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慈善基金会筹资机制
孙元刚
慈善基金会是以促进人民的福祉为努力目标的社会团体,是改善民生的生力军。资金是慈善基金会运行的前提,是实现其运行目标的根本保证。目前,吴忠市慈善事业、慈善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慈善捐赠水平较低。慈善组织和机构刚刚起步,且数量少,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弱。全民慈善观念还比较落后,个人主动慈善捐赠参与率较低,资金短缺。发展慈善事业、慈善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等等问题,尤其是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吴忠慈善事业、慈善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当前,又由“郭美美事件”等引出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使得官方慈善组织公益形象大损,全国公募基金募集额大幅下降,这也对刚刚成立的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募集基金提出了很大挑战。如何充分利用宁夏打造黄河善谷的历史机遇,建立健全筹资渠道多元、主要来源稳定、筹款方式灵活的慈善基金筹资机制,是加快吴忠慈善产业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争取政府扶持
在我国,凡是符合社会发展潮流并经政府大力推动的事业,就会获得快速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每一次大发展都与政府的推动密切相关。当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吴忠市委、政府对全区慈善事业、慈善产业的推动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如宁夏提出打造黄河善谷的战略构想,吴忠率先提出设立“中国慈善产业试验区”,建立“吴忠慈善工业园区”发展慈善产业等。从资金上支持慈善产业发展,援助慈善组织是政府扶持公益慈善事业的基本模式,慈善基金会可以从争取直接补贴、提供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寻求政府的扶持。
政府注入原始基金。公募慈善组织的建立,要有政府注入原始基金,这是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今后随着公益慈善事业、慈善产业的不断发展,政府须逐步增加。
争取政府补贴。对于社会急需的、处于起步阶段或者项目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比如吴忠建立的慈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弱势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培训补贴、贷款贴息等。慈善组织应该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从事这类项目,以获得政府和社会的双重支持。
让政府购买组织服务,以服务换资金。近期民政部公布征求意见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中介绍,“未来五年,政府将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投入,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多领域购买社会组织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政府的许多公益服务项目分包给慈善组织实施,慈善组织通过承接政府的公益项目,而获得政府的资金。这种方式往往比政府对慈善组织直接注资更有效率,选择慈善机构来共同参与,打破垄断,产生竞争,真正实现有效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这样,一方面实现了政府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更多的慈善组织获得了维持自身运转经费和慈善事业、慈善产业发展资金。
建立以政府扶持为主的慈善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建立慈善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除了面向社会公募捐赠以外,结合吴忠建立“慈善工业园区”发展慈善产业的实际,其主要来源为:由政府支持入驻吴忠慈善工业园区(如弘德工业园、立德工业园)享受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注入慈善基金会的资金;入驻吴忠慈善工业园区的企业自愿从其利润中捐赠的善款;从吴忠慈善工业园区上缴的财政收入中(包括上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按一定比例提取慈善产业发展基金。
二、打造“慈善产业园区”慈善品牌项目
慈善组织的工作核心是募捐,募捐的核心是要有好的救助项目。力气要放在确定救助公益项目上,以项目劝募,特别是经过努力能做大做强、能做成品牌的优势项目,通过精心策划、包装,定向募捐,从而得到社会大众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慈善募捐巨大号召力的一面旗帜。如“希望工程”、“母亲水窖”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品牌项目。政府部门寻求慈善组织进行项目委托时、个人资产寻求慈善组织捐赠时,都会在特定领域内寻找最成熟的项目来投入,如此,创立这些品牌项目的慈善组织可以比较容易的筹措到资金,这就是品牌的竞争优势。比如可以在“吴忠慈善工业园区”建立“慈善创业园”项目,让有爱心的企业家、慈善家委托慈善基金会专项捐赠厂房、设备等,让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园创业、就业和培训等。再比如可以借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推出的“中国红计划”具有独创性的筹资理念,在“吴忠慈善工业园区”由慈善基金会联合爱心企业共同策划开发(我们暂且叫“吴忠慈善产业行动”)慈善产品项目,产品销售的部分利润捐赠慈善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和公益项目的实施,消费者在购买该款产品时就已经参与和支持了慈善事业。对于公司而言,借助慈善组织的社会号召力推广一款新产品所节省下来的广告费用足以抵扣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那部分善款,同时还可以在市场上树立一种积极的品牌形象。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慈善产品的费用与不购买慈善产品的费用是一样的,但不同的是他在消费时还为公益事业付出了自己的爱心,“消费即行善”;对于慈善基金会而言,可以不用投入生产商品所需要的成本、技术和人力,却能够掌握筹资的主动权,与企业由施与受的关系转变为合作的关系。可以说,“中国红计划”是一种三赢的筹资理念,值得吴忠借鉴、应用和推广。
三、提高慈善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
确保慈善基金增值。在基金的运作模式中引入市场机制,以专业高效的“投资”眼光来打造慈善事业,通过运用现代市场手段来实现基金的不断保值和增值。如吴忠提出设立“中国慈善产业试验区”,建立“慈善工业园区”发展慈善产业等就是一种大胆的尝试。
