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网络具有对外开放性,是集战略、结构、管理于一体的、适应新的和变化的竞争条件的动态网络。对价值网络的模块化、自组织性的认知是进行网络治理的研究前提。
价值网络的生产系统逐渐分化为规则设计商、系统集成厂商、专用模块供应商和通用模块供应商四类。规则设计商负责确定模块化产品的系统信息,即“明确规定”的设计规则,规则设计既保证模块间的独立性,又保证产品功能的一体化。规则设计根据市场需求、产品物理逻辑的技术结构特征而制定,涉及生产规则、消费规则与商务规则。罗珉(2006)认为,规则设计商通过规则体系获得包括品牌、商誉、市场准入、客户关系和社会资本等基于体系的优势;系统集成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组合不同的通用模块和专用模块设计、制造符合顾客价值的产品。系统集成商介于规则设计商与模块制造商之间,既承担规则设计商的部分职能,又需要实现网络资源的实体整合,具体负责零部件等功能模块的采购、整合、调试与检测,充当“产品价值网络”的价值创造主体,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和技术优势。专用模块供应商则在遵循系统设计师所确定的设计规则前提下,设计某一具体模块,专用模块供应商可以隐藏本模块内部的设计规则,不必考虑其他模块的设计思路;通用模块供应商提供标准化的零部件、元器件等多层次子模块;模块制造商位于产品价值网络的最末端,是价值网络的基础单元,其拥有一定的基于资源、区位或规模的优势。相比系统集成商,模块制造商所提供的模块的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大大降低,仅仅在系统集成商给定的界面标准、乃至部分制造技术的条件下进行标准零部件的代工生产,自有技术往往用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模块质量,自主改进与创新的空间相对狭小,一般凭借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规模优势获得“入围”资格。在此价值网络中,规则设计商居于中心位置,一个或少数几个系统集成商居于核心层,大量的专用模块制造商及通用模块制造商居于产品价值网络的外围层,四要素之间表现出准科层关系,相互依托、协作共同完成某类最终产品的价值创造。
企业与经济系统的演化过程所涉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具有复杂性。简单的、线性的分析方法,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解释企业系统与经济发展的机制。传统的均衡论的方法已经无法将其研究引向深入,必须让位于处理复杂系统问题的自组织理论及方法。价值网络的自组织可以用生态位有关理论予以解释。生态位是指在生物群落中,一个生物单位(包括个体、种群或物种)对资源的利用和对环境适应性的总和,包括其在时间、空间上所处的位置以及与其他相关生物单位间的功能关系。在企业价值网络中,生态位综合反映了企业在战略网络中所占有的空间、所处的地位以及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相互关系。在生态学中,生态位的概念经常是和竞争联系的。在一个稳定的群落中,如果两个物种在生态位的要求完全一致,一个物种终将被消灭,在稳定的群落中没有任何两个物种在生态位的要求上完全一致,这样可以减少它们之间的竞争。所以群落乃是一个相互作用、生态位分化的自组织种群系统,这些种群在对群落的空间、时间和资源的利用以及相互作用方面都趋向于相互补充而不是直接竞争。价值网络中的不同企业之所以能共生,是因为它们的生态位总是有一定的差别,价值网络形成的动力机制都强调互补性,非线性相互作用是战略网络系统自组织的根本机制。
网络组织是一种通过多种正式和非正式契约逐渐形成并不断自我演进和自我增强的一种产业内部专业化分工整合的协作机制。“自组织”机制降低了规则设计商的协调费用,提高了市场绩效。从规则设计、界面标准制定到模块功能匹配,网络内各成员企业(尤其是系统集成商、模块制造商)在“入围”竞争的激励下,自觉向规则体系收敛,产品价值网络藉此实现了企业和市场所不具有的“自组织”机制。对于网主企业(规则设计商)而言,“自组织”机制能够从企业组织费用和市场交易费用两个方面明显降低协调成本,使得规则设计商能够在实体边界收缩的同时,实现虚拟边界的扩展;在减少协调费用支付的同时,实现网络资源的虚拟整合,最终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与利润水平。在自组织的价值网络中,一方面,组织模块尤其是内部的组织模块成员独立性、自主性加大,他们得到更多的授权,能够独立行使更多的职能。例如,计算机、汽车工业、家电的产品模块供应商可以直接根据数据系统传来的数据安排生产、供货。另一方面,组织模块成员受到了更多的约束,尤其是居于子模块地位的组织模块,丧失了部分规则的制定权,以及部分的控制权,如沃尔玛对其所有的供货商提出了整套严格的交易规则,如果供应商违反交易规则,立刻予以惩罚,甚至被排除在供货网络之外。组织成员面临的自主性和压力,源自于其在交易网络中的角色,即一方面他们是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他们只是网络中的一个单独的节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