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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起源

时间:2023-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起源理论实质上就是要回答为什么存在制度,或者说制度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对于制度的起源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他们分别从自己的知识视野和研究范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科斯制度起源理论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联系。交易费用的存在必然导致制度的产生,制度的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

制度起源理论实质上就是要回答为什么存在制度,或者说制度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形成制度的因素是由地理、种族、国家的政治环境内生决定的,还是由一个国家制度选择的历史外生决定的?对于制度的起源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他们分别从自己的知识视野和研究范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一)“囚徒困境”模型及其制度的起源

1.模型解说

“囚徒困境”是现代博弈论(Game Theory)的一个经典模型。1950年戈登·图洛克定义了一个“囚犯难题”(Prisoners Dilemma)。从“囚犯困境”模型可以透视人类合作中的诸多问题。

“囚犯困境”模型

在“囚徒困境”模型中,当每个囚犯都自私地行事时(不合作),方框D是均衡状态。用术语来说,这就是“纳什均衡”。通过合作或利他主义地行事,双方都能移动到A方框,这时结果对双方都会更好。假设我们实际生活只有“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话,那么结果可能更多的是方框D (即纳什均衡),但为什么实际结果更多的是方框A呢?这里的关键就是一系列制度的约束使竞争的双方不得不在方框A (即合作)中从事活动。

撇开“囚徒困境”模型的性质不谈,我们可以从这个模型中归纳、抽象出人类社会运行的一个基本原则,即社会经济生活除竞争外,还需要合作。

“囚犯困境”实质上对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可以把个人的自私自利转化为某种社会最大福利的论断提出了质疑。在一定条件下,每个人“自私”不一定就“自利”,“恶性竞争”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若我们把“囚徒困境”模型“多次往复”,那么囚犯终究会发现:合作比“自私”更有利,同样地,“经济人”在多次交换中发现,遵从某种合作规则要比通过欺诈自作聪明地获得少数几次不义之财更有利,这时制度便会自发地产生。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个人效用函数里,既有利己主义,也有利他主义。人们倾向于哪种“主义”,主要受制度因素的影响。

2.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是制度起源(或制度安排)的重要原因

博弈论研究的是在存在相互外部经济条件下的个人选择问题。在囚犯困境的博弈案例中,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传统微观经济学在分析个人决策时,个人的最优选择只是价格和收入的函数,而不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他既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选择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选择对自己选择的影响。博弈论实质上就是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如合作、竞争等问题。在这方面,他们与新制度经济“殊途同归”。

如果一种制度安排不能满足个人理性的话,就不可能贯彻下去。所以解决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冲突的办法,不是否认个人理性,而是设计一种机制(或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在满足个人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

“囚徒困境”告诉我们强调个人理性的非合作博弈往往可能是无效率的,相反,重视团体理性的合作博弈则一般可以带来“合作剩余”。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就在于在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这个协议的达成过程,其实就是制度起源的过程。撇开其他条件,竞争与合作是一对矛盾。因为人的有限理性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原因,人自身不可能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制度安排能有效地解决合作问题。

(二)科斯制度起源理论: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科斯制度起源理论的核心范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这两篇经典论文都与解释制度起源有关。

科斯制度起源理论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联系。交易费用的存在必然导致制度的产生,制度的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没有制度约束,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带来的可能不是繁荣,而是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制度和现存技术水平决定了交易和转移成本,二者之和等于生产成本。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科斯的制度起源——“制度选择思想”。

(1)“科斯中性定理”: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初始权利如何配置,自由交易都会达到资源的最优利用状态。(乔治·斯蒂格勒语)

科斯中性定理表明,在交易费用为零时,任何一种制度安排(科斯的文章中讲的是法律规则,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制度安排的特例)只对财富或收入的分配有影响,而对产出的构成,亦即对资源配置没有影响,有效率的结果总可以通过无代价的市场谈判达到。