“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目前我们大多数的慈善都是供血工程或者是抽血工程,只靠输血不是长久之计,慈善基金会的现金是有限的,用完也就完了。从长远看,只有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在慈善事业中引入慈善产业,才能实现持续的造血功能。目前吴忠慈善基金会刚刚成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就全区乃至全国实际收入来源于慈善组织投资收益的寥寥无几,主要是慈善组织内部缺乏投资人才,现行法规对慈善组织资产的使用范围限制较严。如《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如果公募基金会在完成项目后资金存在富余的情况下,能用剩余的资金购买增值性资产,则有利于公募基金会增强自身的财产增值能力,减少对社会的依赖。因此,国家应对慈善组织的收入使用范围作出合理的规定,同时加强资产运营和项目运作的监管。
给予投资宽松政策。合理投资、获取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也应是国内慈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向基金会的捐款予以免税。为鼓励捐赠,2008年1月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已将企业公益性捐赠准予在纳税时的扣除比例,由年利润总额的3%以内提高到了12%以内。对基金会投资收益的免税,目前,国内基金会的存款利息可以免税,但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等投资收益则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只有少数特许机构享受免税待遇。二是可对入驻园区的福利企业可将国家免税部分返捐给慈善基金会滚动发展(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中国做慈善以前是要交税的,大大地打击了做慈善的信心,现在尽管有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但政策还不宽松,力度还不够,这样的环境下,不能说中国有些企业家缺乏善心,而是有政策环境方面的原因,如果允许更多的公益项目税前扣除,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吴忠市出台的《慈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十项优惠政策》在继续完善创新的基础上,能纳入慈善产业试验区上升为国家层面,相信会有更多爱心企业家、慈善家都会来做善事。
拓宽投资理财渠道。一是专家理财。慈善机构要与金融机构(或专门机构)建立“伙伴关系”,聘请专门人才担任理财顾问,建立理财咨询通道,及时学习和了解国家财经政策,把握投资机会。在内部实行投资理财监察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政府担保。慈善机构要积极争取政府对慈善基金的投资担保,尤其对地方重大投资项目的担保,是慈善基金投资决策的必要条件。要使投资的灵活性和原则性有机结合,使慈善基金以最小的风险取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四、对不同的捐赠主体实行不同的策略
个人捐赠。个体关注的是受助者是否真正需要帮助,捐助款能否全部完整地到达受助者手上以及救助的效果。因此,劝导人们捐赠最好的办法是带领他们到贫困的项目点考察访问,让他们亲自体验,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捐款人与受益群体越接近,越容易主动捐款。个体捐赠者比较适合“一对一”捐款,可以建立慈善基金会旗下的单一定向专项慈善基金。
企业捐赠。企业本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在我们这个经济落后的地方一味地要求地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地捐款是不现实的。最好的募捐方法是将企业捐赠融入企业战略,符合企业目的。企业捐赠的目的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改善公司形象的,有提高员工士气的,有改善与顾客关系的,有增加产品销售的,有获得更多媒体关注的,等等。慈善基金会应该针对企业的不同目的,可以建立冠名专项慈善基金。
发挥“商会”作用。“商会”在筹集资金中的作用是促进企业捐赠的另外一种方法。“商会”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可发挥密切联系企业的优势来广泛募集资金。如吴忠回商大会永久性地址的建立和“回商”的“商会”创办以及外省区在宁夏创办的“商会”,可以凝聚众多知名企业的力量,可创立慈善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积极投身于慈善产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在社会中树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
五、加快完善慈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
健全慈善法律制度体系。目前,吴忠提出设立“慈善产业试验区”,建立“慈善工业园区”发展慈善产业等,确需国家、自治区的政策指导和法律法规制度的支持。建立吴忠慈善组织基金筹集的长效机制,也需要加快慈善捐赠、慈善组织监管和慈善信托法律等制度的建设。要完善慈善财税政策,进一步修改、调整和完善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优惠范围,提高优惠比例,加大优惠力度,并上升为国家、自治区层面。
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社会对其认可信任的程度,它可以通过法律约束和自律规范来实现。慈善组织的运营依靠社会的支持,社会需要了解慈善组织的运作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这决定了社会对慈善组织的工作和服务品质要进行监督。因此,慈善组织必须通过公开捐赠信息、公益项目公开招标、公布审计结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专项基金和救助项目进行诚信评估试点等接受公众监督,使捐赠方的意愿得以充分实现,切实保障捐赠方的权益,得到社会认同。以诚信、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民,这是慈善组织最有效的自我“给力”。
坚持慈善财务阳光化。公益慈善资金如挪为他用,将有违公益慈善的宗旨,极大损害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赖。防止腐败的最好方法就是暴露在阳光之下,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和公开化。
推进慈善组织专业化。吴忠慈善基金会刚成立,慈善组织内部缺乏专业人才,要切实加强内部自身素质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进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精简机构,减少管理费用,加快推进吴忠慈善组织的国际、国内的学习、交流与合作,帮助慈善组织提高能力。
(作者系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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