业形式的治理结构的特征。在威廉姆森看来,这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内部交易替代了外部交易。这对于减少交易成本有明显的作用。

(2)企业治理和市场治理的交易成本差异:第一,市场更有激励,且能限制官僚性的扭曲;第二,市场能汇集需求,从而实现范围和规模经济;第三,企业可动用特有的治理工具。将这两种成本(治理成本和生产成本)合到一起,就可以发现,资产专用性小时,市场采购具有规模和治理优势,相反,资产专用性大时,企业组织就取得优势。

(3)企业治理结构的限制。企业治理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但也会增加交易成本。威廉姆森特别谈到了“高能”市场激励和“低能”内部激励的差异(类似于企业代理理论中的代理成本)。正是后者,限制企业成为唯一的治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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