(2)“科斯定理”: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科斯定理则表明:在交易费用大于零时,制度安排不仅对分配有影响,而且对资源配置,及其对产出的构成有影响。因为在某些制度安排下会产生较高的交易费用,从而使有效益的结果不能出现。

(3)“制度选择思想”:在不同的经济、法律环境下,外在性问题存在不同的最佳解决办法,即需要我们在几种制度安排中间进行选择。

在科斯看来,选择的依据是两个层次上的比较:①不同的、可供选择的制度类型的交易费用比较;②制度变迁、操作的成本与其带来的收益的比较。

结论:科斯的贡献在于将制度因素纳入了经济分析。既然交易费用是一不为零的正数,且为数甚巨,那么它也是节约的对象,制度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实现这一节约,这就是制度的效率性质,而不仅仅具有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作用。由此得出了制度存在的理由,制度选择的标准和制度演进以及创新的动因,从而使一个具有操作性和实证性的制度分析理论的建立成为可能。

(三)诺思制度起源理论

1.人类的两种交换形式与制度的关系

(1)简单的交换形式。在这类交换形式中,专业化和分工处于原始状态,交易是不断重复进行的,卖和买几乎同时发生,每项交易的参加者很少,当事人之间拥有对方的完全信息,因而不需要通过建立一套制度来约束人们的交易行为,达到合作解。这种个人的交易受市场和区域范围的局限,专业化程度不高,生产费用高。实际上这就是新古典理论中的完全竞争状态。

(2)非个人交换形式的特征使制度成为必要。在这类交换形式中,交易极其复杂,交易的参与者很多,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欺诈、违约、偷窃等行为不可避免。这样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就会发生背离,如果个人收益与其投入不相对称,个人便失去了从事生产性活动的动力,社会效率也达不到最优。于是产生了“囚犯困境”和“搭便车”(free rider),因此,制度便应运而生。制度的作用在于,规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表明,制度的出现一定会使专业化程度的每一步提高所节约的生产费用,正好大于或等于由此所引起的交易费用的增加。

2.制度是人们为防止机会主义而缔结的契约

诺思从人的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the condition of cognition and self interestedness)基本行为特征和假设出发,分析了制度的起源。他认为由于人总是要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又总是处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中,于是在交易中就会发生欺诈、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摩擦,增加交易费用和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最终损害自己的福利,而制度就是人们为防止机会主义而缔结的契约。这是制度起源的一种契约论解说。一贯倡导新古典主义的诺思,希望通过这种解释,将一向作为新古典的经济分析的外在前提的制度,“内生化”到以自利个人的成本—收益为基本范式的新古典分析框架中来。

(四)奥尔森和布坎南的利益集团与制度起源理论

在奥尔森看来,制度的起源应该从利益集团的斗争中去寻找。奥尔森认为,在经济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基本“定律”。所谓“第一定律”是指:在某种情况下,当个人仅仅考虑自身利益时,集体的理性结果会自动地产生。而所谓的“第二定律”则是指:在某种情况下,第一定律是会失效的,即不管个人如何精明地追逐自己的利益,社会理性的结果也不会自发地出现,此时此刻只有借助适当的制度安排,才能求得有效的集体结果。由此可以说,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是制度起源的重要原因。

布坎南间接地解释了制度的起源。在他看来,作为个体的当事人面对复杂的环境,存在信息不足的约束,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缺乏一定的认识能力;二是当事人没有必要获取太多的信息。

这种信息不足类似于不确定性,会给当事人决策带来困难。当事人在复杂的环境中,应对这种不确定性的办法就是选择规则,一旦某一种规则被选定,一组政治经济活动就被确定下来,进而当事人的预期也就被确定,结果当事人决策的环境发生逆转。要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当事人所选择的规则应该是稳定的,这就要求规则的普适性。布坎南认为,获得社会成员一致同意的规则就是具有普适性的,这样,制度起源问题转换为制度的公共选择问题。

