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组织形式的分类
(1)组织松散的联邦制,其中地方政府拥有自己的官僚机构;
(2)有统治者直接实施权力的集权官僚制;
(3)有执行官制以及包税制。
(二)国家关系构成的分析
国家的组织形式也是由成本—收益原则支配的,它的目标是使统治者效用(利益)最大化。国家只是由多种关系构成的统一体,其中主要由统治者—选民关系,统治者—代理人关系,国家—国家关系,统治者—替代者关系这四对关系所构成。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要求,因此,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有赖于这众多关系在既定的规则下取得协调。
1.统治者与选民的关系
诺思认为,统治者—选民的关系是决定效用最大化的根本因素。因为统治者和选民之间经常出现的紧张关系,导致了统治者控制的削弱和政治上多元化的出现。不同的选民有其不同的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决定每一个团体在界定产权和承受税负方面具有的谈判能力。选民也许会以某种代价转向某个竞争的统治者(既另一个现存的政治—经济单位)或支持在现存国家中某个统治者的竞争者。前一种选择依赖于相竞争的政治单位的结构,后一种选择取决于相竞争选民的相对暴力潜能。
2.统治者与代理人的关系
统治者—代理人关系是统治者和选民之间关系的中间纽带。统治者规定和实施一组所有权结构后,要授权给其代理人来执行。但是,代理人的目标效用函数与统治者的目标效用函数并不总是一致的,当统治者权力扩散到一定程度时,代理人便不完全受规章约束,其结果是,统治者在其代理人头上或多或少耗费一些垄断租金,在某些情形下,代理人与选民在瓜分某些垄断租金时存在着共谋。
3.国家与竞争者的关系
国家—国家关系与统治者—替代者关系是两个不同范围内的关系,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即国家的统治者总是有竞争对手的。对某个特定的国家来说,国际上其他国家尤其周边国家很有可能成为它的潜在替代者,这在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替代能够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替代者国家的所有权制度创新获得了成功,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在竞争中处于很有利的地位,被替代国家的人民也有可能倾向于获得成功的那个国家。
4.小结
诺思认为,这四组关系的不断变动决定了历史上国家的稳定和变革。技术的革新,人口的变化,更有效率的市场的扩展在国内改变了相对价格和选民的机会成本,造成了统治者与选民、统治者与代理人的力量对比的变化,并有可能导致与国家规定的既有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冲突,最后促使国家对所有权的调整或统治者的更替。这种“不稳定”在国际竞争下更为严重,由于存在着邻国有效率的所有权结构,效率较低的所有权会威胁到一个国家的生存。在国内国际双重压力下,“统治者”面临着抉择,要么废除、要么修改基本的所有权结构,使社会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增长率。例如:政府高层官员的私人利益与国家的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泰国的灌溉政策因重要人物的净利益与社会净利益的冲突,导致了政府引致投资机制的失灵。
是什么原因导致该项目延期的呢?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至少有两大原因:
(1)国家安全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之间的冲突(关于此问题我们在下—章将作详细分析)。从当时的国际环境看,泰国始终面临着帝国主义的威胁。因此,国家安全目标高于一切。建设水利工程项目的机会成本太高。此外,当时由于外部环境的不利,泰国增加财政收入、支持政府投资的能力十分有限。泰国又不愿债台高筑、冒受外国干涉的风险。因此,仰仗外国贷款的灌溉投资就没有吸引力;反之,继续依靠私人投资扩大播种面积,则动用国家财力少一些,冒受外国干涉的风险也最小。从政治成本—收益的比较看,这是当时“最佳”的选择。国际环境对各国的制度选择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东欧及前苏联的剧变在某种程度上讲就证明了这一点。
(2)政府高层官员的私人利益与国家的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当政府官员会成为公共投资主要受益者时,对采取干预措施、提高土地生产率的要求就会得到满足;而当这种干预影响所及有损于政府要员的利益时,这种要求就不会满足(V.奥斯特罗姆等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0页。)
上层决策者的净利益并不等于国家净利益(或社会净利益),社会净利益的存在并不一定导致制度供给。因为能给社会带来净利益的制度供给不一定能给上层决策者带来净利益。正因为如此,道格拉斯·C.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