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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要“礼”

时间:2023-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种身份是公民。在当代中国社会,“礼”有两层意思:第一,法律法规。这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处罚。作为公民,其言行既要合“法”,又要合“德”。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说明,树立凡人不可企及的道德高标准有害无益,而助人有报则能够提高人们为善的动力。

第五种身份是公民。作为一个公民,其关键字是“礼”。在当代中国社会,“礼”有两层意思:第一,法律法规。这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处罚。第二,公共道德。决不能违背符合中华民族的公共道德,如果违背公共道德,大家就要对你进行道德谴责,你将很难生存下去。所以“法”和“德”组成了“礼”,这是对于公民的要求。

作为公民,其言行既要合“法”,又要合“德”。对于个人德行,应放到社会领域去考察,从长远发展上去考量。孔子以“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案例来充分说明这一点,《吕氏春秋》对此有所记载:“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这段话的意思为: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端木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支取金钱,对品行并没有损害;不支取金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这就是所谓的“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们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其实,子贡的“高标准道德”把原本人人应该都能够做到的道德,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达到的高度。由于“道德”标准定得太高,那么原本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假如你做了一件合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孔子从小事中看到了教化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明朝人袁了凡说:“自俗眼观之,子贡之不受金似优于子路之受牛,孔子则取由而黜赐,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论流弊,不论一时论永久,不论一身论天下。”(意为: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子贡不接受赎金,似乎比子路接受牛高尚,但孔子却认为子路可取子贡不可取,于是大家才知道人做善事,不应只着眼于当时的做法,而应着眼于它所产生的流弊;不应只着眼于一时的好处,而应着眼于永久的影响;不应只着眼于自身的得失,而应着眼于天下的利害。)“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说明,树立凡人不可企及的道德高标准有害无益,而助人有报则能够提高人们为善的动力。这尽管带有功利的成分,但既然人性具有既利己、又愿助人的复杂性,那么只要合理引导,就能够达到“义”与“利”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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