(五)财产制度的起源

在制度集合体中,财产制度又是最基本的制度。许多制度都是财产制度的派生物或者是为财产制度服务的。因此,我们有必要专门探讨一下财产制度的起源。

1.考特和尤伦的思想实验

(1)实验的前提是无政府状态。罗伯特·考特(R.Cooter)和托马斯·尤伦(T.Ulen)在其《法和经济学》一书中构造了一个关于财产制度起源的思想实验。他们假设了一个拥有人、土地、农耕技术和武力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里没有政府和法院。在这个思想实验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财产制度是如何起源和建立起来的。

(2)人们用武力保护土地产权。在这种情况下,资源的使用是有效率的,因为理性的人会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收益最高的地方。换言之,保护土地免遭他人侵占的边际代价正好等于其边际收益。这意味着,在边际上,用于武力资源的价值等于用于其他用途(如圈养牛羊)的价值。

(3)出现了个人效率(微观效率)与社会效率(宏观效率)的的差距。因为对于社会来讲,用于防御他人侵占的资源或代价本来可以用来生产更多的农产品,而现在却必须把一部分资源投入到武力防御方面去,这对社会来说是一大损失。

(4)国家在建立产权保护体系方面是最具有优势的组织。个人效率与社会效率差异的关键,在于每个私人单独用武力保障土地所有权不可能达到规模经济。新的产权制度的费用或代价,应该少于每个私人单独用武力保障土地所有权的成本总和。用经济学的语言说,就是由社会建立起一套防御侵占土地的大规模武力系统比建立许许多多小规模的私人武力系统具有规模上的经济效应。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表明,国家在建立产权保护体系方面是最具有优势的组织。

2.产权制度起源的“思想实验”的意义

(1)要解释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人们如何靠武力来声明对土地的权利。通过对“自然状态”(无政府状态)的研究既可发现制度起源的根源,又可分析制度的效率。

(2)阐述了建立一个政府并由政府履行和保障产权的优势在什么地方。即市民社会可以产生“社会剩余”或“合作剩余”。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保障土地产权所花费的代价与市民社会中产权制度运行成本之间的差值称为“社会剩余”,它相当于博弈论中的“合作剩余”。

(3)描述了合作利益的分享协议是如何规定分配比例的。分配制度的好坏又转过来影响“社会剩余”数量的多少。

3.德姆塞茨关于私有产权的起源

他认为,私有产权的首要功能在于驱使经济参与人实现“外在性进一步的内在化”(德姆塞茨,Demsetz,1967)。建立私人所有制以及排除非所有者的使用(消费),将促使所有者对资源使用成本和收益进行理性计算。更进一步地,如果所有权可转让给出价最高的人,那么社会福利将趋于最大化。所有权结构最终会调整到如此状态,即每种资源均被置于对它评价最高的人手中。因此,从效率的角度来看,所有权的初始分配并不重要。基于这种理论,德姆塞茨认为产权的初始分配完全可以“随机决定”。

(六)制度起源理论小结

(1)制度的形成有两种方式:①制度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如哈耶克就是这种观点;②制度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这些设计者往往是立法者、政治企业家或从事机制设计的经济学家。

(2)制度是N人博弈的均衡解。博弈论研究表明,当“囚犯困境”模型多次重复以后,双方会从不合作均衡走向合作均衡。这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双方之间的多次博弈,可以看作是两个经济个体之间的相互行动,即交易。第二,多次博弈的作用,是给双方带来比较不同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的结果的较充分的信息。双方都会在多次博弈中逐渐意识到,选择合作策略比选择不合作的预期收入要高。这恰是博弈论对制度的理解:制度是N人博弈的均衡解。

(3)制度既是博弈规则,也是博弈均衡,是一种“博弈的内生规则”(endogenous-rules-of-the-game)。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参与人行动选择的自我实施规则,在重复博弈的状况下,这些规则被认为是重要的,因此它们能规制参与人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而且这些博弈规则是在一个相关的领域内参与人通过互动而内生的。制度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多次博弈的过程。经济活动中的“合作解”并不是一次博弈完成的,而是重复博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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